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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星月】永失吾爱(小说)


作者:逗跌 布衣,196.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064发表时间:2018-08-19 22:49:38
摘要:昌魔纪二十一年,我踏上去往魔龙堡的路。我身无元石,只能忍着饥寒,以不多的元力维持着来到魔龙堡外。只是,我终究坚持不住,晕倒在荒野之中。 是简晟救了我,他送我吃食、元石、坐骑、还有一位随身仆人。 从那日起,我眼中的世界变了。我终于知道,凡人就象牲畜一样可以被送来送去。


   可你说:“诗蔌,别担心,出了魔龙族地,我们就可以冲上云霄,而后直奔魔兽之锤!”你说得斗志昂扬,我却听得泣不成声。
   你又说:“别哭、更别出城送我、你只当我去打猎了、只需和步璃守在家中等我归来。”
   可是,你那一去便是三十年……
   【步歇】
   是啊,一去三十年,我和步勉跪在魔兽之锤的峡谷之外,听着冰雪融化之声、冰冻之声,偶尔有一只魔禽飞过所留下的嘲笑之声,还有一直自耳边刮的那种令人烦躁的风声。
   三十年,我一动未动,但凡能动,也只是步勉打来猎物,与我分食。除此之外,只是长跪不起。
   步勉说:“少爷受的这些苦,一定要让公主知道。”
   我说:“不,她这一生都不会知道,你也要烂在肚子里!”
   步勉无奈道:“好吧,从一个奴隶摇身一变成了驸马的兄长,此生受多少磨难,心里都是甜的。我是这么想的,你听了可有所觉?”
   我说:“没感觉,我原来只相信命运,所以救了你;后来,有了步璃,我便什么也不相信了。放心,你永远是我的兄长,就是到我死的那一天,你在步歇的心里,都无人可以替代。”
   步勉笑道:“看看,就是这种话,说起来不是挺溜的嘛。我只是担心,你说的少了,便会造成公主的不理解、甚至是误解。不怕她现在不理解,而是你做出那种事之后。”
   “哪种事?”我很意外。
   步勉肃然道:“弑君!”
   我的魂湖之中嗡的一声,立时阻止道:“以后这种话少说,连想也不要想。”
   步勉叹道:“你啊,原本这种话是我劝你的,现在怎么轮到你劝我了?说到头,你就是看不清形势。”
   我不懂他说的形势是什么。但在见到冰雪族的数位长老那一刻起,我便懂了。
   一长老道:“我冰雪族曾数次有恩于你魔龙族,可得到的是什么?数十年来,边境象人村倒是被魔龙屠戮了不少,这也算是你族的回报吧。除此之外,还真就没什么了。”
   另一长老道:“若非看在你族为上古前的遗族,有圣人护佑,你以为我们会忍气吞声?这普天之下,魔龙族是生灵,象人也是生灵!在我看来,我象人族更亲和,魔龙族远没有存在的必要。”
   再一长老道:“你这条小魔龙抬起头来好好看看,冰熊一族,小心哪天惹来我冰熊族的怒火!”
   ……
   十几位长老骂了两个时辰,终于算是出了气了。
   “好了,又能怎么样?看在这两个孩子在谷外跪了三十年,你们也骂得口水都干了,罢了。”坐在首位上的象人道:“起身坐下说话吧。”
   我二人起身,步勉战战兢兢道:“小的步勉,本是魔龙族简氏一奴隶,偶遇步歇公子,待我亲如兄长。此来冰雪族,步歇以驸马的身份前来……”
   一长老喝道:“别说你的身份,就算是驸马,那也是连仆从都不如的驸马。鬼都能看得出来,驸马有连通关符贴都不带的吗?通关符贴是什么东西懂吗?那是最普通的行商随身所带之物,免得引起误会。而你们从天而降,让你们跪上三十年算是便宜你们。实话对你说,在我魔神之锤,还没人象你们这般不守规矩。呃——”
   那长老向众长老扫视一眼道:“倒是有不守规矩的,都死了。尸体就丢在谷中,喂了鹰——”
   我咬了咬牙道:“我以未来的魔龙之王的身份来与众位长老商谈!请各位不要难为我的兄长了。”
   众长老面面相觑。
   为首的象人原藏问:“你年龄尚幼,你可知自己所言意味着什么?”
   步勉插言道:“步勉虽出身卑微,却可辅佐其左右。魔龙王位,我们无需冰雪族出动一兵一卒。只是在得到王位之前,步歇心有所愿,有望冰雪族能相助达成。”
   “魔龙族地北部,便是烟雨城以北,连年干旱。我们……想从冰雪族引来雪松之种,这样可解内忧。如此,便可向王位靠近一步。”
   “这件事,你们王上可曾知晓?”
   我说:“步歇违命而来!”
   一长老道:“只怕是内忧解决了,下一步便是外患了吧。”
   原藏道:“罢了,霜林若起,南部草原也可受益。王上久去不归,这也算为其分忧。但我有个前提,如此多的树种需至少要千年方可达成。你能承诺千年不扰我族?”
   “步歇可发下重誓,以保两族边境,千年相安无事。”
   “好!如此,你二人便在这里小住些时日,我们还要与各部相商,要知道两族边境至少有数十种族需要告知。在你二人未归族之前,为保我边境安宁,守护魔禽暂不能撤。具体事宜,我们七日后再行相商。”
   事情顺利得出人意料,冰雪一族承诺在魔龙族撤军之时,他们也会按约定后撤三十里。
   那天夜里,象人原藏与我二人进行了一番长谈。
   我忽然觉得,关于族中事,我所知太有限,甚至可谓一无所知。
   终于到了我与步勉归族的日子,为了我们在进入族地后能尽快赶回魔龙堡,原藏还派出魔鹰以使者的身份相送。
   迎着晨光,我们出发了。诗蔌,我回来了!
   【诗蔌】
   得知你归来的消息,我激动万分。三十年啊,我的夫君,这三十年你过得如何成了萦绕于我梦中的唯一牵挂。
   步璃长大了,她长得很快,看起来像四岁的人族孩童。令人意外的是,去年她便可以化形了。
   “步璃,和为娘去见爹爹,爹爹从雪山归来了!”
   步璃有些茫然:“爹爹?我还没有见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在娘的眼中,爹爹是这世间最好的人、最正直的人、也是最强大的人。”
   “喔——我知道了,爹爹是三个人!”
   我立时哭笑不得,步歇,你知道吗?我每天都活在这种哭笑不得之中,你回来得太好了,从今以后,让她也可以和别的孩子说起自己爹爹的事。噢,等等——
   “诗研?快帮我画个妆,对了就穿三十年前那件衣服。找不到吗?哦——我放在箱子里了……”
   步歇,我真恨你,被你搞得我什么也记不起来,我这是怎么了?
   “公主,你是太思念驸马了。你看看,这支金钗好不好看?我想起来了,这不是三十年前的那一支吗?没想到公主藏了三十年,害得我都没找到。”
   【步歇】
   宫门开启的那一刻,我呆住了。我将使者忘在了一边、将王上忽视了、甚至,我忘记了脚下的高高的门槛,若非被步勉伸手扶住,我便会当众出了丑。我可不想让父王以为,我这一行的所得,是因为出丑得来的。
   我冲到你的面前,抱起步璃再一把将你一起拥在怀中。我们久久不语,只有无声的泪。
   三十年了,你们过得还好吗?这样的话,想说却堵在喉咙之中说不出口。
   【诗蔌】
   三十年了,你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个傻傻的样子,什么人在你眼中都是那般纯粹,什么事在你心里永远那么简单。我捶着你,似要将这三十年来独守空房的怨气都还给你。
   可是,张口却是对步璃说:“快叫爹爹!”
   “爹爹!”
   【步歇】
   那一声呼唤,融化了我的心。三十年的疲惫与相思之苦已解。
   王上似乎对我此行兴致颇浓,非拉着我彻夜常谈。于是,我与步勉便将此行经过讲给王上,当然,并未涉及谷外长跪三十年之事。不知为何,步勉的话少了很多,待我离去时,王上将步勉留在了宫中,似有要事。
   【昌魔王】
   在我眼中,步勉是个值得信任的稳妥人。而步歇,不过是一个为公主延续子嗣的工具罢了。
   我说:“步勉,此行守护驸马,你当居首功。”
   步勉道:“王上,步勉恐受之有愧。实际上,驸马爷也受了很多苦。比如他执意在谷外跪了三十年。”
   “什么?”我难置信,我魔龙族驸马怎可……我很气愤:“那你为何不阻拦?”
   步勉忙道:“王上息怒,臣下确实阻拦过,驸马的脾气王上是知道的,我无奈只能独自与冰雪之王相商,为了我魔龙族的体面,我假传了王上之意,若冰雪族永不扰我族,两族边境将永世安宁。”
   我很疑惑:“那使者所持的信卷又是怎么回事?”
   步勉艰难道:“那是驸马私下与冰雪族长老达成的协议。”
   我说:“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早知冰雪族没这么好相与。”
   步勉高声道:“王上,步勉假传王上之意不只那一桩,步勉对冰雪之王说,若能求得一颗醒神金丹,王上愿献出边境三城!”
   我不解:“嗯?那醒神金丹是何物?”
   步勉取出一个盒子递来。
   我一望,那丹药怎么看都象是一颗普通的丹药。“这是……”
   步勉急切道:“王上,冰雪之王已是地仙,他说,这枚丹药若搭配一束龙魂便可解神滞之疾!”
   神滞之疾,对我来说算是顽疾,无药可治,已成了我的心病,这是举族皆知之事。没想到这个步勉能想到这一层。我问:“可这龙魂……”谁又想情愿献出一束龙魂呢?强行抽取的龙魂还可能遭到反噬。
   步勉忽然跪下道:“王上,请您应下步勉一个请求,待神滞之疾一去,望您能赐予简氏一族废奴之策!而后,臣下将献出一束龙魂,以解王上困扰。”
   我恍然,原来步勉只是简氏下的一步棋,既然神滞可除,为一族立个规矩也无妨。此人尚是可用之人,比那个步歇强太多了。我挥手道:“起身吧。”
   【步勉】
   我老了,就在抽出龙魂的刹那之间,我的发由黑转白。我看到王上露出了笑容,那笑容是那般灿烂,象个得到宝物的孩子。
   步歇,你视我为兄长,或许此生,我能为你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我离开了王宫,离开了魔神堡,我要回到简家去。为了步歇的未来继续铺路。也不知,我能走到哪一步,但我可以肯定一点,在王上服下那颗莫名的丹药之后,这王位,便是兄弟你的了。
   【诗蔌】
   我以为我听错了。“什么?你再说一遍?”
   诗研强作镇定道:“王上……宾天了。”
   我丢下诧异的夫君,飞身向殿外冲去,我不相信,前几日还好好的,怎么会……可是,当我看到父王的那刻,我呆住了。没有眼泪,父王就象是往常一样睡着了一样。我扑到榻前,握住父王的手,那手还是温热的。
   我对这些毫无作为的巫师极其愤怒,我怒喝:“要你们有何用?父王若是醒不过来,我便拿你们试问,还跪在这里做什么?!”
   一老巫师哆嗦道:“公主节哀,这是种怪病,王上已没了魂息,即便是有气息,那也是……”那巫师咬牙道:“宾天!”
   我紧咬嘴唇,想将泪水吞回去,但却怎么也止不住。我喊道:“那便给我查!”
   十日后,父王身上的那抹温热还是散去了。本还有近千载寿命的父王就这样离我而去了。我哭得累了,再也没有眼泪能流出来。我在想,这些天父王都见过谁?可是,一无头绪。甚至我连你也怀疑了,可是,你归来已十日有余了。
   举族之痛,你抱着步璃,跟在我的身后,带着长老们一起送走了父王。
   似乎魔龙天生就是个善于遗忘的生灵,悲伤的阴云很快就过去了,是步璃欢快的声音唤醒了我。
   “公主。”诗研抱怨道:“长老和王子们,又在宫中候着了。我听了听,想必王上候选者的事儿,他们不想按规矩来了。”
   我坚定道:“不,没人能左右我的决定!”
   【步歇】
   兄长,你太让我失望了。我步歇想坐上王位不必非要如此,你看看你的样子,一束龙魂,直接拿掉了你数千载的寿命。没有那束龙魂,你要何时才修得回?只怕在你的人生走到尽头之前是无法复原了。
   这是交换的代价你想过没有?你伤了神魂,我心痛;王上去了,诗蔌心痛,我更心痛。此时的魔龙堡一片混乱,最终那王位能归谁,还未可知。你真是糊涂。
   你笑道:“颢天之事,我看不透,魔龙族这点事儿,我还是看得通透。简氏大老爷拿下家主之位也是我出的主意,只不过,与这个比起来更高明些罢了。可谁能说,最笨的办法不是一个好办法呢?有时候,让人怀疑你不是件坏事。”
   我沮丧说:“也不是什么好事。”
   你我相视一眼,无奈苦笑。
   【诗蔌】
   我真没想到,你居然是这种人!你竟害死了我的父王,现在居然有脸跪求我的原谅!
   我怒从心头起。“诗研,拿匕首来!”
   “公主!”诗研跪在你的身边祈求道:“您真的要杀死步璃的爹爹吗?”
   我犹豫了、我冷静了、我恍然道:“是谁?是不是那个步勉?”
   你咬牙道:“是我!”
   我转身离去,我不想再理你。步歇你知道吗?你哪里都好,就是太重义气,早晚有一天,你将葬送在义气二字之上!
   可是,当内禁卫将步勉带到我的面前时,我怔住了。
   “老奴参见公主殿下!”
   “跪我没用,你该跪的是你的王上!”我压低声音道:“你可知你做了桩天大的蠢事?!”
   “老奴斗胆,步勉此生能跪之人,一为诗蔌公主殿下,二为当朝驸马爷步歇。除此之外,再无人可跪。再有,我无需跪王上,原因有二。一,王上有神滞之疾,此疾对于魔龙族人而言,只要发作一次,久而久之便会转为乱魂。若我不出手,驸马爷活不过五日,在数日年便会以叛族之罪处以极刑。为避免王上筑成大错,老奴以一束龙魂与王上换了性命,王上去了,是短痛,而老奴情愿以长痛来见证驸马爷登上王位,而后重振我魔龙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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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是一篇神话故事,女主人公诗蔌是魔龙族的公主,是魔龙王的掌上明珠,魔龙国王的几个王子不成气候,因此魔龙王想找一个贤良驸马,来继承魔龙族。其中步氏家族的步歇和简氏家族的简晟都钟情于公主,简晟当时是王公贵族,在实力上略胜一筹,穷困潦倒的步歇还曾受过简晟的恩惠,还得到了简晟的仆人,并尊那仆人为兄长,赐名为步勉。但步歇桀骜不驯,天性纯良率真,最终赢得公主芳心。步歇婚后和公主育了一女名为璃儿。后步歇为了在魔龙堡以南直至草原边界,自东向西植上千里霜林。这样,烟雨城北就不会再经受连年干旱了。为此他在冰雪族长跪了三十年,方才把事情商议解决圆满。而步勉为了报答步歇的知遇之恩,甘愿牺牲自己的龙魄,诱骗魔龙王服下毒药,打算弑君助步歇继承王位。后来公主得知真相,权衡利弊,选择对二人原谅。步歇继位后果然重振魔龙族,就连昔日的情敌简晟也甘愿臣服。一篇精彩的神话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推荐阅读。【编辑:彩蝶飞舞】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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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彩蝶飞舞        2018-08-19 22:50:44
  感谢老师赐稿星月,问好。
愿做一株野草,简单,自然,宁静,美好。
2 楼        文友:彩蝶飞舞        2018-08-19 22:51:46
  佩服老师的精彩笔墨,水平有限,编按不周请见谅。
愿做一株野草,简单,自然,宁静,美好。
3 楼        文友:彩蝶飞舞        2018-08-19 22:52:36
  欢迎继续支持星月,期待您的更多精彩。
愿做一株野草,简单,自然,宁静,美好。
4 楼        文友:一枝绿萝        2018-08-20 04:04:07
  这个故事不容易读,障碍是作者这种叙述方法造成的,视角总是变来变去,似乎不合常规。然而,换个思维想想,又有哪种叙述比得上第一人称在讲故事方面更得心应手?世界本来就是他看到的他理解的外部世界,所以作者采用不同的“我”来推进故事的发展。我们作为读者,读书久了,就知道有些“不正常”的书魅力就在与它的“非常”,如絮叨的《百年孤独》,或者傻子眼中《尘埃落定》,或者像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这些都不容易读,但耐着性子读下来,它的美也就领略到了。回头再看,似乎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表达。
5 楼        文友:一枝绿萝        2018-08-20 04:16:02
  说说人物的塑造。用第一人称写下来,每个人都显得很真诚,都在面对内心。仆人步勉,因为“兄弟相称”而改变了阶级身份,从而会做出后来以身相报的举动。这有点愚蠢,可是也让人感动,这就是真诚的力量。公主簌诗在发生重大变故之后,选择原谅,这胸怀和境界也是真诚,有很动人。当然,长跪三十年这种执着的举动更让读者看到一个人的执着和决心。所以,真诚最动人心!
6 楼        文友:一枝绿萝        2018-08-20 04:24:06
  再说语言特点,全篇语言其实简白,但因为人物都在真诚地面对内心,就显得庄严而华丽,有种舞台剧的既视感。这种腔调和氛围就得自于变来变去的视角,是讲故事的手段造成。这一点,可能作者没有有意识地实现,而结果已经实现了。
7 楼        文友:逗跌        2018-08-20 10:21:57
  谢谢推荐。
8 楼        文友:逗跌        2018-08-20 10:32:58
  谢谢绿萝的解读。西式小说的故事性不如中式,这与背景和翻译有关。有些小说在西方是情色文学,译成中文就变成了严肃文学,就是社会背景的差异和译者与原作者观念的不同所导致的。但我更欣赏英美文学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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