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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丁香】东北好“食”光(散文)


作者:烟雨遥 秀才,2290.7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283发表时间:2019-01-24 14:34:56

【丁香】东北好“食”光(散文) 荤油拌饭
   小时候钟情一种美味,和我一样年纪的人,想必小时候也都吃过,那就是荤油拌饭。走过很多路,吃过无数美味,但那些和荤油拌饭有关的记忆总是凛冽地占据童年的舌尖,无数的幸福在唇齿间风起云涌,以至于多年以后仍然耿耿于怀,念念不忘。
   小时候,乡下生活困难,人们肚里几乎没什么油水。七九年我出生以后,实行包产到户,光是能填饱肚子这一项就比父辈们不知强了多少,谁还敢奢望大鱼大肉呢。至于糖和水果,只有过年才能吃到。春天上树撸榆钱儿、挖野菜,夏天满野地扒麻果籽、河沟里抓蛤蟆,秋天摘黑天天、高粱地打乌米,冬天去河里凿冰吃,啃冻豆包是我们同时代孩子无一例外的经历。过年杀年猪不是家家都能办到的,每年过年时买几斤肉,再买点猪板油耗点荤油就成了一年中可以改馋的念想了。因此,妈耗荤油的日子就成了家里的大事。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妈耗油了。我们郑重其事地搬个小板凳,坐在锅台旁边目不转睛地看着。妈扎上洗的发白的围裙,拿起菜刀在水缸上反复蹭几遍,然后把猪板油或肥肉洗净切成块,铁锅烧热后,将肉块放在锅里炒,火不能太大,软的玉米叶最好,否则肉容易糊。肥肉在锅里遇热,噼里啪啦地跳着舞,一点点蔫吧、融化,油就一点点浸出来,油香就会挤出门缝飘出好远。等到肉变得焦红就可以捞出来了,我们管它叫油滋啦。做好的油滋啦香香脆脆,忙不迭地拿起一块吞进嘴里,舌头、上牙膛烫起泡了也顾不得了。油滋啦在嘴里崩裂的极致酥香,成了记忆里挥之不去的味道。油滋啦蘸点精盐或白糖,小脸小手抹乎油渍麻花的,越嚼越香,越嚼越有味道。那时候,猪都是笨养散养的,所以特别好吃。把油滋啦剁碎,和酸菜或白菜放在一起做馅,或者烙油滋啦饼,对我们来说,不次于饕餮大餐。荤油熬好后,封进坛子里,猪油从刚炼出来时的茶褐色慢慢凝固成洁白光滑的玉脂。油滋啦也要密封起来,不能返潮,否则容易哈拉。包素馅饺子加点荤油,香喷喷的,捣点蒜泥,倒上一勺酱缸咸菜水,光是听听就觉得食指大动。
   大米是细粮,平时是舍不得吃的。爸年轻时胃不好,又是家里的顶梁柱,所以妈把细粮都紧着他吃。我们更多的时候是高粱米饭,苞米面大饼子。盛上一碗冒着热气的高粱米饭,挖一小勺荤油,油遇热就会慢慢地和米饭融化为一体,米饭立刻亮汪起来,再放点葱花和酱油,当然酱油也很奢侈的,一般时候只能用大酱代替。那诱人的光泽,那沁人心脾的浓烈香味,馋死人不偿命。急三火四扒拉一大口进嘴里,这香气顺着喉咙一路下滑,胃随之激动起来,这荤油拌饭把个五脏六腑安抚得妥帖舒畅。
   上学时,离家远的同学都带饭盒。冬天的时候,除了土豆白菜萝卜,根本没有什么别的菜可以吃。偶尔有同学带点荤油拌饭,会招惹来很多羡慕嫉妒的口水。饭盒里装满米饭,切点葱花、辣椒面,放点酱油和荤油,中午放在炉子上一热,香味拼命地往鼻孔里钻,不觉食指大动,哪还有心思听课啊,恨不得飞回家去也狼吞虎咽地造上一大碗。
   不过,荤油拌饭也不是想吃就可以吃的,多数要生病的时候,才能得到格外的恩赐。记得小时候感冒高烧,病得头不抬眼不睁,妈总是眼泪汪汪地从荤油坛子里挖出一勺荤油给我们拌大米饭或是做白面疙瘩汤,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得满头大汗,紧锁的眉头才会舒展,脸上便有花朵盛开。不知为何,那是小时候最好的灵丹妙药,一吃下去病就好了一多半,要是再来一瓶糖水罐头,麻溜就痊愈了。有时候跟孩子们说起,孩子们说治啥病那么灵验,我哈哈一笑,啥病,馋病呗。
   我们也会趁爸妈不在家,偷偷地吃,尽管每次我们都只挖一小匙,尽管每次都告诫自己下不为例,可是每次都架不住肚子里的馋虫作祟。因此妈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跟爸抱怨,这荤油也没舍得吃呀,咋明显见少呢,直到后来发现了秘密,就换了地方藏起来。我们自然是不甘心,挖地三尺也要想办法找到。实在没有荤油,退而求其次,酱油拌饭也是极好的,如果连酱油也没有,大酱葱花拌饭也可以的。
   二舅家有四个表姐,一个表哥,在那个重男轻女的时代,表哥“吃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加上二舅是晚婚,三十多岁才有的表哥,家里自然更是众星捧月般地呵护表哥了。姥姥柳条筐里的好嚼裹全可着他不算,因为他爱吃荤油拌饭,家里的荤油成了他的专属,至于表姐那几个丫头片子只有眼巴巴瞅着的份。由于荤油吃多了比较腻,没有节制的表哥吃伤了,直到现在都是提荤油“色”变。
   荤油是小时候最好、最解馋的食品了。不仅可以拌饭,还可以做汤。碗里放一勺荤油,一勺酱油,一点葱花,一点盐,浇上热水,就是一大碗热气腾腾,美味无敌的汤,葱花和油花漂浮在上面,酱油的颜色充满了诱惑。喝一口,闭上眼,吧嗒吧嗒滋味,余味悠长啊。要是再有点香菜和香油,更是欲罢不能了。就是做苞米面疙瘩汤放上一勺荤油,也是超级享受。东北的风沙大,气候也干燥,我们小时候,嘴唇经常裂口出血,这时妈就会将荤油涂在我们的嘴唇上,伤口一软,就不至于那么疼了,很快就会恢复。
   林清玄一篇文章里写道,在贫困的岁月里,人也能感受到某些深刻的幸福,像我常记得添一碗热腾腾的白饭,浇一匙猪油、一匙酱油,坐在"户定"(厅门的石阶)前细细品味猪油拌饭的芳香,那每一粒米都充满了幸福的香气。那种幸福和满足只有曾经经历过的人才会体会吧。
   荤油拌饭的香从童年缭绕到少年,不知不觉间,日子渐渐好起来了,细粮、肉蛋不再遥远。记得我怀孕那年,孕吐厉害,尤其吃不得荤油。妈做菜的时候偷偷放了一点,我整整吐了一晚上。妈就摇摇头,叹口气:小时候,你们可是最爱吃荤油的呀!我苦笑一声,曾经沧海难为水,那些时光再也回不来了。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吃饭不仅仅是吃饱吃好的问题,还要讲究营养和搭配,街里各种特色小吃铺天盖地,鸡鸭鱼肉已经飞入寻常百姓的餐桌,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想吃什么都不是问题了,问题是面对冰箱里眼花缭乱的食物,竟然想不出要吃什么。国庆节,在北京上班的小姑子回家和老公聊天,望着一桌子的菜,有鱼有肉有海鲜,孩子们挑挑捡捡,一口肥肉都不入口。老公感慨地说,啥叫幸福,这就叫幸福,看咱小时候吃啥住啥穿啥,再看看现在吃啥住啥穿啥。小时候一碗荤油拌饭都馋得哭叽的,还有啥不知足的……
   如今,荤油因为它的脂肪含量高,被绝大多数的家庭封杀。但是那些记忆却定格在我们这代人生命的册页里,成为我们对孩子们不厌其烦重复的追忆和怀念。那浓得化不开的味道总是盘旋在脑海里,回想起来,有一种简单的快乐和知足在里面流淌,它见证了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见证了生活越来越好,它也教会了我们——珍惜。
  
   猪头肉焖子
   秋风乍起,西晋文学家张翰因为怀念家乡的美食莼菜和鲈鱼,毅然辞官回乡,莼鲈之思的故事从此流传了一千五百年。说实话,小时候不是特别理解,世间美味千万,何至于为了这点口腹之欲就放弃辛苦求来的功名利禄呢。渐渐地,人到中年,才真正读懂了他。乡愁就是味觉上的思念,也许缓解乡愁最好的办法,就是那一道道徜徉在舌尖心上的美食吧。
   乡下婚丧嫁娶摆宴席叫“办事情”,乡里乡亲去随礼吃饭叫“坐席”,帮忙做菜端饭的叫“烙忙”。虽然宴席的菜肴一直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但是有一样一直受乡亲们的钟情,百吃不厌,口味咸香,口感嫩滑,那就是猪头肉焖子。
   猪头肉的美味,在民间早就声名鹊起。但烀好的猪头肉肥肉多,有点腻。如果压成焖子,那就别有风味了。因为焖子好吃但不好做,平时普通人家是吃不到的,只有谁家办事情的时候才能舔嘴吧舌地吃上两口,宴席上有这道菜也就显得倍儿有面子,所以乡下办事情,焖子成了一道不可或缺的凉菜。几十年来,乡亲们对它的热度从没衰减过。
   每当村里办事情,是我们最开心的事。早早地就跑去坐席,叽叽喳喳,吵吵闹闹,又狼吞虎咽能吃能喝,即使东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但这个时候也得忍着,还得勉强赔上笑脸。
   当然,我们最爱吃的就是猪头肉焖子了。爽滑、咸香、劲道。十来双眼睛目不转睛,紧紧盯着烙忙的,焖子还没端到桌上,手就接到大脑的指令,筷子齐刷刷扎下去,眨眼间盘子就见底了。想要大快朵颐那是异想天开了,孩子们囫囵吞枣似的还没吧嗒出个中滋味,焖子就顺着喉咙下滑到胃里了,只剩下唇齿间的余香让人反复咀嚼。
   美食的第一受益者要属胃了。一道美食入胃,欢畅,熨帖,心花怒放,这个时候,恐怕给个神仙都不做吧。时光将味道烙在了我们的味蕾上,永不磨灭。小时候因为穷,很难吃到,那种味道就像一种致命的诱惑。如今生活好了,吃喝不是问题,所以每年冬天我都会做猪头肉焖子。看花容易绣花难,猪头肉焖子虽说好吃的不得了,但可是一项复杂细致的活儿。
   先把猪头上的毛用火燎干净,用斧子劈开,放到冷水里泡,泡出血水,把肉皮上火燎的地方刮干净。大锅刷净,加半锅水,放拍好的葱、姜(葱姜最好不用刀切手撕成段或者刀拍一下)和大料。劈好的猪头放进水中,木头火烧开,撇去浮沫。烀到肉烂脱骨,里面的胶质才能出来。这时候,香气款款而起,刺激味觉。
   捞出烀好的猪头,剔去骨头,把耳朵,拱嘴,舌头,眼睛切下另吃,剩下的猪头肉趁热用刀剁碎,越碎越好,然后用调料拌均匀。案板上铺一层纱布,在纱布上铺干豆腐或是烀好的整张肉皮,然后在干豆腐上铺满猪头碎肉,上面再铺上干豆腐。最后用纱布裹好,将油挤出去,用石头等重物压一晚上。第二天切成薄片,整齐地码到盘子里,就可以吃了。那滋味美极了,而且有嚼头,因为油都被挤压出去,吃多少都不腻。做好的猪头焖子肥瘦混搭,滑滑弹弹的口感,香而不腻,即使像我这种不吃肥肉的人也不会挑剔。
   吃猪头肉焖子,捣好的蒜泥酱是万万不能少的,别小看了它,可是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配点小酒,那就更是锦上添花了,想必也能吟出“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的诗句吧。如果喜欢吃辣,就配上一碟辣椒油,蒜香、辣椒香和肉香混合着扑散而来,令人胃口大开。
   虽说食为天性,但吃焖子千万不能急,不能嚼一下就咽,要静静地咀嚼,轻轻地回味,那味道才是非比寻常,香味会渗透到每一个味蕾,每一个肠胃细胞。似乎可以将久绕心头的酸甜苦辣和不可名状的百般滋味一一化解。
   杜甫在一个雨夜来到故友的卫八处士家,留下了“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梁”的诗句脍炙人口。尽管此时的杜甫落魄,但毕竟他也出身名门,什么山珍海味也不是没有见识过。之所以对这顿家常饭菜如此念念不忘,是因为那份“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的惊喜,以及“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的欣慰,还有阅尽世事的感慨吧。隐士也好,名流也罢,总是在人间烟火里,才能感受丝丝缕缕的温暖和小小的幸福。
   小时候,老家村里一位老人生命垂危,弥留之际就想吃一口猪头肉焖子。那个年代家家日子过得紧巴,猪头肉焖子平常是吃不到的。儿媳妇素芬看在眼里,急得团团转。也赶巧,村头有一家儿子结婚,但他们一来没有礼尚往来,二来也不熟悉。但为了让老人能吃上一口猪头肉焖子,素芬咬咬牙硬着头皮来到宴席上。找了一个犄角旮旯,猪头肉焖子刚一上桌,她就连三瘪四夹了几块包进事先准备的牛皮纸里,低着头,红着脸,在众人异样的眼光里仓惶赶回家。
   老人强打起精神吃了一块,连说好香,可看着旁边馋得眼巴巴的两个孩子,他说啥也吃不下了,示意给孩子吃。素芬端着这几块焖子,无奈地留下了眼泪。
   这时候,一个女人推门进屋,儿媳妇一看正是办事情那家的女人桂芝。她笑吟吟地站在地上,手里拿着一包东西。原来,素芬拿着焖子走后,村里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桂芝听到了他们的话,虽然平素和素芬家没什么往来,但她知道素芬的人品,知道她一定遇到什么难心事了,就偷偷地跟了来。在门口看到这一幕后小跑着回家切了一大块焖子就回来了。从那以后,素芬和桂芝成了最好的姐妹,多年后,两人还成了儿女亲家。
   有人说,人世间,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我想,每一道让人难以忘怀的美食里,其实更多的是满满的爱。人生在世,要有一颗浸透人间烟火的心,才能将生活嚼得有滋有味,把日子过得活色生香。
   自小养成的胃口对某种食物的钟情,是会烙印在生命之中的。萦绕于心更多的,还有一种浓浓的、化不开的感情。美食亦如文字一样,能够温润生命。那些经年过往,那些充盈烟火气息的日子,总有一种安暖,点点滴滴,落入行走的光阴里。
   说了这么多,怎么样,馋了吧。心动不如行动,赶紧做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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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一篇描写美味佳肴的文章!家乡的饭菜描写的淋漓尽致,让人垂涎欲滴,好美味的饭菜,好香的佳肴。过去的岁月,儿时的淘气,描写细致,笔下生辉,让人大饱眼福。改革开放以后,生活富有了,过去的大鱼大肉饭桌上也少见了,荤油也因为脂肪含量高,很多家庭也用的少了。可回想起来,过去吃过的那些美味佳肴,还是十分留恋。饭桌上人们尽情享受美味的场景,还是让人难以忘怀。朴实的故事,精彩的文笔,实属好文!推荐赏读!【丁香编辑:峥嵘岁月】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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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峥嵘岁月        2019-01-24 14:43:16
  感谢老师投稿支持丁香文学!老师精湛的文笔让我好是羡慕!期待老师的佳作再次展现在丁香!由于编文能力有限,编按有不妥的地方还望老师见谅!祝老师新春佳节愉快!阖家欢乐!万事如意!佳作再现!
峥嵘岁月
2 楼        文友:粉红莲秀        2019-01-27 21:07:11
  东北好 食 光,感谢老师赐稿丁香,祝新春愉快。微笑敬茶。
做过生意的读书人!谁的江山,百媚千娇?谁的世界,各领风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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