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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家园】来来往往(中篇小说)


作者:铁男 秀才,1153.4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7760发表时间:2013-08-21 23:31:54


   一路向南,随着列车缓缓地行驶,离浙江越来越远了。这几天,我一直以为是一个梦,而此刻就是梦醒的时候了。我怅然地望着外面的风景,心底的凄凉又一次恒生了,未来对我总是未知,我看不到曙光,隐晦依然在我的心底蔓延。就这样,我离开了金丽,也离开了我们的女儿。远方有梦,可是我的梦又在何处?
   回到了久违的省城,周围的人群依然是那样陌生。我怀揣着金丽家给我的两万块钱,想在省城找一个适合自己发展的行业,可是奔波数日下来,我发现我除了可以去工地卖卖苦力,其他的我什么也做不了,不得已下,我回到了我的家乡。家乡的一切并没有改变,只是早已物是人非了,大姐对我也没有了好脸色,家里的房子早就被债主收了去,而周寡妇也没有了音信,想去妈妈那里住几天,可是妈妈也在寄人篱下,没奈何我在村委会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我来到了镇上,欣喜的是在镇上遇见了原先初中时的同学,在他的安排下我在他家的老屋住了下来。一住就是一个月。
   那一个月里,我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只是沉浸在酒里,每天将自己灌得大醉,然后沉睡,周而复始的就这样过了一个月。但庆幸的是,我身上带的钱一分都没有动,因为这一个月多来,都是同学请我吃的饭。可是我却还没有找到自己适合做的生意。直到那一天,同学带了一个人来见我。
   来人是一个男子,看样子比我大不了几岁,可是身上的穿着却很讲究,显得很有钱一样。同学给我介绍了一下,说是在县城混的一个老大,因为人手不够,所以想来这里找几个帮手。我笑了笑,似乎与我无关。可是那男子对我说,他看我外形还看样,一看就是一个混混的料子,所以要带我去县城混,和他一起发财。发财?我一听见发财这个字眼我的心里就莫名的激动,这时的我太需要钱了,我很想念金丽,也很想念我的女儿,我太渴望拥有一个温暖的家了,而这个家,只有金丽给我。那时候我的脑袋里只有发财两个字,根本就没有考虑到,随那个人去做什么,几乎是没有犹豫我就应了下来。同学见我答应了,也非常高兴,他自己也随着我去,说是这样我们会有个照应。后来,同学告诉我,那个人姓陈,以后我们就叫他陈哥。
   随陈哥到县城的第一天,陈哥在一家规模不大的餐厅了摆了十多桌,并将我们介绍了一番,然后就是吵吵闹闹地喝酒吃饭,而我,却有种荒诞的感觉,一却似乎都不是那么真实,眼前的这些人,在以前我是怎么也不会想想到我会走进他们的圈子,可他们分明在我的眼前了,还和我一起喝酒吃饭。呵呵……我突然发现我似乎来错地方了,可是贪欲却让我无法马上回头。我唯有自己在心底里骗着自己,希望陈哥对我说的东西能够兑现。
   可是命运总是给我开了一个戏剧性的玩笑,那个陈哥所谓说的发财一直到一个月后都没有兑现,平时除了吃吃喝喝,就是随着他到处去谈判,去撑场面。我也看见过他大把的往兜里装钱,可是对于我们,他除了给我们一日三餐外,似乎其他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开始急躁起来,脾气似乎也变得很坏,在吃饭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喝着闷酒,最后一醉了事。我有种预感,一定会在我身上发生点什么事,只是我不知道到底会发生什么。
   那天晚上,陈哥叫上我和我同学还有随行的其他五人,说是去办事,到了目的地又没有找到人,陈哥索性就将我们带到一家饭馆,点了一桌菜,几个人开始海吃胡喝了起来。我一如既往地喝着闷酒,不去理会其他人。可是才吃了一半的时候,从外面进来了二十多个人将我们围了起来。陈哥似乎是发现情形不对,忙站起来问他们想要做什么,对方并没有回答,只是扬了扬手里钢管,叫我们出去,我们都没有动,而陈哥在那里对为首的人报出了自己的名号,对方轻蔑地一笑,然后用钢管指着陈哥道:“我知道你是谁,但是今天我搞的就是你。听说你最近牛得不得了,今儿来到我的地头,你就不要走了。”
   陈哥顿时哑口无言起来,手脚也开始哆嗦了起来。我看得一阵鄙夷,原来平时吹自己能打能杀的他,也不过如此,原来也会害怕。此时同学也很紧张害怕,无助地看了我一眼。我笑了笑,说真的,此时我根本不害怕,甚至还有些兴奋,一个多月来,我一直过着无望的日子,心里早就憋着一肚子火了,我需要发泄,需要将自己心底压着的东西全部释放出来,至于后果是什么,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重要。我站了起来,对着对方为首的人说道:“你要找的似乎不是我们吧?既然你们有事说,那么我们几个就走了,不妨碍你们。”说罢我拉着我同学就想走出去。
   对方一愣,随即眼神就冷了下来,用钢管指着我道:“这里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来都来了,不好好招呼你们一下,你们就想出去,似乎没有门吧?”我无所谓地笑了笑,然后道:“那你想怎样就怎样吧,反正我是一定要走的。”
   而对方根本就没有回答,扬手照我头上就是一钢管,我感到一股撕裂的疼痛,脸上不觉间感到一暖,一道属于我自己的鲜血顺着脸庞流了下来。我却毫不在乎,疼痛让我反倒兴奋起来,我开始享受这种疼痛了。我没有管脸上的血,抬着头看着对方,我笑着说:“怎么样,现在可以了吧,如果不满意你就再来一下。”
   对方看着我的样子似乎有些退缩,扬起来的钢管突然一拐弯朝我同学打了过去,我赶忙将同学推到我的身后,然后我又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我皱了皱眉,半边身子开始麻木地疼痛起来,只是我还是没有退缩,仍然笑着对对方说道:“不够的话,你可以搞我,但是不要搞我朋友。如果你还不满意,我可以让你多打几下。”
   对方看我一直在笑,心里似乎开始胆怯起来,朝后面使了个眼色,然后退了一步,另外一人拎着一把砍刀朝我冲了过来。我没来由地开始愤怒了,我不在乎挨几下打,但是也不是一昧地退让,此时的我热血开始沸腾起来,眼睛也变得通红,顺手拿起桌上的酒瓶,往对方头上一砸,然后将剩下的半截直接捅到了对方的腹部上,对方还没有来得及反应,我抓起对方落在地上的砍刀,朝着他们为首的那人砍了过去。那人或许是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忘记了躲闪,任凭我手里的刀砍在他的肩膀上,然后我见他捂着肩膀蹲到了地上。我没有住手,一脚将他踢倒在地上,朝着他握着钢管的手顺手又是一刀。我看见血开始飞溅,我听见对方开始嚎叫,幸好我还没有丧失理智,只是将脚踩在他的身上,问他愿不愿意就此罢手。他嚎叫着说不出话来,而他带来的那些人,除了先前被我打到在地上的那个外,其他的早就跑了没有了影子。而陈哥和其他的人也惊呆了,这是我第一次在他们面前露出残暴的一面,我知道,我那时候的样子,一定像个疯子……
  
   第七章
   那一场斗殴,我换来的是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对方似乎是顾虑什么,也没有报警。事情似乎就这样平息了,而我在县城里却多了一个绰号,叫做“杜疯子”。陈哥在那一次以后对我也开始尊敬了,不但他垫付了所有的医药费,还派了不少小弟到医院陪着我。而我的同学从那个时候,他看我的眼神却是多了几份敬畏。
   出院的那天,陈哥在饭店又是摆了好几桌,并且拉着我介绍给所有人,嘴上亲昵地喊着我兄弟。一些十七八岁的小男孩,看着我的眼神却是狂热和崇拜。我没来由地开始享受那种感觉了。似乎觉得我人生就该这样。我开始迷失了,也开始走向堕落。
   自那个时候,县城的混混群体里就流传着一个传说,说是我当初一个人手无寸铁的单挑了二十多人,最后还完美获胜。我听到这些传言的时候,我莞尔一笑,谁会明白我当时心境呢?谁不怕死?可是那时候的我根本就是想找死,因为我对未来已经完全失去了希望和耐心。和金丽的三年之约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我却还是一无所获,而自己又没有了家。我看不到我的未来,所以想找个机会解脱,只是我没有想到,对方的那群人完全是一群孬种,用他们的懦弱来成全了我。当然也将我推向了一个深渊。
   被人敬畏和前呼后拥的感觉是那么的美好,作为一个农家小子来说,这种待遇,我以前想都没有想过。醉生梦死的日子开始了,我变得开始残暴和无耻起来,在县城里,我可以因为一个不顺眼就去殴打一个自己素不相识的人。我飘然地享受着这种让自己堕落的日子,而对于和金丽的三年之约几乎完全忘记了。陈哥对我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赚到钱的时候我都有份分上一份,我的腰包确实鼓了起来,只是庆幸的是,我没有忘记的母亲和弟妹,残存的良知和责任让我把赚到的钱一部分给了妈妈和弟妹。有时候妈妈会提及金丽的时候,我却莫名其妙地会恨,我恨金丽没有和我在一起,恨她的家人看不起我,那时的我,除了恨,似乎没有别的。只是我忘记了,金丽和她的家人根本没有欠我什么,说到欠,是我欠她和他们家太多太多,多到这辈子无法偿还。只是我忘记了,那一刻完全的忘记了。
   一年多的日子转瞬即过,挣来的金钱也似同流水般地花了出去,我骨子里的原始欲望一直没有湮灭,于是,在这个小城里,我的床上总会躺着各种各样的女人,不过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她们都是小姐,而阿芬就是其中的一员。阿芬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是,就是长着一张清纯的脸孔,和娇小的身材,而最让我迷恋的,却是她在床上总能竭尽所能的迎合我,让我痴迷得不肯放手,于是,在以后很久的日子,阿芬就成了我的女朋友了。其实这没有什么的,妓女和混混天生就是绝配,因为我们都在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现实早就离我们很远很远了。我不相信我们会有爱情,就像我原来不相信我会变成今天的这个样子。所以,对于她的职业,我从不反感,我需要的只是她的身体,而她需要的却是我在小城里面的混混地位,因为只有跟着我,她才会不被别人欺负。
   那天,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早就习惯睡到中午的我,揉着发沉的脑袋刚走到街上时,就被一群跟着我的小弟围了起来,我看见他们眼神里露出了不安和焦虑的表情,觉得很奇怪。一问,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在街上等我很久了,因为怕吵到我睡觉,所以不敢去我的住处找我。说到他们不安的原因是,陈哥昨夜被人家砍了,砍他的是小城里的另外一群混混。现在陈哥还住在医院里,情况不明。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担心陈哥的安危,却是觉得自己丢失了很大的面子,在小城里,谁不知道陈哥是我的老大,砍了我的老大,和砍了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其别。我当时怒气冲冲地安排小弟们回去抄家伙,然后到医院集合。等看过陈哥后,就去收拾那帮砍了陈哥的混混。
   医院里,陈哥躺在病床上,看情形也不是太严重,听医生说,身上都是些皮外伤,不打紧的。可是陈哥见到我后,顿时拉着我,嘴里恶狠狠地道:“疯子,一定要帮我报仇,这口气我实在咽不下去。”我拍了拍陈哥的肩膀,对他说道:“你放心,晚上我就会也让他们住进医院来。”陈哥点了点头,然后嘱咐道:“你放心地去做,只要不出人命,天大的事情我兜着。”我笑了笑,转身带着人出了医院。
   事情是没有悬念的,当我才将人手召集好的时候,一个小弟就将那帮人的踪迹告诉了我,我带人赶过去的时候,发现对方也做了准备,黑压压地叫了一大群人在等着我们。早就见惯了这些场面的我,毫不在乎地走了过去,对着对方站立了起来,把玩着手中的砍刀,眼睛不屑地望着对方。对方领头的看到我的样子有些发毛,眼神不经意地开始躲闪了起来。我轻蔑地笑了笑道:“场面倒是不小的啊,怎么今儿是想连我杜疯子一起也砍了吧?”
   对方领头的咳嗽了一声,似乎是给自己壮了壮胆,然后道:“杜疯子,昨晚的事情是我不对,我给道歉,然后陈哥的医药费我包了,事情就这样过了,行不行?”
   我心里一阵冷笑,可是嘴上却是笑嘻嘻地道:“行啊,你说咋办就咋办了,不过要道歉还是你站近一点和我道歉,这样似乎你没有什么诚意啊?”
   对方见我同意,脸上也不由得一喜,扔掉手里的砍刀,朝我走了过来,直到离我几十公分远的时候,才站了下来道:“对不起,杜疯子,昨晚我酒喝多了,你和陈哥说一声,事情就这样过了,改天我摆几桌,给陈哥和你道歉?”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然后突然举刀朝对方的左肩就是一刀砍了下去,嘴里却说着:“对不起啊,我今天也喝多了,明儿我摆几桌给你道歉。”对方捂着冒血的左肩,脸庞扭曲得蹲到了地上。我一脚将他踹倒后,然后指着对方带来的那一群人道:“昨晚没有参与的,你们可以走了;剩下的来和我好好算一算帐。”那群人眼里带着恐惧,稍一犹豫后,就三三两两地走了,只剩几个人。我看着留下来的几个人,笑了笑,然后对着我身后的一群小弟道:“那几个人就交给你们了,不过可别玩大了。”身后的小弟们一听,立马兴奋了起来,拿着家伙就朝那几个人扑了过去……
   我没有料到事情会发展到严重的一步,以为这件事也会像原来一样不了了之。谁知道我错了,我忘记了,我所在的国家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我忘记了,不是每个人在被我打一顿或者砍一刀时,都会选择忍气吞声。终于,在事情发生的几天后,警察找上了我,戴上手铐的那一刻,我突然地发现,似乎我错了,错得再也回不了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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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很感人的文章!文章记录了“我”从高中到中年的一系列事情,“我”曾先后爱上过周寡妇、金丽、阿芬、苏迪、林小冉以及可儿。主人公的与每个女人之间的事情都是悲伤的,因为自己的懦弱丢失了周寡妇,因为自己的逃避伤害了金丽,因为自己的行为害死了苏迪,因为自己的无知导致自己与可儿天人永别。虽然主人公做过很多对不起金丽等人的事情,但是她们的内心里对主人公还是保存着一份真挚的感情。文章的收尾写的很好,让整件事情有了个圆满的大结局,也让主人公从一个懵懂的少年成长为一名真正的男子汉!文章注重于感情描写,把每一个故事之间的感情描写得淋漓尽致,让读者感到可歌可泣。我自己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落泪,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因此落泪或迷茫。这篇文章也反映了社会上的一类人,没有生活目标,只能随波逐流,无不让人感到悲叹惋惜。整篇文章一环紧扣一环,增加了真实性,可读性。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建议加精!【编辑:回头一笑百花放】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308230025】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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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回头一笑百花放        2013-08-21 23:34:37
  这篇文章让我很是感动,文章中的人物写的特别有特色!呵呵,我在编辑的时候,情不自禁的落下了眼泪,对这样的感情小说,我很喜欢!希望作者多写一些这样的小说,多多益善!
逢敌必亮剑!
2 楼        文友:乡人        2013-08-22 18:25:41
  花了几个小时终于读完了,感慨万千!文章中的“我”是幸福的,也是不幸的,是个流氓,也是个文化人,有点良知-___即使是他举起屠刀的时候,心底的良知也没有消失殆尽,使人想到了“流氓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流氓有文化”的确不错的小说,情感变化,心里活动使人感动,一气读完,仍有意犹未尽之感,感叹三十岁的男人经历却如此丰富,但可读性很强。强烈支持!
3 楼        文友:张民胜        2013-08-24 09:13:10
  人物感情丰富,故事悲壮凄美。
执业律师,业余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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