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归】红白喜事(随笔)
穷人有穷人的过法,富人有富人的生活。我们这一地区,红事最阔绰的莫过于八大碗,即八个凉菜,八个热菜。不论凉或热都是四荤四素。
比较寒酸的就是烩菜一碗。烩菜内容比较复杂,有洋芋,有白菜,有包包菜,有萝卜,条件较好的里边加点粉条,豆腐,葱花,辣椒,大肉片等等。主食是白面或粗细粮搭配的馒头,最差的是玉米面窝窝头。
说到自由自在,能吃饱肚子的,还是烩菜较为实惠。尽管没有大鱼大肉,但一人一碗,吃着不妨碍别人,又无任何约束机制,吃饱了自动放碗,没吃饱自己去锅里随便盛饭。吃十碗八碗,也没堂叔或哥字辈的告诫约束。吃多吃少无人问津,饭罢也逍遥自在,好消化。
所谓烩菜,是由二三十个帮厨,把主要食材,切成丝或片,在大锅里用水焯焯,待到七分熟后,捞出来除去八成水分,备用。第三或四天,即过事的那天,锅里倒少许清油或猪油,炝锅后注入冷水,烧开再添加主食和别的附加食材,最后放入葱花、韭菜便能上桌。
我们小时候,上顿下顿皆是玉米面当家,偶尔吃一次白面或油汤油水的烩菜,那个香甜,只要让鼻子闻着,就不管不顾地涎水滂沱。咬进嘴巴里,自然就狼吞虎咽起来,什么细嚼慢咽,什么吃相斯文,统统跑到爪哇国去了。待到吃饱的时候,具体什么味儿,都没有感觉出来,就是满嘴舒坦。
离我们村六七里的半山腰上,有一个和我们村一样姓氏的山庄。期间有了红白喜事,两个庄的人,大都能相互走动。记得林字家族,最后一个比我高三辈的老太太去世那次,不说我怎么去的,怎么磕头烧香跪拜,只是坐罢席,打着饱呃从门槛里出来后,就有一个我的长辈,讥讽我道:“你娃看上去,像好几辈子没有见过五谷。比狼还大的口,看架式一口把饭碗也能吞得下去。”我还没有理出头绪。另一个我的哥字辈,也听风使雨般地抨击我说,吃了自己的一份,把别人的份儿,也要抢着去吃。
所谓八大碗是将饭菜摆在桌子上,不分配谁谁谁吃哪一碗,而是就这八碗,任何人可以在里边挑拣,爱吃的多吃,不喜欢吃的,少吃或不吃。饭碗摆在你面前就不一定属于你所有。他们共同合起伙来攻击我,可能是我吃相不太雅观,也可能抢吃了他们面前的饭菜。不管如何,这不关他们的事。我当时想,这两家伙纯属没事找事,鸡蛋里边挑骨头而已。于是,我毫不客气地反击他们说:“滚你妈个蛋,我吃亲戚的,又不是你们家的饭菜,桌子上的每一道菜,都有我的一份。假设你们家的餐桌,请老子,老子还不来。”
我心里虽不是滋味,但毕竟我的筷子头在空中乱舞,在每个碗里胡抢,吃相不完美,不雅观,我也知道。但这些我都不在乎,三年等了一个闰腊月,岂能不抢抓机遇,好好解解馋呢?
家里给客人准备烩菜吃的,一般是去世了人的白事,或出嫁女儿、孩子满月等;八大碗的席,是结婚等大喜事才会有。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人家结婚都办八大碗伺候亲戚,其实,像生活困难的家庭,用烩菜把事情凑合过去的也不是不少。反之,白事或别的事情,稍微富有的家庭,也可以吃八大碗的席。这又没有人规定一成不变,和我抢吃饭菜一个道理,谁都管不着谁。
更困难的人家,烩菜也没条件准备,伺候了娘家里来的几个客人就万事大吉。不收其他朋友的礼钱,也不伺候邀请任何人来家里做客。反之,生活比较阔绰的白事或嫁女儿,孩子满月等办八大碗的席也不在少数。像前面刚介绍的亲戚。
八个凉菜之中最先一碟萝卜墩,一碟胡萝卜丝。所谓离了黄萝卜不成席,说的就是无论荤素都要有它。它和辣椒一样,赤橙黄蓝,颜色搭配也很重要。一个包包菜,一个醋泡菜。胡萝卜和萝卜墩,醋菜和包包菜在对角线上所谓红绿,黄白搭配。中间的四个荤菜肉片,肉丝成对角线搭配。热菜也是荤菜摆在里边,素菜在外。
八大碗不管你吃的快慢,一般不添加菜肴,馒头吃多吃少可以随便。所以,只要你耐心吃完就能吃饱肚子。但较好的肉菜就那么丁点,筷子头轮的快的,就吃的多;筷子慢的,自然吃的少。那位出来辱骂我的大伯,就是人穷又死要面子,墨守陈规,结果吃的慢,又吃的少,见了别人吃多点,还斤斤计较,怀恨在心。我用老大的声音反呛咒骂哥字辈,说穿了,其实是“薄馍馍卷葱,笼而统之。”大叔也不是不知道我在骂他,但他并没有发火,只是很尴尬委婉地说:现在的娃娃,话很难说。其实,我是教他怎样做人的道理,可不想他给我来了一个“猪八戒倒打一耙”。
八大碗档次高,但其中的规则让某些不懂或像我一样心急的人,就觉得心里憋屈。
首先要看上席动筷子后,才能在动过筷子的那一碗里夹菜。待到吃完这一碗里边的菜肴,再用汤羹勺,将碗里的汤汁,你一勺,我一勺的彻底风扫残云,才能看着上席的筷子,动那一碗,再吃哪碗。
也有不喜欢墨守陈规的上席,在开饭前,用筷子头把桌子上所有的饭菜,随便搅动一次,意思是大家随意,愿吃哪个吃哪个。也有下席里不懂规矩或懂得又不愿意遵守的食客,上席还没有动筷,不管三七二十一的随便“乱吃一气汤。”按理说,上述两种都属于不按常规办事和出牌。
上次侮辱我的堂叔,他有一个和我关系较为密切的侄儿。一次,堂叔在八大碗的席上坐主席位置。帮忙的人刚刚上齐筷子,摆了酒盅,还没有来得及每个酒盅里盛满酒,侄儿就拿起筷子开吃。嘴里还自顾自胡说什么:老先人哪来那么多规矩,无论先后,迟早都要吃到嘴巴里去,吃第一筷子的食客,也未必就比谁高级、高贵。
我也难得有那样开心,一来给我报了一箭之仇,二来也很符合我的意愿。什么三六九等,什么高低贵贱。事实上,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会受到强烈谴责——要么脑袋或手背上,挨那么一筷子头,要么被总管和主事驱逐出门。
要说人有大小,口无尊贵,在这里还要啰嗦一段题外之言。
说是某单位要招呼上级领导,主要负责人等待酒菜齐全后,毕恭毕敬地邀请顶头上司上坐的时候。一个从其他行业调来的职工,当时担任本单位的财会工作。他看见先要什么领导吃喝,好菜好酒没有自己的一份,就心里愤愤不平:什么领导,什么大人物,都不是一个脑袋,一张嘴巴,哪有高低贵贱,哪有尊贵鄙劣之分,便自顾自上去抓起酒盅就喝,拿来筷子就吃。这种目中无人,犯上作乱的倒行逆施,领导焉能容忍。主持工作的即刻勃然大怒,便当着上级领导的面,一脚他踢出去,还将桌子及饭菜一起推倒在了土炕底下。
之后,领导嘴里还不停地喊骂道:我叫你他妈今后吃不了,兜着走。
这就是无视常规,不讲礼数,任意随心所欲的可悲下场。后来,听说这位职工,再也没有了任何翻身和被提拔的机会。
不过,毕竟我这做侄儿惹恼的,是他的亲三叔。那场合,一来属于自发的民间组织,没有一个很有约束力的机构,二来没有行政领导人那样的霸道和疯狂。
我那次虽然感觉报了一箭之仇,但后来经历的许多事情,让无组织,无纪律的我,也尝尽了许多苦头。终于才知道,人与人之间焉能没有尊卑长幼呢。既然人有大小,口就有尊贵;不该吃的不能吃,不该喝的就不能喝。假设都按自己的性子,不按常规出牌,轻则皮肉之苦,说重了面临失业,受苦受难多半辈子。
大多时候,人穷就没有尊严,所以,与其在人面前丢人,倒不如不去人群广众之下。这是我后来做人的基本法则,也是常言里所谓的遇事“退避三舍”,消极、颓废待人接物的生活方式,成了我的形象代表,也很受用,无病无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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