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荷】难忘那年贩花炮(散文)
1993年,我结束了在任丘市公安局南畅支派出所的治安员工作(治安员,就是现在的辅警、协警一类人员)。冬季,决定和杨各庄几位发小,合伙去雄县昝岗贩运花炮。
我们贩花炮的路线是,自杨各庄出发奔陵城,然后北行至苟各庄,在苟各庄三连(三村)北过吊桥,奔雄县大步村。过了大步村,就是昝岗了。这条路线不但近,而且还非常清静。当年,雄县县政府规定,所有运输鞭炮的车辆在雄县境内畅通无阻,任何部门不得拦截。我们两辆农用车装满花炮后,自昝岗至苟各庄路段非常顺利。傍晚,我们一行在苟各庄村南一家僻静的小饭馆吃过晚饭,刚爬上车厢,借着朦胧的月光,隐约看到有警察驾车驶来,我们两位运输花炮的司机快速启动油门后驾车落慌而逃。由于事发突然,坐在车厢内的我们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在农用车快速前进惯力的作用下,我、哥哥、张学锋一起被甩出了车厢,所幸当时都年轻,甩出车厢后均没有受伤。我们在后面大声呼喊停车,司机根本没听见,我们拼命追赶,身上穿的冬装太过厚重、拙笨,跑了五里地就纷纷大口喘着粗气,实在跑不动了。我们只好在夜幕中又步行了几里,在于村附近才终于赶上停在路边等我们的一辆车。
原来,司机洪玉将我们甩下车后浑然不觉,为掩护前车逃逸,洪玉根据警察用车(非专用警车)灯光指示判断“警车”欲左边超车,农用车就靠左行,挡在左前方不让它从左面超车;当“警车”灯光向右时,农用车就靠右行,挡在右前方不让它从右面超车。尽管“警车”使劲鸣笛,农用车根本不避让,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修强劝说后,在于村附近,洪玉才避让“警车”。“警车”超过农用车后,逼停了农用车,一位警察下车后气呼呼地将洪玉拉下车,轻轻踹了他一脚,说:“大冬天的,知道你们拉花炮挣个钱不容易,又不为难你们,你不该妨碍我们执行公务。看在你年轻的份上,我们没开警车,自然理不直气不壮,就不与你计较了,饶你一次!"
听完,我打趣洪玉:“你这般赤胆忠心,明年还雇你运花炮,但你也应该注意点,把我们三个人丢了全不知道。”我们一路说笑,在议苟路与陵七路的汇合点,找到了先行逃遁的另一辆农用车,这才兴高彩烈地一同回家。
腊月二十六,任丘市区大集。一大早,我们驱车赶到了鞭炮市场。当我从远处买回早点,望见同伴们只顾在寒风中专心清理地上积雪,有十多位小青年正从后面偷搬车上的花炮,便大喊:“抓住他!”
小青年们听了,丢掉花炮如兔子一般逃逸,我便停止脚歩,不再追赶,有同伴还穷追不舍,恰有警察路过,正逮着其中一个小青年。我们吃过早饭,逃逸的小青年们气势汹汹地集体找了回来,其中一个小青年将头盔往地上狠狠一摔,吹嘘威胁道:“你们别牛,我爸是任丘市公安局局长!”我将棉大衣脱下,闪出里面的旧警服,大声说:“我就是公安局的警察,放了年假卖花炮挣个零花的,你爸是公安局长,又能将我咋地?”小青年一听,马上软了下来,堆上笑脸:“叔叔,快过年了,谁家不盼着团圆?俺哥儿们进去了,让其家人如何过年?你心何忍?”我这人心软,生平最怕别人说软话,我一听,是那么回事,便去找市场派出所所长求情,希望放了那位被抓小青年,所长说:“兄弟,人是你们让抓的,现在又要求放人,难道只你们有理,派出所没理了?不放!"
求派出所所长放人无望,何不去求担任任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表姐夫,表姐夫见到我风风火火地不期而至,听了我的简单陈述后,立即找到市场派出所所长求情,又辗转找到看守所求情,才将被抓小青年放出来。我也如释重负,长嘘了一囗气。
腊月二十九,又是任丘市区大集。因上次赶集卖剩的花炮已经不多,我和学锋决定骑自行车去卖。大约上午十点来钟,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轰……”地一声巨响,鞭炮市场突然自燃了,所有的鞭炮几乎同时爆燃,雨点一样密集的鞭炮铺天盖地呼啸而来,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呛人的硝烟。我和学锋吓得赶紧趴在地上,双手紧紧护住头部,爆炸声、惨叫声……,各种刺耳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令人胆战心惊。爆炸声稍小后,查看我们的花炮,竟毫发未损,喜出望外的我们赶紧逃之夭夭。
第二年,任丘市政府加大了对生产、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我毫不犹豫地告别了十来年的贩炮生涯。
任丘市议论堡镇石村王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