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小说】朦胧诱惑
唐闺婉灿然一笑:这是程一明大哥,是我堂哥唐鹏飞的同学,以前我认识的时候是县里的派出所所长,现在是什么地位啊?
唐闺婉说着,俏皮地去挽程一明的胳膊,程一明衣着便装,但一股英气从内而外的发散出来,笔挺的身材,显得异常挺拔高大,唐闺婉站在他的身边,有如小鸟依人般的娇羞和鲜艳。
夜光如水,灯火照亮天际,一如白天的光芒,这就是城市的好处吧,没有黑暗的侵袭,没有所谓鬼怪的传说,唐闺婉从小害怕鬼,也在大人们的鬼故事里长大,所以她的心中充满了对农村生活的恐惧,每回回老家,她都没有好好睡过觉,那种黑夜寂静到让人心生出悲凄与惶惑,小时候的唐闺婉躲在姐姐们的旁边睡觉,长大了,她一个人必然要拉着灯,只有星星点点的灯光才能让她不再纠结,让她不再沉重于黑暗的世界。其实她心里一直在渴望,渴望有一个人与她一起度过漫长的黑夜,自从到了城市,她好过多了,城市的灯光永远是亮的,亮在她的窗户旁,亮在她的房间里,也亮在她的床头,她不再害怕鬼与魔的交织。然而这次回到故乡,她又深深感受了那种黑夜所带来的恐怖,恰好屋后人家刚死了那个熟悉的大爷,让她夜夜不敢尽兴地睡眠,一闭上眼睛,大爷的身影就会在眼前展现,吓得她不敢闭目,这种痛苦真是折磨人心。恐惧是人内心深处的东西,一如鬼怪的诱惑无时不在,虽然明知这世间不会存在这无知无觉的事物,但她就是害怕,害怕到自己也生气也郁闷的地步。
就像此时,站在这亮光如白昼的黑夜里,唐闺婉全然没有了畏惧,城市里的热闹永远让人无法平静,哪里有安静的时空呢?所以热闹也是好事,至少对唐闺婉就是。
程一明看着唐闺婉娇俏的模样,忍住内心的激荡,轻轻拍拍她的手,温和一笑:我啊,现在调入市内当派出所所长了,换汤不换药哦。
真的吗?耶,太好了!那我以后有的是机会见程大哥了是吗?唐闺婉的灿笑和喜悦一览无余,程一明愣了愣,涌上一丝苦涩,爱怜地摸摸她的头:好!你想见给我打电话,我什么事不做,一定见我的小公主,好不好?否则被鹏飞知道了说我不关照她的好妹妹!
唐闺婉嘻嘻一笑,那笑容落在郭小栓的眼里,突然有些心痛,也许这才是她真正的一面,凭直觉,他知道这个叫程一明的男人和唐闺婉之间一定有一段不寻常的过往。
郭小栓有些悲哀,替自己感到难过,心爱的女子是欢笑了,但她的笑容却不是为自己,而是另外一个男人,那种感觉真的痛苦。
自从知道程一明也在这座城市,唐闺婉开心了许多,也突然有了希望与期盼,她的心境一天天好起来,快乐的笑容洋溢着幸福的气息,这让郭小栓心动,却也有些不是滋味。
程一明果然说话算话,只要唐闺婉一个电话,他立即骑着电动车过来接唐闺婉,陪她一起吃饭,陪她看电影,甚至陪她一起去公园,程一明尽力呵护着这个在心灵深处隐藏了数年的小公主,只因他内心里也充满了歉疚和迷惘,爱一个人却无法给她幸福,这也是他无奈和彷徨的,如果时空能够倒流,那么他不会再犯错,只是时间永远只能向前走,没有回头的余地。
初识唐闺婉是在老同学唐鹏飞的婚礼前夕。
那天唐鹏飞对他说:闺婉是我最喜欢的小堂妹,她来当牵娘呢,你到时候帮我照顾点她,怕这个小丫头不知道这里的规矩,弄个手足无措,她会伤心的,到时倒是我害她难过了。
程一明笑了:没问题,你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妹妹,我会照顾好她的,一个警察连一个小丫头都照顾不好,说出去让人家笑话呀。
说着,两人都笑开了。
唐鹏飞的婚礼选择在腊月十六,农村人结婚大多是这个时节,好像冬天是万物收藏休闲的日子,一年忙到头,也只有这时才有闲功夫娶妻嫁女,唐鹏飞虽然是派出所的副所长,但他娶的妻子也是乡下的姑娘,是乡长的女儿,他的运气很好,一连几天天晴,用乡下老人们的话说接住天缘了。
当唐闺婉和父母一起来到江那边的大伯家时,她兴奋极了,第一次做牵娘,感觉很美,以前姐姐们和乡里的姑娘们出嫁,她最喜欢看的就是新娘和牵娘,那一刻牵娘再丑也是动人的,她的脸上洋溢着祝福与欢乐的笑容,不论是谁都是这样的表情。在唐闺婉看来,牵娘比新娘更诱惑人心,因为当牵娘的女子不仅仅是一个陪伴这么简单,往往代表着她是男方的重要亲戚或者是女方最好的朋友,而且她必然也是有其人格魅力之处,乡下选牵娘很慎重的,没有一点资格的人哪里有权利当什么牵娘呢。
所以当最喜欢的堂哥打电话来要求唐闺婉代表男方去女方那头接新娘,她乐开了花,哈,堂哥人就是好,果然最疼爱自己,被人疼爱的感觉太美妙了。
唐闺婉出现在程一明面前时,吓了他一跳,小姑娘真美,清纯的容貌,配上得体的衣着,苗条的身材,洁白的皮肤,特别是那张动人的笑脸,让他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可爱的小妹妹,相比唐闺婉,他比她大了十二岁。唐闺婉听闻堂哥说过程一明,真正见到这位英勇的警察时,他是如此年轻也威猛,看起来真是电视里那样的英雄人物。
唐闺婉羞涩开心地叫:程大哥!我早听说你了,想不到这么帅啊!
程一明哈哈大笑:帅?半老头子了,还帅!很快下次货了。真羡慕婉婉这么年轻呢,好好读书,将来找个好归宿,你鹏飞哥就放心了!
两人笑聊着,仿佛认识了很久。
接下来的几天准备日子,程一明忙前忙后,他是唐鹏飞的好哥们儿,当然要尽心尽力的做事,他的稳重和幽默一点一滴落入豆蔻年华的唐闺婉眼中,是那样欢喜,那样崇拜,短短的几天相处,他不知不觉地在她心里扎了根。爱情的种子悄悄发芽了,她用温柔的眼神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也追随着他的脚步跟他走到一起,或许习惯了跟唐闺婉在一起做事,无论到哪里,程一明总要笑笑地叫:小公主,快过来,帮我一块儿干活!
唐闺婉当然是开开心心地跑过来,然后两人一起搬凳子,抬桌子,甚至切菜洗菜,程一明相当的勤快,一点也不耍滑头,一副憨厚忠实的表情让唐闺婉深深的喜欢和感动。
和他在一起的几天,唐闺婉收获了满满的幸福与愉悦,内心世界丰盈了许多,或许爱情总是让人措手不及的,也是给人精神力量的,有了这力量,世间的一切都有了成为可能的那一天。
接亲的日子来临了,程一明跟唐闺婉说了一些这里的风俗和规矩,以及当牵娘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唐闺婉认真听着,然后俏皮地笑:程大哥,你干脆当我的保护神算了,你跟在我后面就是了,免得我犯错,闹出笑话。
程一明刮了一下她娇小的鼻子,笑:小丫头,你的保护神不是我,是你将来的老公,我现在啊暂时替他当一回护花使者!
话刚出口,程一明后悔不迭,小姑娘才十八岁呢,正在上高三,自己这样说有些不太好。
唐闺婉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里流露出来的柔情蓦地让程一明心跳加速,这样的眼神他从来没有遇上过,但却是那样地打动他岿然不动的心,做警察久了,见习惯了生生死死与罪恶,这样清纯的眸子他很少有机会接触。
两人互相看着,气氛显得异常紧张与慌乱,程一明心跳了跳,伸手摸摸她的头发,温柔一笑:走吧,小公主,我陪着你。
唐闺婉娇柔嗯了声,蓦地拉住他的手,程一明愣了愣,半晌才慢慢地翻卷掌心,紧紧捏住她的柔荑,好温暖的小手。程一明故作玩笑地说:为了你不犯错,走,我抓住你的手,免得你走丢了!
唐闺婉嘻嘻一笑,两人牵着手进了女方的家门。
一进门看那热闹阵势,唐闺婉吓了一跳,果然是大户人家,非同凡响。
在这群陌生的人际丝网里,唐闺婉放眼望去,一个人也不认识,只有堂哥这头还认识一两个,好在身边有程一明牵着她,程一明也怕她迷,鹏飞曾经说过,唐闺婉对路线认识不太好,这似乎是女性共同的一个特点,大部分女性身上都有这个弱处。这个村庄大,家家门户差不多,如果不仔细分,还真看不出谁家是谁家。所以就连唐闺婉上厕所,程一明也站在不远等候,万一弄丢了,才出笑话呢,牵娘代替男方来接人的,自己出了事,他的颜面也受损。
看到程一明那紧张的模样,唐闺婉暗自好笑,有那么夸张吗?自己又不是小孩子,不过说实在的,她心里的确怕自己迷路,同来的都是男人,当轿夫用的,要搬女方家的家具呢,一色人中,只有自己一个女的,她一直别扭死了,好不容易看到媒婆吧,还是个老太婆,这让她更加泄气,做什么牢什子牵娘嘛,一点意思都没有。唯一的喜悦就是能跟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在一起,看到程一明,她就心安兴奋了。
女方家在新娘还没有上轿之前,是要捉弄男方的轿夫和牵娘的,这是乡下的规矩,这规矩在唐闺婉村里也有,小时候唐闺婉也捉弄过别人呢,用黑黑的锅底灰,抹在轿夫们的脸上,往往对牵娘会客气些,毕竟是女的,怕她太花脸了难看。
唐闺婉一看女方们的阵势吓了一跳,那些人也太过份了,他们用的也是锅底灰,但掺和了煤油和红纸浸过的混和物,这样的东西抹在脸上很难洗净,油腻腻的黑里透红难看死了,更有缺德的还不够,还往程一明的脸上抹了胭脂红,这样看起来又可笑又可气。
程一明无奈的左躲右闪,终究躲不过那些女人们的泼辣与纠缠,唐闺婉真是佩服这些女人们的缠人本事,不达目的不罢休,没办法,大家跑了一阵,只好乖乖地等着他们抹。
男人们弄完了,弄媒婆,老媒婆呵呵笑着任由她们胡乱擦,涂成了一个大花脸,惹来一阵哄笑。当她们转身向唐闺婉走来的时候,她吓得赶紧跑,但几个女人一把拦住她,唐闺婉急得求助的目光洒向正在搬家具的程一明,一边用双用捂住脸。程一明放下家具,快速跑过来,一脸的讨好的笑容:嗨,各位大婶大姐,求你们饶了这个小姑娘行不?人家还是一个学生,没有见过这阵势,给她留一点颜面,好不好?再说她皮肤太嫩,不象我们这些大老爷们粗皮厚肉的,万一弄过敏了真是害了人家,只能说我们这边风俗太差了。各位行行好,不闹了行不?
程一明的话语笑坏了几个正在抠唐闺婉双手的女人们,她们停下手,说:也可以啊,除非你代替她多涂几下。
那来吧,本人绝不跑,只是给我留一点点白皮肤,否则成魔鬼吓着过路人了。程一明闭上眼睛任由她们涂。
周围笑声一片。
唐闺婉从手缝里看着这一幕可笑的场景,心里乐开了花。
弄完了,程一明昂着大花脸,一件件的搬家具,女方东西真不少,害得几个轿夫大冬天的脸上浸出了汗,和着煤油和胭脂红,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唐闺婉跟在程一明身后,一边搬,一边笑,程一明瞪着一双神采奕奕的大眼,笑:你还笑,不是为了你,我也不成这个怪样子,难受死了。
唐闺婉控制不住笑出声来,这平时高大威猛的男子一旦成了大花脸,真是要多丑有多丑。
鞭炮催声中,好不容易三请四请里,新娘才姗姗出门,哭别亲人,坐进了车子。
车子开上了路,唐闺婉舒了一口气,终于逃过一劫,如果不是程一明,只怕自己的脸也是花花红红的,皮肤也痒痒了,程一明说对了,她真是过敏性皮肤,碰上脏东西沾脸上,就会发痒起小红头的。
人多家具多,先前来时坐的驾驶室,现在换成新娘坐了。程一明让唐闺婉陪着新娘坐一起,挤一下位子。唐闺婉不肯,跟一个哭泣中的新娘坐在一起,要多别扭有多别扭,再说这个新嫂子她也没有接触过,有些害怕和她静对寂寞。
程一明只好拉她上了车子,站在寒风里,程一明说:把帽子戴上,别冻着了。
这里刚说着,突然地上的人们开始扔土块和黄沙,这也是他们村庄的习俗,据说是为了给新娘送行,带上娘家的土,永远不忘记这份养育之恩。
女人们追逐着车子,手里的土块和黄沙一捧一捧的扔,因为车子被人阻拦,这也是村里人表达对嫁出去的闺女依依不舍的意思,拦着她让她慢点走,好留下些想念。
这样的风俗好与不好,唐闺婉没有心情去管了,光应付那些从空而降的土块和黄沙,已经让她受不了了,落入眼睛里脖子里难受至极,车子颤颤的开着,晃悠得唐闺婉一个趔趄,差点要摔倒在车箱里,程一明手疾眼快,一把拉住她,唐闺婉倒在他怀中,程一明顺势抱住了她的腰,护住她的头,不让沙子落入她的头发林里。
唐闺婉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她的心怦怦直跳,偎在他温暖的怀抱里,享受着这温馨的时刻,一种刻骨铭心的记忆在此时留下深深的印迹。
人与人之间的情愫就是这样的奇怪,一个偶然,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有可能成为一段情的开始,也因为这种无法相守的情,默默地伤透了心扉的娇叶。
每每想起这一幕,唐闺婉总要绽开一丝笑容,旋即痛苦漫延开来,整个的心与躯体都是疼痛与苦涩。
相遇就会有分离,人聚人散,天注定,谁也无法逃过这样的人生情境。
三天后,新娘回门了,客人也走光了,程一明和唐闺婉都没有了留下来的理由,他和她先后离去,只是碍于世俗,他无法送她,她也无法送他,两人最后相看一眼,各自都是黯然无声,或许这就是生命的无奈吧。
从此他们再无情感的交集,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够。其中的酸涩只有他们自己去孤独地品尝与疼痛,用程一明的话说,自己长她十二岁,三十而立的他,已经订了亲,虽然他不是很爱她,可是订了亲的男人,就要有担当,更重要的是,她太小,小到程一明不敢想像日后的变化,他是一个在生死里挣扎的警察,他的生命随时都可能会逝去,而她前途似锦,所以程一明从未和她说我爱你,只是把这份情感隐藏在心灵深处。而唐闺婉一直想等自己考上大学再告诉他,自己有多么爱他,她要嫁给他。两人各自带着心思,继续思念彼此的生活,偶尔的信件来往,也只是问候学业和工作,他们都在矜持着自己最后的情感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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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越发的深邃精致,莲儿,好样的。我太懒了,55555555.羡慕一下你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