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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流年】击鼓(小说)


作者:一朵回忆 举人,3104.8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4549发表时间:2015-08-31 15:21:11

【流年】击鼓(小说)
   脱下盔甲,换上雅鱼缝制的白色锦袍,佩玉挂在腰间,出了军营。街道上依然行人寥寥,战马也没精打彩。刺客已死,城门口的告示却没有撤下,还在牵动着人们绷紧神经,营造着紧张的气氛。东南西北四座城门和敌楼高耸林立,城墙上的巨石,松木燃油有序摆放,守军分别伫立在城楼之上,严阵以待。城门口守备森严,出示了将军令牌才得以放行。城外,民工们肩挑背扛,搬运石块筑墙。站在工地旁边,我试图去寻找熟悉的面孔,期望能从民工中找到邻居季参,让他捎句话给雅鱼。但是施工紧张,又有监工厉声喝斥看守,民工们稍一慢下来,皮鞭就落在身上。他们埋头干活,不敢抬头,连抹把汗的空隙都没有。
   我探寻无果,但没有马上离开,期待多停一会儿,也许有奇迹。我一直向工地里面张望,很快就引起了监工的注意。一个握着皮鞭、高大壮实的监工向我走来。
   “干什么的?找死啊,快滚。”他用鞭子指着我,一手叉腰,凶神恶煞般。
   我继续向里面望着,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完全不去理会身边这个人。这下激怒了他,他扬起鞭子劈头就抽。皮鞭带着风在我头顶,我向右侧一闪,躲开鞭子,身体一转到了他的左侧,伸手抓住他举鞭子的手,他突然蹲下,就势抱住我的腿,拽着衣服向后拉,却是徒劳。我脚下生根,手用力向后一甩,他连滚带爬地摔出去好远,抱着腿躺在地上嗷嗷直叫。
   我抬起脚,弹弹鞋上的土。这边的动静惊动了工地上的其他监工,五六个监工提刀冲过来,把我包围在中间。工地上的民工停下来悄悄向这边张望。我不想惹出事端,相信这样一闹,如果季参在这个工地,他定会认出我来,目的达到即可。我从怀中掏出将军令牌,举在手上。监工见到令牌立即收回刀鞭,跪倒一片,连声道歉。
   “起来吧,我来找人,一个叫季参的,在你们这儿吗?”
   监工们战战兢兢地弓身站立,唯唯诺诺地说:“这个工地上的人都是从四面八方的村子里来的,我们只点人头,不知道名字。你说的季参是在这个工地吗?”
   这下问住我了,我还真不知道他在哪儿,只知道季参当初被带走时,说是修筑城墙、开挖城池,具体到了都城做什么,还真不清楚。
   “一共几个工地?多少民工?”我问。
   “这个,工地大大小小有二十几个吧,具体多少人,在下还真不知道。这个工地上是两百多人。每天人数也不固定,时有增减。”监工回答。
   “好了,去吧。”我上马准备离开,又转回头喊住兵士:“等等,你们也多点耐心,别总动不动就挥鞭子打人。”
   监工们唯唯诺诺地答应着,我这才策马离开。
   前方三百里处,是临淇村的方向,我翘首远望,远方,天山相连,延伸向没有尽头的远方。我恨自己没有千里目,看不见雅鱼的村落,更看不见雅鱼。
  
   十
   风吹乱了云的排列,雨狂乱地拍打,宛如出征的序曲。雨,来如瀑布,去如闪电,清洗着大地的狂躁。骤雨初歇,送行的战鼓响起。“秦将军,主帅命你速到前庭,祭祀马上开始。”一个士卒跑来催促着。
   “知道了。”我头也没抬,在房间里继续翻找着,地上全是凌乱的物品。我在寻找玉佩,雅鱼送我的玉佩丢了。早上整理行装,才发现玉佩不见了,找遍了整个房间,毫无踪影。我沮丧地呆立着,心神不宁。祭祀天地,饮出征酒,我心不在焉,脑子里全是那个丢失的玉佩。
   “一块玉佩啊,我府里有,征战回来你去选一块就是了。”公孙子仲安慰道。
   “那块玉佩是雅鱼所赠,无可替代!”我神思恍惚,全然忘了是在祭祀中,大声反驳。公孙子仲哪里知道,那块玉佩对我的意义,对我而言,它就是陪在身边的雅鱼。
   “小声点,士兵们在看我们,千万别惊扰了石大人。”公孙子仲碰一下我的胳膊,提醒着我。我噤声抬眼看去,石厚居高临下,嘴角挂着一丝笑。许是因了对他的反感,我竟看到他笑得极其虚假,一脸奸诈,甚至还感觉到他嘴一张,就有无数冷箭,直射向我。宁在战场浴血死,不在小人刀下亡。我端起酒杯,与其他将领一起立誓,公孙大军列队出发。我背转身,吁一口气,庆幸远离了权谋。
   “卫之精兵,出于子仲,卫之俊美,尽落于冉。”三十乘战车,三千名步兵,三千名盔甲铁骑,三百名弓箭手,征战大军浩浩荡荡出了都城,踏上远征路。百姓围观于道路两旁,交口称赞。他们拥挤着,翘首一睹公孙战队的英姿。坐下的白马依稀感觉到了什么,兴奋地昂着头,我轻拉着缰绳,尽量走得慢一些,每向前走一步,都离雅鱼远一步。都城虽然离临淇村三百多里,但总是有机会回去看一眼雅鱼的,至少,能从修筑城漕的村民口中,得知她的消息。此去伐郑,山高路远,能否归还尚未可知。如果没有战争,我们会躬耕山野,儿女承欢膝下,有间遮风蔽雨的屋子,看春暖花开;如果没有战争,我们会携手看夕阳,白发终老时,含笑着默许来生。
   十天的跋涉,将士们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白天饮河水解渴,晚上野外席地而眠,这些于我都不苦,我的苦在心里,万般愁绪不能言。离家的这些日子,我迫切想知道雅鱼的消息,可是,山高路远不可及,人生地陌无乡人,遥遥相望两茫茫。现在,我连雅鱼送的玉佩都丢了,思念袭来时,更没了寄托。我只有时常仰起脸,望着苍茫夜空中璀璨的星星。雅鱼说,星星能传递思念,当我们同望一颗星时,就能感到彼此就在身边。我找寻最亮的北极星,那才是雅鱼闪亮的眼神。身下的野草沾染了露水,透着沁凉,想起那天与雅鱼在小花园写诗作韵,以夜露为名,她一时文思淤滞,抚着廊柱出神,或望芭蕉,或观荷花。不过片刻,便喜盈盈转过身来,面上梨涡浅笑,吐气若兰般对道“别绪如蔓,孤枕梦,犹忆竹楼半夜灯;冷露微凉,月已弯,梨花时节约重还。”
   想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再次感伤,轻声低吟:“忽疑佳人到,却是星璨晚风寒,惊起夜栖鸟,飞过林间。醒也思念,梦也思念,何日能归还……”
   夜凉,烈烈的风告诉我,边地天寒露重。抛却儿女情长,穿起盔甲执起长矛。远征前,卫州吁下令,去之即战,速战速决。战书已下,箭,已在弦上,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一夜无眠。朝阳升离地平线,在金色的光晕里,我看到蔓草逆光生辉,精美得如同一幅画。这样宁静的边地秋色很快就会没了踪迹,取而代之的是狼烟四起,尸骨遍野。战争就是残忍地破坏一个又一个美丽,打破一个又一个亲情的守候。
   荒原漠漠,一马平川,坦荡天际。风呼啸而过,玄色蟠龙大旗在风中飘扬,数千玄甲军肃立于山坡之上,对面那条漆黑的线条变得更加粗重,悠远绵长的号角从天际传来,空洞的仿佛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公孙子仲早已布好列阵,士卒们紧握兵器,瞪大眼睛,专注于对面的郑兵。
   “将士们,今日首战,我们务必杀出士气!”公孙子仲手按腰间长剑,下达命令。
   “大帅放心,定当得胜!”众将士异口同声。
   公孙子仲拍拍我的肩膀,束紧我的护身盔甲:“杀身成仁者,是剑客,不是将军!秦冉听令,此一仗,你和你手下的士卒都要毫发无损,得胜归还。”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定当不负大帅重托。”我握紧长矛,坚毅果断,生死在此一战。
   令旗摇动,隆隆的击鼓声冲天而起,大地震动,风声啸啸。随着最高亢的一通鼓起,我大喊一声“杀”。顿时,震天喊杀声骤起,三千长矛铁甲轰然而出,组成的庞大的芦苇阵,铺天盖地而来,挟裹着毁灭一切的威势,向着正前方向的郑国兵阵突卷而去。
   冲在最前面的百余骑兵,是公孙子仲麾下最精锐的破军营,三百全副武装的重骑兵,将戈矛压低,无数寒刃合成一柄令天地动容的巨大箭头,撕破空气,如死神张着獠牙扑向郑军。后面,数千步卒手持长戟、长矛与巨盾,紧跟铁骑,疾奔向前。三百弓箭手箭在弦上,两军相距百丈,铁骑冲杀,瞬息而至。霎时,兵戈相接,战马冲撞,战车隆隆,鼓声、戈矛碰撞声、战马嘶鸣声、喊杀声响成一片,令所有人都迅速陷入疯狂。在这片不容喘息的混乱中,我跨下白马,舞动长矛,所过之处,郑兵纷纷倒地。两军将士如洪水猛兽般剧烈碰撞纠缠在一起,暗红色的天空下,黄沙弥漫,久久不散。
   两个多时辰的战斗,郑国主将被我一矛刺死,士气大挫,立刻土崩瓦解。我军抓住机会,排山倒海般纷涌而至,郑军死伤惨重,剩余的士兵退回了城中。
   天下起了雨,旷野上的厮杀变得稀稀落落,嘈杂声渐渐消沉。我的盔甲上血迹斑斑,收回长矛,方觉精疲力竭,手拄长矛站立,一眼望去,战场上到处是血和尸体,分不清是卫兵还是郑兵。雨断断续续地冲刷着褐红色的泥土,雨水混合着残留的干枯血迹在城墙缝间缓缓流淌,汇成一条红色的河。
   傍晚时分,雨停了,血水并没有停止流淌,从战场一侧的低洼处汇集,沿着东去的大道,向南北平铺扩展开来,无数残缺不全的肢体、碎裂的头颅散在上面,被雨水冲洗得泛白,狰狞恐怖,一群群苍蝇围着尸体发出阵阵刺耳的欢愉,完全无视了那些残缺不全。天上,残阳如血,映照着被染红的土地。这样的天地一色令人心痛,它淹没了多少家庭,一颗颗头颅中有多少誓言未了?我没有时间悲伤,目光中更多是清冷,不悲不喜,看着地上被刺穿的躯体,已经麻木了,乱世人命如草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男儿从军,刀剑浴血,听天由命。
   首战告捷,一鼓作气。在接下来的五天,公孙子仲与我各带两队人马,从郑国的四个城门方向进攻,郑国元气大伤。第六天,陈国与宋国前来支援,两路大军从东、西两侧展开攻击,三支队伍围攻,郑军连连倒退,城墙几欲攻破,到处是班驳的血迹,燃烧的松油熏黑了城墙的颜色,看不出它本来的面目。郑国溃不成军,紧闭城门。
   捷报传至都城,卫州吁兴奋之下命人快马带来消息,将与石厚七日内抵达宛丘,庆祝胜利。
  
   十一
   宛丘恢复了平静,秋风掠过河滩,似乎这里从没有过战争,一切如常。
   停战的这五天里,我有着从未有过的轻松。躺在河滩边的一处浅坡上,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令人昏昏欲睡。听着耳边潺潺的流水声,看着天上飘过的朵朵白云和南飞的雁阵,想着很快就要回到都城,很快就可以见到雅鱼,心中升腾着喜悦和渴盼,还有紧张。一别快两个月了,家中的梨树应该硕果累累了,等我回到临淇村,正好赶上丰梨宴,再听雅鱼唱采薇。南山采葛,她的歌声宛如天籁,令我陶醉不归:卿尚小,共采薇,风欲暖,初成蕊,问离人,山中四季流转又几岁……
   歌声响在耳畔,天空中的云朵变幻着,慢慢汇集成雅鱼的样子,素衣轻衫,粉面带笑,若仙子缓缓而降。她来到我身边,用手轻抚我的脸:“将军,你瘦了。”
   她的手冰凉,没有一丝温暖。我握住她的手,心疼地问:“雅鱼,你怎么来了?”
   她的泪水滴在我的手背上,轻声啜泣:“雅鱼思念将军,无论山高路远,也要见你一面。”
   我脱下衣服,给她披上,伸手轻拭她的泪水。泪水却瞬间变成了鲜血,就连她身上也全是血。我瞪大眼睛,不知所措。雅鱼缓缓倒下了,我伸手去拉,她却化成一缕烟,飘散而去。我心如刀割一般,大叫着:“雅鱼,你别走,雅鱼……”
   猛然惊醒。坐起,白马正在水边啃着青草,天上的白云絮状飘浮,水声潺潺,没有歌声,没有雅鱼,原来是一场梦。自出征后,这是我第一次梦到雅鱼,竟然是这样一个梦,真实得可怕。抹去额头的汗水,心,咚咚地狂跳,几欲跳出胸膛,捂着胸口,实实在在地疼,我坐立难安。战争中胳膊中箭,我没流一滴泪,这个梦境,竟让我泪流两行。就连公孙子仲站在身后都没有发觉。
   “男儿有泪不轻弹,铁血将军也伤心。”公孙子仲半带笑半戏谑地说。
   “睡着了,做了一个噩梦。”我掩饰着,迅速擦掉泪水。
   “最大的噩梦是战争,我夜夜梦到杀人和被杀。”公孙子仲坐下来,和我一起望着天空,夕阳西下,晚霞将天边染红,灿若桃花。飞鸟自霞色间成群掠过,投林归巢,窸窣一片。
   “战争结束,归乡不远了吧。”我望着远方。
   公孙子仲点点头:“国君估计两日内即可到达,搬师回都,指日不远。我们就等着嘉奖吧。”
   我一笑,看着远方,天色渐暗,唯留最后的一抹色彩,绚烂着天际,我眼看着它一点点消失在地平线,隐于地下,沉于泥土。
   “公孙兄,回去后你最想做什么?”
   “回家看老母,她今年八十三岁了,眼睛看不清东西了。临行前,还摸索着亲手编了平安结给我。”公孙子仲从脖子里取出一条红绳,下方坠着一枚圆形的平安结。他小心地托着平安结,眼含泪光,深情地注视着,如同母亲就在身旁。
   公孙子仲把平安结放回衣服。转而呵呵一笑,说:“秦兄,我可是想念野兔的味道了,南山可还有野兔?”
   “当然。一起回临淇村,打猎、饮酒、不醉不归。”我们的掌心击在一起。
   士兵飞马而至,打破了我们的憧憬,他带来的消息让公孙子仲陡然色变,眼眸中露出惊骇的神色,仿佛听到了这世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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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小说篇名取自《诗经·邶风·击鼓》。展宇飞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大学讲师,却蜗居于一处租住的房子,条件极差。妻子许姗姗经常横眉冷对,逼其买房,大学讲师的光鲜与尴尬的生活状态形成鲜明对比。在许姗姗的一次无情的挖苦之后,展宇飞愤然出走,踏入南太行,恍惚间走入了2700多年前春秋时代的卫国,化身秦冉,在一个惊心动魄历史场景中演绎了一场缠绵悱恻和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这篇小说给编者最大的感受便是人物命运的飘忽和无奈,通篇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人的命运不能脱离所处的时代,展宇飞与秦冉的境遇和遭遇便是如此。展宇飞和许姗姗,处在社会转型期,人心浮躁,迷茫式的痛苦是在所难免,也都没有错,他们的境遇在当今社会有着比较广泛的代表性;而秦冉和雅鱼,处在社会动荡的大背景中,身不由已,任人宰割,非常符合春秋时代的历史逻辑。在现实中,展宇飞身为大学讲师,尊而不贵,清贫不堪,蜗居一隅,遭受妻子冷嘲热讽,心情压抑;在春秋卫国,秦冉虽贵为将军,智勇双全,却连妻子也保护不了。不同的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和爱情观都不会完全相同,而什么是人们永恒的和应该永久承继的东西,小说给了读者以思考的空间,这也是本文的主题。品读这篇小说,痛感人生无常,而这是生命的常态,唯爱恒久,也才是人们真正能够把握的。秦冉雅鱼至死不渝,虽无力相聚,却不惜以死抗争;展宇飞回归后,夫妻似有所领悟,尽管他们不可能做到完全改变,但有什么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更有价值的呢。小说以感性的笔触刻画了一系列个性鲜明的人物,才气纵横却有些窝囊的展宇飞、智勇双全却只能服从的秦冉、美丽绝尘却性情刚烈的雅鱼、豪爽仗义却愚见愚忠的公孙子仲、阴险狡诈又卑鄙猥琐的石厚,惟妙惟肖,这些人物都恰到好处地体现出了鲜明的时代与人格特征。小说还看似不经意地刻画了几个小人物,特别是那个助人为乐的退休教师,不闻潮流,不问外物,谨守本色,给人以感动,也给小说带来一束颇具色彩的强光。小说以春秋早期的卫国为背景,以春秋史实为依据,扩展《诗经》故事,虚构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悲剧和一个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使二者有机结合,具有极强的可读性。另外,小说在语言上极富特色,现实中,语言风趣幽默,个性十足;春秋时,语言风雅有古味,例如雅鱼在横刀自尽前痛斥石厚那一场戏,颇见功力。文中诗歌多为作者独立创作,为小说添光增色,足见其努力、天赋以及较好的国学根底。小说扬善抑恶,匠心独到,首尾呼应,人物呼应,语言呼应,击鼓其镗,人之警醒,在古代与现实之间的自如转换,毫无拼接感,恢弘且细腻,如史诗般,倾情推荐。【编辑:鸿渐于陵】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509010001】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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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文友:红袖留香        2015-09-02 23:38:34
  看了这篇击鼓,一直想看。感觉应该申报绝品!
有个性的人不需要签名
回复11 楼        文友:一朵回忆        2015-09-07 10:06:20
  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水到渠自成。谢谢香香的认可。
12 楼        文友:闲云落雪        2015-09-06 22:50:30
  朵朵的这篇小说,我断断续续看了两天,然后又从头至尾看了一遍,仍然意犹未尽。实在写得太好了,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向朵朵学习!
   这篇文章一看就是做足了功夫的。只说文中的几首古诗词以及对于击鼓的诠释,没有足够的基础工作肯定不会这么美。现代社会里的展宇飞跟战国时期的秦冉,那么自然地成为一个人,而跨越几千年的两个人物,就这样在作者的笔下,无比鲜活地向我们迎面走来。秦冉贵为卫国的将军,为了国家征战沙场,却连自己心爱的雅鱼都保护不了;现实中的展宇飞身为大学教授,也算是成功人士,却不能给家人买一套像样的住房。或许这就是人生的悲哀和无奈吧。尤其佩服作者高超的文字驾驭能力和深厚的古文功底。那宏大的战争场面的描写和对历史史实的熟稔程度,令人震撼,赞叹不已。故事中的人物个性鲜明,血肉丰满,环境描写极具美感和厚重,极好地烘托了人物。文中关于雅鱼弹奏“击鼓”的描写,实在曼妙无比,可见作者非凡的领悟和鉴赏能力。喜欢这篇小说,非常!拜读学习!
闲云落雪
回复12 楼        文友:一朵回忆        2015-09-07 10:13:12
  落雪姐的评论朵朵喜欢,你看问题眼光独特,广阔。
   朵朵闲读几本书,滋生写文之心,随心所欲涂写,谢谢落雪姐阅读,为朵朵增加了信心。
   岁月久长,路途遥远,陪伴就不孤独。
   再谢落雪姐的陪伴!
13 楼        文友:塞墨        2015-11-23 15:56:19
  也为作者击鼓!小说犹如散文,文字所到之处,入眼入心且风趣幽默,极富可读性!
回复13 楼        文友:一朵回忆        2015-11-30 15:30:07
  感谢塞墨老师的点评!读过老师的部分文章,很是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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