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香•韵】旗袍情结(散文)
说起旗袍,就会联想到江南姑娘,联想到江南姑娘撑一把油纸伞,用高跟鞋唤醒雨巷的青石。那雨巷有宽有窄有新有旧,未必寂寥,却一定安静,那姑娘有高有矮有丰腴有清瘦,未必都结着愁怨,却一定温婉柔和。寂寥也好,丰盈也罢,轻风抚面或细雨如丝中,疏云朗日,一砖一瓦,都只为一人,那一人一伞,遗世独立,不可方物。没错,旗袍就是能满足人的无限想象。
民国才女张爱玲痴爱旗袍,也懂得旗袍,她的生活和文字里,旗袍都占了很大的比重。张爱玲上学时常常要穿着继母的旧旗袍,这让孤傲的她难以忍受,以至于得了奖学金便通通拿去做旗袍。凭心说,张爱玲算不上美人,但她身材纤瘦,很适合穿旗袍,她的美艳是气质、智慧和她自己设计的大胆前卫的旗袍的加持。她说:“就是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她还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旗袍。”她一生都对旗袍情有独钟,就连生命的最后一刻,也穿着赭红色旗袍。
不同的人穿旗袍,有不同的效果。电影《花样年华》里,张曼玉穿了26件旗袍,每件旗袍都被她演绎得优雅贤淑,高贵雍容。《金陵十三钗》里,倪妮把旗袍诠释得性感妖娆,风情万种。陈好在《纸醉金迷》里的旗袍造型则出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形象。旗袍穿在她们身上各有风韵,相同之处是,她们都能赋予旗袍灵魂,把美演绎到极致。
我喜欢旗袍,一是觉得它好看,二是觉得它贴近灵魂。生活是一半烟火,一半清欢。我们都是俗人,要吃五谷杂粮,要品人生百味,离不开烟火气,无法遗世而独立。旗袍总能懂我心意,每每穿上它,便觉得一只脚已迈进清欢里了。
我一直喜欢旗袍,但一直不敢上身,一是觉得自己太瘦,穿着不会好看,二是小县城的人保守又挑剔,我不愿做她们的谈资。
十年前,爱人买了件衣服,穿着不合适,我便领他去换,挑来挑去没有合适的。一抬头,正好看见那件白底粉花的短旗袍安静地挂在那里,挺立的圆领,窄窄的腰身,让人心生喜欢。穿上试了试,正合身,只是价格小贵。以眼色问爱人,爱人说了句:“好看。”便给我换了那件旗袍。
第二天是一个奶奶的生日,便穿着旗袍去赴宴,一个婶子摩挲着我的旗袍说:“我也特别喜欢旗袍,喜欢好多年了,就是不敢穿,我太胖了。”原来每个女子都有旗袍梦。
那一年开始流行旗袍,天一暖,陆陆续续有人穿出来,大街上一派旖旎风光,美得很。我那些年轻的同事们多穿着改良旗袍,改良旗袍加入了诸多休闲元素,弄得衫不像衫,袍不像袍,让人说不出的怪异感,我还是喜欢我的正统旗袍。
那件旗袍我穿了三年,衣边处都磨得有些破损了,想再买一条好看的,一直没找到。后来我消瘦得厉害,旗袍是微弹的,特别修身,穿了不好看,便没再穿。没再穿也没舍得送人,就在衣橱里挂着,偶尔看看,依然喜欢。
去年春天翻看淘宝,翻着翻着忽然想买件旗袍,那件长到脚踝的国画风旗袍便出现在面前,或密或疏的白描技法的叶子密布全身,几片红色小花和深蓝色叶片点缀其间,繁而不杂,朴而不素。雀跃地拍下,焦灼地等待,打开包装时,女儿说:“我觉得这个花色不适合你,有点老气。”我说:“等妈妈穿上你再说。”看我穿上后女儿说:“妈妈,你这眼光不错啊。穿上跟看着果然不一样,这个旗袍太适合你了。”
有了件旗袍,便开始盼望夏天了,就等着夏天到了,喜滋滋地穿出去,女人就是这么虚荣。用朋友的话说:“你这个俗人儿啊。”面对漂亮衣服,哪个女人又能免俗呢?
近年旗袍只在中老年人中流行,我穿出去又是另类了,难免有人话里拈着酸,但成长的好处是越来越不在意外界的眼光。我只代表我自己,非你、非他、非众人,何必以众人之意强加于我?古人说:“女为悦己者容”,然而衣服终究是穿给自己看的,自己喜欢最重要。
旗袍是挑人的,过于清瘦撑不起来,太过丰满呈现的是肉欲,没有高级感。穿旗袍也有讲究的,要挺直腰背,收紧小腹,展示良好的仪态;穿旗袍要配高跟鞋,走路才能摇曳生姿;穿旗袍要搭小包,显得利落优雅。为了美总是要收敛些,不然怎么配得上那身旗袍?
一次逛街,见到一个大姐穿着旗袍骑自行车,为了方便,她把旗袍的前襟提到自行车把手处,雅致全无,风韵尽失。如今服装的功能早就不是单纯的遮羞,它是一种言语,是个性的释放和情感的表达。若图方便,干嘛要买旗袍呢?
旗袍是东方的符号,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千百年的儒家文化传承,造就了东方女性含蓄内敛的特质。人们说,上帝为每个西方人写了一部圣经,然而,却只为中国女人设计了一件旗袍。红毯上,中国女子的旗袍要么惊艳,要么端庄,不同造型带给人不同的美感,金发碧眼、丰乳肥臀的西方影星们套上旗袍,效果则一言难尽。唐装、华服、旗袍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浓缩,东方神韵岂止是一天两天就领会得到的?
这件旗袍我穿了两年,衣橱里急需一件旗袍来替换。近几年越来越挑剔,买衣服也越来越难,平常自己能简单设计些裤子,旗袍却无法设计,只得借他人之手,圆自己的心。如今旗袍的样子并不多,要么太花哨,要么太沉闷,我总是找不到中意的,线上线下寻了一年,也未见一条好看的旗袍。暗暗觉得自己太挑剔,就在临近生日时,选了一条犹豫很久的侍女图案的红色旗袍,寄回来穿上,女儿说像迎宾,我自己也不满意,纠结良久,还是退了。选旗袍跟选人一样,要称了心如了意,才能相得益彰。
是我太挑剔吗?是吧。因为珍爱,才会挑剔,旗袍于我,不止是一件衣裳,它是我的心、我的梦,是我的清欢、我的情结。我不过普通人,穿不出惊艳,也穿不出妖娆,但我能感受旗袍的灵魂,这对我来说,已然足够。
据说,第一届文艺代表大会举办时,张爱玲不想惹眼,便穿了件十分素净旗袍参加会议,但坐在一水儿的蓝灰中山装中,还是很扎眼。她无法想象没有旗袍的上海,便去了美国。我们该感谢当今这个时代,它让女人有了更多选择。这是一个多元的时代,可以让女人充分地秀个性、展现自我,想穿什么,想做什么,完全由女人自己主宰。只要我们愿意,生活处处是秀场,街道也可以做T台。若张爱玲生在当代,也不必为了旗袍而远走他乡了。
改革开放以来,被压抑了几千年的女人们走入各行各业,成为领航头雁,跟男人同样撑起半边天。女人不再是传宗接代的工具,不再被三从四德束缚,不再是男人的附属,女人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做女人,穿件喜欢的旗袍又算什么呢?
只是,我的下一件中意的旗袍不知要找到什么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