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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丹枫】血字的启示(小说)


作者:陈其祥 举人,3022.33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41发表时间:2026-03-13 10:39:02
摘要:独创首发


   一个晴朗的上午,春风吹拂,气候宜人。
   一辆警车一路拉响汽笛,越过一辆辆汽车,风驰电掣地开到东坡路,进入一个名叫静安居的小区内。从警车里下来一男一女两名刑警,男的叫何钊,四十多岁,是江州市公安局刑侦科的科长;女的叫赵忆兰,二十八九岁,是何钊的助手。他们是接到一个刑事杀人案的报案电话,前来出现场的。
   凶杀现场在该小区的B栋402室。当地派出所的同志已率先到达,做好了现场保护工作。
   “死者是市医药研究所的一名研究员,名叫黄知同。昨天是周末,黄知同的妻子带着小孩去外婆家了,黄知同因事没有一起去。女佣因为家中有事,替他做好晚饭后就请假回家去了。今天早上女佣回来,发现他倒在客厅里,已经死去。女佣一惊,连忙打110报警,同时打电话给女主人,要她赶紧回家。”派出所的负责人老曾向何钊介绍说。
   何钊点点头,立即组织大家进行尸体检验与现场勘查工作。
   没有多久,尸检与现场堪查都有了结果:
   1, 死者胸前被刺二刀,其中一刀刺破主动脉,是致死的原因。从伤口的形状看,可以
   确定凶器为一把匕首。死亡时间是昨晚8—9时。
   2, 室内无打斗痕迹。室内的钱财与贵重物品均无遗失。
   3,凶手作案后清理了现场,未留下任何脚印与指纹。但凶手百密一疏,却留下了死者
   用自已的血在地板上书写的一个“本”字。
   何钊看看结果,点头分析说:“典型的熟人有预媒的作案。是凶手趁死者毫无防备之际,猝然举刀刺向死者。至于动机嘛,至少不是劫财……”
   “这个案子好办。”赵忆兰说,“死者临死前写下的这一个血字,告诉了我们谁是凶手。我们只要循着这一条线索去查,就不难找到凶手。”
   “事情恐怕没有这么简单吧?你看,凶手心思慎密,未留下任何一点线索,怎么会留下死者写下的这一个血字呢?”何钊说。
   “那是因为死者用手掌遮住了这个字,凶手在清理现场时没能看到。”赵忆兰说。
   “好吧,我们姑且从这个血字下手,调查一下试试看。没有‘本’姓,那么这个‘本’字就应该在凶手的名字之中,或者就是此人的一个昵称或是简称,比如‘本本’、‘老本’等等。”何钊分析说。
   于是,他们立即从死者的妻子开始,进行这一方面的询问。
  
   二
   死者在妻子叫莫春秀,年近三十,端庄秀丽,但因丈夫的死而满脸愁云,十分悲伤。
   “夫人,请节哀!为了尽早破案,抓住凶手,请你仔细回忆一下,你丈夫可曾得罪过什么人,有没有什么仇人?那种必欲置你丈夫于死地的仇人。”何钊问她说。
   “仇人?他的生活轨迹就是每天从家里到研究所,再从研究所回到家里,极少与人交往,哪里来的仇人?”她回答说。
   “那么,在你丈夫的熟人里面,是否有名字里面有一个‘本’字的人?”何钊又问。
   “名字里面有‘本’字的人?这我可不大清楚。不过我丈夫的熟人不多,除了几个老同学以外,就全部是他们研究所里的人。你们还是去他们研究所问问吧。”她说。
   在江州医药研究所,所长钟卫民亲自接待他们。他告诉何钊说:“黄知同是我所一名优秀的研究员,有着出色的研究成果。这次他领导的研究小组,又成功地研制出一种抗癌新药……”
   “是又一种新的靶药吗?”何钊说。
   “不,是运用生物科学研制出来的一种活性生物类新药。靶药治疗其实也是一种类似化疗的药物治疗,只不过它针对不同癌细胞的特点,进入它们的靶点,起着限制癌细胞发展或杀死癌细胞的作用。因此,它与化疗一样,也有副作用;并且服用的时间一长,癌细胞就会产生抗药性,不能再用。黄知同他们则是使用生物技术,通过拼接DNA产生出一种新的类病毒大分子。这种类病毒大分子能进入癌细胞,指令它们改变发展方向,恢复为正常细胞。因此,这种新药的诞生,将是医药界的一大革命。”钟院长说。
   “那么,他们已经研制到何种程度了呢?”
   “他们已经研制成功了这种新药,并且已经通过了动物试验,下一步就是临床试验。临床试验一旦成功,就可以用于临床治疗了。”
   “唔,这可真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何钊说。
   “因此,黄知同的被害,是我所的一大损失,也是我国医药界的一大损失。”钟院长说。
   “请问钟院长,”何钊想了一下说,“是否还有别的研究所在研究同一个课题,你们之间是否有着激烈的竞争?”
   “生物制药是一个热门课题,有许多研究所都在作这一方面的研究。但它所包含的范围很广,内容极其丰富。每一个研究所都有自已主攻的方向,路途各异,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竞争。”钟所长回答说。
   “那么,你了解黄知同的私生活吗?他个人生活中有没有什么仇人?”何钊又问。
   “那我就不大了解了。这样吧,你去询问一下他的助手李大军。李大军与他是大学同学,两人交往甚好。他一定能为你提供一些较为详细的信息。”钟所长回答说。
  
   三
   李大军年近三十,为人真爽,热情健谈。他告诉何钊说:“我与黄知同是大学同学,毕业以后又一起工作多年,对他极为了解。他胸怀大志,知识渊博,在事业上有很高的造诣,曾研制出好几种疗效极好的新药。他的被害,使我深感震惊,十分悲痛。”
   “那么,你可知道他有没有什么仇人?那种必欲置他于死地的仇人。”何钊说。
   “仇人?不,像他那种一心扑在自已的研究上,不管闲事,与世无争的人,又怎么会有仇人?”他说。
   “那么,在他的熟人里面,可有一个名字里有‘本’字的人?”何钊又问。
   “黄知同没有朋友,他的熟人只有同学与同事两类。我们研究所人员不多,总共不过七八十个人,彼此都很熟悉,好像并没有一个名字里有‘本’字的人。至于同学嘛,倒确实有两个名字里有‘本’字的人,但他们都不在江州。”他说。
   “是这样。”何钊略略停顿了一下,说,“最后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昨天晚上8—9点,你在那里?”
   “我在家里看电视。”
   “有人证明吗?”何钊又问。
   “我去年才结婚,爱人远在临海,还没有调回来。每天晚上都是一个人在家,又去哪里寻找证人?”他有些不高兴地回答说。
   黄知同的另一个助手叫袁世华,比李大军年轻。他告诉何钊说:“我是三年前调到这个实验室担任黄知同的助手的。黄知同就像我的师长,对我帮助很大。对他的死我深感悲痛。同志,你们务必要尽快抓住凶手,替他报仇。”
   “这你放心,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尽早破案。现在,请你告诉我,你可知道黄知同有没有什么仇人?那种必欲置他于死地的仇人。”何钊说。
   “这我就不清楚了。我与黄知同虽然每天在一起上班,但却很少谈及工作以外的事,对他的私生活实在一无所知。”他说。
   “那么,你能告诉我,你昨天晚上8—9点在哪儿吗?”何钊又问。
   “昨天晚上我与几位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去了一家舞厅,一直待到晚上11点多钟才回家。我的那几个朋友,还有舞厅的舞女都可以证明。”他回答说。
  
   四
   回到局里,稍稍休息了一下,何钊就打开电脑,插入U盘,输进从研究所下载来的该所的人员档案,开始一个一个地仔细审视起来,希望能从中查找到一两个有作案嫌疑的人。但他看来看去,耗费了许多时间,仍未能找出一个确有可能作案的犯罪嫌疑人。
   “老师,我想:黄知同临死之际想要写的也许不是一个‘本’字,而是一个由‘本’字打头的其他的什么复合字。只是由于力气不支,没有写完就断气了。”赵忆兰忽然说道。
   “唔,完全有这个可能。”何钊沉吟道,“只是汉字里并没有‘本’的边旁,像‘体’、‘笨’、‘钵’这些合体字,‘本’也都是作为声旁,写在后面的……”
   “也许,他想要写的字,打头并不是‘本’,而是一个很像‘本’的字,比如说‘李’字。”赵忆兰说。
   “不错,不错!就是‘李’字。”何钊兴奋地一击桌子,大声说道,“快查一查,研究所里有哪几个人姓李?”
   “不用查了。疑犯就是黄知同的助手李大军。”赵忆兰说。
   次日,他们又一次去医药研究所讯问李大军。
   李大军见他们再一次前来,不觉有一点疑惑,问:“是还需要了解一些什么情况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查找到一些线索,来与你核对一下。你想起了前天晚上有谁可以为你作证吗?”何钊说。
   “没有。”他说。
   “既然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明,那我们就有理由怀疑你是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你杀死了黄知同。”何钊说。
   “什么?我是犯罪嫌疑人?”李大军大惊,问,“我为什么要杀他?”
   “首先,你与黄知同是同班同学,但你却一直屈居在他之下,担任他的助手,这使你心理极不平衡。长期下来,这种不平衡会发展成妒忌与怨恨……”
   “笑话!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出君子之腹。黄知同在校时就是有名的才子,而我的学习成绩却一直平平。参加工作以后,他很快就崭露头角,作出了优异的成绩,而我却一直无所建树。能作为他的助手,与他一起研究创制种种疗效显著的新药,又有什么不好呢?不,我非但不会因此而妒忌、怨恨,反面因此而乐,以此为荣。”
   “其次,是为了这一项研究的成果。生物抗癌新药的研制成功,影响巨大,是一项重大的科学发明。去掉黄知同,你便能将它独占,据为已有,从而名利双收。”
   “荒谬!这一生物抗癌新药,众所周知是黄知同所研究,而我与袁世华只是他的助手。即使他死了,也改变不了这一事实。更何况黄知同并不会抹杀我们二人的成绩,决定在公布这一成果的论文上署上我们三个人的名字,当然,他的名字在前,是第一作者。”
   “最后,黄知同在临死之际,用尽最后的力气,沾着自已的血,在地板上写了一个‘本’字,告诉我们凶手是谁。通过分析,我们认为那是一个未曾写完的‘李’字。”
   他听了一怔,问:“那个‘本’字写在哪里?”
   “就在他的右手手掌下面。”何钊回答说。
   “不对!黄知同是个左撇子,即使是临死之际,也不会用右手写字。”他说。
   “什么?”何钊听了一怔,忙问,“你说他是左撇子?”
   “就是左撇子。这事我们全班的同学都知道。他用笔写字,拿筷子吃饭,都是用左手。他还是班上的乒坛名将,打得一手漂亮的左手球。”
   “那么,他是左撇子的事,研究所的人知道吗?”何钊又问。
   “黄知同大学毕业不久就结了婚,住处离这里不远,极少去研究所的食堂吃饭。现在又是电脑普及的年代,无须用笔。所里应该很少有人知道他是左撇子吧?”李大军回答说。
   从研究所出来以后,赵忆兰的情绪低落的叹了一口气,说:“又白忙活了一阵。”
   “没有白忙活,我们离凶手更近了。”何钊说。
   “那么,你说那个凶手究竟谁呢?”
   “当然是袁世华。”
   “可是他有不在现场的证明呀。”赵忆兰说。
   “明天你就专门去调查一下他的那个证明,看看是真是假。”何钊说。
  
   五
   次日上午,赵忆兰颇费了一些时间,才把事情调查清楚。直到快下班的时候,她才回到局里向何钊汇报说:“弄清楚了,他的那个不在现场的证明确实有问题。”
   “详细说说,是怎么一回事?”何钊说。
   “好的。”赵忆兰开始叙述说:
   “我找到了那天晚上与袁世华聚会的他的那几个朋友,还有舞厅里与他一起跳舞的那个舞女。他的那几个朋友都说,那天晚上他们确实是在一起吃的晚饭,饭后又去瑞丽舞厅跳舞,直到11点多钟才尽兴而散。
   “‘那么,袁世华有没有在中途离开过舞厅呢?’我问。
   “‘应该没有吧,到了那里,谁还会中途离开?’
   “‘不过,我们都在跳舞,并没有留意他的行动。’
   “他们回答说。
   “‘不,他中途离开过。’那个舞女却说。
   “‘是什么时候,离开了多久?’我问。
   “‘是在跳第二轮舞的时候。当时,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拿出手机看了一下,说对不起,他要去接一个电话,要我先休息一下,说着他就走出了舞厅。一直过了许久他才回来。
   我问他是什么电话,要打这么久?他说是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打完电话后有点内急,又去了一趟卫生间。’她说。
   “‘具体有多久?’我问。
   “‘我没有看表,至少有二十多分钟吧。’她说。”
   “二十多分钟。”何钊点头说,“瑞丽舞厅离现场不远。从舞厅开车到现场,作案后再开车返回舞厅,二十多分钟足够了。袁世华有自已的车子吗?”
   “有。我调查过了,他上班下班都是自已开车。”赵忆兰回答说。
  
   六
   他们立即传唤袁世华,对他进行突击审讯。
   “知道我们为什么要传讯你吗?”何钊问。
   “是为了黄知同的案子吧?”他神态安祥若无其事地回答说。
   “不错,就是这个案子。说说吧,你是怎么杀害黄知同的?”何钊说。
   “什么?我杀害了黄知同?我为什么要杀他?”他惊讶地说。
   “盗窃他的科研成果呀。”
   “笑话!盗窃他的科研成果?这可真是天方夜谭,也亏你们能想得出来。”
   “别狡辩了。我们已经查明,那天晚上8—9点,你进入黄家,杀死了黄知同,又拿了他的右手手指沾着他的血写了半个‘李’字,嫁祸李大军。从而一箭双雕,既除掉黄知同又除掉李大军,这样,你们的研究小组就只剩下你一个人,可以独占这一重大的研究成果。你很聪明,只写了打头的半个‘李’字,看去像一个‘本’字。这曾使我们一度确信不疑地相信这是黄知同临死前所写,认定凶手是李大军。但你百密一疏,忘记了或者说是不知道黄知同是一个左撇子……”
   袁世华一怔,忙问:“什么?黄知同是左撇子?”
   “不错,就是左撇子。因此,即使是临死之际,他也是不会用右手写字的。这就暴露了你自已,因为除了你之外,就没有什么人既想除掉黄知同又想除掉李大军的。”何钊说。
   “臆测,完全是臆测。别忘了,那天晚上我与几个朋友一起去了瑞丽舞厅,直到11点多钟才回家。我有不在现场的证明。”
   “不错,那天晚上你是去了瑞丽舞厅。但有人证明,你曾以打电话为名离开舞厅二十多分钟。这二十多分钟足够你开车去现场作案,杀死了黄知同后再返回舞厅。”
   “这都是你们的推测,你们有证据吗?”
   “证据吗,当然有。黄知同家是在一幢临河而建的住宅楼里,我们从河里打捞出了一把匕首。匕首上有黄知同的血痕和你的指纹。”
   “不!这不可能。我在把匕首抛进河里之前,擦拭干净了上面的血迹。”袁世华叫道。
   “你也许还不知道,血痕是永远也擦洗不干净的。哪怕你把它擦拭得精光呈亮,毫无痕迹,但只要喷上蓝液,它仍会显现出来。另外,我还想对你说一句实话:你承认得太快了一点。其实,我们还没有打捞出那把匕首。”何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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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侦探小说围绕一起凶杀案展开,情节紧凑,逻辑链条清晰,展现出一定的叙事技巧和推理趣味。作者开篇即点明凶杀现场的关键信息——死者留下的血字“本”,以此作为核心线索牵动后续调查,自然形成悬念。随着调查深入,“本”字的含义从直接指向姓名含“本”的人,到被推测为未写完的“李”字,再到最终揭露是凶手伪造的嫁祸痕迹,层层反转,不断打破读者的预设,保持了故事的吸引力。主要侦探角色何钊沉稳细致、善于推理,助手赵忆兰思维活跃、提供灵感,两人形成互补,推动调查进程。嫌疑人的设定各有特点:李大军作为死者同学兼助手,因缺乏不在场证明和名字关联成为初期怀疑对象,其直率的辩解增加了情节张力;袁世华则以看似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和“无辜”表现隐藏真实动机,最终暴露时的反差强化了反派形象。死者黄知同虽未直接出场,但其“左撇子”这一细节成为破案关键,侧面凸显人物设定对情节的重要性。对袁世华不在场证明的破解(中途离开舞厅二十多分钟)、作案动机(独占科研成果)的推导,均基于调查中获取的线索,层层递进,使结论具有说服力。凶手伪造血字嫁祸他人的设计,既体现了其狡猾,也为侦探的推理提供了关键突破口,展现了正邪双方的智力较量。故事将凶杀动机与学术成果的名利争夺挂钩,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实中科研领域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增加了情节的合理性。作者叙事简洁明快,围绕案件调查展开,没有过多冗余情节,节奏紧凑,符合侦探小说的特点。语言通俗易懂,通过对话和行动推动情节,使读者能快速代入剧情,跟随侦探的思路进行推理,增强了阅读的参与感。总之,这是一篇情节完整、逻辑清晰、悬念设置巧妙的侦探小说,通过合理的推理和现实的动机设定,成功塑造了侦探与凶手的形象,带来了较好的阅读体验。推荐欣赏。【编辑:安子川】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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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安子川        2026-03-13 21:51:13
   感谢赐稿丹枫,问好作者,期待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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