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说鬼三文(微小说)
鬼友
未庄李五,生而足疾,面目异人,父母兄弟皆厌恶之。结庐于山坟,远离生人,识得一鬼友。
此鬼生前乃孔门弟子,言必孔孟,行坐有礼。一日,鬼言之于李五:“某汝相交十三年,乃某自绝尘世,阳寿未尽,无常不引,不过黄泉,不见孟婆,只得游离人世。现阳寿尽,无常将至,某汝将别。”
李五闻言,道:“兄可轮回,弟自欢喜。承蒙兄恩,教习孔孟,诗书国史,此无以报。只人间无一人可推心,弟从此寂寞矣。”
鬼哀之无言。
又一年冬,李五冻亡于庐。月余,樵夫见尸,告其父母兄弟,乃畏人言,草席掩埋之。
鬼孕
晋阳陈氏女,未嫁而孕,其父怒,绝其出,欲投湖,一道阻。道问:“何故焉?”女曰:“未嫁而孕,我父怒,绝我出,欲投湖。”
道闻言掐指推算,心知何故,暂请女至观中。
夜至三更,一鬼而来,悄至女房,道施术降之,欲除。鬼哀道:“道尊容禀,某河东横死之人,无常双使不至,不知黄泉关口,难入阴司地府,非故留人世焉。”道怒,曰:“汝毁人清白,致人孕鬼,此一罪加焉,当除汝之六道。”鬼惧,曰:“此非某罪。乃晋阳守,郭氏仲子欲求陈女,其父未肯。乃施术禁某,遣毁清白。”道思之,怒曰:“鬼言慌语!”
鬼辩曰:“生人为恶,何罪于某。”
道不语,起桃木之剑三篇《》《》除之。
次日天明,道以符灰,赠女服之,鬼孕自堕,即赶女出。
女流乡里,嫁一屠。屠好赌,七年卖,女投河而亡,留二子。
夺智
唐洛阳赵氏,育二子,伯者有力而无智,仲者有智而弱体。太公常忧心,求之于妖道,夺仲者之智,施于伯者身。而后伯者果高中,为河东守。仲者终日如蒙童,昏昏然。
太公临亡,乃告伯者,善待其弟。伯者虽应,后觉失其威,以十亩之田赠与农人,委农人理其弟。农人狡诈,责打仲者为其稼穑,一日失手致亡。
仲者既亡,其智自消。
是以河东大旱,伯者无智,以致民沸,上斩之以平。
昨晚我在晓荷社团写了一篇微小说,发稿时,总提示不够八百字,不能投稿!
同驻江山,却两样对待!所谓的规定就是以团以人分别对待!天理何在???
我错了吗???江山的规定就是以社团以人而为吗??????
我错在哪里?请(举报信箱)栏目明示!
若我真的有错,我愿接受江山的一切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