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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星月】永失吾爱(小说)


作者:逗跌 布衣,196.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854发表时间:2018-08-19 22:49:38
摘要:昌魔纪二十一年,我踏上去往魔龙堡的路。我身无元石,只能忍着饥寒,以不多的元力维持着来到魔龙堡外。只是,我终究坚持不住,晕倒在荒野之中。 是简晟救了我,他送我吃食、元石、坐骑、还有一位随身仆人。 从那日起,我眼中的世界变了。我终于知道,凡人就象牲畜一样可以被送来送去。

【诗蔌】
   再没有比我们更令人羡慕的爱情了,在这世间,也唯有你步歇才能配得上我诗蔌!
   那一年,我刚刚成年,父王说:“蔌儿啊,你已成年,也该寻一良配,成亲才是。”
   我说:“父王,蔌儿不嫁,蔌儿将终生守在父王身边。”
   父王笑了,笑得很开心,他说:“我的蔌儿长大了,知道安慰父王了。你的几位兄长太不成气,你寻一良配,父王便将这王位禅让与他,为了魔龙族的未来,就这么定了。”
   亲师说:“既然王上执意如此,那还需符示天下。”
   父王挥手道:“好、好好,此事便由亲师来操办!”
   我问亲师:“招驸马,不是就看着着那些魔龙们争个你死我活吗?”
   仙师笑道:“您是我魔龙族的公主,岂能如世俗女子一般?”
   于是,在符示天下之后,整个魔龙族地都轰动了。
   【简晟】
   我一直认为,没有比我和公主更令人羡慕的姻缘了,在这世间,能与诗蔌公主相配的,除了我简晟再无第二人。
   那一年,我年及弱冠。父亲说:“凡事不能抱太大希望,人家是族中公主,情爱之事往往神秘莫测,你要当心才是。”
   “父亲多虑了,我要去见的是魔龙族公主、我未来的娘子,有什么好当心的?再说,我简氏一脉,生来自带天赋,想这天下间,有哪一族能与我简氏相比?”
   父亲很失望,我不介意,毕竟他太老了。人老了便看不远、看不清、看不透,哪怕他有着我无法企及的天赋。我也不以为然,毕竟他是我的父亲。我还年轻,漫长的人生路又岂是他能一眼便看得透彻、说得清楚?
   我踏上了去魔龙堡的路,那里是魔龙族人的朝圣地,我会在那里见到令我仰慕已久的诗蔌公主。
   【步歇】
   是啊,我与你的爱情是这世间最令人羡慕的爱情,我曾因拥有你而欣喜,我无时无刻不在内心感激着,你是拯救我灵魂的那株芙草。
   昌魔纪二十一年,我踏上去往魔龙堡的路。我身无元石,只能忍着饥寒,以不多的元力维持着来到魔龙堡外。只是,我终究坚持不住,晕倒在荒野之中。
   是简晟救了我,他送我吃食、元石、坐骑、还有一位随身仆人。
   从那日起,我眼中的世界变了。我终于知道,凡人就象牲畜一样可以被送来送去。
   我说:“简勉,既然你归了我,是不是也该将名字改了?”
   他说:“是,请少爷赐名。”
   我说:“你长我一岁,我便唤你勉兄。姓氏嘛,便随了我步氏。虽说步氏家族在这凡间现如今仅有你我二人,但别急,有你相护,少爷我定能夺下一片广阔的土地。”
   那一日,勉兄的眼神,我此生难望。我发誓,一定要让他看到,不为其它,只为改变他目光之中的那一丝怀疑。
   【简晟】
   那日,在离去之前,我问步歇:“兄台此去魔龙堡,不知所为何事?”
   步歇道:“原本只为去混口饭吃,既然得知公主招婿,岂有空手而回的道理?不防一试。”
   我想笑,却笑不出。我怕那笑会伤了这个落迫之人。人总要有自知之明,既然肚子都填不饱,怎么还能想着图谋与公主的亲事?
   于是,我先行离去,对步歇的相助也仅限于此。此人神思飘渺,极其不切实际。我简晟的朋友岂能是这种狂妄之人?
   【诗蔌】
   那天,我掀开珠帘,向外望去。
   我问:“亲师,为何这些人如此疲惫?”
   亲师道:“王上有令,不得在王土之内以真身飞行,这是推举圣学以来一直所遵循的传统。”
   我说:“赶路不能恢复真身,那得多辛苦?”
   亲师道:“以人形之身行走世间,饥寒交困,自然有不同的感悟。因此,王土之内也有魔民们辟田耕种,各地城池也筑起了粮仓。不然,宫中所食又从何处来?”
   我说:“哦,我懂了。可是,那些田地要怎么耕种呢?”
   亲师道:“简单,也不简单。待择得驸马之后,便可出宫去,到那田间地头与魔民们聊上一聊便可知一二。”
   我问:“亲师不通田间之术?”
   亲师无奈道:“那些都是下等人才会做的事,我虽熟读圣贤书,可魔龙族所录之卷却并无此术。当然,公主也不过是兴之所致罢了,若果真要去种田,我想王上定然是不允的。”
   “不,既然我身为公主,我便要做个亲近魔民的公主,既要亲近,便不能仅仅做做样子,不能对魔民之事一无所知!”
   亲师很无奈,只是摇头。
   【步歇】
   我太饿了,我问步勉:“为何我总是觉得饿?”
   步勉一叹:“少爷腹中缺少肉食,自然容易饿。待进入初选之后,宫中会有肉食供应,还会有些山珍海味;若不中,老奴便带少爷去吃些肉食,听说这魔龙堡中有些出了名的肉食还是不错的。”
   我怒道:“以后不准再自称为奴!你要记住,你是我步歇的兄长,不是那些魔民奴隶。”
   “这可使不得。”
   “我说使得便使得,待有朝一日,步歇定将兄长身上的印记去除。”
   “这个,老奴……生来便被印上此印记,无妨。”
   “不仅是你,若我为王,我会令天下无奴!”
   我的话还未说完,步勉便慌乱的捂住了我的嘴。
   步勉低声道:“宫中重地,慎言……”
   【诗蔌】
   我听到了,那个奴人捂住那落魄少爷的嘴之前,我便听得清清楚楚。
   我说:“来人,去将那二人给我唤来!”
   侍从道:“公主不可,依在下看,那落魄少爷的眼神诡异,与贼人无异。在下敢断言,不出十息,他定会被内禁卫带走。”
   我很不解,怎么会?不过十息,他又因何如此确定?再有,贼人又怎么了,还敢在王宫之中做乱不成?
   我生平第一次有了挫败感,一个侍卫都能看出那人的真面目,而我却一直蒙在骨里。我感觉自己真没用!
   我说:“带我去大殿,我要亲眼看看这个贼人到底所为何来。”
   【简晟】
   看到步歇被带走的那一刻,我笑了。唯恐错失了面见圣上的良机,我对内禁卫统领说:“那人我认识,就连他的仆人都是我送的。”
   与贼人有了瓜葛,自然便有了面见圣上的机会。
   当我被带到殿上之时,我惊了,那步歇竟然死也不跪。直到两个内禁卫压弯了他的双腿,才算勉强跪了下来。
   亲师淡淡道:“你是何人、来自何处、又所为何来,还是快快道来!”
   步歇道:“我本名步歇,家住烟雨城外的一处魔龙村,来魔龙堡只为讨口饭吃。”
   亲师再问:“你曾以何为生?”
   步歇想了想,道:“盗贼。”
   王上疑惑道:“你自承为贼,那你来魔龙堡又想谋何生计?”
   “只为一口饭食,只要能赚到元石,吃苦受累我都做得。”
   一禁卫指着我道:“王上,此人自认,曾相助步歇。”
   我大礼参拜,直身道:“王上,臣下是惊云城主之子简晟,在进入魔龙堡之前,我见此人昏倒在荒郊野外,心有不忍便将其救下,赠其元石及一应用度,当然,还有这位仆人。”
   步歇道:“不,他不是仆人,步歇也不准任何人称他为仆人。他名为步勉,是步歇的兄长!”
   忽然间,我在王上的眼中看到一抹光彩。
   【诗蔌】
   是的,那一天的他虽然衣着破烂,却如同发着光般进入了我的记忆之中。天下间,有谁能又敢于自承为贼?
   我问:“既然你曾为贼,那说说你都偷过何物?”
   “父母身为修行者,在我出生后便将我寄养于一魔民家中。昌魔三年,烟雨城北八年无雨,魔民相继饿死。义父在临终前交待,但有可能,要先活着。他教我偷盗之术以及劫掠之法。自那日起,我便做起了劫掠生意。我所劫之物有元石、王军粮饷、还……杀过两位将军。”
   亲师皱眉道:“你可知,你所承之事,足以定你死罪?”
   那步歇大笑道:“怕死我又怎会来到魔龙堡?王上可知烟雨之地十年九旱的根源是什么?若非王上扩军建塞,仅约束百姓而放弃龙兵以原形之身肆意妄为,那片霜林便不会渐渐消失。若那片林海在,烟雨城北绵延数千里的魔民又怎会因无雨而饿死?”
   我惊了,没有人这么和父王说话,他是第一人。我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但他眼神中的恨意却是那么真实。若非有禁卫在,我想他定会冲过来。
   我说:“你今日也是来竞选附马的?”此言一出,我的心便狂跳不已。圣贤书卷上有言,女子当矜持,可我是魔龙族人,为何非要让那圣贤书成为我的枷锁?
   他直视着我的眼睛,我觉得那双眼睛似是要钻进了我的心里。
   简晟道:“公主有所不知,王上的符召中明言需贵族子弟,此人身份令人存疑,所以,并不能参与武比和论道。”
   我望向亲师,亲师点点头。
   我说:“父王,今日蔌儿累了,让诸家子弟都散了吧。”
   【步歇】
   步勉说:“依今日王上的表情来看,简晟是有希望的。必竟我服侍了他那么久,他的脾气秉性我一清二楚。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在公主的眼中,我看到了少爷你,只有你。”
   “你又非巫师。”
   步勉道:“巫师也未见得懂得男女之事。”
   我没在意此事,公主择驸马,这件事本来就与我无关,能来此处,最大的愿望只是混些宫中的吃食。
   我说:“那你说说你的经历,有哪条魔龙被你相中,又发生了什么故事?”
   步勉望着牢房的上空,回忆道:“很久以前的事了,人家可是简氏的大小姐,终因身份差异,不能走到一起。最后,她远嫁到了西方的龙墟。听说,那里已非我魔龙族地,归炎魔族管。”
   “炎魔族?若是西方,那岂非是大陆极西?离这里有好几万里。看来,你真没希望了,刚还想着,等有一天定要帮哥哥把她抢回来。”
   “我此生有你便足够了。”
   我听得浑身发冷,连忙躲到牢房的角落里。
   【诗蔌】
   那天是我初次见你,在牢房中算是我们再次见面了。再见之时,你瑟缩在牢房一角,望着我的眼神却是那般坚定。
   你边吃边道:“公主,我不是来争驸马的,我只是来混口饭吃,求您再给我来些肉食。我原来以为,这世间只有吃草的魔龙,来到魔龙堡才知道,居然还有吃肉的魔龙。”
   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我拿食物来见你,难道是听你说这些的吗?我无奈,只能吩咐下人再去准备些肉食,而后起身离去,我不能让父王知道我已心有所属,只是那个呆子好象什么也不懂。
   就在我踏出牢房的那一刻,我听那个叫步勉的仆人大声说:“还说心里没公主,刚刚不是说你是来偷她的心的吗?”
   你说:“信口胡说!”我知道,你一定是害羞了。
   天啊,他居然这么说我。我的心跳得越来越厉害,甚至我都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出那座牢房的。
   诗研紧张道:“小姐,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我闪避道:“我不知道。”
   诗研忧心道:“让大巫来给您瞧瞧吧。”
   我说:“不用,会好的,一会儿就好了。”
   呆子,你知道吗?从那一刻起,你便偷走了我的心。那天,我便认定,我诗蔌此生最中意的男人就是你!
   【步歇】
   我从未认真的想过那件事,甚至,你只是令我仰望的千万女子中的一个,当然,你是至高无上的。
   我没想过要偷走你的心,甚至,在步勉解释之前,我还不懂偷心到底是何意。现在我懂了,或许,我偷遍天下也不如这一次值得。
   步勉说:“兄弟你还不懂,偷了公主就相当于偷了天下。”
   我有些发蒙。
   “昌魔王老了,那几位王子一个比一个不成器。魔龙族,内忧倒谈不上,这外患总是有的,万一哪天炎魔想扩张领地,我魔龙族这块宝地便会第一个被盯上。所以啊,兄弟要按我说的做,我会让你坐上那个宝座的。”
   我笑道:“这样的美梦,我睡在荒郊野外的时候,不知做过多少次。你还是睡吧,别拉我一起做梦。”
   “可惜啊,步勉的梦没有你,便做不成。”
   “你要有那个能耐,为何不帮简晟?”
   “他的性情注定走不远,他也不相信任何人,更何况我只是一个家奴。”
   “也许你说的对,可我还是想做好自己的梦,睡吧……”
   步勉似乎整夜未睡,一整夜他都在我的梦里唠叨。我很怀疑,仅长我一岁就会变得如此啰嗦?难以想像明年的我会变成什么样。
   【诗蔌】
   明年……你忘了,第二年我们便有了璃儿?
   你说:“我做梦也没想到,我居然能和高高在上的公主有了一个女儿。”
   你说,你要让女儿永远留在我们的身边,她绝不会象简氏大小姐一样远嫁数万里之外。数万里,听说要坐兽车走上两年呢。
   一日,你对我说:“我一定要让父王应下,在魔龙堡以南直至草原边界,自东向西植上千里霜林。这样,烟雨城北就不会再经受连年干旱了。”
   我说:“夫君想做什么,我都会支持。”
   事情并非如我们所愿,父王没能答应。亲师悄悄对我说:“魔龙族向来与冰雪族为敌,若植霜林,那些树种便需要从冰雪族地才能得到。”
   第二日,你便备好行囊,打算亲自去冰雪族走一趟。我看着你的样子,心中很痛。没有随军、没有仆人,只有步勉和你一起徒步去登万里之外的那座雪山,甚至连化形也要受到限制,没错,父王就是要将你的路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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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是一篇神话故事,女主人公诗蔌是魔龙族的公主,是魔龙王的掌上明珠,魔龙国王的几个王子不成气候,因此魔龙王想找一个贤良驸马,来继承魔龙族。其中步氏家族的步歇和简氏家族的简晟都钟情于公主,简晟当时是王公贵族,在实力上略胜一筹,穷困潦倒的步歇还曾受过简晟的恩惠,还得到了简晟的仆人,并尊那仆人为兄长,赐名为步勉。但步歇桀骜不驯,天性纯良率真,最终赢得公主芳心。步歇婚后和公主育了一女名为璃儿。后步歇为了在魔龙堡以南直至草原边界,自东向西植上千里霜林。这样,烟雨城北就不会再经受连年干旱了。为此他在冰雪族长跪了三十年,方才把事情商议解决圆满。而步勉为了报答步歇的知遇之恩,甘愿牺牲自己的龙魄,诱骗魔龙王服下毒药,打算弑君助步歇继承王位。后来公主得知真相,权衡利弊,选择对二人原谅。步歇继位后果然重振魔龙族,就连昔日的情敌简晟也甘愿臣服。一篇精彩的神话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推荐阅读。【编辑:彩蝶飞舞】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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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彩蝶飞舞        2018-08-19 22:50:44
  感谢老师赐稿星月,问好。
愿做一株野草,简单,自然,宁静,美好。
2 楼        文友:彩蝶飞舞        2018-08-19 22:51:46
  佩服老师的精彩笔墨,水平有限,编按不周请见谅。
愿做一株野草,简单,自然,宁静,美好。
3 楼        文友:彩蝶飞舞        2018-08-19 22:52:36
  欢迎继续支持星月,期待您的更多精彩。
愿做一株野草,简单,自然,宁静,美好。
4 楼        文友:一枝绿萝        2018-08-20 04:04:07
  这个故事不容易读,障碍是作者这种叙述方法造成的,视角总是变来变去,似乎不合常规。然而,换个思维想想,又有哪种叙述比得上第一人称在讲故事方面更得心应手?世界本来就是他看到的他理解的外部世界,所以作者采用不同的“我”来推进故事的发展。我们作为读者,读书久了,就知道有些“不正常”的书魅力就在与它的“非常”,如絮叨的《百年孤独》,或者傻子眼中《尘埃落定》,或者像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这些都不容易读,但耐着性子读下来,它的美也就领略到了。回头再看,似乎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表达。
5 楼        文友:一枝绿萝        2018-08-20 04:16:02
  说说人物的塑造。用第一人称写下来,每个人都显得很真诚,都在面对内心。仆人步勉,因为“兄弟相称”而改变了阶级身份,从而会做出后来以身相报的举动。这有点愚蠢,可是也让人感动,这就是真诚的力量。公主簌诗在发生重大变故之后,选择原谅,这胸怀和境界也是真诚,有很动人。当然,长跪三十年这种执着的举动更让读者看到一个人的执着和决心。所以,真诚最动人心!
6 楼        文友:一枝绿萝        2018-08-20 04:24:06
  再说语言特点,全篇语言其实简白,但因为人物都在真诚地面对内心,就显得庄严而华丽,有种舞台剧的既视感。这种腔调和氛围就得自于变来变去的视角,是讲故事的手段造成。这一点,可能作者没有有意识地实现,而结果已经实现了。
7 楼        文友:逗跌        2018-08-20 10:21:57
  谢谢推荐。
8 楼        文友:逗跌        2018-08-20 10:32:58
  谢谢绿萝的解读。西式小说的故事性不如中式,这与背景和翻译有关。有些小说在西方是情色文学,译成中文就变成了严肃文学,就是社会背景的差异和译者与原作者观念的不同所导致的。但我更欣赏英美文学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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