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被遗忘的时光(同题征文·短篇小说)
鸿渐,我觉得穿越了,梦回宋朝。鸿渐这个名字我叫起来一点不觉得拗口,仿佛早就已经叫了很多年。
是吧,每次走进老街,我也会有这样的恍惚,这也是我三访黄山并介绍你来老街的原因。屯溪老街被称为一幅活动着的“清明上河图”和“东方的古罗马”一点也不过分,你说是吗,飞雪?
我重重地点头,没错,老街就是一幅立体的清明上河图。
下午我们去喝了红茶,我还采购了一些茶叶和可爱的小物品,傍晚时分,我们乘坐观光旅行车返回宏村。
晚饭,我们去村口去吃大排挡。鸿渐要了两瓶啤酒,而我则是一瓶纯净水。
之前旅行时,特别喜欢当地的美食传说,虽然许多传说荒诞不经,经不起推敲,但也别有一番民间趣味。
鸿渐,我们俩讲讲民间的美食传说吧。我提议。
好啊,谁先来?他颇有兴趣。
我先来,咱们就讲讲皇帝的美食故事。我故作玄虚地说。
行啊,看不出你也喜欢历史。鸿渐显然很开心。
我不是喜欢历史,我是热衷美食。我笑着说。
知道宏村的毛豆腐吧?
当然知道,味道不错。
宏村的毛豆腐因表面长有一层寸把长的白色绒毛其实是白色菌丝而得名,这种毛是经发酵霉制而成,故又称霉豆腐。相传朱元璋一次兵败徽州,逃至休宁一带,腹中饥饿难熬,命随从四处寻找食物,一随从草堆中搜寻出逃难百姓藏在此处的几块豆腐,但已发酵长毛,因别无它物,随从只得将此豆腐放在炭火上烤熟给朱元璋吃。不料豆腐味道十分鲜美,朱元璋吃了非常高兴。转败为胜后,下令随军厨师制作毛豆腐犒赏三军,毛豆腐遂在徽州流传下来。我一板一眼地说着。
不错不错,这道毛豆腐确实与朱元璋有关。鸿渐喝下半杯啤酒,笑着说。
所以,朱元璋的美食故事,开头一定要揭个短儿,要是这种版本:明太祖朱元璋年轻的时候非常穷。有一天他饿得不行了,就到处找吃的,于是碰到一个叫花子,这个叫花子手艺非常高超,会做叫花鸡,会做毛豆腐,还会做珍珠翡翠白玉汤……从而流传天下,朱元璋的故事总要占得一个“穷”字。
我刚讲完,鸿渐突然大笑。没想到,你这个小女子果真有几分历史味道,这样的故事,被你如此炮制,哈哈,简直是别具一格。我看得出他是由衷赞赏,不禁也喜上眉梢。
该你了,我挑衅地看着他。
好,我就按你的版本,讲讲乾隆皇帝的美食故事。
乾隆的故事,大概要以“乾隆皇帝微服私访,下江南”为开头,因为是微服私访,所以极易迷路,不得已敲开当地老百姓的门。开门的多半是一个美女,就夏雨荷那种才貌双全的,美女给他做了一道菜。这道菜无论是食材还是做法,他一定前所未见,而且一定吃得龙颜大悦。比如苏州的龙舟活鱼,比如扬州的松鼠桂鱼。吃完之后,才会亮出天子身份,多半挥毫题诗留念,从此此道菜名声大震。因此姑苏的鲤鱼汤、微山湖的四角鲤鱼、吴山的鱼头豆腐都不忘把这位乾隆爷编排进去,乾隆的故事,占得一个“雅”字。
鸿渐讲完,看着我笑。我则好像傻了一般,许久才缓缓出口,不会吧,这些地方你都去过?这些美食你都吃过?你不是比乾隆还雅?
其实我也只是听闻而已,很多地方还都没有去过,不过我相信有朝一日我的步伐可以抵达更多的地方。看得出你也喜欢旅游。鸿渐把目光投向我。
我其实更倾向在路上的感觉。我相信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最美的自己在远方,在路上能遇见那个更好更纯粹更勇敢的自己,所以,我喜欢一次次上路。
我看到鸿渐的目光深深锁在我的脸上,我不敢迎接,只好把目光投向村口的那棵银杏树。
七
凌晨4点,我们打着手电登上光明顶。鸿渐说黄山的日出是从黎明时分悄然铺开的一幕大戏,每一个细节都不容错过,越早登顶的人,越有可能占领拍摄的有利位置。于是我们半夜开始登山。但显然有不少旅友比我们起得更早,拍摄用的三脚架都已经架好在高处。看看后面,人们扶老携幼,浩浩荡荡,队伍蜿蜒在群山之间的小路上。山顶上劲风呼啸、寒气袭人,虽是四月的天气,很多人还是穿着羽绒服。于是,心里十分感动安阳细腻的准备。来黄山已经是第三天了,期间我们也通过电话。他大抵不放心我一个人旅行,嘱咐我登山时坐缆车节省体力。我对安阳说,我遇到了一个很好的向导,黄山真的不虚此行,并向他介绍了鸿渐。甚至也发些照片给他看。后来安阳的语气很是低沉,除了又一次嘱咐我照顾好自己便不再多说。我沉浸在登山的喜悦里,没去多想安阳,反正明天就要回上海了,一切还会回到原点。
我们赶紧选择了一个有利位置,等待着日出。太阳冉冉升起的那一时刻,天空还没完全亮,霞光洒在我的身上,我突然觉得美轮美奂,恍若仙境。我看着鸿渐,鸿渐看着我,几乎是不约而同地我们张开了双臂,然后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那一刻,我真实地感觉到什么来临了。怦然心动的难道是爱情吗?
站在光明顶上,东海奇景、西海群峰、炼丹、天都、莲花、玉屏、鳌鱼诸峰尽收眼底。我已经不能再惊叹了,在这个仙境里,我觉得自己都成了神仙。
我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留给了光明顶,如果要游览天都峰,那就要借宿光明顶了。但我第二天必须赶回上海,我还有重要的事情去做。于是,下午四点我们开始下山。到了宏村之后,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那晚,我们一起吃了毛豆腐。
那一晚,虽然都很疲倦,但我们还是来到了村口的银杏树下,靠着树干,说起了尘世中的种种,那一刻我们才能够从仙境回到红尘。想着,下一次遇见不知道是何时,内心生出很多伤感。
飞雪,我想我们还是会遇见!黑夜中我看不清鸿渐的眼神,只听得到他的声音。
也许吧。这个世间几乎每一天都在上演相遇、别离。相遇不是缘起,别离亦不是缘落,有的人看似举案齐眉,其实早已一肩之隔;而有的人虽然天涯海角,却心心相通。人世间的情感,又有几个人能说的清呢?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想起天堂的爸爸,不知在何处的妈妈,心突然好痛。还好,我的眼泪被黑夜收藏。
一肩之隔,鸿渐重复着这个词语。有一部小说,不知道你看过没有。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尽管作者并不是知名作家,但我读得出这部小说倾注了作者太多心血,或者说心绪。小说融合了人性、爱、恨这样的主题,自然而然的情感,描写了众多人物的情感经历和爱恨情仇,无不散发着人性之美。所以,我毫不掩饰对这篇小说的喜欢。
你很喜欢这部小说吗?我扭过头看着鸿渐,内心的情绪无法言说。
是的,喜欢。小说与人物之间,作者与小说人物之间,甚至是作者现实生活中的际遇,他们的距离和视线只有一肩之隔。
鸿渐,我可不可以靠靠你的肩膀?我突然说。
他没有说话,揽过我的肩,我的头便倚在他的肩膀上。真想时间就此停住,一瞬千年。
第二天,鸿渐送我到屯溪机场,登机前,我戴着大大的墨镜,试图遮住我的悲伤和眼泪。
再见了,宏村;再见了,老街;再见了,黄山;再见了,鸿渐……
走进安全通道,我突然返回到鸿渐身边,伏在他耳边,轻声说,鸿渐,谢谢,你对《一肩之隔》的喜欢和深刻解读,我——我是纷飞的雪。然后,我忍着眼泪,挤出一朵微笑,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
飞雪,纷飞的雪,飞雪,我们一定还会见面……鸿渐的声音在我耳边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高高的云际。
八
下了飞机,就接到安阳的电话。说在候机室等我。
回到家,我拿出了带给安阳的礼物,看上去他很开心。
飞雪,你好吗?
好啊,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嗯,那就好。
简单的休息之后,我打车去了墓地,今天是爸爸的三周年忌日。
献上一束爸爸生前喜欢的米兰,是的,爸爸爱妈妈,所以爸爸喜欢米兰。
三年前,爸爸因肺癌去世。我一直觉得爸爸的身体足够健康,他还不够五十岁,怎么会患上绝症?那个时间我才工作一年。后来我才知道,爸爸早就知道自己得了重病,怕我担心、害怕,一直没有对我说。看见他日益消瘦,我也有过怀疑,可爸爸说年纪大了瘦一点会更健康。
爸爸患病之后,与病魔斗争了三年。临走前,拉着我的手对说,妞妞,你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她爱你,如我爱你一样。你永远不要记恨她,如果你找到她,记得代替爸爸去爱她。那一刻我哭得肝肠寸断,世间的爱情究竟要怎样才算完美?爸爸直至生命的尽头还那样痴爱着妈妈。
一念,半生!
一念,半生!
妈妈,你何其残忍?我心里在呐喊,却不敢出声,眼泪滴落在爸爸枯黄的脸上。
妞妞,记住,爱永远比恨更幸福……
我坐在墓前的台阶上,未语泪先流。
爸爸,你的妞妞来看你了,你在天堂孤单吗?爸爸,妞妞对不起你,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妈妈。爸爸,相信妞妞,一定可以找到妈妈。
我断断续续地说着,墓碑上的爸爸在对着我笑。我仿佛听到,他在说,妞妞,我的乖女儿,爸爸相信你,如果找到了妈妈,一定要好好爱她。
爸爸,你想知道妞妞有没有喜欢的人对吗?你一定想知道的,妞妞说给你听,只说给你听。
爸爸,安阳是一个很好的人,他虽然只是我的房客,却给了我很多帮助。你走后,他便租到了咱们家,那个大房子才不那么寂寞。我能感觉到安阳对我的好,可是我不敢触及爱情,我怕,我怕爱情终究是一场烟花,璀璨过后是长久的苍凉。我和安阳既熟悉又陌生,他细心地照顾我的起居,我很感动,但仿佛不是爱情。
爸爸,我前几天去了黄山,遇见了一个男人。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他怦然心动,他喜欢妞妞的书,他把我笔下的故事解读的那么深刻。是的,爸爸,你的妞妞出书了。妞妞很低调,书上连相片都没有放,名字也是笔名。爸爸,我想我是爱上了这个男人,尽管我们仅仅认识三天,尽管我从没谈过恋爱,但我相信这是爱的感觉。
爸爸,如果有缘,我和他也许还会相遇,他已经邀请我去看绿房子,对,他说的是一座绿房子,里面住着他挚爱的叔叔阿姨。绿房子很美很温馨。
爸爸,你会同意我去吗?你会为我和他祝福吗?
我一直一直说着,直到太阳晒得我淌下汗珠。爸爸,不说话,就代表你同意啦。我以后还会常常来看你。
我站起身,脚底突然一麻,就要摔倒,一双大手适时地伸了过来,及时地扶住我。抬起头,我看到了安阳。
能走吗?安阳的声音很低。
可以。我试图一个人向前走,不想,又要摔倒。安阳索性把我拦腰抱起,向着山下走去。
我无法拒绝,一任他抱着。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一定听到了我说给爸爸的话。我有很多疑问,却不想问。
安阳开车把我带到家里,又把我抱进卧室。
飞雪,你好好休息,我去为你准备吃的,好了会喊你。说完,他转身出门。
九
一个月后,已是夏天。
这个期间,我终于了解到,安阳原本是我爸爸的手下。爸爸对他很是欣赏,在爸爸的一路扶持下,安阳做到了副总的位置。
安阳见过我,在我爸爸的葬礼上,在我痛不欲生的时刻,在此之前,他对我们家里的故事已经全部了解。爸爸甚至在离世之前拜托安阳照顾我,所以,安阳住到了我家。
安阳喜欢我早在三年之前。但我们朝夕相处的这三年,他却从不言情,他太了解我心里的伤痕。他希望时光可以过滤出所有的阴霾,我可以好好地去爱。
他说,他决定等我从黄山回来就对我表白,他相信飞雪已经长大,可以面对父母的故事,可以面对爱情。然,世事弄人,黄山一行,飞雪遇见了鸿渐。相濡与沫的三年朝夕相处却比不过电光火石的三天遇见,爱情,终究没有先来后到。
飞雪,我离你那么近,却仍旧是一肩之隔。你的《一肩之隔》我又如何不爱?
安阳说这句话时那么忧伤,我扑在他怀里失声痛哭,除了眼泪,我不知道我还能给予他什么。
又一个月后,安阳开车送我去鸿渐的“绿房子”。他说,他要看看那个让我牵魂的人,也好放心地离开。他已决定,从绿房子回来,就要搬走。公司要派他到驻北京的分公司协调工作,安阳说,正好可以疗伤。我又是一串眼泪流下。
绿房子在一个江南小镇。鸿渐已经在网上为我发过图片。他说他偶尔会去那里住住,绿房子里住着一对世间最相爱的恋人。他每去一次都会对绿房子多一份喜欢。鸿渐听说我要去绿房子,异常开心。他说他会提前从沈阳赶到绿房子,对,鸿渐在沈阳工作。黄山一别已经两个月,他说好像分开了两个世纪,他等不及要见到我。这就是爱情吧。
上海离那个江南小镇并不是太远。我们的车在傍晚时分抵达。
绿房子果然很美。和鸿渐描述的一样美,和我想象的一样美。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穿过来,洒在路边的小花上。我看到有些是白色的蒲公英,有些是黄色的向日葵、粉色的野菊花,还有一些是紫色的勿忘我,或者是白色的野蔷薇,但更多的花儿,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它们清宁地开着,恣意地摇曳着,尽管我只是在车窗里远远地看它,已然体味到那份怡然的美丽。
是的,我确信!
喜欢冬天,喜欢纯色,那种意境
我说,我没有,如果我笔下的雪和那个真正的雪真的有几分相似
我相信这是一种缘分,或者说是一种奖赏
我读雪的文字不多,但是读过的都喜欢
一肩之隔,绿房子是我钟爱的
我不知道原来绿房子也经不复存在
至少不是记忆里的绿房子
我能体会到你的无奈你的伤感
并为自己在小说里重现绿房子而觉得分外诗意
我设计了这么一个同题,我会为她收尾,谢谢你,晓文。
如诗的相遇如梦的结局
我们的同题也是如此诗意
小说里以我第一人称为主线,穿插了两代人的爱恋:女主人公我,纷飞的雪与鸿渐;纷飞的雪的妈妈与鸿渐的赵叔叔。
文中的母女,被作者成功地塑造成具有最热烈的爱、最独特的性格、最迷人的才华的女性。她们为爱而生存,为纯粹的爱而生存,甚至可以远离烟火。
然而,世上没有完美的事,有欢乐必有忧伤。
爱情能给人光辉,同时,它具有双刃剑,也会损伤你的双眼。文中女孩的父亲,用了一种最愚笨的爱的方式,获得了爱,然而,最终在爱河中,败给了生活的烟火味,在狭隘中收获的爱中受难与死亡。
痛苦与快乐,原本就是是一对孪生姐妹,文中的母亲尝到了,其他人也尝到了。
爱也是宽容,文中的母亲没有这份宽容,为爱出走,客观上成了文中爸爸的死亡,女儿的悲伤。爱的选择没有对错,分手也是一种选择。只是,文中母亲的选择,已非当年。她的突然离去,决然!
而文中的安阳,具备了这份宽容,成全了飞雪与鸿渐,有情人终成眷属。没有安阳,也就没有后来的飞雪与鸿渐,而这一切,是对女儿慈爱的爸爸临死前的安排。因此,爸爸与妈妈,先是爸爸为爱而自私,后是妈妈为爱而自私。爸爸的自私,让一个男人受了伤;妈妈的自私,伤了女儿与爸爸,最后爸爸离世。
当一切真相大白时,唯有把恨忘记,唯有把恨遗忘,方能化解心中的悲伤,寻得幸福。同时有幸福比有痛苦,那就是必须做到遗忘。
文中歌颂的是纯粹的爱,爱的亮光像雪,爱的纯度像金……
人性,将是永恒的奥秘!
如秋日里的蓝天白云,怡人心田
对待爱情,都想做出无悔的选择
可爱情,终究还是要讲究个缘分
我们渴望与相爱的那个人长相厮守
可往往会擦肩而过
山哥的评论理性而又感性
喜欢 还是喜欢
灵魂对晤、以心悟心,逝水的时光变得更丰盈和饱满。
善待别人的文字,用心品读,认真品评,是品格和品位的彰显!
我们用真诚和温暖编织起快乐、舒心、优雅、美丽的流年!
恭喜,您的美文由“逝水流年”文学社团精华典藏。
感谢您赐稿流年,祝创作愉快 !
期待你的新作
托秋风带去秋天的问候
问候姐姐,秋安
心里除了温暖还有感动
在二哥面前,其实我很自卑的
我从来都觉得自己不会写小说
好像被当成讲故事都觉得太过牵强
二哥的阅读品论,让我特别开心
不求肯定,不求表扬
哪怕是指正一下缺陷,我都觉得弥足珍贵
再次谢谢二哥,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