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夏日风情”征文】灯红下摇曳的倩影(小说)
娇比起叮和豆,算是幸运的,没怎么挨男友的打。这大概是因为她人长得漂亮,运气也好,赚钱也比她们俩多,男友对她自然格外的好,包揽所有的家务,里里外外都收拾得妥妥当当,以至于她提起男友时,总是一脸幸福的笑容。
在豆走后不久,娇也怀孕了。我那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满脸可惜的神色抓着我的手臂告诉我:“已经堕了胎,玉姐,医生说,我流掉的是个双胞胎,很可惜,我都后悔了,但没办法,唉!”
我说:“你和男友的感情那么好,为什么不结婚把孩子生下来呢?”
“不行啊!我还小,今年才十九岁,我们都没钱,这么早结婚生孩子,拿什么养活啊?”
“那你们的家人知道你们俩在一起的事吗?”
“知道,我老公他妈对我很好,这次堕胎打电话告诉她了,她可心疼我了,叮嘱我老公好好照顾我呢,说实在不行的话,让我回老家去养身子。”
“你老公的妈妈,你自己的家人,知道你们在这边做什么吗?”
“不知道,这事怎么能让家人知道?要让他们知道那还得了啊?我们告诉他们在这边上班打工的。”
娇还告诉我,以后赚了钱,会和男友回老家结婚,好好过日子。
对叮、豆和娇的男友,我不得不说句“佩服”。我不知道他们用怎样的手段,令她们对自己那么死心塌地,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赚钱给自己花。也不知道娇的男友,是否真的那么大方,将来守承诺地娶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的女子为妻。对于她们,我只能送上两个字:祝福。
菲,身高一米六八左右。来自北方的少数民族。春草说,菲是个大学毕业生,不但有一身好舞艺,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她身材很好,又懂得打扮,是那种十分风骚、妖艳,生理正常的男人看见就想跟她上床的女子。
菲的出身,并不十分微寒。初来广州时,跟一个三流舞蹈团在酒吧做表演。舞蹈团解散之后,她开始做“小姐”,只因做“小姐”赚钱快而多。
能歌、善舞、酒量好,有这样的优势,菲到哪个夜总会上班,总能做上“红牌”。据知情人说,“红牌”的小费最低限度是五百块钱,跟客人“出街”的话,三千是最低的价格。一两个晚上,就能赚回别人一个月的薪水,这也就难怪菲虽有大学文凭,却仍选择做“小姐”了。
菲是个聪明的女子,手里有不少固定的客人,但她从不会为哪个男人只守在家里,做一只金丝雀。她说:“那些男人喜欢我的原因我知道,他们一开始会对我好,给我钱花,但当新鲜感消失后厌倦了我,即使他有很多钱,我想再花他一分都很难。所以,我不会让任何一个男人困住我的身。需要我的时候我会出现,完事拿钱走人。我不管他,他也休想管束我。”
短短几年下来,菲已经在天河的高尚住宅区,以万余元一平方的价格买下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手里也抓着一笔数目不小的存款。按理说,她是时候该收山转行了,但如今的她依然做着这个行业。这也许是她给自己订的目标,仍未达到吧。
Cat,我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她虽是个泰越混血儿,但皮肤白皙,有着一副魔鬼身材。会说越南语、泰语、英语、粤语,普通话却是一点也不懂。她的母亲是越南人,父亲是泰国人。在越南出生不久后,随父母亲回到泰国。在泰国生活了十年,父母离异,她又随母亲回到越南。
春草说,Cat二十岁的时候,嫁给了一个在越南做生意的巴西男人,并生下一个儿子。儿子三岁那年,丈夫出车祸死亡。远在巴西的公婆来到越南,带走了丈夫的骨灰,也带走了她的儿子。她从生活安逸的少妇,变成了一无所有的寡妇。后来,她花了一笔钱,在别人的带领下去了澳门的某个赌场做“小姐”。
在澳门的几年时间里,她又学会了讲一口流利的粤语。由于她自身烂赌,几年里并未攒下钱。曾经去过新加坡做“小姐”,被抓驱逐出境,五年内拒绝其再踏入新加坡境内。她又回到澳门,在欠下一笔赌债后从澳门逃到了江门,又从江门来到广州,去夜总会里继续做“小姐”。
Cat贪杯,没事的时候,或是上班没喝醉,下班回到家就会自己喝上两杯伏特加。兴起时打开音乐,吃摇头丸狂舞,把自己弄到筋疲力尽后入睡。
她对我说:“两年前去巴西看过儿子,他今年已经九岁了,很可爱。每个星期和我通一次电话,总说想我,问我为什么不和他一起生活。我做这行,就是为了赚钱后把儿子要回来。只是,我自己不争气,这几年赚的钱都输了。我原本不会赌钱,在澳门的时候他们教我赌、带我赌,慢慢的……唉!现在好了,在广州没有赌场,我可以安心赚钱了。希望明年,可以再去巴西看看儿子。”
她拿出随身携带的儿子的照片给我看,看着照片上那个很帅,一脸天真、可爱扮鬼脸的小男孩,我送给面带笑容的她一个微笑。
后来,我听说她回了一趟越南,找法师为自己种蛊。据说种了那种蛊,会特别吸引男人的目光,让男人看见就觉得喜欢,为她着迷。至于真假,我就不得而知了。
丹,二十出头,一米七零的身高。春草说,也是一位来自北方少数民族姑娘。一部崭新的黑色本田,是她的代步工具。她气质优雅,着装打扮用的都是名牌。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个豪门的大家闺秀。
丹是个幸运的女子,在广州初入行做“小姐”时认识了一个港商。那个男人对她很好,给她在番禺买了一套房子,请了个保姆照顾她的起居饮食,并供她读书学习。由于居住的小区出入不便,男人让她考取驾照后,又给她买了部本田小轿车。
一个外来女子,已有房、有车、有人每月给一定数目的钱来养活着,过上了贵族生活,她完全可以不用再往来于红灯区卖笑赚钱,但在某个夜总会里,总时不时地能见到她的身影。
我问丹:“你已经什么都不缺,没必要再去那种地方上班,干嘛还去?”
“好玩呗!”她笑嘻嘻地回答我。
一位和她相熟的女子告诉我,丹通常在男人不在的时候,驾车出来市区,把车停在夜总会的停车场,进去夜总会坐台。下了台,再悄悄地溜进停车场驾车回家。遇上年轻、帅气又好玩的客人,她还可以不要小费呢。假如哪天被客人灌酒灌多了,她就会不要小费提前跑回家睡觉去。偶尔,她会去其他的夜总会开房消费,喊来英俊的男经理陪她喝酒玩乐。甚至,还会给他们小费。
我想,丹之所以这么做,应该是她的生活实在太无聊,内心实在太空虚了吧?
玲,小小年纪辍学出来打工。她身材高挑,长相漂亮,只是眼睛有少许斜视。十七岁开始,被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包养,终日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后来,男人不在的时候,她干脆和同乡的姐妹去夜总会坐台。
我听春草说说,玲的出身寒微,但不知道她到底有着怎样的家庭状况,和家人的关系如何。每当问起这些,她总是只字不言,一脸的厌恶加少许恼怒。
最初,玲只是偶尔去一下。慢慢地,变成了只要男人不在她就去上班。她所赚的钱,并不是寄回老家帮补家用,而是用来自己吃喝玩乐。
一年以后,玲还在做“小姐”。她经常是晚上在夜总会坐台,下班后不跟客人出街的话,又在一个“妈咪”的带领下,一群人去开通宵的场子找“鸭子”玩乐。她们去的地方还算高档,那里的“鸭子”素质高,小费是五百。一群女人,上半夜在男人的怀里忍辱、卖笑,得到三百块钱后,下半夜却倒贴两百,买英俊男人的笑和温柔的陪侍。心情不好,还可以在他们身上发泄,凌辱他们。
玲和丹互不相识,同是被人包养,她却没有丹那么幸运,有自己的房子、车子,但她们俩有个共同点,看上哪个夜总会里帅气的男经理,就去那人所在的夜总会自己花钱买酒,让人家陪伴自己。高兴的时候,离开时甩给人家一到三百块钱的小费。
我不知道,玲的生活目标是什么,这样的生活她能过多久。当有朝一日,年老色衰时,她又会怎样?是否会为今天的所为而后悔呢?
莲,长相漂亮,身材很火爆,并能猜善饮。春草说,莲父亲在煤矿打工,遇矿难丧生。煤矿老板失踪,赔偿无从索要。她从美容师转做小姐的目的,就是让弟弟到城市里读书、考大学,自己和母亲能彻底离开那个山路崎岖还没通车的山村,到城里、起码镇上去生活。
也许是因为在大城市待久了,莲的身上看不出农村姑娘的土气,穿着、打扮时尚而得体,用“身光颈亮”来形容,并不为过。看她衣着光鲜,但住的却是很简陋,在城中村一条小巷子里一栋楼的楼顶,一间十多平方的石棉瓦房顶的屋子。屋里只有一张旧的的席梦思床,一个简易布衣柜,一张小木桌上放着台电视机。只能站下一个人的小厨房里,摆着几样厨具。除了衣柜和锅碗,其他都是房东的,她吃的也很节省,每天自己买菜做饭。
莲说:“上班时穿衣、打扮是门面,穿好的衣服,用好的化妆品,有品位的客人见了,会觉得我有品位,小费也会给的高些。我一身衣服一千多块,他就会不好意思仍给我两三百的小费。即使没品位的客人见了,会觉得整洁大方,容易选上自己。”
正和莲聊天的时候,她的电话铃响。接完电话,她嘟囔着骂了一句:“真他妈的烦人!”
“怎么了?”我不解地问。
“一个朋友,说想我了,问我在不在家。妈的,想我?说得好听,还不是想和我上床了。每次都不给我钱,还得随叫随到,经常让我请他吃饭,借过我五千块钱,说一个星期还,快半年了都没还,现在提都不提。”
“你喜欢这个男人?”
“喜欢个鸟啊!”
“那你为什么跟他在一起?为什么不让他换钱?”
“你以为我甘愿和他在一起啊,从不给我一分钱,他是做警察的,我能叫他还钱吗?”
“那你们是在夜总会认识的?”
“嗯,坐过他一次台,别人给的小费。我有一次在公司遇上检查被抓,碰巧抓我的人是他。认识他之后也有点好处的,他们有行动的时候,他会给我发信息,我就不去上班。”
“呵呵,没想过不做这行吗?”
“当然有,但现在不是时候,等我攒够在老家县城买房子的钱,还有弟弟上大学的学费,就洗手不干了,回去做点小生意,找个男人嫁了,陪母亲好好过日子,再也不来广州了。”
“祝你好运!”我起身告辞。
“谢谢!有空出来喝茶,我请你!”
我留给她一个微笑,转身离去。
娜,28岁,身高一米七零,皮肤白皙,披着一头烫成大卷儿的长发,看上去颇有韵味。
我当初接近她,是因为听别人说她怀着五个月的身孕,却还在夜总会“上班”,每天抽烟、喝酒,还经常喝得酩酊大醉。
我坐在娜的面前,不解地看着她微微隆起的小腹。她苦笑了一下,点燃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拨弄着摆在桌子上的她那部三星手机的吊坠:“没钱,孩子这么大了,不能药流,只能进医院引产。”
既然不要这个孩子,一开始发现有的时候怎么不去医院呢?”
“唉,说来话长啊!”她叹了口气,狠狠吸了口烟,眼里闪着泪花。
据春草说,娜的男友如今躲着她不给面见。在她怀孕初期,男友说要这个孩子,带她回乡结婚。不过,要自己先回去收拾房子,打点好一切再来接她。她把几万块钱的积蓄都给了男友,等着他回来接自己。
男友走了一个星期,手机就开始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上他。过了一个多月,她辗转从别人那里得到男友的新号码,男友却告诉她,那几万块钱自己拿来做生意全亏了,现在没钱没脸见她,让她等着,说自己手上一有钱了再来找她。
这一等就是两个月,男友也的确来了广州,但就是不见她。有一天,男友的一个老乡看不过眼对她说了实话。她的男友,早就是别人的丈夫,在老家有妻子,根本不会跟她结婚。现在,他带着自己的老婆来了广州,让老婆去夜总会做小姐,他天天接送。他也根本没钱陪她去医院堕胎,要拿掉孩子,她只能靠自己。
娜告诉我,她去过医院,医生说必须住院引产,顺利的话费用要五六千块。她拿不出这笔钱,连吃住都快成问题了,每天只吃五块钱的盒饭。
听完娜的话,我很心酸。虽然,我连她的真实姓名以及她住哪里都不知道,但还是决定帮帮她。
那天晚上,凑巧有朋友约我出去玩,在我的建议下我们去了娜所在的夜总会。我向朋友说了娜的遭遇,朋友让我喊她进来坐在一边,把果盘端到她面前说:“今天你就在这里玩吧,不用你喝一口酒,你负责吃水果好了,想吃点别的就自己叫吧。”
临走的时候,朋友给了娜五百块钱,并说第二天帮她联系位于员村的一家医院,那里他有熟人,可以便宜点。我也告诉她,我能力有限,只能拿出一千块钱,明天可以拿给她。她红着眼睛感谢,说医院她已经联系好了,不用我朋友费心了,我要是借钱给她,她身子好了之后一定会还给我。
第二天下午,我接到那个介绍我认识娜的女孩的电话。她知道了我要帮娜的事,叫我小心点别被人骗。她说,娜连续好几天都有坐上台拿到小费,不会没钱吃饭,她的手机是三星的,比我用的手机还要好,那机子价值近四千块钱,拿到街上卖,最起码也能卖个一两千块,她自己身体都到这种地步了,为什么不把自己所有值钱的东西全卖了来先把身体弄好呢?
末学学习了!远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