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那年丁香】我的回顾(散文)
我的老伴注重我的身体,经常劝我说:“你舍命干这个,反倒惹了人,咱别干了。”这番话勾起了我的伤心往事。
2006年12月21日《文化时报》第四版刊登了一个长篇报道《董永庙被封事件调查》,(这张报纸我至今保存)。文中对国务院5月20日公布《董永传说》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没几天,就查封了董永庙的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报道中有记者和我在一起的照片,提到了我的申报贡献,也记录了记者采访县委宣传部长、小董乡党委书记、县文化局工作人员、县文化馆长的过程与回答。这个记者好心办了坏事,可把我给毁了!这些人在回答中都对我大加赞扬,但在内心里都误认为记者是我找来的,我对记者说了什么,给武陟县添了麻烦,给武陟县抹了黑。有的人在暗地里就开始对我打击报复,干的常见事我就不说了,最出格的是我已经57岁了,还查我生了两个儿子的事,对我老婆和大儿媳干的村第二卫生所反复搜查,大肆罚款,使我家损失惨重,一家人哭天无泪。后来落实了记者只是在俺家见我一面,在场有人作证,我什么也没说。我当了几十年国家干部,深知与各级领导保持一致的重要性,真的什么也没敢说。时间长了,才知道我是无辜的。
我本来和县文化馆的刘跟路、许艳红感情极深,关系很好。有个人与刘跟路关系不好了,反感我与他俩的关系,就使了反间计,结果使刘跟路误认为我参与告刘跟路、许艳红的状,让我有口难辨。时间长了,他俩才明白我是无辜的。
有个人与王小片老师面和心不和,反感王小片老师写的那篇小说《董永和七仙女的传说》,选用我的文章,抵制王小片的小说,要拉我破坏王小片出书,我没有听他,他就怀恨在心,后来告我自费2万元编印的2000本《董永传说》内部资料是“非法出版物”,要求抓我坐牢。幸亏武陟县文化局的领导对我同情与厚爱,事情才得以妥善解决。我瞒着老婆自费2万元印书的事被暴露后,老婆没收了我的工资卡。
我本来与村里当权者的关系可以,因为董永庙的事产生了不一致。申报《董永传说》时,我和王小片老师多次在小董村召开座谈会,根据十二位老人的口述,我整理写出了5370字的《董永庙的变迁》,王小片老师整理写出了1680字的《大明皇族的忏悔》,都对董永庙的前身董家祠堂“良史堂”的遗址遗存进行了详细的记载与描述。申报成功后,文史工作者都提出要对“良史堂”的遗址遗存和古建筑严加保护。但村里的当权者不听我的劝告,将古建筑拆掉,把遗址遗存卖给了私人建成了新房。现有的董永庙的周围被民房挤占,地方极其狭小。我与所在的生产队长(习惯叫法,应叫组长)协商好,动员周围家户搬入村里闲置的面粉厂里,其土地归于董永庙,用于董永庙的扩建,以村里在村北2里外的十几亩种子田作为对生产队的补偿。我把这个方案报告给了乡党委书记,乡党委书记非常支持。但村里的当权者不同意,将面粉厂暗地卖给了私人,把种子田继续承包给了私人。后来,乡党委书记十分无奈地对我说:“做不通工作,事情办不成。”因为我与村当权者不保持一致,因此我被他剥夺了“传承人”的地位,虽然我照样是董永庙的管理成员,照样每天从事“董永文化传承人”的工作,但去县里开会,重新申报市级、省级传承人,就对我封锁消息,不通知我参加了。一直等到他下了台,换了新领导,2016年6月才通知我重新申报第五批焦作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我感到很惊讶,想不通为什么我2005年6月28日申报国家级、2007年5月20日申报省级、2008年11月申报首批市级都不算数了也不知道,需要重新申报时无人通知我,干传承工作时上级领导都来找我,等确定传承人时只由村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无论干不干传承实际工作,他说谁是传承人谁就是传承人。其实,我年已古稀,有没有“传承人”的名称,仍然是生命不息,写作不止,一如既往,照样拼命干董永文化的传承事业,只不过看不惯这种不正常现象而已。
让我欣慰的是,这一届的小董乡党委、政府对《董永传说》的保护和开发格外重视,新一届的小董村两委会成立了“董永文化保护开发服务中心”,拉开了干事创业的新架势。
我回头顾去,真想把满肚子的辛酸话都说出来,思来想去,点到为止,很多话还是不说为好。
通过以上的回顾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人的一辈子干成一件大事真不容易,要受尽艰难困苦,纵然干成了功劳也不一定是你的,残酷的历史事实从古到今不乏其例。但为了理想,为了事业,只要无愧于天,无愧于地,对得起老百姓,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还是决心继续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