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缘】踢毽子(散文)
往事如烟如梦,越来越淡,渐渐远去,然而童年记忆却恰如云雾中的山脊一般凸显出来,越来越清晰。小时候,在老家和村里的几个玩伴一起踢毽子的场景恍如昨日。
上世纪七十年代,乡下的孩子,根本没有机器制造的毽子,都是让家长或者手巧的姐姐自己制作。用几根鸡毛插进三五枚铜钱的钱眼里,然后用一小块花布把铜钱包裹起来,在花布和鸡毛根部用绳子扎紧,一个毽子就算做好了。那时我常常满怀好奇之心,总奇怪毽子为什么老是站着,从来不会倒下。长大后才慢慢明白,当时的我是多么天真幼稚而且可笑。
那时候,村里和我比较要好的男孩子有兰桥、新运、留拴、小荒、新红等,都是八九岁的样子,在一起割草拾柴,帮家里干点力所能及的活之后,就是我们的游戏时间,比如捉迷藏、老鹰捉小鸡、跳绳、抓石子,或者踢毽子等等。每当踢毽子的时候,我和兰桥都这些男孩子虽然十分努力而且卖力,但总是踢不过女孩子。那几个和我们大小差不多的女孩有桂兰、素贞、小霞、风琴、珍珍等,我们男男女女一群十几个小孩里边,最突出的就是珍珍。
我和兰桥、新运也曾经在我们家院子里偷偷地练习,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超过那些女孩,特别是要超过珍珍。但是我们努力了多次,每到我们和那些女孩比赛的时候,我们最终还是败得一塌糊涂。
我们虽然经常输给珍珍她们,但我们从来都不服输,我们依然会聚在一起,有时候分组,有时候单个一对一,有时候互相男女岔开分成两班,一次次进行比赛。有时候我也会和珍珍分在一组或者一班,每一次珍珍都会大显身手,踢毽子踢得得心应手,那毽子就像有一根线拉着似的,被珍珍踢得快慢均匀,高低合适,不远不近,恰好落在她脚上,然后又被轻轻地踢起来,就像一根弹簧连着一般,珍珍一口气就可以踢到三百多下,有时候竟然可以踢到五百,如果没有人捣乱,她甚至可以一口气连着踢到六百多。
珍珍是我邻居家的二女儿,素贞就是她姐。虽然珍珍长相没有她姐素贞漂亮,身材也没有她姐素贞苗条,但她踢毽子却是我们之中当之无愧的第一。尽管我们男孩子力气大,女孩子心灵心灵手巧,却没有一个人能够比得上她。那时候她上身一件穿着半新不旧的大红褂子,下身穿着一条我们农村织出来的土布黑裤子,脚上蹬着一双自己家人做出来的布鞋,头上扎着两条小羊角辫,眼睛不是很大,但机灵有神,面庞不是很白,但很有活力。
我们常常一起比赛踢毽子,有时候按顺序一个接着一个踢,有时候两个一组踢,有时候我们男女互相岔开,分成两班,进行比赛。每次轮到我的时候,我的心总是砰砰直跳,感觉有些脸红有几分害羞,但我非常要强。可是每当我踢起毽子,毽子就像一个不听话的小精灵,踢着提着就偏离了我控制的中心,踢不到一百个,就会落在地上。在一群孩子的数数声和嬉笑声中结束了我的这场比赛。轮到兰桥的时候,兰桥也非常聚精会神,非常卖力地踢,可是少了也就是八九十个,多了也就是一百多一点,毽子也就不听他的指挥,脱离了他的脚控制的距离,轻轻落在地上。其他几个男孩大都和我与兰桥一样,有的踢到一百多个,有的只踢三五十个就踢不下去了,草草地结束了自己参与的比赛。几个女孩,也都兴致勃勃,眼尖手快,嗓门也大,脚底下也利索,他们有的可以踢一百五六十个连续毽子不落地,有的可以踢二百多个连续不落地,踢到高兴的时候,我们有的故意给他们把数字数错,有的故意大喊一声,扰乱她们聚精会神,希望她们也像我们一样很快草草收场。但是她们虽然力气没有我们大,但踢毽子的时候却比我们灵活。
我们在咋咋呼呼声中,轮到珍珍上场了。只见她站在我们围着的圈子中心,两条羊角辫随着她的跳动不停地舞动,那红色上衣就像一团火苗,上下灵活地跳跃,那双脚恰如两朵风中舞动的莲瓣,不停地踢着毽子。珍珍踢毽子就像有一种神力,不管她怎么踢,毽子都能恰到好处地飘起来,然后不高不低不远不近地刚好落在珍珍够得着的脚尖和脚跟上。这时候珍珍也特别卖力,不仅会左右脚换着踢,还会往前踢几步,再往后踢几步,不仅会左右开弓,还会左脚把毽子踢到自己背后,然后用右脚的脚跟从背后后踢把毽子弹起来,接着用左脚踢起来。我们本来都大呼小叫,有的为她加油,有的给她捣乱,有的在那里数数,当珍珍聚精会神踢毽子的时候,我们好像全部都被她踢毽子的出神入化吸引住了,竟然忘记了数数,忘记了加油,忘记了捣乱,大家都屏住呼吸,双眼看着毽子,有时候是看着她的双脚,有时候是看她的羊角小辫,有时候又彷佛看见一团火苗,当珍珍终于在我们期盼着或者希望继续延长着把毽子踢到落地的时候,我们这才恢复了大呼小叫,有几个小伙伴不知不觉竟然为她鼓掌加油。踢完毽子的珍珍小脸红扑扑的,鬓角微微有汗,既自信满满,又非常朴实,笑嘻嘻地跳在一边,开始给别的同伴加油数数。
论辈分,我该叫珍珍姑奶奶的,但我们那个年龄从来不论辈分,都是互相叫着小名。有一次,我把珍珍十分宝贝的一个毽子不小心踢进了我家院子里的粪坑里。当时我非常着急,又非常不好意思,害怕她生气,就红着脸给她说了。珍珍不仅没有生气,还对我说:“你又不是故意的,晚上我再做一个就是了!”我非常欣赏珍珍的大度,又觉着过意不去,就跑到家里,找出我收藏很久的几枚铜钱,交给了珍珍,让她去做毽子。到了第二天放学后,珍珍跑到我面前,非常郑重地拿出两个她新做好的毽子,伸出两只手让我看。我见两个毽子做得非常精致,一个是红色的,一个是黄色的,毽子的羽毛都是非常让人喜欢的红公鸡的羽毛。我看了直夸她手巧。她让我挑选一个送给我。我就挑了一个黄色的。兰桥和新运见到珍珍新做的毽子,也都都赞不绝口,心生羡慕,他们两个也请珍珍给自己做一个。珍珍一开始不答应,后来经不住兰桥和新运又是求情又是夸奖,最后珍珍答应给他们一人做一个,但是有个条件,必须各人从自己家里拿铜钱、羽毛和碎花布。
几十年的岁月,不知道时间都去了哪里。如今的我们都从当年的少年成了现在的爷爷奶奶,已经几十年都不曾相见了。想起当年我们一起踢毽子的往事,我最难忘的就是珍珍穿着红上衣就像一团火苗一样跳动的情景。真的,蓦然回首,我好像又回到了从前那个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