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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梧桐】嬉皮士(中篇小说)


作者:甲申之变 进士,7070.88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431发表时间:2015-03-16 18:56:55

(一)
  
   事实上,人一旦无聊下来的话是最恐怖的,容易出现幻想。“想入非非”一词往往用于这个时候,想到一个人,一件事,一张破船票还是一具美人的尸体上的性器官,这时里迪?库勒斯露出狡黠的一笑,嘴角还留有餐后的油水,并腾起一团十分糟糕的烟雾,让人呛鼻.这该死的脸颊烟和烟鬼。
   在纽约曼哈顿区的街角的垃圾街的小餐馆,里迪?库勒斯用带着黑色手套的手抿灭了刚抽到只剩一节拇指长度的廉价烟,嘴角微张地仰上,眯着眼做陶醉状,慢慢地从邋遢的口腔和未修鼻毛的鼻孔中呼出,那样子仿佛注射了一针吗啡一样,刺激而减缓了他日渐麻痹的神经。
   “先生,麻烦你先付一下账吧,你已经吃完坐了一个多小时了。”一个侍应终于走向他,有点不耐烦。
   “哦?”他慢慢而颓废地仰起已耷拉许久的头部,有些傲慢地看着这个侍应,从灰色夹克内的口袋掏出几张褶皱了的美元钞票,整整衣领,重新点燃一支烟,走开了。
   纽约无论哪个时候都是繁华,即便这连接贫民窟与商业街的地方是多么邋遢。里迪?库勒斯自然熟悉这里的环境,这里环境并不好,走在街上能看到街角旮旯上被踩扁的易拉罐和针孔。
   “哦,天哪。老兄你撞到我了。”一个黑人走了过来,撞了一下他的肩。
   黑人没有说一句抱歉,目光傲慢露出鄙夷状,并竖出中指。
   “笨蛋。”黑人没走多远,里迪?库勒斯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当然那黑人根本没看到。
   九月的纽约街头有点微风,不怎么清凉,有些冷。里迪?库勒斯走了几个弯,好歹是到了家,不知道是钥匙生锈还是喝酒太猛,好一会才拧开门锁,家里已是杂乱不堪,约翰(一只跟随里迪多年的瘸腿老猫)还在假寐,伏在地上偷懒。
   “该死。”里迪?库勒斯悻悻地说。
   库勒斯对着镜子上的玻璃锡箔,仔细地摸着脸颊和下巴,脸上的络腮胡子看来已有些明显,有一段时间没剃了,显得有些沧桑而颓废,一点也没有25岁年纪的模样。他的左边的眼角经常发干,需要湿润的药物,现在眼圈旁有着一小啜泪滴的纹身,大概象征着失望。库勒斯拿起剃须刀片和胡须膏,又没了兴致地放了下来。库勒斯有些疲态地坐在沙发,屋里很凌乱,连同他的思维一起。没曾想自己现在落魄的模样,纽约街头随处可见的贴在墙上和掉在地上以及被风吹落的征兵广告有时很让他厌烦,黑人也一直因为权利问题持续在闹腾,马丁在4月被人暗杀,人心惶惶。库勒斯对这些或许都没有多大的兴趣,他的右手戴着和左手尺寸不一样的黑色橡胶手套,里面的手指关节已经枯空,那是在越南遗留下来的遗憾。他从柜子里面拿出早上没有喝完的啤酒,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他想就这样打算做个酒鬼好了。这屋子非常无趣,稍微有点情调的就是摆在角落的断了弦的老式吉他和一台坏了天线的电视机,这是好久年前在学校周边买的,桌子上摊放着一本几年前刊登玛丽莲梦露封面的《花花公子》杂志,可是她几年前就因为感情纠葛自杀了。
   库勒斯在几个星期前离开了那家公司,与其说离开,不如说是开除。60年代好像有30年代初的感觉,面包,饥肠和无助始终伴随着里迪?库勒斯的感官,以至于发至无聊的内心都让他心生倦意了。有时,库勒斯能在厕所没有报纸可看的情况下盯着水龙头的滴水的韵律反复得出周期性的原理,也可以在一本杂志的一篇报道中扣上字眼来回50遍而留下了那个单词无比的印象。
   库勒斯躺在座椅上,一脸的沮丧。对于工作而言,他不报什么指望,退伍以后,库勒斯做了三年的苦力。在公司里面日复一日机械的生活让他足以厌倦,在这个关口,因为盈亏状况,还进行了裁员。尽管他摆着高姿态,却让他不得不再去碰壁,最后还是无功而返。家庭,除了死去的冶金工人酒鬼老爸有一点点印象外,就是母亲早已和继父查理过去住了,在十五岁以前还能得到一笔抚养费,自那以后她就中断了多余的沟通。当然这房子是父母之前住的,并不宽裕。
   约翰的一声——“喵”丝毫没有一丝艺术性,而且也打破了这无聊的氛围。或许这是忘记对老猫介绍的一声控诉,约翰从7年前伴随着库勒斯大学宿舍,玛丽莲梦露的杂志梦境,吉他,珍妮还有校园里面看过的NFL的时光。当然那已经过去了,梦露早死了,吉他还在,还有珍妮早嫁人了,在校园早已分手而去了田纳西州,最后只有约翰还在库勒斯的身边。现在约翰好像又睡着了。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样,库勒斯点燃了第三根烟,升起一团迷雾,像极了莎士比亚的诗文。他又无聊起来了,手指开始不停拨弄,就像波动吉他的弦一样。事实上,这个时候最容易出现幻想,他看起来又有什么想法。
   “这该死的生活。”库勒斯叼着烟嘴说道,因为工作的原因,他的左手上有一些老茧,还有一些硫化物的化学制品的气味。他掏向夹克口袋的钞票却发现已经没有,肯定被刚才撞肩的黑鬼拿走了。
   “该死。”他发出一口粗鲁的抱怨,自言自语。
   “叮——”电话声想了起来。
   库勒斯没好气地从沙发上站起来,用左手握住电话筒。“喂——”。
   “喂——,我说伙计,你不会不知道我是谁吧。”电话的一头故作深沉。
   “我不知道,你是谁?”库勒斯疑惑又惊讶。
   “我是威尔斯啊。你忘了吗,你的老朋友。”电话那头发出声音。
   “哦,是你啊,伙计。”库勒斯这才想起是这个满嘴烟枪的游手好闲的家伙,“你不是早就离开纽约了吗,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
   “嗨,别提了,我预想去丹佛换取淘金热,可现实击垮了我的梦想。我的生活就是监狱,没有酒,没有女人,没有,纯粹像死在那了。”威尔斯顿了顿,“我说,伙计,最近怎么样了。”
   “这个就别提了,我都无聊地快发疯了。当我看着这双右手无助的时候,我整个神经就已经处于崩溃”库勒斯快抽完了一根烟。
   “那多没劲,有空来我这边吗。约克酒吧。”
   “那好吧,明天吗。”
   “什么明天,就现在吧。”
   “可现在都下午了。”
   “晚上才刺激呢。”威尔斯打断了库勒斯,“总比你在橡胶公司做橡胶强吧。”
   “喂……”库勒斯没说完,威尔斯就挂了电话,库勒斯知道约克酒吧在哪,在商业街的14号街区,那里是繁华区,有个标志性建筑,一个跳跃的铜像。
   威尔斯是个油嘴滑舌的家伙,是库勒斯当初大学的校友,并不英俊。可是却是满不着调的家伙,常常把女人和性爱挂在嘴边,曾经说要把一腔热血抛向战场,可是最终还是不想应征,因为这里好像没有过多的爱国热情,美越战争的热度远远没有普雷斯利和约翰列侬高。
   不知这家伙搞什么鬼,库勒斯摸不着头绪,他玩弄着夹克上别着的破勋章,停了下来。换了一件干净的夹克,上面有着和十多年前艾森奥威尔总统一样的勋章,却只是纹在衣上的。库勒斯走近镜子面前,抚摸了自己的粗糙的下巴,他终于用剃须刀刮掉了留了两个星期的胡须和鼻毛,瞬间干净而年轻了许多,同时又拿起梳子捋好了一绺一绺不经梳理而杂乱的黑色头发,没有油光粉面,至少整齐英俊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库勒斯照看了一下,竖起了夹克的领角,“嘿,伙计,我要先离开一会。”库勒斯对着约翰说道,语气中带着些许的调侃。约翰耷拉着眼皮,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没有回答。
   14号商业街可比当时库勒斯吃饭的街区热闹多了,而原先的那里安静的可怕,拐角出垃圾袋熏出的臭味想起来还是令人作呕,路边的乔木和掉了黄色枫叶的枫树没有经过修理,一样的邋遢。街上时不时很多狂热的年轻人带着披头士的假发在狂热的演唱,曾几何时,在学校的时光,库勒斯也拿着吉他弹颂着《lovemedo》对着珍妮演唱,可是好景不长,好久没有和珍妮联系,库勒斯只记得珍妮最后一句对自己刻骨铭心的话就是“你这个混蛋。”库勒斯停止了回忆,打了辆的士,来到铜像的广场,却并没有看见威尔斯本人。
   “该死,这家伙。”库勒斯走到附近的电话亭,正欲拨通威尔斯的电话。
   “嗨,我的朋友。”不远处的小混混威尔斯朝着库勒斯喊道,站在一辆敞篷车旁边。穿着一件颇为新颖的比较别致的夹克,蓄着长发和胡子,像一个嬉皮士模样。同时戴着一副深色的墨镜,张开着双臂做拥抱状。
   “哦,天哪。”库勒斯走过去抱住了威尔斯,撑开看着这个别离了一段时间的老朋友,“伙计,你变胖了,黑了好多。”
   “是吗,是一身肌肉吧。”威尔斯神秘地笑了笑。
   “你现在发财了吗。”库勒斯打量着威尔斯的身上吗,并着重指着这辆敞篷车。
   “哦,你说它呀。其实这是租的,倒时还要分期付款。”
   “我说你怎么发财了,这墨镜可以摘下了吧,今天可是阴天。你是打算当黑手党吗。”
   “哦,可不这么说,这是这样可以好看一些,掩盖一下孤独。”威尔斯装着腔做着势地说。
   “伙计,你可不是一个诗人。”库勒斯调侃了一下。
   “从现在开始就是了。”
   “那么请告诉我这是谁的诗呢。”
   “惠特曼的。”
   “天哪,惠特曼可没写过这么劣质的诗歌。”库勒斯抬高了语气。
   “那是我瞎编的,哈哈。”说完,威尔斯摘下了眼镜,威尔斯笑了笑,拍了拍库勒斯的肩膀,朝酒吧走去。“你跟珍妮还有联系吗。”
   “没有,不提这个了。”库勒斯倒吸一口冷气。
   “我说,你现在怎么苍老了许多。”威尔斯走到约克酒吧门口对库勒斯愉悦地说道。
   “什么!我今天刚刮了胡子。”库勒斯惊讶地说,笑了笑。
   “哦,天哪,那原来你可得多老啊。”威尔斯小声地嘀咕,做嘲弄状。
  
  
   (二)
   威尔斯坐在靠灯光的一角,举起一杯酒杯,一饮而尽。“听说你在一家橡胶公司工作。”威尔斯对库勒斯说。
   库勒斯倒着酒,听着热辣的音乐,迷彩的灯光和转椅有些模糊了他的视线。库勒斯抬起头,淡淡地撇了一句:“我早就被开除了。”
   “哦,那你终于解脱了。据我所知,那里并没有什么前途可言。”威尔斯反而无所谓,对库勒斯说,“在一个加工厂里面做一个工人,太没前途了。”
   库勒斯一筹莫展,说:“说实话,现在我只能对着一台电视机和天线还有死去的梦露杂志发泄了。哦,天哪,一直没有什么工作。这年代可不比30年代好多少。还不如去布莱克韦尔岛去关一阵子呢,听说那里的典狱长给犯人的待遇不错。”说完库勒斯点起一根烟,继续说下去,“那里待遇太差了,环境更糟,几个黑鬼都能骑到脖子上来。”库勒斯顿促了一下,吐出一口浓烟,喝下一口酒。
   “我的威尔斯,你自从离开学校以后,已经成了华尔街的巨鳄了嘛。”库勒斯边抽烟边说话。
   “别取笑我了。我根本就是无业状态,只是买过几只股票让我赚了一点钱。当然更多的是我父母的钱。”威尔斯一直说他父亲是个金融街的商人,有两个姐妹,却好像与威尔斯一直联系不起来的样子,只记得威尔斯说过他父亲是个混蛋,其实库勒斯知道他们两人的关系并没有那么糟糕。
   “你让我出乎意料。”库勒斯言不由衷地说了一句,大概心有不甘。因为久别重逢,所以有些兴奋起来,库勒斯问威尔斯为什么知道他的电话时,其实很简单,因为库勒斯的电话号一直没换。
   “对了,你的手怎么回事。”威尔斯坐在座位上,喝着一杯威士忌,狐疑地问这个久久未见过的老朋友上的右手上的黑色橡胶手套,和左手手套不同的是,上面绑着几根铁珠链。
   “那是空的,我的右手已经失去,成为一对炮火中的残骸。”库勒斯举起酒杯,大声地说。台上是一个普雷斯利的特型演员在唱着《HisHandinMine》(《他的手属于我》)。
   威尔斯握住库勒斯右手边上的手套,里面是空的,没有指尖的关节,“那太不幸了,我的朋友。”
   这时,库了斯用左手吃力地解开在“右手”的手套上固定住的铁珠链,一下子轻松地将右手上套着的黑色手套脱落下来,上面裸露的只是一节上肢上部的关节,没有看见五指的存在。紧接着库勒斯用左手和牙齿将橡胶手套吃力的围绕在“右手”上。
   “是啊,我讨厌那个地方,九死一生。你知道,没人愿意战争。”库勒斯用左手又喝上一口,脸并没有发红,只是青筋暴露,看来有点激动,“伙计,我突然想到您,是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么说,你真的去了越南参加了战争?”威尔斯神态开始变化,抬高了声音说。
   “是的,我去了没多久,但经历颇多。”
   “说说看吧。”威尔斯帮威尔斯到了一杯酒。
   库勒斯用镇定的眼光盯了威尔斯一会儿,目光却转向了迷离,他点上一根雪茄,漫不经心地抽了起来。“我们当时在南越的朱笃市着陆,我们跟着的是中尉梅尔?霍尔德,他是一个热衷于英雄主义的家伙,在外人看来他的肌肉与块头足以表现他的爱国气概,但事实并非如此,他很胆小,只是面部上面的镇定的肌肉不会表现出来罢了。那天,我们在朱笃市下的丛林和南越的陆军中尉会合,在我分外提高警惕地站着那般岗的时候,北越的军队的步枪不知怎么开始袭来,南越的陆军中尉被击中了脑袋,而梅尔却在这个时刻只顾着自己逃窜,连‘掩护’都懒得喊,只是他的M40头盔还一直插在泥土中好多年了。那样子,别提多狼狈了,哈哈哈……”库勒斯仿佛在讲一个绘声绘色的自己的故事,马上从刚才的落寞,悲愤转化为快乐来了,我们大概在学生时代就想到库勒斯这个家伙没心没肺必然有过硬的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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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小说的背景大致被作者定位在上世纪60年代末期,一个叫马丁路德金的黑人领袖刚刚被暗杀不久。美国的纽约和一个叫米德尔敦的地方成为主人公库勒斯主要活动区域。库勒斯是一个生活在美国社会底层的普通小人物,在那个时代里,经历着生活的艰难,爱情的失落,家庭的变故等等各种各样的磨砺,在作品中有黑人、印第安人,也有生活在上层社会的银行家,林林总总的人物构成了一个万花筒般的真实的美国社会,小说用这些人物的各种表现,展示了美国社会的颓废与没落。小说结构复杂,人物繁多,语言充满美国社会的真实性。是难得的反映美国社会的小说。感谢赐稿梧桐文苑【编辑:江南铁鹰】【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503180011】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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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江南铁鹰        2015-03-16 18:59:00
  一部反映美国60年代末社会的作品。
回复1 楼        文友:甲申之变        2015-03-17 11:56:23
  江南老师,辛苦了。小说里面我引用了大量的欧美金曲,主要是六十年代的披头士和猫王以及朋克爵士的音乐,我可以推荐猫王的乡村音乐《blue moon》和《love me do》,可以听一下,蛮好听的。
2 楼        文友:老百        2015-03-16 19:08:51
  作者能读过左拉,蒲宁的欧美文学,可能受了不少影响,作为江山文学,海纳百川,向作者点个赞,也向江山点个赞!
柳岸花明社团欢迎各位文友 联系群QQ:858852421
回复2 楼        文友:甲申之变        2015-03-17 11:57:33
  哈哈,老百太亲切了,握手。携手并肩,一起努力
3 楼        文友:高原的天空        2015-03-16 20:24:58
  哎呀,真的很厉害。我一定出时间看一看
云烟深处懒读书
回复3 楼        文友:甲申之变        2015-03-17 12:03:38
  谢谢高原老师,很喜欢您对我作品的评价。我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荒谬的“ridunkulous”的音译,六十年代的嬉皮士总体而言是一种颓废的现象,其中包括越战,黑人运动,女权运动,卡奇诺的解放人权等。所以,我觉得这个时代用狄更斯《双城记》的话说是the best of times and the worst of times
4 楼        文友:晚霞晓文        2015-03-18 19:50:05
  祝贺甲申喜摘精品。
5 楼        文友:灿若舒锦        2015-03-24 09:59:55
  甲申太厉害了,写出这么厚重够味的小说,赞赞赞。
回复5 楼        文友:甲申之变        2015-03-24 21:19:58
  哈哈哈,谢谢舒锦老师了,写的美国往事,六十年代有很多东西可写。最初我的构想是写越战,写嬉皮士是自己反复修改以后成型的啦。
6 楼        文友:秦戈尔        2015-10-09 16:37:38
  这篇小说很厚重,但是过于厚重,有点慢吞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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