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家】桥头少年(散文) ——一个关于堕落与救赎的青春纪事
2000年,世纪之初,我中专毕业,待在浙江温州桥头。很长一段时间,我失业,像一只丧家之犬,四处流浪。这时,他闯入我的生活。
他叫什么呢?我已经忘记,比我年龄略小,爱穿黑色。年轻人大同小异,喜欢装深沉。他读了初中,没有考上高中,像浮萍般漂泊。他是桥头本地人;我,外地打工仔,本无交集,命运却神奇地将我们安排在一起。桥头,经济发达,河流浊黑,散发恶臭,是著名的拉链之乡。工厂一间又一间,数不胜数。
姐姐在桥头打工多年,每年能赚几千块钱,令人羡慕。我毕业后,无所事事,就跟着她来到那。我没有技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给人当学徒,又时运不济,短短两个月后工厂搬迁。我不愿去陌生之地,成为无业游民,靠着姐姐救济勉强度日。
他,虽是当地人,但同属打工命。工厂老板是他亲戚,碍于面子,接收了他,但既没给他高额工资,也没给他合适岗位,只让他在厂里待着,当学徒。学徒生活可想而知,更何况起初的他,同我一样吊儿郎当,喜欢四处晃荡,想着“混日子”。
我们两个游民,没班上,没钱赚,经常约着上网。那些年,很多年轻人以网吧为家,饿了吃泡面,渴了喝白开水,眼圈全是黑的,像行走的熊猫。网吧里,大家成天登QQ,“滴滴”声响个不停,或者在游戏里畅游。游戏就是精神鸦片,让大家在苦闷中找到一点平衡,寻得一点安慰,得到一些快乐。
那一夜,月亮挂在天空,树影婆娑。吃过晚饭,我们穿着最简易的服装,裤子上的褶皱是那样明显,沿着坎坷不平的公路,深一脚,浅一脚,穿过小巷,走过大桥,横过公路,拐进弄堂,找到一间网吧,预交2块钱,开了一台机子。
网吧里一排排的台式机嗡嗡作响,大大的“屁股”发着热,一排排的年轻男女或挤在一起,或抽着烟,或翘着二郎腿……泡面的气息,夹杂着浓浓的烟味,以及“香港脚”的臭味混在一起,令人不由得捂住鼻子。
我们俩俗得不能再俗,马不停蹄地开机,找到诱惑力十足的企鹅头像,脸上镶着兴奋的色彩,申请QQ,设置一系列条件,疯狂加好友,女的,年轻的,漂亮的。要是头像不够萌的,通通不搭理。申请好友后,有些无回复,有些拒绝,有些通过。
看到一个个异性好友,可爱的卡通形象,乌黑的麻花辫,飞扬的双手,翘起来的右脚,白皙的皮肤,躺在对话框里。我们兴奋得大叫,“哇哇哇”像发现新大陆的探险家,不加掩饰,引人注目,似捡到百万巨款,连屁股都在起舞,准备大干一场,仿佛网络里的她们,已经成为我和他的猎物,唾手可得。
我们摸摸头,搓搓手,没有犹豫,用“一指禅”的功夫,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敲着键盘,在对话框内输入:“你好呀!”对方无回应,没关系,脸皮厚如城墙,接着发消息。再不搭理,换个好友接着发。反正世界很大,网络很广,鱼儿那么多,一条不行,钓下一条。
几句话过后,我们竟然张狂起来,像认识了数年似的,明目张胆地喊老婆,说想你了。本想着开着玩笑,肯定无人回应,我们就算被人拉黑,也没关系,没承想竟然零星有人答应,回复一个“嗯。”我们的白牙露出来,撩拨着额前的黑发,撅起下唇呼呼吹了吹,“哈哈”的笑声不绝于耳,更是直接跳上椅子,一阵逗弄。网络那端的人真情假意,是男是女,没人管,我们不愿猜,只知道过足嘴瘾,意淫自己。
估摸着时间,我们准时下线,不浪费一分钱。要不然,太不划算。穷人,难免算计。走出网吧,夜色更黑,各色店铺没有关门的意思,街上人来人往,喧哗声照样震耳欲聋!角落里,一群烟民蹲在那,一根又一根地吸着,烟头忽明忽灭。那年代,部分打工者得过且过,打一月工,立马辞职,在出租房内躺平玩。直到没钱吃饭,又找个班上。周而复始。
这样的人一多,社会自然动荡不安,空气中都弥漫着犯罪的气息,总能听说哪里发生了恶性事件。曾经,我借来姐姐的自行车,崭新,塑料膜都完好无损,车铃声异常悦耳,我时时拨弄,喜欢得不得了。
我得意扬扬,载着他,骑着去上网。我手扶车把,他猛地跳上来,车身一晃,差点摔跤,引得我们又是大笑。到网吧时,我们将车放在路灯下。灯柱上贴满了各色小广告,小小的,开锁的、招工的、借贷的……密密麻麻。有了路灯的照射,光亮十足,我特意用手按按自行车黑色的柔软坐垫,把坚固的锁头摸了又摸,确保万无一失。
等我们出来,路灯依旧亮着,可车子已经消失不见,如鱼儿游入大海,再也无法觅得踪迹。我生怕记错位置,内心慌乱,脚步急促,附近的灯柱都看了一圈,没车,还是没车。他确切地说,就在这盏路灯下,我蹲下来,想找点线索,却闻到一股尿骚味。一只流浪狗,刚刚跑过留下的痕迹。
我十分懊恼,气得直跺脚,对着一棵树踹了又踹。树影婆娑,叶子沙沙作响,树身不停摇晃,一颗小果子掉落下来,砸在我头上,微痛,我更是暴跳如雷,咬牙切齿掰过一根树枝,狠狠折断。听到“咔嚓”一声,嘴里“呸呸”地吐上口水,以解心头之恨。
我朝着大街,张口大骂,像街头的泼妇一般:“哪个挨千刀的,天杀的贼,敢偷老子车。别被老子逮住,要不然把你腿打折。”
骂完,我想,别人偷我的,我偷别人的。不正好弥补吗?听到我这话,他明显身躯一颤,用力地拉着我的手,紧紧地握住,劝说:“算了,要是走上这条路,被人逮住,我们就不好回头了。”
我无可奈何地长叹一口气,才暂时打消了偷车的念头。
年轻人忘性快,自行车的事如风,迅速消失,我们体内的荷尔蒙气息作怪,又谈起漂亮妹子。隔壁厂里有一位,年轻漂亮,长发,眉如远山,眼睛似水,水波流动,流进我们蠢蠢欲动的心坎。我与他说起女孩时,对视一笑,仿佛爱情要来。
我弯下腰,扯过一根草茎,扯得表皮的叶鞘,折成几厘米的样子,塞到嘴里慢慢嚼,苦味后有所回甘:“我得想办法,把那个女孩追到手。”
他嘿嘿一笑:“别想了,人家贵州人,你江西人,天南海北。别做异想天开之事,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眼珠子一转,灵机一动:“既然我不行,那你试试呗?试试又不花钱。你是本地人,有天生的优势。”
他翻了个白眼:“不花钱,试了也白试。没钱,谁跟你。”
我们还是决定下手,输了大不了原地踏步。反正年轻人脸皮厚,敢输,这是最大的优点。
贵州女孩十分聪明,压根不给我们机会,面对我的谄媚时,只是温柔一笑,像平静的河水:“我们不合适。你们是好人。”
我们倒有自知之明,知道本事不够,既没钱,样貌又不出众,根本配不上她,就此打起退堂鼓。
年轻的不行,年纪大点的,或许可以。听说不远处,有一位女孩,已经35岁,不爱化妆,人朴素,皮肤黑黝黝的,像非洲人;特别勤劳,不知疲惫地工作,如蜜蜂般,娶回家应该是个宝。她尚未谈男朋友,结婚的事更是没影。我们拍手击掌,自觉计谋高超,自降身价,肯定手到擒来。
我们去了,女孩坐在工位上,系着围裙,低头干活,正眼不瞧我们。
工厂里热火朝天,大家都手脚飞速。机器的轰鸣声不绝于耳,掩盖了我们说话的声音。阳光斜射过来,打在女孩的脸上,像抹了一层金光,煞是好看。女孩年纪大,看透世事,抬头看一眼,就知我们两个脸上没毛的小屁孩子,打的是啥主意。
“别烦我,滚远点。”女孩吼起来,脸沉起来的模样,像黑脸包公般。
我们吓得落荒而逃,比兔子溜得都快。
……
每天追女孩,我们找到一种快乐感,类似吸食鸦片,欲罢不能。
人终究回归现实,离不开衣食住行。喝西北风,恐怕不行。我们囊中羞涩,摸摸瘪瘪的肚子,看看身上破旧的衣服,一个大洞旁接着一个小洞,毛边像是无尽的嘲笑。
那个傍晚,夕阳西下,在天边镀出一道金光,我们坐在教堂的桌子上,吃着免费的饭菜。虽然不够美味,但管饱。在温州那边,盛行基督教,常常聚在一起祷告。遇到重大集会,教徒可以免费吃喝。我们虽然不信教,但饭菜的香味勾住了我们的鼻子。
吃完,我们坐在教堂外的石阶上,隔着裤子依然感觉冰凉,冷冷的风吹来,情不自禁打了个寒战。我说:“再这样下去,不行啊!”
“不行,能怎么办?”他捡起一块石头,砸向一只流浪猫。猫“喵”的一声,窜上了屋顶,消失在眼前。
我忍了又忍,嘴张了又张:“要不,我们去偷吧!”
这回,他没有反对。无论是上网,还是泡妞,都要钱。没钱,寸步难行。我们年轻没错,但年轻不能当饭吃。
我们手忙脚乱,在某户人家的门口,瞅准一辆自行车。那是个胡同,地上铺着石板,两旁的房子古朴,青苔爬上灰墙,自行车锈迹斑斑,前面一个小摇篮,绑得死死的。车虽然旧,但卖几十元没问题。我们看了又看,来回观望了几次,就是不敢下手。
直到我们下定决心,轻轻踢开脚撑,扶着车子缓缓移动,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
可是,主人还是发现了。他走到窗台抽烟,恍觉自行车不见了,探头一看——我们推着他的车想溜。他大喊“抓贼”,声音高得像喇叭,回荡在整个胡同内。我们慌不择路,赶紧扔掉车,拼了命地跑出胡同,穿过马路。双脚交替前行,似猎豹追逐下的羚羊。那速度,堪称一生中最快的一次,没有之一。
前方一条黑河,水脏得看不清多深,臭得连生物都绝迹了。我们没有犹豫,直接跳下去。抓贼的人追到河边,看着黑泥冒着黑泡,摇摇头,不敢跳下去,但站在河边也不走,直到我们游对对岸,钻进密密的草丛中,他们才作罢,一边离开,一边嘴里嚷着:“下次再偷,让我们逮到,哼,包你们有来无回。”
我们躺在密密的树林里,大口喘着粗气,庆幸逃过一劫。阳光透过叶缝斑驳地照下来,光影晃动,原来是这样美丽。
后来,我们的皮肤起了红疹,痒痒的,抓破后,一股黄水流出来,只好又花钱跑到药店,买来药膏,抹了几天才好。
不知怎的,我们偷车的消息传了出去。他母亲找来,未语泪先流,在脸颊上划出一道水痕,滴在地面上,“啪”地异常清脆。母亲告诉他——不能这样晃荡。他虽然年轻,但领略了社会中的残酷,没钱的日子真不好受。他看着母亲的白发,点头答应好好学技术。
这时,我才知,他没有父亲,靠着母亲养活。母亲没有再嫁,辛苦打工,就为了让他有出息。他却不懂事,没有在学习之路上走得更远;如今与我一起经历世事,才知世事艰难,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他说到做到。亲戚终究还是亲戚,老板对他颇为照顾,叮嘱老师傅,好好教导他。年轻人,学习快,脑袋灵光,手脚灵活。没多久,他已能独自上手,赚取工资。我听说,他凌晨六点,天刚亮,雾气未散,他闻鸡起“舞”,匆匆洗脸,擦拭机器,早早上班;中午,多数人午休,他吃过饭后,又坐在机器旁,给机器的滚轴添上润滑油;晚上,夜深人静,他才关掉电源,摸着黑,扶着墙,最后一个离开工厂。
我再去找他,他手头忙碌如陀螺,劝我:“醒醒吧,别整天吊儿郎当,这样迟早后悔。”没他作伴,我收敛起贪玩性子,不再整天上网,不再整天惦记找女孩。毕竟我早知道一句话:鲜花盛开,蜂蝶自来。
老家的电话打来,让我回家准备考试——家乡要招考教师。我想着,确实不能继续沉沦,要不然这辈子真完了。年纪轻轻,就画上句号,我终究不愿意。
我找来教材,厚厚的,好几本,认真复习,背起原理,做数学习题,朗读英语课文……路边人多,不适合读书,我找到一座坟场,一块块墓碑发出渗人的光,黑灰的颜色令人恐怖,我好生害怕,只能通过大声朗读来驱赶。奇怪的是,就是这样的环境,反而记性更好。一个个单词如一根根凿子,凿住我的脑海。
数月后,我走进考场,一举夺魁。阳光照在脸上,明媚而耀眼,温暖而舒适,美丽的桂花树立在路旁,翠绿的叶子中间,一朵朵小小的桂花若隐若现,我抽抽鼻子,闻着淡淡的清香,全身都沉浸在喜悦当中。
结果出来,我打电话给他,“嘟嘟”声后,他接起,说恭喜我,祝福我成功上岸。
不久,我收到他的信。信中说,年轻的我们,总会误入歧途,但啥时回头都不晚。
那一刻,我的眼里有些模糊,脚下的路却更加清晰!感谢有他,那个伙伴,就像一轮红日,挂在天际,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