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神秘的力量(随笔) ——读罗伯特·麦卡蒙长篇小说《奇风岁月》随感
神秘高贵的“女王”是布鲁顿区黑人的精神领袖。她屡次向镇政府提出申请,为布鲁顿区的黑人求得与奇风镇白人共享游泳池等的权利;她还卖掉自己心爱的车,筹资兴建了黑人博物馆,只为了让布鲁顿区的黑人不要忘记自己的祖先曾是奴隶,在珍惜过去的基础上知晓现在生活的好,并充满自信地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如果你遗忘了自己的过去,那么,你根本不可能看得到自己的未来。”这是她建博物馆的意义,其实,也是我们个人乃至民族、国家该知晓的真理。
弗农是第三个必须说一说的拥有神秘力量的成年人。他本是大富豪撒克斯特家的公子,庞大家财的唯一继承人,然而,他在奇风镇人眼里就是一个疯子,一个精神病患者,因为四十多岁的他自从由纽约返回家之后,除了寒冷的冬季,他几乎一直是全身赤裸,而且不分场合,即便是在神圣的教堂,他照样是一丝不挂,而且毫无羞耻之感。这样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在大洪灾面前,以他父亲的名义号召奇风镇的白人放下成见,与布鲁顿区的黑人齐心协力抵抗洪水的侵犯;也是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艾默里警长并不是合适的警长人选;还是他,对科里爸爸遇见的凶杀案进行了合理的凶手推理。
我们能说弗农是疯子么?不能,甚至可以说这部《奇风岁月》的出版就是圆了弗农的梦想。年轻时的弗农并不想继承家业,他只想写书。他写了一部关于小镇的书,“那本书里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情节,没有令人喘不过气的悬疑,也没有令人毛骨悚然的惊悚。然而,那本书描写的是生命,是人生。”他试图用自己的笔记下听说过的话,经历过的快乐与悲伤,还有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他觉得那就是他人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说:“人生就像河流一样蜿蜒,缓缓奔流,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将流向何方,直到最后那一天。然而,那段旅程却是甜蜜而深沉的,你会希望人生可以绵延无尽,直到永远。从某个角度来看,少年岁月终究会有结束的一天,但你的人生旅程却还是会继续走下去。”然而,一直被父亲羞辱、打压的他太想成功了,所以,最后他不得不屈服于出版商,将本来干净的一部书里生硬地插进了据说是读者喜欢的谋杀和推理。他出卖了自己的孩子,出卖了自己的梦想,变得不再干净纯洁的他最后还是失败了,遭受了父亲更恶毒的打击。也是由此,他褪去了身上所有的父亲“施舍”的衣物,赤条条来去,以此来惩罚自己,也是明志,也是回归。
弗农邀请科里共进晚餐的时候,对科里讲了自己的故事。科里后来写了一部书。写弗农和科里的罗伯特·麦卡蒙也写了一部书。可以说,科里和罗伯特·麦卡蒙是弗农梦的延续和实现者;反过来,罗伯特·麦卡蒙又是在借自己塑造的人物弗农和科里来表明自己写《奇风岁月》的初衷和立场,他就是要写一部干净的书,纪念逝去的少年时光,纪念逝去的奇风小镇,纪念无与伦比的宝贵成长。
毫无疑问,罗伯特·麦卡蒙做到了,而且做得相当成功!细究其写法,细品其文字,真是妙哉。相信他在写《奇风岁月》的时候,完全由1990年代的大罗伯特回到了1960年代的小罗伯特,复活节祭祀、大黄蜂攻击、与“老摩西”搏斗、和死党斗嘴、跟恶霸打架、猴子“撒旦”的报复、看马戏团表演……等等场景均是从孩子的视角出发,遵从孩子的思维习惯,运用孩子的语言来组织、描述。他充分发挥孩子爱想象、擅联想的能力,通篇运用了大量的比喻,其中很多比喻同时又有通感功效,积极调动读者视、触、听、嗅等感官,突破了语言的局限,丰富了表情达意的审美情趣,达到了增强文采、勾人眼球、通俗易懂的艺术效果。故而,他笔下的场景活灵活现,昨日的一切仿佛历历在目,让人不禁嘴角上扬。同时,那一个个或主要或次要的人物均个性鲜明,各具特色,抛开“女王”和弗农不说,其他如黑白脸的月亮人,奇丑无比的魔女,蓝色、绿色格拉斯小姐,大山一样的毕刚,斗牛犬一样的多拉尔先生……等等,全都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给人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关于他的比喻,举个简单的例子印证,小说开头不久写科里的爷爷,“他今年已经七十六岁了,但个性还是很强硬,硬得像牛肉干一样”。这个比喻是不是非常形象有趣,非常符合孩子喜欢吃的特性,让你会心一笑?而像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
突然意识到,读到此类句子能够马上会心一笑的人,无不是内心住着孩子的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如此,甚好!
至于你所说的事,由着自己的心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