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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丹枫】深浅身后——读《我的弥留之际》(赏析)


作者:司南 布衣,384.4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795发表时间:2018-09-25 19:24:11


   眼睛熟悉了黑暗,张开眼,看见的还是黑暗。
   ——龙应台
  
   弥留,本指人久病不愈,后指病重将死。
   一个人在弥留之际,该如何把这也许是生命最后的思想,随着最后一口气呼出或者咽下?那些看上去昏迷不醒,没有意识的弥留之人,会不会有着他人无法了解,无法明了的心愿呢?
   福克纳小说《我弥留之际》讲述的是,埃斯遵照妻子安迪的遗愿:“在我去世后,将我的遗体葬到杰弗森去。”杰弗森是安迪的娘家,她想安睡在娘家人身旁。于是,埃斯用马车拉着棺材,带着儿女长途跋涉,历经艰险最终到达杰弗森,完成了妻子的遗愿。
   这是一部多人多视角的小说,为了理顺各种关系,第一遍,我读得很不容易。
  
   一、关于爱情
  
   埃斯为了完成妻子的遗愿,不顾一切地送妻子魂归故里。这看起来应该是感人肺腑的真情,是爱的一种承诺。
   然而,全书仅有一章是关于这个“我”安迪的。也因为她的这章交代,所有不明朗的前后瞬间通透了。之前无论多少人,多少视角,都只是各有偏颇,也只是各执己见。这个贯穿始终的故事线,在最后揭示了她的内心世界。
   安迪是一个内心空虚,骄傲,仇视,焦躁且凶狠之人,没有存在感。因为仇视,她看不到美好,所以在她眼里,无论人还是一草一木都是丑陋,肮脏,甚至可恨的。因为凶狠,没有同情心,她用鞭子抽打自己的学生,而自己还扭曲着愤怒。她空虚,渴望爱情,却放任感情,对生活不负责任,以至于随意任性地决定了自己的婚姻,而不是为了爱情。与牧师婚外情,然而并没有得到那个人的爱。选择了没有爱的婚姻注定她的不甘和孤独,也埋下了她生活的不幸。她不是因为爱生下了与丈夫的儿女,然而并不爱他们。
   所以,多个视角揭示,安迪的遗言其实是她报复丈夫的恶毒。就是在她生下第二个孩子后,极其憎恨丈夫时发出的。
   人在感情上的不理智或者盲目,放任,会带来什么?当然不会是真情,更没有真爱。惠特菲尔德,就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是穿着华丽外衣的恶魔。他对安迪没有爱,他更加自私,他到最后心心念念的还是怎样保全自己。一边罪恶,一边忏悔。
   世界上所有的真爱都应该被尊重的,他是罪恶的化身。
  
   二、关于夫妻
  
   夫妻间的爱,到底应该怎样的存在。难道不该是无时无刻的牵挂,刻骨铭心的记忆,难舍难分的离别吗?即使生气,即使愤怒,但心里依然难以割舍才对啊!
   我曾经无数次想:生命无论长短,惟愿比爱人早一天死去。我想,这也许是我自私,但我无法面对,也无法想象没有他的日子。
   埃斯在妻子死后,竟然瞬间冒出一句:“我现在可以安上牙齿了。”因为他十五年无法正常享受上帝赐予的美食了。这种极度悲伤的时刻,人到底会不会突然产生与痛苦无关的念头?
   看似好像没那么悲伤,一般人看来。可是有一处细节描写,竟然让我感受到了埃斯内心的突然茫然和空虚。“他把手伸到头顶,拢了拢头发,用手心和手背在大腿上摩挲了一阵。”这应该是他的无措吧!人在茫然无措时的行为,能最真实而不带表演的。“然后就用手抚摸她的脸庞,摸了摸她的手在那里隆起的被子。”这就是人的下意识,这是最后的诀别似的亲昵,也是痛苦的慌乱。“他想抚平被子,把被子拉到她下巴那,但是,却越弄越糟糕,他又用那只鸡爪一样笨拙的手,去拉被子,抚平被子,却发现越抚平褶皱越多,不断有褶皱出现在他手抚过的地方。”最后,“他又把两只手放回身体两边,继续磨自己的大腿,用手心和手背去磨。”
   这种慌乱的无章法的表现,足以表现出一个丈夫面对妻子的死去,就应该这样表现出乱中有痛的样子。我相信他不可能按部就班那样正常,又理智,又平静。人在心情波动时,一定是旁人无法理解的这种乱。
   我的父亲母亲感情深厚,我母亲在忽然的一天深夜,独自一个人面对我父亲心脏病突发离世。到我们赶到时,我眼里的母亲就是一种平静的痛。她忽然口腔里一点唾沫都没有了,连说话都必须不停地含水,否则舌头干得无法使话说得清楚。更奇怪的是母亲并没有哭,也不是悲痛欲绝,完全不是我想象的样子。而是不停地翻柜子,为了找一件父亲喜欢的衣服。其实父亲已经穿好了寿衣。所以,我相信,会是有这种慌乱而不合情理的悲伤,所以相信,那一刻,埃斯是爱安迪的。
  
   三、关于贫穷
  
   “贫穷是最可怕的恶魔,是最严重的罪行。”
   美国科学院院报:贫穷下隐藏着恐惧,焦虑,人性的丑恶。贫穷甚至还会影响到一个人的心理,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这个家庭,首先是贫穷的。贫穷的人做事就会有太多不如意,就会祸不单行。
   埃斯十五年都没有安上牙齿,安迪临死前的床和生活环境,都透着贫穷的悲哀。为了挣三块钱,朱埃尔和特尔,明知母亲即将死去,还是去挣这三块钱而没有与母亲道别。朱埃尔喜欢马,不惜整宿去翻地挣钱。开什为了给母亲做棺材,请不起别人帮忙,以至于,在母亲整个弥留之际,听着他没完没了的锯木头的声音。
   贫穷就会与悲哀同行。一家人去艾弗森的路上,暴雨洪水冲断了桥,他们为此付出几乎倾家荡产的代价。两头骡子淹死,开什摔断腿无钱医治,最后荒唐地用水泥灌罐头盒把腿固定在水泥里。这是多么令人无奈的一幕啊。为了再买骡子,抵押了家里的东西,还加上朱埃尔的马。十七岁的德威-特尔怀孕后,那个男人给了他十块钱打胎,却被不明就里的父亲夺走,甚至,父亲还偷走了开什攒下的六元钱。这一系列行为,源于贫穷,却是可怜可悲的。
   哈佛教授塞德希说:“贫穷与忙碌一样,贫穷的人会永远缺钱,忙碌的人会永远缺时间。”
  
   四、关于家人
  
   家人是什么?家人是你爱他们比爱自己多,他们爱你比你爱她们多。
   整篇小说的手法上就是多视角描写。每个人都从不同角度把自己的内心剖析,把对别人的观察进行感悟。
   朱埃尔他是安迪最宠爱的儿子。因为他的与众不同他的名字的含义是宝石。可见他在安迪心里是多么珍贵。因为他是安迪外遇与牧师惠特菲尔德生下的孩子。在所有人眼里,安迪都是最疼朱埃尔的,倾注的心血,操的心也最多。但是朱埃尔却是最无视母亲活着时候的孩子。但是他看似不羁,自私,无情,却在大哥开什摔断腿后,在木工具都被洪水冲跑时。他会不顾危险,一次又一次冲入水中寻找。而且在大火中不顾一切,冒着大火救出母亲的棺材。这样冒死去救一个死人棺材的意义何在?谁能读懂朱埃尔的内心中的深情?他曾经因为三块钱都没有为母亲送别。可却冒着大火救母亲的棺材。怎么理解这份亲情?
   特尔,最初在文章里,他是对母亲最牵挂的。也是可拉嘴里最有感情的孩子。他和母亲最像,可是恰恰是他放的火,他为什么放火?她对母亲那份由亲情转变成的怨恨。致使他最后发了疯。这次护送灵柩归故里的长途跋涉,可以说是损失惨重,不管是金钱还是体力,还是心力都濒临绝地。为了一个死人要赶了八九天的路。腐烂的味道,走到哪里都令人讨厌。甚至招来秃鹫的追赶,可是一家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日夜守着棺材,而且受伤后的开什还要躺在棺材旁边。
   特尔疯了,其实那是很悲哀也很可怜的,特尔在被抓的过程中也是最让人心酸的。
   特尔是一直最关心开什的腿的人。他一直都在说要去先看医生。甚至在被抓时我也看不出他有多疯狂。但他就是盯着开什反复的那句让人心酸的话。“你愿意他们把我送到那里吗?”有时候疯与不疯到底是怎样的判定标准。他所有的过激行为都是为了什么?而一个疯子到底是有没有感情,会不会理智地问这样一句:“你愿意他们把我送到那里吗?”
   面对开什那一句“为了你好。”特尔狂笑道:“为了我好,为了我好……”
   对于这句话,我心是震颤的。父母永远都会对孩子说“为了你好。”即使我儿子不是疯子,他那时也无数次狂笑的用我的语气鄙夷地说:“为了我好,为了我好。”
   其实父母又常常拿不出有力的语言来论证到底“为了你好”到什么程度,到了不容置疑吗?是不是父母以父母之爱的伟大加以道德枷锁,去阻挡了孩子的成长,人格的独立?其实我们为人父母自己认为的“好”。而孩子并未感知真正的好,就是这样矛盾。
  
   五、关于人性
  
   雨果在《悲惨世界》里有这样一句话:”释放无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无边黑暗的也是人心,光明和黑暗交织着,厮杀着,这就是我们为之眷恋而又万般无奈的人世间。”
   人之恶毒,不在别人眼里应该在自己心里。小说的主线在于安迪的遗言。而丈夫尊重了她的遗愿。历经艰险,送她回到娘家人身边,这无可厚非。但她自己道出了心声,她想死后对家人用这种方式惩罚报复。真假无所谓,她的内心,她自己知道。活着的人不知道就好了。
   关于特尔的疯,他到底疯没疯。有一章特尔疯狂的时候说的话:“究竟哪个人才手握大权,能判定别人是否发疯,我真的不知道,不管是什么人,他的心里似乎都存在另外一个他,这个他作出了很多正常以及不正常的举动,他凝视着这个他的所作所为,同情,害怕又吃惊,这个他绝不能用普通意义上的正常的或不正常的标准判定。”
   故事的高潮就是运送棺材渡河那一段。这一段看似家人之间自说自话,彼此也不和谐,并无关爱,没有亲情。每个人好像都很自私,没有长幼之分,谁也不听命于谁,可是当车翻了以后,两头骡子被水淹死。眼前的一个惊心动魄的画面跃然纸上。一匹快要淹死的马,一辆随波逐流的大车,一口失控的棺材。
   整部小说的结尾非常讽刺。也属于人之常情,那就是死去的人没死的时候,常常以为缺了自己不行。但事实是这个世界缺了谁都一样行。你看埃斯镶了假牙,并且在安葬妻子后,理了发,刮了脸,喷了香水儿,他已经这样迅速地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了,娶了新太太。德维·特尔也许生了,也许打掉了孩子。开什看着父亲向他们走来。那描写还是非常可笑的。“爹的神情跟从前做了惹妈生气的时侯没什么两样,理不直气不壮,却又努力装出很强硬的样子。他装了假牙,就因此长高了一英尺,脑袋高高地扬起,骄傲得很。他向我们介绍了他的新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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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作者对美国作家福克纳的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的赏析。这部是于长篇小说发表于1930年,该作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小说完全由本德伦一家、众邻居及相关人员五十九节内心独白构成,多角度讲述了这个故事,是作者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法的又一杰作。而作者的赏析抓住了重点进行了多角度的解读:一是关于爱情,从表面看,埃斯为了完成妻子的遗愿,不顾一切地送妻子魂归故里。这看起来应该是感人肺腑的真情,是爱的一种承诺。其实,安迪是一个内心空虚,骄傲,仇视,焦躁且凶狠之人,没有存在感,她选择了没有爱的婚姻注定她的不甘和孤独,也埋下了她生活的不幸。二是关于夫妻,作者抓住一个细节——“他把手伸到头顶,拢了拢头发,用手心和手背在大腿上摩挲了一阵。”“然后就用手抚摸她的脸庞,摸了摸她的手在那里隆起的被子。”作者相信,那一刻,埃斯是爱安迪的。三是关于贫穷,作者认为这个家庭,首先是贫穷的。贫穷的人做事就会有太多不如意,就会祸不单行。 四是关于家人,家人是你爱他们比爱自己多,他们爱你比你爱她们多。整篇小说的手法上就是多视角描写。每个人都从不同角度把自己的内心剖析,把对别人的观察进行感悟。五是关于人性,小说的主线在于安迪的遗言。而丈夫尊重了她的遗愿。历经艰险,送她回到娘家人身边,这无可厚非。但她自己道出了心声,她想死后对家人用这种方式惩罚报复。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在这么短小的篇幅里,作者抽丝剥茧,解读得如此条理清晰,入木三分,抓住重点,彰显内核,启人心智,诱人生出阅读的欲望!力推佳作!【编辑:梦锁孤音】【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201809270006】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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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梦锁孤音        2018-09-25 19:25:46
  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在这么短小的篇幅里,作者抽丝剥茧,解读得如此条理清晰,入木三分,抓住重点,彰显内核,启人心智,诱人生出阅读的欲望!为你的佳作点赞!期待精彩继续!
梦锁孤音
2 楼        文友:梦锁孤音        2018-09-27 20:53:44
  恭喜老师佳作获精!期待精彩继续!
梦锁孤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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