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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山河●情】庭节(小说)


作者:甲申之变 进士,7071.08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031发表时间:2020-04-22 07:03:05

【山河●情】庭节(小说)
   三郎和黑萨第一次来西夏的黑水城,面对此景,面目无措。好在,一个平静的夜晚,只是一场过于神秘而圣洁的招待,大抵消弭了众人困惑。
   “我是来自西辽国的穆赤使节,他们是奉节而归的宋朝家人,此番东去,烟火风尘,只求早日达到兴庆府面见国主,度牒而已。”我操着许久不用的党项语,和驻军的嵬名氏半生不熟地交流。嵬名氏说,今晚我们是客,军中深厚情笃,可以看篝火盛宴,尽兴一番。
   我推诿,要事在身,不饮酒。三郎特意嘱咐黑萨,将仅有的一只骆驼用缰绳牵住,不让其丢落外面。不过,黑水城中的喧闹之声盖过夜色,营帐中有歌舞,也有瓷碗碎裂的声音,还有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嘤嘤嗡嗡,在耳边回响。
   我抽离不了,委身在营帐,而三郎在身边大有惊惧,随时叫来黑萨左右。按理,黑萨不能允许在陌生的军营中佩刀进出,然而,嵬名氏允许了,不但允许了,还直着性子让黑萨这个耿直汉子喝上一杯。
   “来,斗酒彘肩,诗也百篇,挥洒英雄气概。”嵬名氏呼号,仿佛一片万丈雄心。
   黑萨拿起坛子就饮,劝不住。他不会说话,但情绪之中就是千种性情,黢黑的手臂上是和黑土地一脉相承的豪情。黑萨喝了一整坛后,打着半个圈子的脚步,依然故我地嘶吼起来。
   旁人的党项军士叫好,篝火染着赤红的星空,越来越疯癫。
   我不知晓我们从什么时候停止了同样疯狂地举止,因为我在盛情之下没有免俗,学着先祖的习俗和党项族人刀切生肉,大快朵颐。而三郎生啖之后,终难咽下肚,捂着肚子往营帐外面跑去。他后来一脸惊悚,带着所有的惶恐说,我们要被卷入争斗去。
   我惊讶,却见嵬名氏一脸和悦坐于正席,营帐中依然故我,仿佛外面并没有发生什么事。只是片刻之间,铮铮刀鸣,一声令下,冲天号子的呼喊划过天际。外面,被缰绳羁绊的骆驼死去。骆驼被斩杀死去,血流干,黑色的火光普照千里的兴庆府。看来,真的是大事发生了。
   “我大白高国的勇士们,当你们的铁鹞子浴血好水川的时候,当你们的血肉刀枪埋葬在沙州城的时候,那个躲在兴庆府的老小儿李仁孝又在何方。今嵬名氏为先祖是景宗的亲族,而李仁孝为没藏氏染污我大白高国的后裔,不当之位,何德何能居于庙堂。嵬名家族奉天取位,乃大白高国真命天子!”这个说出满城尽带黄金甲的乱臣贼子在黑水城彻底反了,他的刀枪便是直指夏国都城兴庆府,于我,于三郎,于黑萨,完全是一个不必要存在的过客罢了。应该说,我们没有死的必要,或许,也允许亡命在屠刀之下。
   黑萨是第一个拿刀就拔的家伙,我顺势将三郎护在身后,并拿出节杖表明立场。我说,我只是辽国使节,不管弥药国家事。瞬间,言辞激烈,三人之间,竟面对足有千人的西夏军士,生成冲天的勇气。同时,我把铜制节杖狠狠地插在泥土上,沉重的金属震荡之声在地表蔓延,夜色宁静了。
   刀兵相见,但都没有动,直到一个士兵火急火燎地跑过来告诉嵬名氏,伽罗上人在军帐中坐化了。
   伽罗高僧坐化,一面安详,仿佛军中的世界与他片刻无关。对于嵬名氏来说,意味着偃旗息鼓,止戈宁事。他像一个孩子一样哭出来,跪在地上,一手抠着泥土,一手捶胸含恨。
   黎明会到来的,我等都放下偏见了。不知为何,我和三郎,黑萨会以这样转危为安的方式抵达夏国都城兴庆府。作为来使,见了国主李仁孝,听了冗长的古典佛法,把内心的世界重新轮回,算是洗涤了一遍。
   耀阳是贺兰山上融化的雪幻化而来的,天边的金色便是绝美的花。这个崇佛的国度,我把记忆里的一首诗捎给了它。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五
   西夏一行,河山完好。
   出关继续东行,势必要途经金国。西夏接壤金国,而到宋国去,人却滞留金地,或许早就是九死一生。
   于是,文牒扣押,节杖没收,人去了临洮府的大狱。无论我们如何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西辽国人的身份,都被金国的典狱嗤之以鼻,因为他说金宋世仇,没有完卵。我被关在牢房,和三郎一处,黑萨却因抗拒,拔刀杀人,逃离出去而不知所踪。
   天要黑去,月夜黯淡。三郎圪蹴在屋内的草料上,用手仿佛摩挲着长满须髯的两腮,望着牢房上逼仄的窗,慨然一声又沉默下去。我粗粗算来,我们离开虎思翰耳朵城,大抵已有一年。如今,是金主完颜亮时下的天德二年,“天德”二字,想来与我无关,觉得天纵有仁德,也不会困在他乡而受迫如此。
   三郎的手指上有血渗出,颜色竟是黑的。他尽力撕下衣服一角,来回缠绕着指尖,才包住伤口。那日,金国的士兵要夺走他袋中的文书和父亲的头发,他不允而起争执,直至刀口上舔血也未曾松手。因为,他觉得这是他愿意用性命去捍卫的。他保全了自己意志里的东西,他是西侯的儿子,他是要踏上宋国土地面见官家的宋人。
   “父亲……儿不孝……”三郎痛哭流涕,对着窗外的月光,从袋中拿出头发和帛书,手指颤抖不止。
   帛书上的文字沁着血色,年光已久的汉字早已褪了朱红。帛书很厚,夹了两层丝锦,如今依然褶皱破损,露出像棉絮一样的痕迹。帛书上的年号依稀注明了宣和二年,或许,那一年是当时仅存在世的热血,现今,无一生还。
   我也时常做梦,对着一地流沙许愿,我的失散的亲族从梦里和我相聚,而我还是个小小的少年。很多年前,我走过河西,也去过室韦部落,讲了各种部落的俚语,为了蓝天和苍茫的宇宙,好好地活着。上京亡了,耶律大石的部队来到室韦的乞颜部落,于是,我第一次结识了一个叫做宗瑾的汉人。他三十多岁,在开封有家室,却面北往西,和我一起成为军人。他开始总认为自己操着士大夫的心就能度化生死,看多了流血事件后,他也学会了杀人。他第一天有了耶律之姓,我以为他面目无悲的岁月里,早就忘了南方的故乡。可是,我还是错了,我错得一塌糊涂,我脑海里奔波的牛羊成群的英雄史诗是真的,对于天山下漫漫流淌而不绝的垂河水来说,这里的生灵从来高贵而澄澈啊。
   牢房里,静寂的夜和初晓的黎明一样,大多都是黑的。一滴水从潮湿的木柱上滑落,被黑夜的影子照着,也是黑的。
   “我们要想办法出去,为了庭节的使命。”我突兀坐起,掸去尘土,整好衣冠,往南边的星斗恭敬作揖。
   “穆赤叔父……”三郎悲绝地喊了一声,也照此一拜。
   牢中的世界,如同一种和死亡一样的活着。
   有那么一天,我会想起自己逃出临洮府的经历,像徘徊在生死间随时窒息一样。那日,牢房的差役中有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我不知其姓名,只知道他打开钥匙,从中救了我们两人一命。原来,差役中的大多数都醉了,他便裹着好奇的心思,一个人悄悄地端详我和三郎许久。异国他乡,有人思忖着两个高鼻深目的脸孔,却又对着帛书念念不忘。
   “小子,会解汉文?”老人捋着胡须,见三郎手中的宋国帛书从里袋中掉出,不经意间露出复杂的表情。
   “怎……”三郎捡起帛书,往屋内后退,尽显排斥。
   空气一度紧张,但未见刀刃锋芒。老人手中没有拿出匕首加害,只是转而一声哀叹。
   “你们要去南宋,想必奉节来此。我本为宋人,奈何江河破碎,北人成了胡臣啊。”说罢,老人掩面,“那帛书可予我一看否?”
   三郎一度踟蹰,我也一时困惑,在老人反复细声劝导下,我和三郎才放下偏见和心结。老人只是一个差役,念旧的宋人也在他乡,待一字一句地啃读上面的文字之后,他忍不住落下浑浊的老泪。
   “宣和二年,宗御史出使上京,经年过去,杳无音信啊!”老人认定这是他所认识的内情,一段二十多年的历史从脑海中活过来,总会感慨万千。
   老人说,他在宣和年间有热忱的记忆。宗瑾是前朝的御史大人,靖康一难,各自逃命,谁都以为死了。
   老人已经老去,褐色的皱纹被时光修葺过,从此,郁结之心有所依靠。从他听到三郎口中的蹩脚宋词,窥出所有和思念有关的名义,都是年轻的热情。他说,他要放我们出去,哪怕死于军中,也无所遗憾。
   囹圄的锁链沉重,撕开就是宁静的远土。我拉着三郎绕道走,按着老人指出的地图从小路抄出,一路跑到长着水草的湖边。
   那里有一条破木船泊着。老人催促,快走!
   “三郎,还有黑萨呢?节杖!”我的心头突然一紧,老骨头蹒跚在水草上,生生地倒下去。
   我不想这么离开临洮府,前方湖泊凶险,丢下黑萨和节杖,就丢了魂了。我终于拉着三郎往回走,每走一步,仿佛就瞥见隐隐的明亮,像是夜色中蠢蠢的萤火虫的光。近了,近了,却是三四道的火把燃烧。我看到黑萨的影子在火光中奔涌,他手里拿着半根铜铁,沾了血……
   先前早已失踪的黑萨从火海里逃出来了,被金国士兵射中数箭,躯体上血肉模糊。他嘴里的水泡和气息都是浑浊的,他躺着,在船上呼吸,多么想说出一句话。黑萨本来也没能说出一个字,死了。湖泊上的水一路泛红,鱼儿翻着白眼浮上来,夜空被火光照出惊惧的颜色。
   老人划着的船一路风烟,黑夜孤独……我抱着黑萨的尸体,还有半根铜制节杖,沉默寡言。
  
   六
  
   我仿佛沉在千年的湖底,又似乎听到了两岸的哭啼。我的记忆混乱的世界,直到变得苍白无力,才会一遍遍反刍。我做了好长的梦,梦到天山下我被一个牧令鞭笞的荒诞场景,梦到耶律瑾骑着马扬鞭西去的背影,梦到黑萨在月下舞剑、和自己的母亲诉衷肠。在梦的背面,我还梦到自己的亲人在遥远的回鹘部落,听着母亲的歌谣,是那么的亲切。我还听到歌声里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正跨上马,离开河西走廊。
   大概,梦里繁华落尽了,下了无边的雨。
   我在一座农舍里醒来,眼中看到的只是竹海之间的宁静,宁静之处,也是青灯道场下模糊的祥和。我问身边的人,我在哪一年?我又在哪里?我的朋友黑萨在哪里?南归的西侯之子三郎在哪里?
   身边只是檀香的余烟,还有一个煎药的道士,嘴里喃喃地念叨着农舍之外一片竹林的禅意。
   “你醒了。”那道士淡淡地说。
   “哦……请问……”我靠起身子,“感谢兄台搭救,请问这是哪里?”
   他不说话,只是从一侧的塌下拿出半根节杖,是铜的。那是我曾熟悉的西辽的使命,上面的铜漆已然掉落,而铭文之间的碎片依稀犹在。
   我的手指颤抖,接过节杖的那一刹那,瞬间泪涌。
   回忆在好几天以前了,是血,是海,是悲鸣。最后,都将浮出水面。
   天德二年,金帝完颜亮为清除先主完颜亶的余部,不惜滥杀清剿。而我和三郎、黑萨不幸卷入其中,成了黑夜里的亡命之徒。黑萨为夺回节杖身死,在狱司老叟的船中漂泊南下,把痛苦顺去江流。老叟将我们护送到襄阳边境,却在连着临洮府和襄阳城的湖泊上拔剑自刎。这是我和三郎心口的一阵沉重,如刀绞,如万箭穿心,如一个孤独的人没有影子一样。
   某一天,三郎和我在月光下席地清谈。三郎说人就像大雁,飞得很高很高,可是,大雁死的时候,却希望沉睡在地上。因为,大雁思念家乡了,思念土地和天空中温暖的故事了,可故事里到处是一个个亲人死去的背影,回去的意义成了一个莫名的困惑。
   我问三郎,有没有后悔放弃辽国公子的锦衣生活。而三郎不说话,只是割了一绺头发,独自站起来,看着枯萎的月光,眼神迷离,脸色被照出同样凄惨的白。
   三郎和我走到宋境的时候,已经断了气。他死了,和一绺父亲一样的头发,是他对南宋这片陌生的故土的祭奠。我大概探出他在月光下孤独了断的悲伤,是沉默到绝望的,而我抵达南宋的时候,和北宋御史宗瑾出使上京一样,只剩下一个人记述破碎流离的往事。
   回忆反刍的瞬间,我只记得身边的节杖还有故事。这时,道士从我身边走了过来,煎好的药,正冒着解愁的味道。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道士如数说道。
   我大概顿悟,这《千金要方》里寥寥数笔的真谛,是慈悲中带着的愁苦。于是,我喝下一口,不再复言。
   茂林修竹,南边的山中有钟鼓之声。我老了,手指中的节杖变成和手指一样的肤色,这肤色是土地上的沟壑的肤色,是一千个人的肤色。而这一天,土地上的年号是南宋绍兴二十二年,距离宣和二年已有三十年了。
  
   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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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庭节》一文是中国历史上能够坚持民族气节的故事再次回放。宋朝,耶律瑾受汉族皇帝的派遣,出使辽国,被辽国扣留。辽国皇帝对出使耶律瑾威胁利诱,迫使他投降,但是毫不动摇,被辽国扣留30年,受尽苦难,忠贞不屈,回到汉朝时头发胡须都变成白色了。小说用对比和衬托手法刻画、烘托人物,生动地再现了人物的性格和节操,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人物的形象、性格活脱脱跃然纸上。正因如此,这些大义凛然的民族英雄的所坚持的故国情怀,尤其感人至深。困苦的时候,他亦枕风而歌;饥饿的时分,可以对着天山而梦。在异乡的土地上,没有消息,仅凭壮年时的政治追求,一生生活在异域,期间本土国家的政治风云,出使国家的人事变迁,沧海桑田。本小说用第一人称一个回鹘使节的角度所写,增加了在场感和那种思乡之疼痛。经历时间的漫长,早已拿不出宣和二年的竹杖。我查了史料,宣和二年出使金国的是赵良嗣,但赵良嗣是死在靖康元年(1126)四月,御史胡舜陟弹劾他造成边患,败坏了与契丹的百年友好,致使金人侵凌,祸及中原,请求对他斩首示众。当时他已被流放到郴州。但耶律瑾死在回归家乡的路上。所以本文我想是作者虚拟了耶律瑾,为了体现庭节这个主题。小说白描的情景,有时让人想呐喊,想痛哭。手持半根铜制节杖,沉默寡言。有效地表达了主题:庭节。语言简洁,情节清晰,描写生动,人物刻画鲜活,情景描写让人不忍卒读。力荐赏读!【编辑:极冰】【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202004220003】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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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极冰        2020-04-22 07:04:19
  感谢老师赐稿山河如画!o(* ̄︶ ̄*)o
极冰
2 楼        文友:极冰        2020-04-22 07:06:16
  拜读老师此文,我深刻理解了埙曲《苏武牧羊》的低沉,似有坚持的音乐风格!拜谢!o(* ̄︶ ̄*)o
极冰
回复2 楼        文友:甲申之变        2020-04-22 19:26:21
  问好极冰老师,辛苦了
3 楼        文友:极冰        2020-04-22 07:07:50
  小说的描写手法真高。让人想痛哭,想呐喊,却不得解脱。很好地表达了主题,庭节。o(* ̄︶ ̄*)o
极冰
回复3 楼        文友:甲申之变        2020-04-22 19:35:56
  泣血的文字,历史的烽烟。问好极冰老师,辛苦编辑了,抱拳~~~
4 楼        文友:极冰        2020-04-22 07:08:34
  但我没查出来,您写得哪位?很遗憾!o(╥﹏╥)o
极冰
回复4 楼        文友:甲申之变        2020-04-22 19:34:51
  不要纠结于历史人物原型,旨在表达庭节风骨。赵良嗣出使金国,是为了联金灭辽,好趁此收回燕云之地。事实上,终宋徽宗一朝,这样的昏招频频迭出,赵良嗣被杀的结果,也不冤。文中的耶律瑾我把他出使的方向改在了辽国的上京,代表着宋辽澶渊以来的盟好之意,也是为了对抗后起的女真。如若联金灭辽,耶律瑾不可能活到西辽,更别提之后的事情了。
5 楼        文友:滴水世界        2020-04-23 17:14:36
  这是悲壮如史诗一般的文字,这里写着忠贞的信仰,在信仰缺失的年代里应该让人铭记。
回复5 楼        文友:甲申之变        2020-04-24 14:14:11
  谢谢你的点评,信仰,便是一种高贵的品质,无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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