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筐篼文学·小说】爱在水云间
(一)
夜色如水,思绪如潮。
每个没有月亮的星空,他便会仰望,他在寻找那一条流淌着渺渺星光的银河,那贯横着凡人崇拜的故事。他会很动情,似乎做作,却不自觉地眼中泛着点点星光,他揉揉眼睛,然后,深吸一口气,含着笑问自己那颗星在哪?
他叫白水,姓白,听起来就一无所有,却又叫白水,更是没有一点颜色了。他热爱水,真真的近乎绝望地爱。所谓,智者乐山,仁者乐水。但他不是什么仁怀天下的君主,只是个小资情感的附和着罢了。大凡爱水的人,都爱得细腻。有人笑说,他像个女孩,因为女子爱哭,柔弱。只是他也流泪,但不哭。比如,听到动情的歌看到动心的电影,自己想抑也已不住泪水一塌糊涂得往外溢。如果相比女子的话,远不及她们的母性的爱。
就像自己永远也无法回报母亲对他的爱一样,他很柔弱。母亲常对他说,人活一世,不论生命的长短,重要的是否爱过。因为母亲的话,他的柔弱才不至于不敢面对生死。
水可以刚如猛士,亦可柔若信女,无处不在,弥漫在生命经行处。水可比女子,当然女子美的。最美莫过于,山涧清流,从高高的壁崖崖上,潺潺泻下,如沙如幕。如果自然怜悯,突然布撒半丝的阳光,或是晚霞突临,石壁下有青沙绿藻,鱼儿畅游。这便是水的至美,这种用“至”来修饰的事物,是有的,像生命,像友情,像自由,像爱情……
也许正是这种至柔至善的水,给他一脸不可置否的宁静,行走在路上也特别安详,他蓝调的眼神,嘴角总是一弯细月。这样的人很难被人理解。用什么词来修饰他呢?正派,严谨,不恰当。轻浮,随意,太过其实。忌羡的人,说那是狼身羊皮的道貌岸然,不小心那个纯情少女,掉入他的温柔陷阱中。也许有人懂他,只是也许,他是不该有像海子一样不能释怀的心,不时闪现的悲观,足以让他在人群中感到陌生。忧伤的人总是善良的,朋友很是真诚。
有人相信,泪是世间最美丽的水。男儿有泪不轻弹,每个男孩都像珍惜自己的承诺一样格外珍惜它。但,许多人把它遗忘在眼角,像汪死水一样很少有波澜,甚至一天枯竭了,也没有察觉到自己,居然忘记了怎么流泪。白水是个珍惜眼泪的人,尽管柔弱。他流泪像海水一样月来水涨风来浪打潮来潮去。这是天生的,无奈也是欢喜,说不清的好坏。
人活着哪能没有情感呢,社会情感,文化情感,个人情感,而泪便是他的载体,来来去去,风过无痕。如果生命足够长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为朋友为亲人为爱恋,倾其所有。
当他第一次与那个女孩相视时,他被触动了。幻想,一个古老的剑客,在冰冷的路上,突然迎面一阵芬芳,一下子心底的冷漠冰雪成了温暖的云雾,弥漫在他的眼底,一把温柔的匕首划过他的咽喉,流出鲜红的液体,却依然幸福。
那是一双让白水执迷难忘的眼,为何那眼中含有许多泪,那么多星光,那应该有他要寻找的吧?
(二)
她叫曲云,她不漂亮,不,她是不能用修饰一般美丽的女孩的词汇来形容,漂亮,匀称,苗条,这些词,在她的面前,显得无力。
曲云喜欢笑,但是有心的人,依稀可以透过的眼神看见一个女孩的寂寞。笑的日子多了,不笑却不自然了。是的,她很寂寞,拉着一大堆得朋友无所不聊,好像天下就是她的舞台。她的笑很大方,向每个人敞开心扉。可是,她还有另一个自己,自己的忧伤没人能懂,她的心在那刻猝然闭合,就像一颗含羞草一样。
她十分熟悉自己的寂寞。但她只能以这种姿势生活,因为那才是自己。寂寞没有错,只是她从未看到心灵的窗户,她有许多的朋友,可以说到心里的任何东西,可,没人能懂。
她并不奢望能够有朝一日能遇到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她只希望,那个人可以给她足够宽的肩膀,支撑她一边天的孤独。
她爱云,真真近乎执迷的热爱,云变幻莫测,有晴空里的洁白,也有阴霾下的沉郁。一浮薄云,像一杯牛奶咖啡,飘着紫罗兰的甜味,绵绵的,余味不觉。
总是在夕阳燃尽之时,她会去一个与心灵约会的地方。那有一滩湖水,水像镜子一样明洁,天空正投下浓云的影子,好比一杯菊花茶,淡淡的。曲云脸上的宁静,很容易让人看到陌生的东西,也许吧,这只是女子的情怀。湖边有许多大小不一的石块,两边是参差不齐的水草。水里可见的游鱼成双成对,是那样的畅快。
这个时候,夕阳急急得铺泻下来,轻轻地把所有的石头都染上了颜色。曲云不怕一个人的时候,因为那种感觉来的时候,她可以看天上的云。她会想起废名的一首诗《水边》,深夜一只灯/若高山流水/有身外之海,星之空是鸟林/是花是鱼/是天上的梦,海是夜的镜子/思想是个美人,是家是日是月,是炉火/炉火是墙上的树影,是冬日的声音。
这首诗写得是多么空灵唯美,如水边的阿狄尼娜,在等待生命中的另一半。她拿出心爱的手绢,铺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而她自己却坐在一旁较小的石头上,那块石头是为谁留。她也不知道,那个人究竟是谁?想到这里,不禁脸热起来,微风轻拂,吹展的刘海,抬头间,看天上的霞多美啊。心里升腾的释然,好像一切的事情都遗忘了放下了,静静地感受这份美好的心情。她执意地相信霞是天上最美的云。
(三)
白水是个认真的孩子,作为学生,他一直思考,学习。他曾想死心塌地做一个功课的奴隶。然而,他竟不是一个丧尸,自从和那个女孩相视一笑后,他知道,自己的心已经被她带走了。他很怕自己这样不济事,问自己:难道我依旧没有长大吗?但他的确感到那样的感觉并不是像高中时对漂亮女孩子心仪的欲望。那是传自内心深处的声音,是他心中银河的星子,他坚信。
他绝不相信一见钟情,甚至感到那种感情,简直很荒唐。白水却不停的想那个人,是的,那个人的影子已经深深嵌入他的骨髓里去了。脑子子里头不停的闪着他的影子,想见她,见到她,知道她在干什么,这就是全部。白水想把这种感觉压抑住,然而,每每他都能在一个不可意料的地方遇见那个人,不,不是,那是缘分,是缘分,对吧。每每他总在问自己,他的血在沸腾,可那个人从他的身边经过的时候,还是一脸的平静,平平一笑。但那平静是否意味着自己在她眼中什么都不是。难道她看不出我眼中的温度吗,要不是,她已经有了男朋友。我不管,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每一次,这样的想,都让他心疼。那是一种与心灵对抗的战斗,他不屈服自己,他不相信。为何她的平平一笑,竟使得他这样的六神无主呢?难道这正是爱恋吗?
白水注定是个与众不同的人,他不会花过多的时间,在人情世故当中,更不屑于闲谈碎语。他有他自己的兴趣和志向,他要一扫图书馆的书籍。他曾经害怕过生死,但也是他书中,他突然领悟原来生死是再自然不过的东西。但他想活得很久,至少也是八十八,发发发。因为自己比较的笨,这是很早就认可的了,所以,他需要很多的时间去寻找自己心灵中的极光,一朝忽然看见灵魂张开望眼,那一生也就足够了。他并不是一个贪欲的人,对爱情也仅是可依不可求。
室友们相继有了女朋友,每天为自己的“家事”打理自己,幸福的脸和快意的笑,这些不免给白水心里一些冲击,但他不会表露这样的情感,而是为他们高兴。这不是强作欢颜吗,其实,是的,难过。自己虽然不帅,但起码看起来还是很有才气的那种,女孩子虽不会多看自己几眼,单凭自己的文笔也可以感动不少美女吧。每次,看见室友和他的“老婆”们亲热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这样安慰自己。有时,他的室友会为某些男女问题烦扰,白水却为他们出主意,他说的东西居然很让室友们认可。其实,他那里知道爱情的烦忧,爱情的雅俗,那都是他在书里头看来的。如果有哪女生问他,你那里知道的那么多,他可能会脸红的说,书上是这么说的。爱情,这都是因为,他还不知其味。
为何在想起她的时候,心便隐隐作痛了。也许,该吃药了,他按着自己的心脏,它还在欢快的跳动着。心脏在说话,你要恋爱了,你要恋爱了。它跳得很快。
他真的是一个理智的人,朋友们没有不这样说的。你小子该找个女朋友了,孤家寡人的,夺寂寞啊。白水说,你干吗找个女朋友。朋友一脸的鄙夷,好像在看一个从未长大的家伙。你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朋友假装怕人听见在他耳边说,第一,可以解决生理需求的吧。第二,可以多个佣人和金库啊。傻。白水摸着脑袋,第一条他勉强可以接受,但生理需求自己也可以搞定,不就是那回事。但是第二条他就不明了了,佣人?金库?朋友都笑他傻,女人,只要你肯哄她,什么样的事,她不会为我们男人做。啊?是吗?难道书里的东西真的是假的了。朋友说,这年头最好是不要相信书本,否则的话,别人会说你是个疯子。
原来,朋友说的理智,就是这个意思。理智就是胆怯了,理智就是不敢追女生了,这简直是对男生尊严的侮辱。就是了,有这种想法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孩。我干嘛不,我理智吗,我疯狂吗。他从某一刻开始,一直用这个问题使自己困惑,但这不是自找的,就像春天来了,猫喜欢叫不也是猫之常情吗?
他疯了,白水疯了。白水就听见四处的人都这样说,他问自己,我疯了么?然后,他醒来,原来是个梦。他问自己,我疯了么?他愣了片刻,傻笑了一个,小子,看来你真的疯了,谁会没事问自己疯了吗。白水疯了,他不看书了,他的眼睛却不是闭上的。有两种情况,一是,他好像在思考,当然思考的内容是自己到底疯没疯还是自己到底是怎么疯的,旁人不得而知,只是,别人看他目不转睛的样子,真的让人怀念高中时候上课的激情呢;二是,他的眼睛在向一处张望,张望的那边绝对坐着一个女孩。有时,他怕人怀疑他看那边只是为了伸一伸脖子,故意留几下头,不过,别人问他,你上一次课颈脖子有那么酸啊,搞不懂。他说我这样扭动脖子是为了以后不得颈椎炎。还一边认真告诉同学,应该怎样扭头比较舒服比较好。你瞧,这不是疯了么。
就这样,用白水自己的话来说,一个丧尸被爱情唤醒了。
他的身边,有不少对女孩老练的朋友。最后,他终于放下面子,在QQ上发出了他的求助,哥们,救救小弟。这样无力至极的话,也是符合他的性格。不过,朋友都恭喜他,终于开窍了。他的朋友,都是好人,他一直这样认为并且更加的相信。朋友都说,一个字“哄”两个字“哄洪”三个字“哄哄哄”,这就他的不传密方。白水说,那什么时候哄,拿什么哄,怎样哄,还有……朋友打断他的话说,哥们,你没听人说,师傅请进门,修行在个人嘛。秘籍我已经给了你,武功练得怎么样,还得靠自己练。哎呀,真是经典,圣经啊,白水开悟了。可他的头脑还是没有头绪,那个女孩,在他的眼中有如女神,自己该怎么和她开始呢?这是一个最让人作难的问题,万事看头难嘛。
白水的心细腻了许多,也沉闷了许多。然而,最让人心烦的是,总是无端的忘记自己要干的事,丢三落四。每天要对镜子使劲地梳头,总是不满意,是不是这镜子有问题啊。走在路上,突然想到自己忘记了带钥匙,一想寝室有人干嘛要拿钥匙,在想寝室到底有没有人呢,如果有人我就不需要带钥匙了,如果没人我回去也进不了寝室,恩,我真聪明。本来打算去买些日用品的,自己想着傻笑着,既然走到了马路上,一下子被车子“嘀嘀”声弄醒了,差点儿自己活八十八的愿望就破灭了。问了一下自己,我来这儿干什么啊,于是,径直回到寝室,原来大家都在,门都没关。他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好像在思考,他站了起来,拍了一下桌子,忘了买卫生纸了。全寝室的人,大眼小眼地看着白水,一脸漠然。
白水开始让自己都感到怪异了,因为他会不经意地向那边投去目光,因为那边坐着那个女生。他总是急切的渴望和她相遇,甚至故意去碰巧,只为她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远远的,看着她走过来,阿,我该说什么呢?她会不会在意我的穿着我的发型,他尽力克制脸的燥热,手却不知往哪放,搓来搓去。而她只是一种礼遇,对每个与她相遇的同学,难免要露出点微笑。他故作一脸的宁静,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好像全不在意她的身影,也只是像对待一个无所谓的同学而已。他是不可能逃过自己心灵的悸动,因为心跳让自己耳鸣头昏。
(四)
曲云已经是个大学生了,对生活有了新的理解。一想到,高中时的多愁善感,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她便忍不住笑出来,有点苦亦有点甜。每次静下心来,她都会回忆那个美好的中学时代,虽然现在看起来荒唐,但也蛮快乐。
现在她的时代不同了,她已经被推到社会的边界上,不能在像个脆弱的小孩,躲在母亲的翅膀下了。她应该考虑生存甚至生活了。她必须去了解什么是社会,什么是生活。作为女生,她有许多事可以做。
她居然发现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地被领导赏识,一时惊讶了不甚明了的自己,也许是变了吧。这时代的潮流,推着人往前走哩。在开学后,她便成了班干,又凭着自己能力,在学校社团联合会,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她自己的人生感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