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岸】把留言“种”在微博里(随笔)
几年来,我常常利用闲暇时间,在相对固定的公众号文章下写一段有“观点”的留言,这已渐渐变成我退休生活的一部分。说爱好也行,说习惯也罢,如果哪天或者几天没写上一段,都有少做了点什么而虚度时光的感觉了。
然而,我有些“喜新厌旧”,随着时光的推移,我对写留言这事,也有新鲜感渐失、快乐感减弱的困扰,特别是有的留言没有什么“回响”,那写留言似乎仅剩下这层意义:读悟写相贯通,当作日写一则日记,或许可延迟脑筋老化。这个当然也不错,但是不时有点于心不甘,意义只是如此吗?
我写留言,通常不仅仅是一种感性的表达,更有理性的发挥,人们评价我是每则留言都用心用情地写。是的,从读文中,有时联系到自己的过往经历,有时联系到历史和社会现实,有时甚至于联系到天下大势……虽有点天马行空,却也努力做到有理有据。因此,我的留言三五百字是常态。
现在有一种小说形式,叫闪小说,字数在六百字内,让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读完,是一种不错的精神食粮。
受此启发,我把自己的留言美其名曰:闪评论——当然只是自我起名。虽然人微言轻字少,但要尽量表达得体、客观辩证,努力传递正能量。
字数上,有一次例外,留言写成了千字文。原来,受发文博主的推荐引导影响,我在其公众号上“破天荒”地一口气读完了一部两万多字的中篇小说。
这部小说是十多年前在文学名刊上发表过的。我读过后,一是感觉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虽然有虚构的成分,但我觉得挺真实;二是感到作品中刻画的人物都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特别是两位因竞评职称而心生不睦的人物形象,对人们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认识、反思自我很有启迪性。
于是我自然地在留言框里写起来,且越写越长,一个框写满发送,又起一框续写,总共有一千一百多字。
期间经过反复推敲修改,发出去了,满心期待能被精选。可是事与愿违,可能编辑因为字数太多之故,没有采用。当然,也没有任何的私信回复,说明原因。
我并没有为此郁闷多久,因为对此类情况我已有相当免疫力了。不过,我也不想完全白费力气,这则留言应该得到某种认可。于是我仍然叫AI来裁判。果然,它评价挺高,层次清楚地给予“表扬鼓励”,说这是篇高质量的读后感留言,没精选不等于写得不好。
受此激励,却加深了我对此则留言“夭折”的遗憾。于是我给它起了个名,以一篇短随笔形式投给了某文学网。几个小时内,编辑就给予编发了。终究,不负我的用心和期许,不负AI的赞扬与鼓励。
长留言可以变为短文章在文学网发表;那么三五百字的留言是否可以几则捆绑一起凑够发表的字数,每则起个标题,也能发在文学网上呢?自我判断是可以。虽然知道该文学网要求文章必须“原创首发”,但我认为这个就是呀。于是,起名、复制、粘贴……三则留言组合成一千五百多字的稿件,发给了文学网。同样的快捷,文章进入了编辑程序。
不料,这次等来的不是录用通知,而是客气的退稿通知,说是疑似非“原创首发”。我虽然有点懵,但很快察觉,这些文字虽然原先无标题,但它的正文确实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过嘛。是我的错,没有认清原创首发的含义和界定标准。但这属于无心之过,不是有意为之。于是我向编辑部发了致歉信。编辑又进一步回复:凡在微博、公众号上发过的,再投文学网就认定为非“原创首发”。好吧,我不会再做这种违反规则的事了。
它说到微博,倒让我眼睛一亮,启发了我。我十多年前也曾开过微博,虽然没直接发过自己的微文,却曾热心当过“评论员”。可自从开了微信,我竟然忽视了这个老朋友。打开看看,我最后一条在微博上的评论还是七年前的事了,真有点愧疚感。
为了弥补这种无心之过,不正好把这些公众号留言择优在微博上自我发文吗?这可不存在“原创首发”的障碍了吧。
说干就干,把那三则留言,既有标题又加副标题,分别在个人微博上发了出去……接着在过去的留言中继续挖宝藏,凡觉得有一定“思想深度”的,不断地让它们在微博上获得新生。虽然从成效看微不足道,但那每则破百并缓慢上升的阅读量,已足令容易知足的我欣慰了。
正当我与微博老朋友重温旧谊之际,昨天在《报刊文摘》上读到《这个人曾思考过》这则文摘稿,可谓对我起到“火上浇油”和“推波助澜”之效。文中说:还是把每天的思想片段记下来吧,坚持下去,不经意间,也许就构筑起一部完整的个人思想史呢。最起码,尚有这么一个功能:这个人曾思考过。
当我把自己代入其中,我就有了一种安稳并坚定的感觉,写一则留言几百字,但却也是思考的结晶。把它们移到个人微博里,假以时日回头看,我不就是那个一路走来“曾思考过”的渐渐变老的老头吗?
写留言,继续;把留言贴在个人微博里,继续!这算不算是一种退休不褪色的精神表现呢?自我认为,应该算的。那么这余生可能因此而丰满些许,是桩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