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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流年】牧羊人和他的女儿(散文)


作者:秦羽墨 童生,631.4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143发表时间:2015-10-11 20:38:25


   红奶菌在我们这算最好菌子中的一种,颜色红中透黄,不管多老,看起来也显得水嫩,之所以带一个“奶”字,是因为一掰开,里面就能分泌出很多白色的奶汁,那汁液比牛奶都浓郁,黏糊糊的,它们所含奶汁的多少,也是判定质量优劣的标准。红奶菌要么不长,一长便以群落形式出现,要是发现了一朵,千万不能轻易放过,附近很可能会有一大片。它们这一习性和石灰菌很像,只是一个长在阴凉的潮湿地方,一个则喜欢阳光,地位更是天壤之别。
   我们小心翼翼,仔细翻找,担心有漏网之鱼,放进篮子时也很小心,生怕压坏打碎了。新梅猛地尖叫一声,这是她一路来的第三次尖叫,所以我并没当回事。可这回是真有事了,一条大黄蛇挂在树枝上正朝她吐舌头!于是,我也大叫一声,我被蛇吓了一跳,蛇也被我吓了一跳,掉头就溜。好在大黄蛇没毒,用不着太害怕,它们怕人还来不及呢。可新梅还是怕,从此战战兢兢地,再也不敢在前面走了。
   虽说发现了一片红奶菌,跟平常比起来,依然相差甚远,不过总算是有交代,两三顿菜没问题。我把蘑菇分成两份,一人一半,新梅满心欢喜,走到老远又回过头来,她觉得自己不应该拿这么多,怎么也要拨出一些,这才高高兴兴地回家去。
   自那以后我们就走得近了,在学校里也经常说话,新梅每回来我们村都跟着我在男孩堆里玩。我带着她,就像带着个小妹妹,而她一点不把自己当女孩看待,除了不打赤脚,不打赤膊,跟男孩子没什么区别,说话毫无顾忌,有时候还发蛮劲,得理不饶人。
   那时候我并没意识到我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没想到老黢有一天会来我们家做媒。
   新梅不会干农务杂活,她外公外婆也不叫她干活,她来我们村的时候,父母在老黢那给了她一个月的生活费,所以老黢不好使唤她。
   我们去打酸枣,她也跟着去,她并不喜欢吃酸东西,却表现得比谁都积极,捡酸枣比吃酸枣更有劲。我在晒谷坪玩扑克牌,她也坐在一旁看,我发现她比我更懂牌路,一问,她们家不像我家,父母每年过年都要在家打好几天牌,她没事就在一边看,几岁就很精通此道……去水库洗澡,她也要坐在大坝上看。
   在水库洗澡时,我们喜欢站在从大坝往水里跳,一头扎进去,一个猛子杀几十米远,再从很远的地方浮出来。那天跳进水里时,不小心短裤被冲掉,开始我并没觉察到,直到感觉累想爬上岸休息才发现短裤没了,赶紧躲进水里,一脸的窘迫难当。我忙着去找短裤,可那么大的水库,哪里还有半点影子,早沉到水底或者被鱼拖走了。那几个家伙,知道我短裤掉了,又故意把我放在岸上的喇叭裤也藏了起来。平日里大家都这么恶作剧,谁出了纰漏,就捉弄谁,他们这是要我在新梅面前丢人现眼!
   裤子都没了,怎么回家?总不能永远呆在水里……我心急如焚又毫无办法。
   最后是新梅跑回去跟我妈说,还替我拿了裤子来,才让我摆脱困境。
   他们就起哄。
   “黑子,有人想做你老婆咯!”
   “短裤丢得怪,老婆来得快!”
   ……
   新梅听了居然不恼,只是笑笑,可她一笑完就发起飚来,捡了石头就砸,那些人措手不及,跑得比兔子还快,一下全没了影。
   从此,我们就被人联系在一起,好像真是一对了。
   这使我非常苦恼,我不能说不喜欢她,又不能……大概就因为这样,老黢才跟我妈提的。老黢跟我妈说的时候很认真,但又不全认真,我妈也半真半假地回答,本来才读初中,娶媳妇还早得很。这件事从头至尾莫名奇妙,也没有下文,却让我感到非常恐惧。
   她最喜欢跟我到山上放羊,看到彩虹也要追一追,如果有老鹰出现,更是会兴奋一下午,有些事情她没法参与,就在一边玩螳螂,总之,乡野所有事物对她来说都是有趣的,都值得消遣。这非常可疑,哪里像农村长大的孩子?
   只要是晴天新梅准会到山上来,我放羊很早出门,她只好跟放牛的人出来,一到山上就找我,除了打牌,男孩子的活动基本搀和不进。她总是没完没了地问一些鸟和树的名字,对一朵无名野花研究半天,可是,这些花呀鸟呀,我虽然与它们朝夕相对,大多都叫不出名字来,对我来说,它们和天上的云一样,世界上哪朵云会有名字呢?
   她问:“你平常一个人在山上好玩么?”
   我答:“不好玩,放羊有什么好玩的。”
   她又问:“不好玩,一下午怎么呆?”
   我又答:“不好玩也要呆,放羊又不是为了好玩。”
   于是,她呆呆地看着天上的云说:“放羊放久了一定跟读书读久了一样,枯燥无味,肯定的……”
   我说:“是,什么事干久了都会无聊。”但我很快又接着说:“不对,读书又不无聊。”
   这时,她断然下了一个结论:“读书还不无聊?一点味都没有,还不如放羊呢!”
   新梅的成绩在我们班只是中等,而我很少掉出前三,我们对读书的看法自然不一样。读书真的很无聊么?无聊到和放羊相比?我想不明白这一点,要是不用放羊就有书可读,天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不用日晒雨淋那多好!
   有时候天黑了,她也不跟放牛的人回去,非等到我把羊赶下山才走,可羊……天不撒黑是绝不提前下山的!她就不得不陪我摸黑回家,放羊摸黑回家还能理解,她玩也要玩到这时候。
   新梅是喜欢我的,只是不知道是哪种喜欢。她在我们村就我一个同学,要是把我换做另一个人她会不会也这样呢?可她不知道,我心里早就有喜欢的人了,这个人谁也无法替代。
   她是我们村的外甥女,她每年只在舅舅生日那天才会来我们村一次,她就是海东的表妹陈宁儿,小名叫“艳艳”。陈宁儿来我们村的时候,是春天,那个季节就像她那个人一样,散发着美好的气息。
   陈宁儿和我跟新梅三个人在一个班,新梅跟她初中才同学,而我和陈宁儿小学二年级就开始了,她跟我其实算一个大队,隔了两座山就成了两个村的人。
   小学二年级以前我在村小读书,学校是陈家老祠堂改过来的,破烂不堪,桌椅板,没几张完好的,窗户坏得不成样子,修了又修,一下大雨屋顶漏水漏得没法上课,大家只能家里呆着。从我们父辈开始就在这个老祠堂里读书,教室的地板由黄土夯成,几十年下来践踏出一层很厚的土灰,可以用来堆沙丘,用力走动几下,整个教室就会尘土飞扬。镇里早就有更好,更大的学校了,可是我们年龄太小,到镇里去的路又太远,只能在村里将就前三年,那时,很多村子都有村小。学校三个年级只有四个老师,其中一个还是临时的,因为工资太低,老师家里都还种着田,没纪律可言。就是这样一个破村小,有一年居然来了个新同学。
   那个新来的女同学温文尔雅,笑时如莲花绽放,能把人定在那,不像我们,一笑起来狗洞大开,呲牙咧嘴。她走路迈小碎步,也不像我们,野人一样蹦蹦跳跳。她不是乡下女孩,我们这里的孩子一个个晒得皮肤黝黑,而她却面如白雪。她的头发扎了很多小辫子,我们这里的小孩从来不扎这样的辫子,大家从小要帮家里干活,弄成那样会干活时会很麻烦,更奇怪的是,她居然说普通话!
   她说话时闪着水灵灵的眼睛,让人感觉不是嘴巴在说话,而是眼睛在说,她就像从一群野花野草中突然窜出来一棵高贵物种。后来我们知道,她还会弹风琴,而且比音乐老师都弹得好,坐在上面跟坐在自己家一样,气定神闲,节奏舒缓,以前老师弹的时候总是磕磕碰碰,像被人拽住了手脚一样使不上劲。全校只有一名音乐老师,音乐课所有人一起上,老师胡乱弹一气,大家也跟在后面胡乱唱一气了事。她来了后成了半个老师,为我们伴奏,从此,大家上音乐课再也不胡闹了,一个个认真极了,教室里再也看不到满天飞舞的纸飞机。
   “一只小骆驼要过大沙漠,赶路不回头一步一脚窝……”她第一次教我们唱的是这首歌。
   小山旮旯里,突然这么一个人从天而降,既懂得识谱,还会弹风琴,被老师和同学们奉若神明,在我们眼里,她是公主般的存在。第一个学期期末考试,她考了第一名,而我是倒数第五。放在以前,我并不觉得这是一个问题,早就习惯,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陈宁儿来了以后深深刺激了我幼小的心灵。每次见她在人丛中笑靥如花,我就无比羞愧,自卑,自弃,内心暗淡无光。她的位子就在我前排,可我却觉得我们之间相差千里万里,隔着汪洋大海,永远无法泅渡过去。
   从那天起,我暗自发誓,努力学习,赶上她,缩小我们之间的距离。后来我的成绩突飞猛进,名列前茅,没人知道其中缘由,他们不明白怎么会出现这么大的转折,在最初的那些年,我做的一切只是想缩短和陈宁儿之间的距离。
   没想到,有一天陈宁儿出现在了我们村。
   第一眼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直到看见她走进海东家,又传出了熟悉的笑声,才敢确定。原来,她妈就是我们村里的,嫁到隔壁村后两口子很多年都在福建打工、生活,而她也在福建出生长大,所以刚来时还讲普通话,不过,现在她已经知道讲我们这儿的土话了。
   陈宁儿太文静,不像新梅那样,到村里到处找人玩,更不会跟着我们到山上去放牛,我只好找了个借口去找海东玩,结果一进门就看见了她。海东家客人很多,热闹得很,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她却主动朝我招手,还抓了一把水煮花生塞给我,看见那么多生人,我不好意思站在那,就出来了。
   我和海东平日要好,自从知道陈宁儿是他表妹后就更好了。只要她一来,我就会找机会去海东家。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但我知道,如果硬要找一个人来喜欢的话,我只会找陈宁儿,随着年龄的增长,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有时候做梦都会梦见她。
   那年她居然来我们村帮舅舅插田。她双手一搂,裤腿一扎,露出藕节一样嫩白的胳膊和腿,她竟插得那么用心,那么好,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觉得,她跟新梅搞反了,一个在城里出生的会插田,一个在农村长大,却什么农活都不会。
   从小学二年级,再到镇里,直到初中,我们都是同一个班,我从班里倒数几名考到了全校前几名,还考过几次全校第二,只是第一名从来没变过,一直是她。在中学,很多人给她写情书,匿名的,公开的,那时写情书非常流行,他们将此当成一种宣泄工具和业余爱好,她的书桌没几天就塞满了。我还替别人给她写过情书,他们觉得我的文笔不错,字也好,就请我帮忙,可我自己从来没写,哪怕匿名的也没有,只是在放羊的时候,在心里无数次地描摹,无数次地表白。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或者有多喜欢。放羊的时候站在芭茅岭可以看到她们村,那个村子躺在东边的山脚下,有一天小溪从村口流过,看起来那么清晰,又那么遥远,像一张图画的注脚。
   我从未对人说过此事,没任何人知道这一点。青春期的情愫发自初心,源于原始冲动,最真,最不可控制,喜欢的人,喜欢的东西,一旦有了,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一个人最初的成长经历,比此后几十年加起来都要浓郁,厚重,它塑造了一个人的性格,以及不可逆转的审美价值,确定一个人将来是什么样而不可能是另外的样子,正如那七年的牧羊生活。
   新梅回去了。她只在村里呆了十天,却像生活了好几年似的,她一走让人觉得少了什么,没着没落的。尤其放羊的时候,再也没人在一旁跟我说话了,再也没人问莫名其妙的问题。
   孤独的时候喜欢站在高处远眺,而远眺又使我更加孤独。脸转向东边一眼就能看见那个卧在晴岚下的村子,那里时有几声渺茫的狗叫传来,狗叫声令我想起那个人,那个长久以来藏在心底深处的人。不知道她每年暑假都在干什么?她们家没羊可放,也没养牛,为什么不像新梅一样到舅舅家来住几天呢?
   荣明爷爷病了两三年,这回终于死了,那天下午我赶羊从他们家门口经过,刚好听见响起鞭炮声。荣明爷爷活了89岁,长寿,是白喜事,所以大家都不觉得悲伤,还很为他感到高兴。最高兴的当然是后生们,有热闹看,有大场伙吃。
   因为一个人的死,沉闷的夏日有了一些生气。
   村里的老人大多选择在夏天或者冬天死去,像约好一样,两三个人搀扶着上路,要么不走,要走就接二连三地走。荣明爷爷走了没半个月,刚生爷爷也走了,好在,他们错开了双抢,一个在双抢前,一个在双抢后。大家都说,老人很为晚辈分忧,丝毫没耽误庄稼的事。不像杨家寨,有个人死在大年三十,有个人死在双抢当头。在这接二连三的丧事中,我沾了很大光。
   老黢是村里的大厨,他平时性格耿直,说话直来直去,嗓门也大,像打天雷,轰隆隆的。好像耿直的人说话都很大声,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活得问心无愧,可这样常常容易得罪人,像老黢,很多人都在背后说他怪话,但他对我好,哪怕我们家羊吃了他地里的庄稼,他也不记仇。只要看见我从厨房后门经过,他就快速掀开锅盖,用长漏勺从大锅里捞出一大块浸满香料的坨坨肉,老黢的坨坨肉做得非常地道,在地方上很有名,虽然还要加工一道工序才能端上正席,对我来说已经美不可言了。
   我知道,老黢对我好完全是因为新梅的缘故,他感谢我对新梅的关照,不然,新梅一个人和两个老人一起生活,一定了无生趣,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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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乡村,总是美好伴着心疼。文章通过“我”的牧羊生涯铺展了一幅乡村画。老黢的善良、正直、勤劳,就是这么个慈爱的老头却因为穷苦的生活不得不到处开荒种各种粮食作物,以换得几个钱,最后,因为去水库里捞鱼而淹死;老黢的外孙女新梅是一个另类,因为父母长年在外地打工,作为乡村人,她却对乡事一窍不通,新梅的事正是农村转型时期的一个共同现象:这是农村大面积向城市迁移的象征。陈宁儿呢,父母更是早早在城里打工,并在城里生下了她,那么优秀的她居然在结婚一年后就离婚,并且发誓再不嫁人。通过大量的细节写了“我”跟新梅的友谊,以及对陈宁儿的仰慕之情。最后,“我”再没有新梅的消息,而现在的陈宁儿也绝不是“我”记忆中的陈宁儿了。文章看似是写一个农村男孩懵懂的爱恋情愫,实则是在暗示社会转型期农村的动荡,以及由此带来的诸多无奈。文章内涵丰富,笔触细腻,现实意义强,佳作,推荐赏阅!【编辑:雪飞扬】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510120005】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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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雪飞扬        2015-10-11 20:40:22
  欣赏佳作,问候作者,感谢赐稿,期待精彩继续!
2 楼        文友:逝水流年        2015-10-12 07:43:31
  品文品人、倾听倾诉,流动的日子多一丝牵挂和思念;
   灵魂对晤、以心悟心,逝水的时光变得更丰盈和饱满。
   善待别人的文字,用心品读,认真品评,是品格和品位的彰显!
   我们用真诚和温暖编织起快乐、舒心、优雅、美丽的流年!
   恭喜,您的美文由“逝水流年”文学社团精华典藏。
   感谢您赐稿流年,祝创作愉快 !
爱,是人世间最美好的相逢,用文字找寻红尘中相同的灵魂。
3 楼        文友:夜雨寄白        2015-10-12 16:34:08
  欣赏学习佳作美文,祝创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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