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箩筐·遇见】偶遇(小说)
一
窗外是一片白色的世界。远远地,透过明净的窗户玻璃,她看见他顶着一头汗推着自行车从大门口走进来。他离她很远,但她一眼就认出是他。
他穿着一件几乎和院墙差不多一样的衣服。那件衣服的颜色她再熟悉不过了,从扯布到量尺寸,裁剪,缝纫,每道工序都经过她的手。做出的衣服,他穿在身上,简直换了一个人。她真不敢相信那件衣服是她亲手做的,打那时起,他就一直穿着这件和墙壁一样的衣服。
他知道那件衣服很耐脏,这是她亲口说,并且告诉他穿上半个月不洗也看不出脏点。
他很满意,像盯着一位时装模特儿一样打量着她。她发现他的眼睛很专注地看她了,她感到荣幸,又感到很骄傲。有人说她文化低,找个大学生一定脾气不和。可她找到了,而且从丈夫那白色的眼镜镜片里知道大学生丈夫很爱她。
那天,她觉得窗外阳光明媚,十分温柔,太阳身上的那些光簇也不怎么烤人。树上有不少的鸟儿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她也不感到心烦了,反而,她走出院子里和鸟儿打着招呼。此刻,她很像一位口技专家。
自行车像她平常往墙上靠扫帚一样,随意扔在墙角,自行车有支架,他却从来不用,每次回家好像养成了习惯。她很不高兴他这种随随便便的做法,可丈夫说有知识的都这样,都不注意小节。所以,那个一根腿的支架总是闲着。
她现在更加注重修饰自己了。结婚前可不是这样。她和他结婚的时候,已经过了青春美好时光,过了好时光的女人要找个合心的对象是很难的。那时,她穿着打扮很一般,可就这样,在她周围仍有不少狗一样的男人盯着她,不过,她感到那些男人很俗气,没有人们所说的男子汉气质,可她还得去应付。那时候,她很累,每天回到家,就好似一个患有软骨症的病人,躺在床上不想起来了。
她不愿意再见到那一张张庸俗的脸。
二
她在寻找有气质的男人的同时,她的年龄又增加了一岁。幸运的是她终于遇上一个有气质的男子。
她遇上他,是个偶然。那天,她夹着笨重的雨具去书店,准备买一本炒菜方面的书来研究。
书店里很冷清,那类似城墙一样的柜台里,站着一位打扮得十分妖艳的女人正在给城墙外一个戴黑边眼镜的男人拿书。书在柜台上摞起了一尺多高,差不多将女人那张下了霜的脸挡住了,但她还在往上加码。
她很奇怪,这个男人买那么多书干啥?她凑过去,想看看这个男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男人没理她,只顾歪着身子盯着女人涂满指甲油的手指,女人很自如地拨拉着算盘珠子。
她突然发现那男人的眼睛就象许多围着她转的那些男人们的眼睛一样,很贪婪地盯着女人的手。
女人的手指很细很长,手指上除了血红的指甲油外,还套着一个黄闪闪的东西。
“你们怎么不用电子计算机?”她听到那个男人奇怪的问话。
“用计算机不如算盘快。”
她又看到那个男人在摇头,在笑。就在这一笑中,她突然发现那个男人的笑很好看,和她以前所见过的男人们的笑不一样。那些男人们的笑是讨好的笑,很庸俗,乏味。这个男人的笑是骄傲的笑,笑得很有特点。
正在她仔细地品味他笑的时候,她看到了笑容凝结在他脸上不动了。
他的脸上下了一层霜:“这么一摞书就四百块?”
“现在书都涨了价。”
他又听到他的叹气声:“我只有二百块。”
“那就明天再来吧。”
不知怎么的,她从他们的对话中看到那个男人很凄惶。她很想帮他一下,可他的脸色始终没能让她鼓起信心。
他是值得同情,四十来块钱就掏不出来。她身上装着不少钱,她的手下意识地伸向自己的衣兜,摸了摸。她给他送去?不能,咱和人家萍水相逢,互不认识,只是同情,怎么就能把钱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
“想用书等明天带钱来再说。”
“明天?我这个月的工资就剩下这二百块了。”
“那该怎么办?总不能让我出吧!”
“我给你打张条,等下月发了工资一定送来。”
“谁能相信你呢,现在骗子很多。”
“这是我的工作证。”他边说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红色的塑料皮递到女营业员跟前。
营业员看也不看工作证,却伸出手准备搬书。
他掏出工作证的时候,她注意到了工作证上面的字“晋榆师专”,她心里一动:他是个大学生!
不知是一种什么力量催促着她下定决心,她毫不犹豫掏出两张二百元票面的钱递给营业员:“给他结帐!”
“你?”营业员惊愕地看着她,她真不敢相信现在社会里竟有雷锋出现。
“请你给他把书包好。”
她的这一连串命令式的话语,反而使那个男人不知所措了:“同志,你在什么单位的?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他一脸窘迫,完全失去了刚才那种高傲的不屑一顾的神气。
“谢什么,你拿去用就是了。”
“不,我下月发了工资一定奉还。”
“那好吧,这是我的名片。”她递给他一张白色的硬纸卡片。男人拿着名片仔细看了起来:晋榆市凌云饭店经理。他睁大眼睛,惊奇地打量着这位年轻的女经理。
她朝他莞尔一笑,转身就走了。出了书店门,她心里很舒畅。她抬起头,空中那厚厚的乌云不知什么时候退得只剩下薄纸一张。隐隐地,太阳正在奋力冲破那层纸,将温暖的光投射下来。
三
打那以后,她知道那个男人姓牧叫群,在晋榆师专任教。打那以后,牧群常来她的饭店里吃饭,每次来,她总是很热情地招待他,按他的话说:不在这个饭店吃就得去那个饭店吃,在这里还能给她增加点收入。
后来,她偷偷托朋友去师专打听了一下,了解到牧群还没结婚。她得知了这一信息,那颗死去的心灵又被唤醒起来。她感到自己在变。
她知道她爱上了那个男人。
有那么一段时间,老停电。每天一到太阳落山的时候电灯就像咽了气的老人怎么也挺不起来了。
听说全市的电都支持了农业。
停电这几天,牧群没有来过。不知怎的,牧群不来,她就感到店里很冷清,就失去了光亮,她就浑身不自在。
她看到为牧群准备好的饭菜不冒热气了,心里不由得就很凄凉。人们常说知识分子不好斗,知识分子感情脆弱,知识分子爱激动。牧群会不会让别的女人拉走呢?会不会看不起她这个小饭店的经理?自从书店偶遇后,他确实是让她的豪爽给镇住了。后来给她送钱,她说什么也不要,而且给他准备了丰盛的饭菜招待他。他不敢吃,因为他知道这桌酒菜起码得花几百元,他一个穷书生,已经欠下人家的情,自己囊中羞涩,哪能付得起。
那时候,她才知道牧群一个月才千数来块钱的工资。
她说:“我请客,不用你付钱。”
他很不明白她的用意。后来,在吃饭中,他才了解到她的身世。他同情她,又很佩服她,一个弱女子,竟能忍辱负重地生活下来,真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后来,不知怎么的,在他一个人感到很孤独的时候,就会想到她,就会身不由已来到她的店里。
有天晚上,她正陪牧群吃饭,忽地又停电了,顿时,饭店里象蒙上块黑布。她摸索着去找蜡烛,不小心将他的眼镜碰掉了。
“你先别动,我去找蜡烛。”当她端着蜡烛走过来时,他还在桌子上摸索。她看见他很狼狈,蜡烛虽然在晃动着微弱的亮光,但她早就看见眼镜就掉在椅子腿边。她捡起眼镜,递到他跟前:“哎,别找了。”
他仍然问她:“我的眼镜?”
“眼镜都看到你了。”她笑笑。黑糊糊地,她感到他的呼吸越来越近,能闻到对方鼻孔里喷出来的气味了,他才看清眼镜。他就像个刚刚跑完马拉松的运动员,额头上渗满了汗珠,胸脯也在不停地起伏,她掏出手绢给他擦擦汗:“很对不起,是我……”
“没,没什么。”他重新戴上眼镜,又变得潇洒起来,和不戴眼镜时判若两人。她现在似乎才明白,她爱的是那副眼镜,是那副黑边眼镜充满了魅力。以前围着她转的那些男人缺少的就是这副黑边眼镜。
这个时候,他来了。她是透过玻璃窗看到了那副熟悉的眼镜。她一喜,赶忙拉开门。
他侧着身子走过来。她凝视了他许久没有说话。
“你怎么了?”他奇怪地问。
“没什么。”她感到自己的眼睛也变得模糊起来。
“你哭了,谁欺负你了?”
“你怎么知道我哭了。”她清楚,现在正停电。
“我比你多两只眼。”他很风趣地说。“有饭没有?今天我请客。”
她从没见过他这副高兴的神色,“到我这里,怎么能让你请。”
“我得稿费了。”他掏出几张百元大钞往桌上一甩。
她看也没看那几张少得可怜的钱。“就这么一点钱,看把你高兴的。”
“这是我的心血换来的,今晚的饭我请定了。”
她不好意思推辞,一会儿端出了十几样菜。
“今晚我要庆贺一下,希望你能理解我的意思。”
这晚,他喝了许多酒。
“这几天你怎么不来?”她问。
“有家杂志约我写一篇文章。总算写完了。”
他又拎起鸡脖子一样细的酒瓶。
“你别喝了,再喝可要醉了。”
“我醉不了,我还没喝够。”
她夺过酒瓶。
“你是看不起我吧?我没钱,你挣得比我多,我很穷,一个穷教书的。可今晚这顿饭我一定要付钱,付钱。”他歪倒在桌上,嘴里还在喃喃着:“你看不起我,我很穷,很穷。”
她把他扶到内室,轻轻地放在了席梦思床上。
他醉得不省人事,脸色灰白灰白,就和死去的人脸一样没有光泽。一会儿,他又吐了起来,又喊喝水,她忙得不可开交,一直在为他清理着污物。
直到夜已经很深了,他才安静下来。她坐在沙发上想闭起眼休息一下,她感到很累。以往白天忙乱一天,到晚上看一会儿电视早早就睡了,可今天晚上,她却一直在扮演着一个角色。小时候,就听老人们讲过一很古老的故事,叫《卖油郎独占花魁》。她很象那个卖油郎,而他却成了她所喜爱的花魁娘子。
他睡觉的样子很难看,四仰八叉着。一会儿,席梦思床上发出了嘿嘿的笑声,尽管他笑的时候是在睡梦中,她还是身不由已地吻了他。她也醉了,浑身觉得有一股热流在冲撞着胸腔,她无力地躺在他的身边.
第二天一早,他醒了,睁眼看着这间很陌生的房子。
身子下软塌塌的,四周的墙壁上贴满了粉色的壁纸,墙壁上的三角灯还在闪烁着淡淡的光。
不知什么时候来了电,蓦地,他闻到了一股很特别的气味,他发现了她躺在自己的身边,整个身体被一块腥红色的毛毯盖着,她的身上有火,他感到很燥热.他慌忙下了床,倒了一杯水嗽嗽口。
“你醒了。”
“嗯。”
他看见了墙角堆着那堆污物,很窘迫地低了头
“对不起。”
她走过来:“还客气什么,昨晚你醉得不省人事。”
他脸红了。红得像床上的那块毛毯:“你……我……”他突然感到一个晚上就和她呆在一块,这如果传出去,也真够让人难为情的。
“我什么,难道你还不理解我的心事吗?”
他象一个小偷一样匆匆的离开了她。
四
当天气冷下来的时候,她和牧群结婚了。结婚那天很热闹,红红绿绿的鞭炮纸几乎把院里铺满。参加婚礼的朋友把五颜六色的小碎金纸洒在了她和牧群的身上,他们的身上象披了一层彩绸。中午,在她开的饭店里招待了十几桌饭。他的朋友不多,就学校里的一些老师和乡下老家的一些亲戚。她非常热情地接待了学校里的那些知识分子,知识分子都戴眼镜,这是她第一次给知识分子下的结论。她的朋友来了不少,坐在一起大嚷大叫,无拘无束,显然和老师们不同。
她从老师们的镜片中窥到了他们的表情。他们的态度很冷漠,对这热闹的场面不屑一顾,只有她给敬他们烟散糖时,才能看见老师们友好的微笑。
新房就布置在那晚醉酒休息过的那个家。床还是原来的床,墙壁上和家里的摆设也没动,只不过增加一台全自动进口洗衣机,地上铺了块墨绿色的地毯。老师们喝完了喜酒,参观了他的新房,并坐在沙发上一人吸了一支很细很长的中华烟。
“牧群,想不到你小子找了个财神娘娘。”一个留着剪发头式的和牧群一样戴眼镜的老师拍打着牧群的肩头说。
“这需要花多少钱?”一位年轻女教师问。
“不知道,这些东西原来就有。”
“她有多少存款?”
牧群摇摇头,他确实不知道她有多少存款,她也从没告诉过他。
“叶老师,等你出嫁时也陪这么多东西。”一位留长发的男老师开玩笑地说。
“咱可不是财神娘娘。”
“唉!像咱们这些拿粉笔头的人什么时候才能发财呢?”说话的是牧群同事中年龄最大的一个。那人狠狠地抽了一口烟,“咱们一天的工资还不够买一包中华烟。”
客人坐到很晚,直到把桌上那几包烟抽完了才离开。
屋里恢复了安静,这时,他才有空坐下来仔细地打量着新娘子。他觉得新娘于今天特别漂亮,像一朵出水芙蓉,脸上挂着珍珠般的水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