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月】衣衫流年,心归素简(散文)
人这一辈子,穿过多少件衣服,就藏着多少段岁月。
小满过后,街头的洋槐花开了,天气也渐渐热起来,又到了换衣的季节。这一天,妻子打开柜门,准备给我找一件背心穿。我站在她旁边,看她在一摞衣服中翻拣。翻到最下层,一件深蓝色的背心忽然跳入我的眼睛。看到这件背心,我心中一动,这件背心有年头了。记忆中,十几年前,我在中东工作时就穿过它。一件背心穿十几年,说起来有人不信,不信归不信,但这的确是事实,我有照片为证。当年,我就是穿着这件背心途经迪拜,在机场和同事合了一张影,这张照片至今仍珍藏在我的相册里。
我让妻子把这件背心拿出来。妻子抽出来递给我,我随手抖落开,前后瞧了瞧,除后背中间那块有点磨损外,其余地方都完好如初。我穿在身上试了试,不肥不瘦,凉凉的,很舒服。
妻子从我的表情里,一眼就看出我喜欢这件背心,便在一旁说:“这几年你瘦下来了,以前不能穿的衣服又能穿了,这件背心哪都是好好的,就是旧点,要是你不嫌旧,今年就不买新背心了,接着穿吧。”她的话说到我心坎里了,我确实想让这件背心在今年重新“上岗”。
我说:“只要穿着舒服,旧一点有什么要紧。”
半生已过,我早已不在乎衣服的新旧,更不在乎衣着是否光鲜,有些随心所欲的意思了。但是,小时候我可不是这种心态,我很喜欢穿新衣服,只要看到小伙伴穿新衣服,回家就会缠着母亲给我买。
家里的日子虽然很紧巴,但是母亲还是尽量满足我的愿望。那时候没有成衣可买,都是母亲到供销社买回布料,到家后再裁剪成衣服。记得那时候供销社货架的最高层总会摆列着一捆捆布料,这些布料五颜六色,有纯白的坯布,有靛蓝的劳动布,有草绿色的腈纶布,有粉红色的富春纺,还有印着红色或蓝色碎花的的确良……供销社的柜台比我高,我仰头盯着那排斜靠在墙上花花绿绿的布料看,在我懵懂的眼睛里,它们就像一道凝固在货架上的彩虹那样好看。
母亲仔细问清布料的价格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小纸条,小纸条上有几行字,那是用铅笔记下的衣服尺寸。她把尺寸一一告诉售货员。售货员把母亲要的布料抱在柜台上,指甲掐住布料的边缘,另一手抓着木尺。木尺对齐指甲,两只手在布料边缘飞快地轮替着。布料折叠又展开,一截一截地掠过木尺,垂落到柜台上,堆成软软的一团。售货员量定长短以后,用拇指和食指捏紧布料,在折叠处铰一个小口,再用力一扯,“刺啦”一声响,一段平整的布料便被利落地撕下。现在想起来,那一声裂帛轻响,曾是留在童年记忆里最安稳的欢喜,是对即将穿上新衣的期待。
回到家,母亲拿一条软尺在我身上量来量去,每量一处,她都把尺寸记下来。待全部量完,她把布料平铺在炕上,像工程师绘图那样用粉笔在上面勾勾画画。不大工夫,一件掛子或着一条裤子的轮廓便呈现在眼前。母亲拿起剪刀,贴着白线稳稳移动,“咔嚓,咔嚓”,一整块布料被分割成一个个“零件”。带着即将穿上新衣的喜悦,我饶有兴致地趴在旁边看,边看边指指点点地嘟囔:“这个是胳膊,那个是腿。”
母亲手里的剪刀“咔嚓咔嚓”响。她被我吵的忍不住笑出声:“小傻瓜,别乱指,这是袖子,那是衣身,这布料哪能跟你一样胳膊腿地乱长呀。”
我不服气地仰起头,说:“就是胳膊,就是胳膊,你看,它跟我的一样长。”边说边把胳膊杵到上面比划。
母亲被我的胡搅蛮缠逗得直乐,说:“好好好,是胳膊是腿,都听你的。你先睡觉,第二天保管让你穿上新衣服。”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睡梦里,母亲就轻轻地叫醒了我,把新做好的衣服给我穿上。我站在地上,她围着我左看右看,仔细打量着新衣合不合身。忽然,她发现衣角露出一根线头,便低下头,用牙轻轻把线头咬断。
母亲刚松开手,我便飞快地跑出家门,找小伙伴们玩去了。说是玩,其实是谝自己的新衣服去了。那时候的孩子,平日里穿要么是补丁摞补丁的旧衣,要么是哥哥姐姐传下来的“二货开”,一年到头也难得换一身新衣,所以,一件新衣服就能激起我满心的期待与欢喜。
不光是我的衣服是母亲亲手缝制,一家老小的衣服鞋袜,也全都出自她的手中。那些年,我家炕头上总摆着针线笸箩。母亲随手就能拿起针线做活。炕角总堆着没做完的衣衫,炕席下面还压着一叠叠牛皮纸剪好的鞋样。
现在回忆起来,当年时光虽然清苦,但足够温暖。只是那样的温暖的日子,终究没能长久。几年后,一场疾病夺走了母亲的生命。十三岁那年,我永远失去了那个为全家做衣做鞋缝补裤袜的人,母亲,永远地离开了我。
姑姑心疼我这个孤儿,当年夏天,她特意买了块浅蓝色布料给我做衬衣,可她自己不会裁剪,当时也没有专职的裁缝,只好求邻居一位叫改花的嫂子帮忙。姑姑之所以求她帮忙,是觉得她和我母亲关系好,一定乐意帮我们这个忙。母亲活着的时候,她经常来我家串门,拿现在的话说,她和我母亲是要好的闺蜜。她也像我母亲一样,会裁衣服,心灵手巧在村里也是出了名的。可是那天,改花嫂见姑姑领着我来找她,从我们进门到离开,她脸上没有一丝笑意,眼神里还闪烁着一种疏离的轻漫。虽然我那时候岁数小,但也看能出个眉高眼低,知道她从心底就不乐意给我裁衣服。
当时我并不知道她不乐意的原因,直到长大后才明白了其中的缘由,其实缘由一点都不复杂,甚至有些俗套,就是一个世态炎凉人情冷暧的故事。改花嫂的男人在城里上班,吃的是商品粮,家里光景宽裕体面,住的是宽敞明亮的抱厦房,做饭用的是从城里买的液化天然气,穿得更是光鲜亮丽,打眼一看不像个农村人,而我家是实打实土里刨食的庄稼人,住土坯房,做饭烧柴禾,穿补丁衣服。若说这世间也有像印度那样森严的种姓之分,她便是高高在上的婆罗门,我们则是最底层的首陀罗,她那样的“富裕人种”压根就瞧不上我们这样的“穷苦人种”。以前来我家串门,与母亲笑脸相对,不过是为了跟我母亲学针线手艺装出来的热情罢了。
那天,改花嫂面无表情地用尺子在我身上比划几下,又在布料上比划几下,画了线,用剪刀沿着线“咔嚓咔嚓”把布料剪开。从我们进门到剪裁好,她总共用了不到十分钟。开始姑姑和我觉得她手艺熟练,还有些佩服她。
回家后,姑姑照着改花嫂剪裁好的样子把衣服做出来。谁知,一试才发现,衣服前短后长,腰腹处翘起老高,像只翘尾巴的家雀,根本没法穿,好好的一块布料就这么糟蹋了。姑姑把刚进她家时她那副冷淡模样和平日里的为人处事一对照,心里立刻明白了——她是存心给裁坏的,她就是想断掉我们以后再找她裁衣的念头。姑姑又心疼又委屈,气得直掉眼泪,喃喃地说:“改花啊改花,孩子娘刚走,你连没娘的孩子都欺负,你这算什么人啊……”
没了母亲,我连添一件新衣,都成了奢望。
我在贫困、孤独和旁人的轻视里渐渐长大,不知不觉中,我踏进了高中的校园。就在我慢慢长大的这些年里,人们的吃穿住行也在悄然改变。市场上,卖布料的少了,卖成衣的多了。为了不求人裁衣,家里人赶集,就不再买布料,而是偶尔给我买一件便宜的成衣,免去了求人裁衣时可能遭遇的难堪。
虽说免去了求人裁衣的麻烦,但家人给我买新衣的次数依旧少得可怜,我心里清楚,问题不在别处,而在“贫穷”二字上。高中生的岁数,已经到了讲究形象、渴望体面的年纪。人是衣服马是鞍,那时候男同学的标配是白衬衣黑西服,穿在身上显得英俊潇洒,是当时最流行的校园风。可我身上除几件廉价的“原装”货,大多还是亲戚送的旧衣服。这些衣服要么紧绷瘦小,要么松垮肥大,几乎没有一件是合身的,这让我感到窘迫和自卑,尤其在自己心仪的女孩面前,这种感觉就像是放到了放大镜下面,放大了数倍。
青春期,每个男孩心中都藏着一个心仪的女孩,我也有。可在校园里碰到她的时候,我窘迫地几乎不敢抬头。据说在自然界里,雄鸟会向心怡的雌鸟展示自己漂亮的羽毛,放在人身上,穿在身上的衣服就相当于羽毛,我的“羽毛”却黯然无光,羞于在她面前展示。
在心仪女孩面前的窘迫是偶尔的,让我时时刻刻感到窘迫的是做广播体操。做广播体操要去操场。在操场上,没有了课桌的遮掩,我的破衣烂衫从头到脚暴露在大家的视线里,反差格外刺眼。那一刻,我身上的衣服似乎不再是衣服,而是一枚写着“贫穷”两字的标签。这标签明晃晃地贴在身上,想撕也撕不掉,这让我浑身上下像长了刺一样不自在,久而久之,我便形成一种心理障碍,一到做广播体操的时间就心跳加速……时至今日,每每想起那段日子,我都觉得,那时候的自己就是路遥笔下那个叫孙少平的少年。
多年之后,我依然清晰记得这个叫“孙少平”的少年走在街头的情景。那是一个滴水成冰的寒冬,我穿着洗了一水又一水的衣服去书店。衣服是几年前买的,身体往高处长,衣服却不断缩水,袖口都盖不住手腕了。又因为洗的时候脱色,原本一色绿的颜色变得一块绿一块黄,斑斑驳驳,像士兵们穿的迷彩服。走在街上,寒风如刀,手腕处冻得生疼,我边走边用力地来回搓手腕。其实,我不怕冷,冷了更好,那样路上的行人就没有多余的精力把异样的目光打到我身上。这个念头一起,我联想到那个“心忧炭贱愿天寒”的卖炭翁,心中便涌起一股悲壮辛酸的情绪来。身体上面还好说,下面就受不住了。脚上没有棉靴,我只穿着一双洗得发黄的球鞋。走路产生的热量没来得及传递到脚上便很快散失在空气中。走不多久,双脚就冻木了,实在支持不住时,只好拐进街边的商店暖和一下,商店里有暖气。
怕店主看穿心思,我进门就直奔柜台,装模作样地打量里面的商品,作出一副买东西的样子。店主见顾客上门,殷勤地站起身,走到我跟前问:“你好,要买点什么?”
因为心里怀着鬼胎,所以我的目光不敢与他对视,一边看着柜台里的东西,一边含含糊糊地回应:“哦,先看看再说。”听我这样说,店主重又坐回椅子。我说了谎,感觉对不起店主,心里老大不自在,盼着双脚快点回暖赶紧离开这个让我尴尬的地方。回忆起来,那时候的我一定像一只偎灶猫,连片刻温暖都要小心翼翼地向人讨借,连短暂的躲避都带着几分卑微和不安。
能穿上一件像样的衣服成了我的心心念。但是,命运有时真得是一张蜘蛛网,我像一只蚊虫,落入网中,无力挣脱。这样的“孙少平”,我一当就是十年。十年,我脱去旧衣换新衣的愿望始终没能实现。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直熬到我大学毕业,有了工作,自己挣了钱,才终于能买上品质中档的衣服。于是衣柜里也挂上了几件“红豆”、“罗蒙”和“森马”。然而,当穿上这些衣服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快乐。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少年时代,最想活得光鲜的年纪,偏偏囊中空空,被迫穿着破衣烂衫。在破衣烂衫的包裹下,心理塌陷成了一片洼地,自感矮别人一截,怕人笑话,总想把衣服当作“撑场子”的道具;终于买得起新衣时,我已经“脱贫”,心理洼地也随之填平,不再需要衣服来“撑场子”,年少时对衣着的执念,也就淡了。
对衣着的执念淡了,对内在修养的追求却越发炽热。岁月流转,我渐渐明白:真正能为自己撑场子的,从来不是外在的华服,而是刻在骨子里的修养与藏于灵魂中的才华。现在,凡能丰盈灵魂、滋养心性之物,我都毫不吝啬,甘愿倾心投入,却鲜少为新衣买单了。旧衣服能穿则穿,只求朴素干净、自在舒心。衣柜里这件蓝背心能穿十几年,鞋架上那双老北京布鞋差不多也有十年了,鞋子原本的青灰色早已磨掉,变成了“古董”,可是,即使它成了古董,我仍旧舍不得扔掉。走路的时候不穿,跑步的时候穿,再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和说辞了。
如今,我已年过半百,回首沧桑往事,从少年时对鲜衣华服的追逐到如今的安于布衣,兜兜转转,一颗心终究归于素简和淡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