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荷·实力写手】丑头媳妇要回来了(小说)
丑头媳妇要回来了!这个消息,是一个半挂司机带回来的。“车豁子”,走南闯北,消息灵通。一夜之间,传遍了何家庄全村,成了大人小孩的热议。
“庄稼日子,家里没个女人,真没法过!可回来了,把丑头爷俩救了!”
“这个媳妇,别看有些风流,但心眼好,回来是早晚的事!”
“她和丑头结婚那天,就有人断定,过不长久。消息一准是假的”
“把她带走的高文生,可不是个省油的灯,他能让她回来吗?”
丑头,心里自然是欣喜若狂,又将信将疑。丑头,大名叫何树生,丑头是他的小名。他长的一点不丑,不但不丑,还有几分英俊,浓黑的头发,覆盖着白净的方脸,大眼睛,双眼皮,身材虽不高,但匀称,随便一件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很得体。二十岁以前,比现在的小鲜肉,一点也不逊色。他的家庭条件也不错。祖父勤劳节俭,精于算计,置下几十亩土地和一所深宅大院。土改时,他家被评定为中农成分,按他家人口,分得十几亩土地,其余分给了本村其他农户,但留下了一亩多的大宅院,五间大瓦房,东西厢房各三间。父亲自然上了几年私塾,曾去天津闯荡,学会了打珠算,回村后,当了小队会计。母亲和三个姐姐都能干,在大院子里养鸡养猪,种粮种菜,每年都能上卖一二百元钱。老来得子,又是独生,父母对他自然娇惯溺爱,百依百顺。在农村,男孩才被视为香火的赓续者,没有男孩,照样被称为绝户。为了盼望生个儿子,他的父亲给他三姐起名带弟。果然奏效,五年之后,带出他这个小弟弟。但也许是父母年岁大了的缘故,他出生时,身体瘦弱,每天哭哭啼啼,落下了一个哮喘的病根。平时不犯病,但跑上一阵,跳上几下,就有些喘。小学时,一节体育课下来,他呼吸就不均匀。父母和姐姐们,四处求医问药,也没有去根。就更娇惯他,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起个丑头这个俗而土的小名,就是为了好养活。
可喜的是,哮喘病没有影响他的个头,没有影响他的长相,更没有影响他的生理发育。到了十八九的时候,他就开始想媳妇,并采取了一连串措施晃媳妇。晃媳妇,是何家庄这一带的一个专用土语,指年轻光棍小子,穿新衣,戴手表、骑漂亮自行车,然后走街串巷,四处显示,以吸引年轻姑娘的目光。
父母就省吃俭用,给他买了一辆燕山牌轻便自行车,大链盒的。虽不如永久、凤凰名气大,但款式最新,也相对便宜,退而求之,也是当时多少年轻人的最爱,实在不可多得。自行车到手后,他买来红色把套,套在手把上,缀下一根根红色穗子,又买来几卷彩色塑料带,把车架子和前后叉子缠绕上一层。一辆黑白相间的自行车,完全成了一辆彩车。不仅如此,他又软磨硬泡三个姐姐,共同筹措款项,给他买了一块钻石手表,一条蓝色制服裤,一件白色的确凉上衣。他的黑头发白净脸,他的自行车手表的确凉衬衫,在当时的北京天安门广场亮相,也不会有人说土,在乡间的土路上,更像一条在尘土中飘扬的流动彩带,赚足了回头率。速度加快后,车链子轻轻触碰链盒,发出诱人的声响,更让同龄人羡慕不已。这个风景中的小伙子,哪个农村姑娘不喜欢,是不可能的,只能说这个姑娘脑袋出了点问题。他虽有哮喘,但正值年少,没给容颜上带来影响,骑自行车兜风,也远不会让他口喘粗气,何况晃媳妇心切,他从来没有觉得劳累。
村里的老少爷们,也曾有人嘲笑,说他是媳妇迷,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过庄稼日子不是看的,哮喘病的底子,哪个姑娘跟了他,也不会有好日子过。也有不知他哮喘病根的,就说,他不像个农村人,谁家姑娘讨这么个男人,也不枉来世上。他不管大家说什么,不温不火,不恼不怒,也不反驳,只是我行我素,每天骑车四外八庄地晃。毕竟说媳妇是大事啊,过了这个村,就没有了这个店,不在这个最佳年龄段,说上媳妇,以后更不好办。当然,父母、姐姐们,也在不断托人,从各村为他物色合适的姑娘。
功夫不负,效果明显。在他22岁这年的腊月,孙小华走进了他的生活。何家庄北边七华里,有个新立庄。这个庄,是修建铁山水库,政府安排整体搬迁过来的。虽说热土难离,但他们从山区来到平原,很快也就适应了平原生活,姑娘们,也乐得在这边找个日子殷实的婆家,安顿下来。小华21岁,家庭人口清楚整齐,父母,一哥一弟。她家从上百里地的外地搬迁过来,这边没有更多的亲戚,父母实在不愿意她找个远处的对象。所以,当媒人把丑头给她提亲时,家里人都没有提出异议。当然,是因为年轻,丑头的哮喘不明显,往往被人们忽略,还是媒人有意避开,没和孙家提起,说不清楚。总之,直到结婚,孙家并不知道丑头有哮喘病根。如果忽略哮喘病根这个因素,综合考量家庭条件,本人长相,作为姑娘的选择,何树生,丑头,绝对是一个性价比较高的人选。
相隔一年,见面几次,他们就入了洞房。
媳妇要回来了。丑头这时的心情,是澎湃的,是急切的,比年轻时晃媳妇,比当年娶小华更显得渴望。掐着指头算起来,小华走了整整三年了。三个寒暑,1095个日夜,他守着儿子,又当爸又当妈,深深体会到无妻之苦,养儿之难。有时,还要忍受村里人的说三道四。父母过世了,只能在天堂里保佑他。三个姐姐都出嫁了,隔三差五地回来一趟,给他们爷俩弄点吃的,帮他和儿子洗洗涮涮,但解决不了小华出走的问题。有多少个夜晚,儿子进入了梦乡,他却翻来复去地难以入睡。就来到窗外,遥看星空,从月亮、星星中寻找小华的芳踪。有多少次,在屋里,他忽然听到有激烈的敲门声,一问,正是小华,说为什么不给她开门?他说,有个风吹草动,我就当你回来,还能不给你开门?好,我给你买大螃蟹吃去。小华爱吃海鲜。小华一听,转身又走了。他一着急,醒了,叫得儿子小丑也醒了。他太喜欢她了。常言道,夫妻之间,小别赛新婚,但小华对丑头来说,每天都是新婚。这三年里,每天他都想,小华在外边,和那个高文生,不管做了什么事情,他都不怨恨,不嫌弃。她什么时候回来,他都要敞开双臂,把她紧紧地抱起来,抱进屋里。他又想,那个高文生,传说会唱,没有个媳妇,他会惦记疼爱小华吗,不会欺负她,给她亏吃吧。她和他在一起,只要安全,就好,其他全在其次。媳妇没有出过远门,他最担心的是,高文生原来就是个有名的盲流,在外边跑惯了,到了哪个地方后,见异思迁,扔在她不管,自己跑了。小华出现意外......想到此,他不敢往下想了,他默默祈祷,他甚至也为高文生祈祷,让他照顾好自己的媳妇,回来请他吃饭。他又想到,高文生也三年没有回家了,这说明他们一定始终在一起。为了媳妇的安全,他甚至希望高文生日夜斯守在他媳妇身边,至于做什么事情,则放到其后了。
她走那年,小丑刚好小学毕业,如今,三年过去了,小丑初中都上完了。她走那年,小丑身高不到一米五,现在快一米七了。高中没考上,儿子也不想上个中专技校的。年轻人都不愿意种地了,到外边打工,年岁还小点,半大小子,正是操心的时候,这以后怎么办?没有娘的孩子,真是可怜!
他又想起了他们结婚那天。那天,半个村的半大小子,都来闹洞房了,顶着腊月的寒风。直到半夜12点了,他们要睡觉的时候,在他家大瓦房的窗户外边,还有嘁嘁喳喳的声音。他们要听声。他知道,不是他家人缘特好,也不是这些小子们太野蛮无聊,而是他媳妇孙小华,太漂亮了,漂亮得让人心情舒畅,让人不忍离去。她的头发,如同李春波歌词中的小芳,他的脸型,可比《红灯记》中的李铁梅,特别惹人的,还是她的嘴唇和牙齿,简直是巩丽的翻版。嘴唇厚得俏皮,牙齿凸得玲珑。想来,如果当年张艺谋先遇上小华,很可能就不会有巩丽的大红大紫了。当然这是笑话。她说话,不紧不慢,声音是脆的,矜持中有一种灵气,腼腆中尽含诱惑,女人觉得平和善良,男人愿意珍惜保护。她除去会做鞋补袜,会锄草撒粪,还会唱歌,唱歌,好像是她的拿手戏。这是下地干活时,高文生首先发现的。一次,她正在自留地里浇麦子,伴着哗哗的水声,她哼起了小曲,《呼伦贝尔大草原》。这时,高文生正好骑自行车赶集回来,从道边经过,不由下车,说:“弟妹这歌唱得好哇!以后有用。”
孙小华猛地抬头,脸颊刷地红了:“瞎哼哼呢。高大哥,你回来了。”
“好歌,唱得好,没成想!你忙着吧!”高文生说着,骑上车回去了。他没有回家,而是找到了大队支部书记,说五小队的丑头媳妇,是个唱歌的高手。那时,正实行给社员上政治夜校,每周两个晚上。为了活跃气氛,支书就专门把小华招呼到教室,让她给大家唱歌。她不好意思。大队书记办法够多,说每唱十首革命歌曲,奖励半天工,又做了好多思想工作。小华却之不恭了。喝!她会唱的歌还真的不少,《毛主席的书我最爱读》《北京的金山上》《一条大河波浪宽》《我为祖国献石油》《老房东查铺》等红歌,《红灯记》《沙家浜》《智取威虎山》等样板戏中的大部分选段,她都会唱。吐字清楚,声音高亢,穿透力强,获得一阵阵掌声。全村也就出了名了,都知道五小队的丑头,说上了一个能歌善舞、漂亮无比的好媳妇。
丑头每每听到这些,总是无比自豪。还不管说这话的人,用什么口气,怀有什么心里,因为夸的,是自己的媳妇。这样的媳妇,晚上要和自己一个被窝睡觉。有时两口子去自留地干活,丑头还经常要小华给自己唱上两首呢,立时解乏,哮喘病犯病的概率低了不少。
十几年的炕上睡觉,地里干活,他太了解她了。实行联产承包后,再象生产队干活那样磨洋工是不行了,要出大力流大汗,地里才会长出粮食,换成钱花。岁数一天大着一天,丑头的体力确实很快下降,哮喘病时有发病,干一天活回来,躺在炕上,总觉得空气中氧气含量低,嗓子眼就发出“呵呵”的声音,如同拉动蹩脚的二胡。小华眼看着人家庄稼比自家的好,人家的日子比自家强,也着急,也上火,但她没有更多地埋怨自己的丈夫,而是做完家务,和他一起,扛起锹镐,下地干活。后来,好多人又都出去打工了,特别是木工瓦工,按天给工钱,开始一天一二百,很快就一天三四百了,小工一天也挣一百多。而自家,还只能啃这十几亩地,粮食蔬菜的,能卖回几块钱来,但跟村里大多到市里打工的人相比,杯水车薪。村里的姑娘媳妇们,有的买了时尚服装,有的买了貂皮大衣,甚至有的在市里买了楼房。穷富的差距越来越大。小华嘴上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只是有时默默地看着房顶愣神。结婚时,全村谁家的房子也没有他家的好,没有他家的大。但1976年地震,都变成建筑垃圾了,空前的平等。简易房时期结束后,政府帮着,一家家都盖起了新房,他家也盖上了,但很快,家家翻盖新房,地基高,窗户大,房间宽敞,瓷砖镶到顶,真是响门亮窗,高档气派。他家是盖不直起了。仍然住着低矮土气的小屋,尽管他们两口子照样白天吃一锅钣,晚上睡一个枕头,与结婚当年没有二样。但和邻居对门的比起来,觉得抬不起头,也有好多人没事嚼舌头,说些闲话:“你看怎么样,当年说对了吧,丑头身体是糠的,顶不住,难为那样的好媳妇,让他晃来了!”丑头听了,痛恨自己,无可奈何,小华听了,脸上发热,五味杂陈。这里的关键是,丑头没有木工瓦工的手艺,也没有壮汉的力气,他挣不来多少钱。为了尽自己可能,最大限度地赚钱,丑头在干农活之余,骑上晃媳妇时的那车自行车,转各村捡破烂。但所赚之钱,真是微乎其微。
难道她就是受不了村民这样的挖苦,才走的?那也不能和跟高文生那个馋懒皮猾、光说不练、做事不靠谱的人走哇?他能给又她带来什么?高文生,本村人,和丑头家同在一条街,丑头家在西头,他家在东头。白净脸,小分头,走路踩着丁字步,而且像猫一样轻,说话呢,总会掐着嗓子一样,声音很细,温柔地不像个男子。他十四五的时候,父母相继去世,他的舅舅看他长得精致秀气,像个唱戏的,就把他带走,托人让他学了二年戏曲,这使他懂了些乐理知识,多了点音乐兴趣,但没有学出大出息,倒学会了不少油腔滑调,学会了些好吃懒做。十八九岁的时候,舅舅给他送回老家,由他叔叔照管。他去过县里,想参加县里的评剧团或宣传队,但没被录用,镇里、大队上,过年过节的搞集会活动,有时招呼他唱上几段,他也就觉得自己非同一般了。平时总哼小曲,不管你爱听不爱听。村里人就给他起了外号戏头。可能就是这点特长,他觉得怀才不遇,不屑于下地干活。生产队最忙的时候,他就说哪个村镇让他去演节目,要去个十天半月的,就离开村庄。队长不同意,他就偷偷地走,又悄悄地回来。流动人口,被视为不稳定因素,叫盲流。大队责成小队派人去找,但他生着两只脚,每次走,每次找,都不奏效。但他犯法的事不做,违纪的话不说,日子久了,大队也就放弃了,小队也不指望他这个劳力了。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他都40来岁了,也没说上个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