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璞】律师祖师爷的考证(杂文)
中国有句俗语:“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各行各业都有自己信奉的祖师爷。比如,中华文字的始祖仓颉,睡眠大师陈抟老祖,理发匠的祖师爷罗公等。那么,律师的祖师爷是谁呢?用现代的法律职业属性来定义,很难得出一个标准答案。然而,从历史渊源和法律思想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追溯到几位对中国法律职业产生深远影响的人物。
皋陶:中国司法的鼻祖
中国史料记载最早的著名法律人物是皋陶。皋陶是与上古五帝中的尧、舜、禹齐名的圣贤。尧禅让舜为氏族首领,舜任命皋陶为理官,负责对外作战军队的军纪和掌管氏族内刑罚事务,是最高的司法长官,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和司法部部长三位一体的角色。
皋陶以正直闻名天下,每案必亲自处理,做到明察秋毫,不枉不纵。他断案时区分主观恶性,刑教兼施,慎用肉刑,使社会和谐,天下大治。皋陶被后世奉为中国的司法鼻祖,后来常成为狱官或狱神的代称。几千年来,皋陶用独角兽獬豸治狱的故事还在流传,“獬豸治狱”成语还在使用。獬豸作为中国传统法律的象征受到历朝的推崇,至今各地法院大门口还伫立着两头威严的獬豸,分立法院大门两侧。
皋陶獬豸决狱源于原始社会的宗教基础,当时社会迷信神明。传说皋陶使用一种叫獬豸的独角兽来决狱。这种獬豸大的像水牛,小的像山羊,头顶有一只独角,又名“独角兽”,成为中国法律公平正义之象征,有的还将“獬豸”做成法律LOGO,置于室内外显著位置。据《异物志》载,该神兽,“见人斗则触不直者,见人论则咋不正者。”史书上记载皋陶为大理期间,天下无虐刑、无冤狱,称之为上古时期舜帝在位时的神明裁判。
现代律师与法官同出一师之门,有着共同的法律语言,肩负着共同的社会正义职责。由于舜帝时代尚未分化有讼辩角色,自然不可能直接称其为律师的祖师爷。但是,从历史渊源的角度完全可以称皋陶为律师的祖师爷。然而,律师与法官在法律实务的分工不同,直接称之律师的鼻祖尚不妥当。
韩非子:律师的精神导师
韩非子是诸子百家中的法家集大成者,他的法学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二千多年前,韩非子的法学思想“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和“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至今熠熠发光。韩非子对后世法律人的影响还体现在人格塑造方面,《说难》中“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最为有名,属于最早的心理学著作,成为绝大多数律师信奉的精神导语。这种思想层面的深远影响,深入到法律职业的各个环节,为后世律师在法律理念与职业操守的塑造上奠定了坚实基础。基于此,韩非子自然可以称之为律师的精神导师,从法学思想领域将韩非视为师祖实不为过。
邹衍与名家:论辩思维的启蒙者
律师的职业属性兼有正反两面性,所以才有了两可之说和两可之人的称谓。历史上还有一些名家的思想与论辩方法,对后世律师职业有着深远的启发。如司马迁《史记》中的《孟子荀卿列传》非常有趣,记载齐国的三个邹子的故事,分别是邹忌、邹衍和邹奭。其中邹衍作为阴阳之家,其所著《终始》、《大圣》、《主运》三部善于从宏观、微观角度展开论述,最后形成对比鲜明的结论,即便荒诞谬误,其说服力也无可挑剔,被王公称之为“神嘴”和辩护大师,受到极高礼遇。所以才有了邹衍胡诌、伊尹负鼎和百里奚饭牛这些语句,并将邹衍与两位名相相提并论了。本文还记载了名家公孙龙的“离坚白”和惠施的“合同异”之辨,展开万物同种、天地一体的大辩论,其中不乏逻辑精髓,给律师执业带来各式各样的启发,读来饶有趣味,堪称对律师职业生涯具有启蒙意义的作品。这些名家的论辩思维与逻辑方法,为后世律师在辩论技巧与逻辑推理方面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法律辩论语言艺术的发展。
邓析:律师职业的奠基人
邓析生于公元前545年,是春秋晚期郑国人,名家学派刑名之学的创始人。邓析与另一分支形名之学的代表人公孙龙齐名。刑名之学,作为先秦时期的重要学术流派,侧重于对法律概念、刑罚名目的辨析与研究。其研究范畴涵盖了夏朝时期以不公开的习惯法、历经约600年商朝的具体罪名以及长达约400年的周朝完备的刑事法律规制体系等内容,作为研究和适用的内容。邓析前期出现“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制思想,刑法领域出现老幼减免、区分故意过失,以及“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等。春秋(前770-476)、战国(前475-前221)特点是破西周建立的家国一体的宗法制度,反对“罪刑善断”、要求“发布于众”等。如郑国子产的“铸刑书”、邓析的“竹邢”、晋国的“铸刑鼎”等。这些事件标志着法律从秘密走向公开,打破了以往贵族对法律的垄断,使得民众能够知晓法律内容。这一变革为民间法律知识的传播与应用创造了条件,邓析在此背景下,通过编纂竹刑、代理诉讼等行为,开启了民间法律实务的先河,对后世律师职业的产生具有重要的启蒙意义。
据《左传》记载,邓析私自编纂竹刑,办私学授受法律,代理民众诉讼,得以让法律在民众中广泛流传,引发民心思乱。郑国国君以公然违背先王礼仪为名,实质是恐撼动统治阶级的根基,于公元前501年处死邓析。
《吕氏春秋·离谓》记载,邓析代理大案件收取外衣一件,小的案件收取短裤一条。邓析是我国历史记载最早的律师,至今已有2500多年了。邓析研习古法,熟知明辨,著述颇丰,编纂刑法草案,宣教普法,为民众请命鸣冤,尤其是敢于用生命挑战反动封建礼法的精神,敢于与掌握生杀予夺权力的当权者对抗的英雄气概。
邓析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敬仰,他的著作值得我们逐字逐句的学习。我想邓析的所作所为全权契合当今社会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邓析作为我们律师行当的祖师爷,就是一尊高高在上的丰碑,值得律师届同仁永远虔诚膜拜。
结语
从皋陶到韩非子,再到邓析,这些历史人物不仅在中国法律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更为后世律师职业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皋陶的公正与智慧、韩非子的法学思想、邓析的辩术与勇气,都是现代律师职业精神的重要源泉。通过对这些历史人物的考证与回顾,我们不仅能更好地理解律师职业的历史渊源,还能从中汲取智慧,为现代法律实践提供借鉴。(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