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征文】习惯难改(送别小说)
一
自从那年他与前妻离婚后,十多年过去了。
在那十多年里,他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奔波于各个城市间,寻找合适的工作和租处,倍感打工仔生活的艰难和乏味。尤其在夜深人静或者冷灶孤衾、百无聊赖时,前妻那熟悉、鲜活的音容笑貌就会从他的记忆深处冉冉浮现,撩拨着他心底最隐秘的原始欲望。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当时对婚姻的失望甚至愤怒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因而在心里不断跟自己争论:那次离婚,是对还是错?
在广东打拼的十多年里,他凭着能干、诚实、守信的口碑,经过不断自我完善,终于从一个默默无闻的青涩打工仔,落脚广东佛山,成为一家大型电器制造公司下属的一个车间主任,管辖有三百多个流水线的操作工。车间里有不少年轻漂亮的打工妹,总有几个趁他巡视生产线时向他传递若有若无的秋波。当然,他是个有性需求的正常男人,当他捕获到女工们暧昧的秋波时,他有时也会想入非非。他跟几个颇合他意的女子约会过,甚至悄悄开过房上过床。但一旦她们向他提出婚姻的要求,他就犹豫了,因为,他想到了他和前妻的婚姻和往事。他不知道在精心包装过的美丽外表下,有什么样的丑陋会发生。他会不会重蹈覆辙,再次将自尊击得粉碎?
据外婆家的亲人说,前妻离婚后与其他男人成过家,可在前两年又离了,目前她还是单身。
眼看又要过年了,于是,他在腊月二十五那天,拉着拉杆箱坐进火车,向赣江边上的家乡进发。
二
他家靠近鄱阳湖,他的外婆家远在临县五十里之外的山区。父母因路途遥远,农事繁忙,难得带他去外婆家玩。就在他读初一那年的五一劳动节,他在外婆家意外地遇见了她。
其实他小时候就见过她,但她那时还是个黄毛丫头,根本没引起他的注意。但在那个节日里,她一有空就和其他玩伴一起来找他玩,于是他注意上她了。问外婆,外婆说她小名叫玉梅,算是他五服之外的远房堂表妹。
当时她正值“豆蔻梢头二月初”的年龄,俏丽的瓜子脸上五官端正,眼睛清澈无暇,尤其是一笑两酒窝。走起路来,苗条的身材如河边柳条般婀娜多姿。笑起来如同有人敲碎了一串小银铃,清脆活泼,富有感染力。无可否认,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
他当时就喜欢上了她。
后来,他每当学校放暑假、寒假、国庆节、春节,总要找借口去外婆家住几天。到了外婆家就找她玩,有时玩得忘了吃饭,惹得外婆经常站在高坡上,对着苍莽的大山拉长了嗓子叫:明明呀,回家吃晚饭啦。于是,大山深处传来一连串回声:“吃饭啦……吃饭啦……”
她虽然长得很可爱,却不怎么爱读书,每次考试成绩都不理想,她也不甚在意。他从她清澈的明眸中看出,她缺少某种灵气而略显迟钝。然而他被她那银铃般的笑声、迷人的小酒窝、被花布衣服掩盖下逐渐发育的曼妙胴体所吸引,而无暇它顾。他突然对唐诗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觉得有些唐诗简直就是为她写的,比如:逢郎欲语低头笑,碧玉搔头落水中。比如: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玉带舞天纱。疑是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尽管她的秀发上没有碧玉搔头作装饰,而是用绯红的毛线扎两把小辫;她也不曾拥有过轻罗小扇,只能用破蒲扇纳凉、拍蚊子。可他觉得,她就是从唐诗中走出来的仙女,哪怕是她浅浅一笑或微微一颦,都是那么赏心悦目,惹人怜爱。
十八岁那年,他中考过关,进县二中读高中。而她却在中考时名落孙山,只能铩羽而归,回家务农。
高中三年,他几乎没去过外婆家。因学习时间紧张,经常废寝忘餐,根本没工夫想她,以致她的音容笑貌渐渐从他的脑海里黯淡,最终消失了。尽管他努力拼搏了,可惜千军万马都来挤高考这条独木桥,他以几分之差而功亏一篑。高考失败了,他只能汇入打工大潮,到广东谋生。
走之前,他特地去了一回外婆家,跟外婆一家告别。外婆向来疼爱他,想到外孙这一去,千山万水路程遥远,见面就难了,于是坚持让他住几天再走。
当天傍晚,大家正在堂屋里吃晚饭,突然从院子里传来清脆的说话声:“哟,你们还在吃饭呢。”他停下手中的筷子,转过头望着被夜色逐渐染黑的院子,来者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她走进堂屋,笑意盈盈地环视全桌,随即惊叫了一声:“我当是谁呢,原来是黎明哥来了。”
他认出来者是谁了,赶紧放下筷子,拘谨地站起来:“玉梅妹妹,你吃过了吗?没吃的话,跟我们一起吃吧。”
她连连摇手:“我吃过了,你别忙乎了。再说,我是什么人哪,怎敢跟大学生同桌吃饭呢?”
他嗒然落座,半晌,才低声说:“没考上,准备去南方打工了。”
她接口安慰他:“黎明哥,考不上就算了,咱农民不也一样活?等你在南方落了脚,我也找你去打工。”
他顿时兴奋起来:“好呀,那就一言为定了。”
那晚,两个年轻人在灶间嘀嘀咕咕聊了好半天。他的舅妈突然撞进来,笑着说:“外甥,我早就看出来你喜欢玉梅。等你赚了钱就娶了她吧,那才是郎才女貌,天赐良缘呢。”
玉梅羞得扭头起身,夺门而出,一阵风似地回家去了。
那天夜里,他躺在床上,碾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脑海里塞满了她那俏丽的面容、清脆的笑声、苗条的身材。他失眠了。
三
在南方打工期间,他每到周末就去网吧泡几个小时,通过QQ跟她聊天,谈他的人生理想、奋斗的目标。到年底,他随着打工大军返回家乡过年。回家的第二天,他拎了几包礼品去外婆家。当他走下公交车,发现她早就等在村口的大树下了。他强压住兴奋的心情,略微跟她聊了几句就分手了。
晚饭后,他对外婆说要出门散步。舅妈大概看出了点端倪,抢在外婆前面说:“去吧,去吧。外面天冷,记得早点回来噢。”
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外出打工的也大多回家了,一向冷清的山村里热闹起来,几乎家家堂屋、灶间里亮起明亮的灯光,大人们忙忙碌碌,进进出出,正在杀猪宰羊、蒸年糕。孩子们时不时往院子里扔一个小鞭炮,火光一闪,一声脆响,紧跟着孩子们一连串欢笑。
当他走近村口的大树,在越来越浓厚的暮色中发现树下站着个人,不用问,肯定是她。他一语不发,只是快步上前,一把抓住她的双手,不住地摩挲。她悄悄使劲,想抽回自己的手,可他越拽越紧,就是不舍得放手。眼见她不再挣扎,心潮汹涌的他再也克制不住自己,干脆搂住她,随即将滚烫的嘴唇,不由分说地压住她的红唇,拼命吸吮着,恨不得把她整个人吸进他的肚里。
她被他突然爆发的狂野吓蒙了,一时不知所措地任他搂抱亲吻。待她反应过来,女性的谨慎和羞怯提醒她必须挣脱他的怀抱,于是举起双拳漫无目的地乱打他。可他根本不顾她的再次反抗,反而搂得更紧了,以致她差点喘不过起来。她的软弱抵抗很快被他滚烫的爱火熔化,身体的某个部位被催发出剧烈的生理反应,她被那种感觉征服了,只能再次放弃徒劳的抵抗,反而下意识地伸出双手,抱住了他,有气无力地低语道:“这里人来人往的,被人看见多不好。要不上我家去坐一会?”
她有一个姐姐,早就出嫁了。父亲是村支书,吃过晚饭后到村办值一会儿班,母亲独自在厨房里忙乎着年货。她拉着他的手,悄悄地溜进堂屋,将他推进旁边属于她的闺房后,立即反手将房门锁上……
年还没过完,他家的媒人在舅妈的陪同下,到她家提亲。她父母从小就见过他,看他长得一表人才,高中毕业,深信他今后会有所发展,于是在征求了女儿的意见后,同意了这门亲事。元宵节后,在双方家长的积极配合下,已经符合结婚年龄的他俩结婚了。婚后,两人一起去广东打工,租房,过起了期盼已久的夫妻生活。
四
莎士比亚说过:爱情是盲目的,恋人们看不到自己做的傻事。
当男女双方处于恋爱期,眼睛里看到的全是对方的优点。以致连对方的缺点,也会当作可爱而被宽容,甚至赞赏。从人性的本能来说,人们善于在别人面前刻意控制自己,尽量张扬、炫耀自己的优点而隐藏自己的缺点。然而,这种刻意的自我控制和约束,是违背人性,违背本能的,因而只能得逞一时,而不能保持永远。古人说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当生活习惯、定式思维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就算在外力的强压下,习惯也只能作暂时的屈服,一旦压力解除,就会故态复萌。
他俩到广东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双方的缺点就淋漓尽致地暴露在对方面前。尤其是她,生性散漫,做啥事都慢条斯理。每天催她上班,就能急出他一肚子火气。她总是先赖床,接着慢吞吞地穿衣、梳妆,出门时丢三落四,害得他在门外等个没完没了。好不容易挤上公交车,夫妻俩几乎每次都是踩着上班铃声扑进车间。当然,因迟到而被扣奖甚至扣薪的事也发生过多次。为了这事,他跟她说过无数次,可她就是改不过来。严厉批评她,她就舌头一伸,做个鬼脸了事。
他有自己的远大理想,因而每星期挤出一定时间参加技术培训班,考上岗证书,以增加就业的机会。而她,据她自己说过,自从初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摸过书。休息天,尽管她没多少钱,却热衷于逛商店、超市,在花花绿绿的商品世界里往往一逛就是半天。
最让他头疼的是她不注意卫生习惯,换下来的内衣内裤袜子随便扔。他批评了她几次,她就捡起来扔塑料盆里攒着,有味了也懒得去洗。有时他实在看不下去,只好帮她洗。
她能做饭,但对烹调不上心,不在乎色香味。做出的菜不是咸了就是淡了,饭糊了肉焦了是常事。由于她洗菜时马虎了事,他每次吃饭都要瞪大了眼睛,担心菜里混进可疑的东西。因为他不止一次从菜里挑出长长的头发、枯黄的菜叶、不该进锅的杂物。说了她很多次,希望她以后细心点,可她照例伸一下舌头,做个鬼脸了事。到最后,他只能亲自做饭,不敢再让她搭手了。
他不知道当村支书的岳父在个人修养方面是怎么教育女儿的,她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连起码的修养也不具备。如果他不拦住她,她就蓬着头发,穿着睡衣大大咧咧地满大街晃。有几次他带她参加同乡之间的聚餐,她当着大家的面扭头随地吐痰。由于不懂装懂,她说起话来不太得体,甚至有违常理,时不时地冒出几句脏话。有一次他在住所请同乡聚餐,吃到一半,她竟然对着餐桌打了个大喷嚏,整得大家的胃口全倒了。同乡们看在他的面上,出于礼貌勉强吃了一会儿,纷纷借口退席。而她却若无其事地继续吃喝,根本不看他那因尴尬而愤怒的脸色。
五
为了这些生活小节,他跟她说过无数次,希望她能改正。但她听了也就听了,从不往心里去,过后依旧故我。
他生气了,劝说改为批评,可她找出种种理由为自己辩护。她知道自己理亏,于是就朝他发嗲,撒娇。
蜜月期间,她的发嗲很管用,撒娇更是大受欢迎。他只要看到她眼角含笑,撅起鲜红的嘴唇,伸手向他扑来,他就心花怒放,赶紧将她抱住,一通狂吻。随着她的缺点越来越多,她的发嗲、撒娇效果越来越低。因为,发嗲、撒娇毕竟不能当衣穿,当饭吃。这些小手段只适合家庭之内,并不能代替全部现实生活。
于是,他和她之间,争吵逐步升级。半年不到,新婚的幸福感就荡然无存。吵过之后他也想过,这大概就是闪婚的后果吧。按理说他跟她从小就认识,谈不上青梅竹马,却也是两小无猜,情投意合。看着眼前邋遢、散漫的她,他不由得黯然神伤:当年那个俏丽、可爱的小女孩,她到哪里去了?眼前的她跟当年的她,差距竟然那么大,判若两人,怎么也重合不起来。
渐渐地,他不想跟她多说什么了。甚至到了夜里,连年轻夫妻之间视作最神圣的性爱,也被蒙上了阴影。因为她特别能睡,全然不顾他趴在她身上手蹬脚刨,不一会儿她就呼呼入睡。于是,他不无悲哀地想起“奸尸”这个字眼,使他讨厌起身下这个熟睡的胴体。尽管她的肌肤还是那么白皙、细腻,尽管她的裸体还是那么匀称、线条起伏柔和,可他倍感性爱原来是这般无趣。时间长了,他觉得不想跟她做这事了,无聊!他毕竟在那些隐蔽的录像厅里看过黄带,人家那才叫刺激呢。
由于他经常去夜校读书,寂寞的她竟迷上了QQ聊天。她觉得夫妻俩白天在流水线上如机器人般干活,下班回家了夫妻俩又无话可说,生活日趋枯燥,试图在网上寻找新的刺激。于是心无城府的她很快就被一个男网友拿下,陷入了网恋。
有一天,她对他说她身体难受得很,不能上班,想请一天假。他说那就休息吧,要不要陪她去医院检查一下?她说不用,躺一天就好了。
中午时,他想知道她身体是否好点了,就利用半小时的午间休息,跳上公交车,回到住所。可他的钥匙怎么也打不开门,他根本没想到门里上了保险。于是他敲门,里面也没回答。他急了,问周围的邻居,都说没见到她出门。有个小女孩突然轻声说:“叔叔,我看见有个人进了你家呢。”
他不再叫喊,在路边抓起一块砖,使劲砸门。才砸了两、三下,门无声地开了条缝。他一把推开门,握着板砖冲进屋,直扑还裸身躺在床上、惊惶万状抖作一团的她。还没等他开口,一个人影从门后闪出,一眨眼就跳到门外,拔腿狂奔。他醒悟过来,赶紧转身追出门外,一路紧撵。可那个男人看来很熟悉这里的胡同小巷,三蹦两窜,一会儿就消失在蛛网般的城中村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