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一】读书杂谈(随笔)
一月份的空气带着湿寒,天空中弥漫着化不开的雾。虽只是稀薄的,却固执地化不开,阳光明媚的日子那雾依旧弥漫,袅袅娜娜,如梦似幻,伸出手去抓却抓不着。
晚上一滩水洇在地上,早晨起来已是白冰如霜,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逗得人玩性大发,那种声音听起来有种支离破碎的错觉。仿佛骨头都酥化了。让人欲罢不能。
在这样的日子里,出门成了一件难事。北风呼啸而过,人被冻的瑟缩颤抖,即使阳光照射下有着一丝暖意,却依旧不敌寒冷的侵袭。索性闭门不出吧,在书房里沏上一杯咖啡,呼吸着绿色植物吐出的氧气,心脾感到一阵清新。打开手机里的书,让自己流连在书的海洋里。自在安然。
最早接触的文学作品是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么炼成的》,可惜年少懵懂,不是被作品的优美语言吸引,而是保尔柯察金和冬妮娅的爱情故事。年轻时的冬妮娅纯洁善良、善解人意、美丽动人,说话柔声细语。满足了年轻的保尔柯察金对于美好爱情的向往,同时也满足我对爱情的向往。想来情窦初开的年纪都是如此的肤浅,却又十分美好。
后来被无数人引用颂扬的那段话成了我的座右铭:“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这句话激励着我珍惜生命和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我后来每次懈怠的时候脑海便想起这段话,然后就鼓足勇气继续走下去,我希望自己的人生能够过的无怨无悔,不留遗憾!
以后读过的书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霜冷长河》等系列。深深被他的文笔所吸引。他知识渊博、文笔优美,由于都是实地考察,所以真实可信。文化的魅力被他的如椽之笔发挥的淋漓尽致。文化从此在我心中扎下了根,我深深地感到需要掌握知识和文化,那是一种高质量的人生!他的散文夹叙夹议,历史知识信手拈来,开启了我对文学的向往,他可以说是我的启蒙老师,我深深地拜服。
他在《道士塔》里写到:“这是一个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上前的小丑。一位年轻诗人写道,那天傍晚,当冒险家斯坦因装满箱子的一队牛车正要启程,他回头看了一眼西天凄艳的晚霞。那里,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看到这段,我的心仿佛也在滴血。中国古代最璀璨的文化竟被一个道士当垃圾一样处理,这是文化史上的灾难!王圆箓是民族的罪人!我如果活在当时,肯定会与他赤膊相见,痛斥他的愚蠢罪行,中国的文化岂能如此糟蹋,简直禽兽不如!
他在《绑匪的纸条》里写到:“那张纸条上其实只写了十九个字,六个标点符号。其文曰:过桥,顺墙根,向右,见一亭,亭边一倒凳,其下有信。写这张纸条的罪犯是在向受害者的家属指点藏信的所在,他竭力想把句子缩到最短,减少信号量,但他忘了,文字越简缩越能显现一个人的文化功底。”
看到这段我会心地一笑,原来文化水平高有时也是一种错误,他暴露了自己的文化修养结果被侦查到了。文化有时也是很有趣的,不是吗?
其实文化修养高的人如珍珠般闪耀着熠熠光辉,他能使人感到如沐春风,待人接物皆张弛有度,平易近人,文化就是这样的有魅力。那一颗追求文化的心从此落定在自己的胸膛,深埋在自己的意识里,做一个有文化的人是我经常对自己说的口号。它会点亮我的人生,照耀着我走完一生,追求真善美的人生路。
被余秋雨启蒙了文学爱好以后,我曾饱读了当代大家的文学作品。
先是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他在文中写到:“他看到了一幅奇特美丽的图画:光滑的铁砧子,泛着青幽幽的光。泛着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魔幻现实主义的写法很是动人,那时我还没看过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魔幻现实主义的说法还不明了。可是看到《透明的红萝卜》里的写法,依然心悸不已。我领悟到文章不管什么写法,都要彰显一种艺术美,一种新意的感觉,如同新衣服给人的赏心悦目的享受。博尔赫斯曾说:“小说也是一件手工艺品”。推而广之,文学也是一件手工艺品,它需要给人精致美好的感觉,给人美的享受。艺术就是要追求精雕细刻,呈现出艺术上的美感。
莫言在《民间音乐》里塑造了一个瞎子琴师的故事。虽然眼睛瞎了,但是内心的美好通过琴弦弹奏出来便有一股摄人心魄的魅力。以至于有了他生意便好了几倍;有了他生活便有滋有味如痴如醉;以至于花茉莉放弃自尊对他深情表白,最后跟他而去。瞎子的生命是暗淡的,他看不见光明,可是他又是光明的,他的心一片纯洁无暇,他的人生因为音乐而被点缀的多姿多彩。
再是陈忠实的《白鹿原》,这部媲美史诗的大作读来不甚轻松。陈忠实的文风深沉而又冷峻,配合《白鹿原》里千回百转的人物故事,读来有着厚重的历史感和人物命运沉浮的沧桑感。黑娃最后被白孝文给枪决,这是否意味着恶有恶报呢?如此简单吗?黑娃早已改邪归正,连朱先生都把黑娃当作得意弟子来看,黑娃不应该如此惨死。黑娃的死是命运的悲剧。好人不一定有好报,命运捉弄之下谁都无法改变。
朱先生活出了读书人该有的模样。读书有用否?且看朱先生大义闯清营,一番唇枪舌剑退了方升20万清兵;朱先生见白嘉轩种了罂粟,二话不说就拉着白嘉轩毁了那片罂粟地。朱先生代表着是一种正义的力量,是儒家思想的典型人物,是文化人自尊自重且受人尊敬尊重的代表。朱先生活出了一身风骨,是我们应该效仿的对象,大丈夫活一世该当如此光明磊落。
不得不提鲁迅。鲁迅的《狂人日记》暗示着旧中国是个吃人的社会。各种压迫和不平等使老百姓的生活处于一片水生火热之中。为了反抗这种吃人的制度,鲁迅选择弃医从文,选择从灵魂上拯救民众。鲁迅无疑是伟大的,是现代史上伟大的作家,是中国文化史上一颗璀璨的明星。时下的中国虽然制度上已是人人平等,可事实上真的做到了吗?人生来并不完全平等,有的锦衣玉食,有的穷困潦倒,有的注定一辈子不用为衣食烦劳,有的注定一辈子为生活奔波。其实不管富贵与否,人都该奋斗,获取美好生活的原动力就应该是奋斗。不该躺在父母的功劳簿上睡大觉,也不该浑浑噩噩消极度日,只有奋斗才是自救的方法,才是积极进取的人生!
说回生活本身,我年少时比较喜欢的是刘墉。刘墉既是画家也是作家。他以慈父的身份写出的《超越自己》《创造自己》《肯定自己》,充满了对儿子的爱和期许。书里都是以儿子每日生活的内容加以引导,父爱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儿子的生命里。这样的教育方式给了我们借鉴,在一封封书信情理交汇的教育下子女怎么会不成才?遇到这样的慈父是一种幸福,我可望不可及,但依然相信文化的魅力会使人脱胎换骨,会让自己的孩子越来越优秀。
读书是一件乐事,更应该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内容。我读的书少,深感以前白白浪费了光阴。以后不管工作多忙,生活的琐事多么烦恼,愿意静下心来读书思考,品味生活品味书中的道理,偶尔写写文,把心情记录下来,老了的时候回首往事,或许人生虽有缺憾但总是充实的,人生尽管波折不断但总能从书中汲取营养,治愈一颗受伤的心,把生活过的如同阳光般灿烂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