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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看点】青春的篇章(微小说) ——那个联系不到的阿展


作者:十口瓜子 白丁,53.1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178发表时间:2019-06-28 12:32:50

相邻宿舍的阿展是个逗逼,这一点我始终坚信。就像我坚信,他追不到思雅一样。
   大学军训的时候,宿舍大家正在午睡,这时候,有一个人推门而入,环视了一周,"我靠,又走错了"。哐当一声又把门闭上。
   “妈的,谁啊?扰我春梦!”小敏这句话是用牙根发出的音。
   “真想弄死那小子,不止一次了。”阿昆说这话的节奏我都能想象到他由于生气而起伏的胸肌。
   “有人认识么?那小子。”用手机看电子书的南木没有睡。
   众人纷纷说不认识,只有阿旺眼睛也不睁,来了一句。
   “你们怎么不认识啊?人家进来做了个自我介绍就走了么!”
   众人一怔,笑着骂起阿旺无聊的文字游戏。
   可后来,这个名字还是传了开来,由于初到大学的我们从陌生到熟悉,渐渐地发现,那个扰小敏春梦的不是别人,真是我们的同学——阿展。
   再后来,我们见了他便有了特殊的打招呼礼节。
   “靠,吃过饭没有?”
   “靠,今天怎么又准备逃课?”
   “靠,今天有没有走错宿舍门了?”
   ……
   阿展颧骨很高,所以看上去眼睛很深邃,而脸又很瘦,所以笑起来就像在鼻子下面撕开个大口子,尤其是大笑的时候,露出一口的大白牙,和他黝黑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南木曾经说过,他从来不敢和阿展讲太搞笑的笑话,因为他真的怕阿展把牙床笑出嘴来找他赔。呵呵,可也正是这个每次大笑都快飞出牙床的人,影响了我五年。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刚开始觉得阿展这人挺有趣,乐观,向上,好像从来没有什么烦心的事,如果说阿昆是行走的荷尔蒙,那么他无疑是行走的笑话。这个笑话可没有任何贬义,因为后来阿展的成就告诉我,他只是笑着行走而已。
   有人说幽默和逗比是有区别的,前者搞笑用的是语言,后者用的是行动。我是前者,阿展是后者。用南木的话说就是,阿展对于幽默,很有执行力。就像南木当初说这话的时候,阿展仰天笑着没坐稳,滑落在床下半天爬不起来。滑稽的样子逗得大家又是一阵狂欢。
   阿展为人豪爽热情,只要一出宿舍,就开始打招呼,我最不喜欢的一件事就是让他拎着一起吃饭。餐厅和宿舍短短的五分钟路程,生生地让他走十五分钟,一路的嘘寒问暖。
   六月的夏天,一切都像烤过一样。宿舍门口的柳树,耷拉着脑袋睡着午觉。宿舍里,阿展躺在南木的床上,把没有脱鞋的脚支在床边的横梁上,光着上身,黢黑的皮肤倒映在洁白的门牙上。
   他一边盯着手机,一边对我说:“子木,你他妈的以后能不能别损我?”
   “你指哪方面?”我把他向床里挪了挪,坐在他床边。
   “你说我龅牙,而且还漏风”,阿展抬眼看着我,说着竟有些激动,准备起身。
   我故意做了一个擦脸上唾沫的动作。
   “看来现在不止漏风了。”
   “妈的。”他拿起脱鞋就开始追我。当然,还是唾沫横飞。
   ……
   阿展和我相熟是在我给他讲“兔子钓鱼”的故事后。当时他追思雅,算是用尽了浑身解数,对方一直没有回应,于是找我谈心,当时宿舍就我一人。他惆怅地躺在床上自顾说着自己“郎有情妾无意”的故事。
   你听过兔子钓鱼的故事么,我打断他的话。
   阿展一怔“没有。”
   “有一只兔子,他去钓鱼,第一天,一条鱼没钓上来,第二天,又是一条鱼没钓上来,第三天,他还去钓。这时候,鱼愤怒地跳出水面:“你他妈的再拿胡萝卜当鱼饵,老子弄死你!”
   阿展听到这里又忍不住发笑,噗呲一声,又喷了我一脸唾沫星子。
   我习惯地擦了,继续和他说道:“你给的你认为是最好的,其实并不是她想要的。”
   “精辟,子木,我知道了。”阿展头也不回地走远,留下我一个人惆怅。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说:“其实,鱼儿怎么会喜欢兔子呢,更何况兔子还长个龅牙。”
   因为一天前,我在餐厅遇到思雅,我询问阿展如何如何,她打断我说:“不错的朋友”。我不敢再多说,悄悄地吃完饭。临走的时候,她对我说:“子木,你不要再给我介绍对象了,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一怔,没想到她突然来这么一句。之后她头也不回地走了。我了解思雅胜过阿展的。所以,从那以后,我便知道,他们是没戏了。可是阿展却不知道。
   我本意想着他知难而退,认清现实。可他却理解成了我给他指了明路——投其所好。
   青春的爱情是盲目的,像初春的杏花,肆无忌惮地盛开,不会管有没有倒春寒,不在乎能否结下果实,就这样,没有缘由的开始,坚持。
   思雅是个吃货。为此阿展专门买了一个二手电动自行车。说是电动车,其实只是电瓶和两个轮胎的合成体而已,我觉得肯定不是二手,林夕觉得肯定不是电动。因为实在太简易了。即便这样,阿展每天载着她去离学校3公里远的地方买小吃。思雅没时间的时候我曾经也被阿展拉过壮丁陪他去买,奈何二手电动车电力不足,不能同时承载两个男人的重量,停在半路。阿展说这个自行车只能承载他和思雅的重量,我超重了。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所以一个人骑车绝尘而去,剩下他一个人原地凌乱,接着他又唾沫横飞地追着我:“子木,你个脑残,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觉得思雅并不是那么不喜欢阿展是在我有一次借他电动车出去之后,因为那个简易的不能再简易的电动车,比我想象中要更简易。电瓶线的插头由于老旧有点接触不良,行驶过程中总是断电,拍一拍才能重新连接。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当着全校人的面,一边拍着屁股后的电瓶,一边向宿舍楼走去,我仿佛听到有人为我配音“驾,驾,驾”。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那个让阿展把功能开发到极致的电动车。后来我在想,思雅能坐在这样的电动车上,阿展承载的不止只有一颗吃货的心,兴许,多少有点爱情的重量吧?
   后来我一直没有问思雅那个她喜欢的人是谁,一如我没有问她是不是真的喜欢阿展一样。
   后来,我们毕业了。拍照的时候,我们像所有人一样,把学士帽抛向天空。大家对未来的憧憬胜过了离愁别绪。每个人都洋溢着兴奋的笑脸,好像都有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气势。
   后来,毕业三年了。
   我后来一直没有联系到阿展,兴许嬉笑打闹的感情真的没有那么牢靠。可是我还是会时常想起他,想起他黝黑的皮肤,洁白的大门牙,还有他唾沫横飞追我的情景,当然,还有他那不知道几手的自行车。
   可能一直觉得他是个不错的朋友,乐观,积极。所以,我也很好奇那个当初的“兔子”是不是真的“钓”了“鱼”。四下打听他的下落,却也还是没有消息。后来也就不那么刻意去找他了。因为我想,一定会遇到的。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离别是猝不及防的,那些曾经说的再见如今才知道是“再也不见”的意思。后来的我们好像变得聪明了,天冷了,从包里拿出预备的外套;下雨了,从包里拿出预备的雨伞;爱情来了,需要婚姻和物质做保障。好像所有的所有,一切都要做到万无一失,有备无患。全然和当初那个为了爱情义无反顾的脑残判若俩人。
   我后来才知道,真的爱情,只是在青春里。因为后来,我参加了思雅的婚礼。当司仪说出“有请新郎闪亮登场”的时候,我多么希望是阿展骑着他的电动车,一边拍着电瓶,一边唾沫横飞的“驾——驾——驾——”出现在婚礼现场啊!如果那样,该是很滑稽拉风又让人感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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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篇《青春的篇章》把阿展这个大学同学写活了,他说话没着没落,性格开朗,乐观豪爽。他的长相特别:眼睛深陷,龅牙,皮肤黝黑。他对爱情的追求也别出心裁,他爱着一个叫思雅的女生,为了满足思雅的好吃,他买了一辆二手电动自行车,他载着思雅,一路拍打着残障的自行车,一路开着,把青春张扬成了飞花。当然,青春里的爱情最终会走向未知,阿展与思雅的爱情也是如此,最后,思雅嫁了,新郎官却不是阿展。遗憾吗?不一定,又未尝不是。小说语言灵动,构思巧妙。欣赏荐读。【编辑:兰花悠悠香】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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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兰花悠悠香        2019-06-28 12:33:46
  小说人物塑造很成功。感谢赐稿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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