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家*小说】一程人生,一程歌
深冬。
好一段时间没有再听到老冼的消息。他的三个子女都没有离开,虽然他们留这在让大家觉得很荣幸,可这不是好事,更像是兄妹三人都在等待着承担什么。
一个大雪初霁的早上,我还在雾霭般的梦中,然后听见一声“豆——腐——”,顿时打了个激灵,从床上跳起来。
门口,老冼别着烟袋杆坐在太奶奶身边,大声地说:“表婶,给你的,最好的一块,没力气挑担子,就做了一桌分给平时爱吃的人家。”
“你一家家送?”太奶奶吃惊地说,村子人家虽然不多,但要是这么一家家送,那还真是够呛的事。
“不是,别人家都让孩子们送去,你这份我得亲自送,这是我孝敬你的。”老冼大声说,苍白的脸和似落了雪的头发都把他的不济给暴露出来了。
“你在床上睡了这么久怎么说起来就起来了?”太奶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好了。”老冼笑着说。
“呵呵,好,好。”太奶奶接过豆腐,“还是那么硬。”
“吃习惯我做的就不会习惯别人家的了。”
“是啊。”太奶奶用颤颤巍巍的手掐了一块豆腐放到自己口中。
“表婶,你说我这辈子过得值不值?”
“咋不值?儿女都这么有出息。”
老冼摆着手说:“不是这个,那是他们的事。我没做过违背良心的事,文化大革命时都没做过……从小爹妈死得早,几十年挑豆腐,除了你我谁也不愧对。”
“竟瞎说,有啥愧对我的?”太奶奶嗔怪道。
“我以后不做豆腐了。”
“呵呵,不做就不做,这么大年纪,也该歇歇了。我哪天想吃就让小伟爸上街买去,骑着车子也快。唉,我还能再吃几天啊?”太奶奶说。
“是呢,还能再吃几天?”老冼像是在恨自己,力不从心地叹了口气。
这时,他的大儿子带着那个刚会叫爷爷的小洋娃娃踏着雪来到我家门口,老冼看了他们一眼,“我回去了,表婶。”
老冼走之后,太奶奶捧着豆腐在流泪,我以为她是为他能下床走路而高兴。不料几天以后老冼就去世了。
后来,我小学毕业上了初中,然后是高中,最后是大学。但不论我是在麦田边堤坝上读书,或是在紧张地学习考试,抑或是在美丽的校园里和女孩谈情说爱,都会因为某个不特定的情景或话语而想起老冼。
记得大二那年暑假,我回到家,睡午觉的时候突然惊醒。我似乎再次听到那高亢嘹亮的叫卖声,真真切切地击打在心头,面对盛大的阳光久久怅然。我知道,老冼已经和他老婆一起葬在那日益残破的无人问津的菜园里,除了野草菜园里不会再长出青菜,那头水牛也不知何时不在了,那青砖房子早已年久失修残破不堪,那片星夜亦变得平淡无奇,可这真的重要吗?他是个有故事的人,他仍活在他的故事中,他的故事又仍完好地保存在我们的童年里,而我们,依旧生机勃发地生活在阳光中。
完
2010-7-6
友韦讲述的这个故事,将会完好地保存在我的记忆里,记忆会在时光中老去,唯有故事以及故事里外散发的某些东西,永远不会浅淡。
期待你写出更多的好作品,还是喜欢你的天下,一直是
对于小说,在我初学阶段,我曾经喜欢那种通篇词藻华美,满目浓艳,满身都穿上了美丽语言外衣的文章,以为那样方是真正好看的文章。然而隔了太久的时间重新回味,才发现,华而不实的东西从来都是不长久的——像七彩虹,当初的美艳无比,给你最终的结果不过是一瞬的感动,过后却空空如也,没有什么印象在心里。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如今的看法却有了改变,那就是真正朴素无华的东西才是真正持久的。那些朴素的东西是如此以最本色的原滋原味,给你真正的生命滋养,它不喧哗,不抢眼,但一如空谷幽兰,一直在角落里静静地散发着自己的芬芳。
而我越来越明白,唯有这样朴实无华的文章才是真正的好文章,耐得起咀嚼,经得起揣摸,更能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与考验。友韦的小说《一程人生,一程歌》就是这样一篇素朴的文章。
虽然之前读友韦的小说并不多,但曾经读过他发在江山“过年”主题征文里的一篇散文,名叫《或许忘记》,那是一篇让我叹为观止的散文,也是相当朴素无华,以带着泥土清香的气息一下子打中了我。现在还清晰地记得读友韦的《或许忘记》时那种感觉,分明是于茫茫田野里,突然遭逢到一种亲切的,来自土地深处的芬芳,像是一朵开在田野里的花儿,它的归宿就是阔大的田野,背景就是博大素朴的乡村,它以一种别样的味道独自散发着自己清幽的芬芳。这是真正成熟的有大家味道的好文章,在诸多文字里面,配得上“成熟”二字的文章却如凤毛鳞角,稀有珍贵。
说起成熟来,散文大家余秋雨曾经在《苏东坡突围》里面这样谈“成熟”,“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 别人察颜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 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虽然余秋雨这篇对象是谈人本体的成熟的,可是我觉得同样适用于一切真正的好文章,散发着成熟芬芳的好文章。而友韦的这篇小说,就是一篇真正成熟的,经得起反复阅读的成熟小说。
在《一程人生,一程歌》中,我惊奇地发现一个可喜的看点是,如何运用节制的语言,以最朴素的形式,将小说叙写得风生水起,以一种内涵的丰实度来还原生活的艺术的真相,在此小说中作者可谓给了我们一种新鲜的成功的尝试方式。友韦试图不是以语言的华美外壳取胜,而是运用生活的艺术真相,加以别具匠心的艺术加工,直逼人的内心,让人深深引发共鸣,从而有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汪曾祺曾经这样讲散文,“散文是节制的艺术。过度抒情,不懂节制,容易流于伤感主义。伤感主义是散文(也是一切文学)的大敌。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其实所有的体裁也是有相通点儿的,无论散文还是小说,在写法上也有颇多相通之处。友韦这篇小说可谓是汪老这句散文论的最好诠释,他能于有限的篇幅将一篇来自乡村的小说尽量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这一点儿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在这篇六千余字的小说里面,友韦讲了一个农民老冼的故事,作者是以场景式的素描手法来结构全文的,卖豆腐,讲故事,池塘救人,病倒之后,这一系列的叙述中,作者又穿插了一些回忆,运用插叙手法对以前的故事情节进行补充说明,从而使得文章情节更富有可读性。而老冼的人物形象也在这一个人鲜活生动的故事里面,逐渐丰满起来。在小说三要素中,塑造人物形象是首当其冲的大事,而必要的环境描写,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都为人物形象的塑造起着一定的衬托与铺垫作用。下面就着重谈一谈友韦对这篇小说的三要素的把控。
那么老冼这个人物形象作者是如何塑造的呢?语言的家常味,行动的自然性,近于白描的手法,作者便把一个乡村最常见的老农民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老冼的几个子女都很有出息,不是硕士就是博士,当他病倒后,几个子女劝他回城里去,又因听不懂小孙女的外国话,且看他如何给子女们讲的,此处作者运用转述手法,角度多变,令人不致出现审美疲劳,老冼这样讲,人离开了,土地变了,可根没变啊,你是在这块土地长大的,可怎么现在连句家乡话都不教孩子呢?我什么时候教过你忘本了!这样平淡到极点的话却充分体现了老冼对家乡对土地深沉的爱,而且是披着这样朴素的语言外衣,可谓字字平淡却字字动人了。
而小说最值得反复品味的还有其细腻动人的环境描写。环境描写起到烘托故事气氛,衬托人物心情的作用。友韦于“平淡中起惊雷”,在进行平和描写的同时,总是能够异峰突起,仿佛在一马平川的平原之中突然在眼中涌现出山峦突起的别样的风景,倒是很让叹服。在听老冼讲故事一节,友韦是这样进行环境描写来表现天气炎热的,“傍晚,天边的云像灶里燃烧的火,汹涌的让人不禁为那火焰下的遥远的村庄担心。”短短的一句,已经从远近两个角度来写,同时用比喻的手法,加上心理描写,体现天气炎热,这一句可抵得上几十句描写天气的,可谓字字金贵了。而同样的写环境的一句,开篇第一句也给了我们别样的感受,“大中小三种蝉藏在枝叶间混合着鸣叫,外面阳光惨烈,大地热得冒起丝丝透明如线虫的烟汽。”聒噪不已的蝉鸣,阳光之“惨烈”,如线虫的烟汽,这些物象皆为我们交待了一个真实可感的故事背景,使得小说更显得真实可信且富有立体感。
友韦在《一程人生,一程歌》中,除了塑造丰满的人物形象与进行细腻动人的环境描写之外,同时还兼顾到了故事的可读性与曲折性。在“卖豆腐,讲故事,池塘救人,病倒之后”这几个故事中,最有趣味的当数卖豆腐了,最吸引人的当数讲故事,最感人至深的是池塘救人一节,最体现其精神内涵的是病倒之后的故事。在这些情节中,我们读懂了老冼——这个朴实可爱的老农民形象,他的善良、友爱,他的朴实感人的土地情怀,他的深沉博爱的父亲形象是如此逼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友韦这篇《一程人生,一程歌》,是一首来自土地深处的歌谣,他为我们叙述了一个善良朴实的老农民形象,为我们活灵活现出了一个草根阶层的一个草根代表,老冼是无数农民的形象代言人,友韦用尽量“自然,平淡,家常”的语言,为我们奉献出了一首散发着泥土芬芳的歌谣。
非常感谢小人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