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看电影的故事(杂文三篇)
看电影的故事
小时候,许多像我这样的孩子,特喜欢看电影。但那时每个家庭的生活都很拮据,当父母的不可能拿出钱来让你去看电影的。于是我们就用过期的电影票蒙混过关,再就是利用身材矮小的优势,在大人们拥挤入场的时候往里面钻。这么说吧,为了能看到电影,能想到的办法几乎都想到了。不过,即使费了挺大的劲儿千辛万苦混了进去,也不能算万事大吉。因为没有座位,经常遇到那些查票的工作人员的驱赶。他们会像拎小鸡似的,把我们拎出去。现在想起来,当时该是多么的狼狈。
我们也在不断地总结经验,那就是在电影没开演之前,藏到厕所或者不易被人发现的犄角旮旯,等到电影开演灯光暗淡下来的时候,再偷偷的溜出来观看。
那个时候,我们家附近有只有一家企业有俱乐部,每个月演的片子很多,几乎每天都有电影上演。尤其是那些电影海报贴在电影预告栏里,特别的显眼,招引着人们购票的眼球和欲望。尽管每张电影票才0.25元,也会让许多人在此却步。
这家企业有一片楼群,在当年我们家附近大部分都是平房的时候,尤其显得鹤立鸡群。那片楼群是厂里的家属楼,楼群中间是一个很大的广场,每个周末厂里都会在这里上演露天电影,当然是免费的。就是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为何会放露天电影,我猜想可能是照顾像我们这些看不起电影的家庭吧。
每到放电影时,整个地区几乎沸腾了,像是遇到了什么盛大庆典似的。各家各户早早的吃过晚饭,然后拉家带口的拎着板凳匆匆的赶往放电影的地方。人们之所以这么行色匆匆,主要是想占个好位子。不长时间,整个广场就人满为患。电影开演前是最乱的时候,有被踩得丢了鞋的,有因为占地方互相吵闹的,有孩子找不到爹妈的,反正是人声嘈杂乱哄哄一片。直到电影开演,嘈杂声才慢慢地安静下来。那些来晚的几乎找不到自己的立锥之地,只能无奈地坐在银幕的后面去看,这种情况我也曾经多次遇到过。不过,那时也小,给我的感觉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人们为什么对电影如此的趋之若鹜呢?主要是那时的家庭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而言,就是谁家有一台电子管收音机都算是奢侈品了。晚上没什么消遣的,大人们聚在一起喝茶下棋聊天,算是一种享受。而像我这样的孩子们只能东游西逛,或者是玩捉迷藏之类的游戏。只有那些生活相对宽裕的人家,才会去电影院看电影,那真是一种让人生羡的生活。
回忆过去看电影的日子,不禁令我感慨万千。现在人们可以,在电视、电脑或者电影院,随心所欲的观看自己所喜欢的各种题材的影片,再也不必为看电影而发愁了。然而,每当我坐在电视机或者电脑前看电影时,都会把我的思绪带回到那个遥远的年代,带回到那些难忘的陈年往事之中。
放小鞭
每年的春节前后,市场就摆起了卖鞭炮的摊位。摊位上,摆放整齐的礼花、鞭炮各式各样,品种繁多,令人眼花缭乱。
除夕之夜和正月十五,是人们燃放鞭炮比较集中的日子。每当这时,夜空中五彩缤纷的礼花怒放;各类鞭炮在空炸响,更加增添了浓厚的节日气氛。看着万家团圆的祥和喜庆的景象,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放鞭炮时的情景。
那时候,各家各户的经济条件都比较拮据,市场上也没有那么多品种的鞭炮供你选择。记得只有卖两个响的二踢脚和小鞭的,二踢脚个头比较大,看着大人们用手拿着放,心里总是想,这些人的胆子真大,会不会崩着手啊!大人们是绝不会让小孩子们放二踢脚的,怕出危险。
现在卖的鞭炮,多的有2000响的。而过去,最多的也就500响。即使如此,家里也舍不得一下子都放掉的。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家里不可能给我们买500响的。如果能给买也挂200响的就觉得很得意了。一般情况下只给买100响的,而且响声也不是很大。如果用手拿着放,即使崩到手只是疼一会儿,不会发生太大的危险。如果遇到哑巴鞭,也不会轻易的扔掉。而是将其从中间掰断,露出里面的火药再把它点燃。这时,被点燃的火药会放出一束耀眼烟火。看着着耀眼的烟火,心里也美滋滋的,这叫物尽其用。
由于买的鞭少,根本满足不了没放够的那种欲望。于是,就拿出平时积攒下来的零花钱,向那些手里还有小鞭的同伴买,继续过放小鞭的瘾。
放小鞭是小时候过年的一种味道,这种放小鞭有一种硝烟的味道。这种味道让人感到亲切,感到温馨,感到氤氲。即使是现在,我仍然喜欢放小鞭的味道。喜欢那种亲切、温馨、氤氲,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代。
时光如白驹过隙,一晃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但儿时放小鞭时的情景犹在眼前。
看着现在琳琅满目的鞭炮市场,不仅令我感慨万千,真是今非昔比两重天啊!
在欢度佳节,万家团聚的节日里,我由衷的祝愿我的祖国繁荣昌盛,各族人民生活幸福,共同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卖春联
过春节贴春联,是中国人的传统。
每当春节临近,家家户户在准备年货的时候,贴春联、贴福字、贴窗花和挂大红灯笼,是不可或缺的,彰显着节日的吉祥和喜庆。
1976年,我从部队复员后,在一家企业当政工干部,主要就是搞宣传。例如写稿件,出板报等。之所以能从事这项工作,这和我自幼爱好文学有很大的关系。再者,我对写毛笔字也情有独钟。记得上小学时,每天早上5点多就起来,趴在院子里的大酱缸的盖子上练习毛笔字。那时,主要是临习柳公权的楷书。后来,字体逐渐转向偏爱隶书。因为,楷书过于工整,写起来也费劲儿。而隶书横竖撇捺波折起伏,书写起来会更随意一些。还别说,从小的爱好,为我后来下乡、当兵,在企业和机关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因此而改写了人生的走向。
大概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一个春节之前,我和一位住在家附近的同学商量,要过年了,咱们俩写点春联卖吧,多少也能挣些钱。这个同学,当时在一家企业当厂办秘书,和我有着相同的爱好和志向,毛笔字也写的相当不错。听了我的话,他高兴的一拍大腿说道:“哥们,我也早有此意,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那就干吧,还装啥呀。于是,我们买来红纸和笔墨,把红纸裁成春联长短的纸条,煞有介事的干了起来。我写隶书,他写行书,也算是相得益彰。我们还准备了金纸和金粉,每写完一幅,就用金纸裁成的窄条,在春联的上下各贴两条,再趁墨迹未干,把金粉撒在字上,放在一边晾干。这样,一幅金光闪烁的春联就算完成了。看着自己的“杰作”,我们俩相视而笑,对自己的作品感到很满意。
春联写了不少,关键问题是销路。再说,怎么去卖啊。我们俩总不能去摆地摊吧。真是天无绝人之路,经过打听,巧的很,同学家的邻居就是开小卖部的。于是,他找到这家邻居托他给代卖。当然,怎么也得给人家一点儿提成,不能让人家白卖,咱们也得讲究点儿,别让人觉得我们俩抠不啰嗦的。
过完春节,我们到这家小卖店结账时,店主说卖的不错。然后递给我们30多元钱,这就是我和那位同学辛勤付出的回报。可知,这30多元钱,几乎相当于我当年一个月的工资啊!
春联卖得不错,其主要原因是当年不像现在,一到年根儿底下,市场上有那么多卖春联的。另一个原因,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都愿意买手写的。认为手写的毛笔字更加飘逸灵动,而印刷品千篇一律的面孔则显得十分呆板。三是觉得手写的春联比较传统,也多少有点儿艺术性。贴在门上让人看了,也觉得这户人家有知识,有品位。再说,那年月也根本没有卖春联的。
我和那位同学核计,这钱怎么花啊?他说:“咱俩也别分了,干脆买点儿酒肉,炒几个菜喝了得啦。”听他这么一说,我高兴得举双手赞成。
晚上,他来到我家,饭菜早已备好。我们哥俩相对而酌,边喝边海阔天空天南地北的神侃一通。不知喝了多少酒,也不知喝了多长时间。那天晚上,我们俩都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