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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鸣】给《小说选刊》一耳光(杂文)


作者:小人鱼在天堂 榜眼,39880.6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0615发表时间:2011-12-02 13:57:23
摘要:笔者特想给《小说选刊》一记响亮的耳光,期待这一耳光能把钻入钱眼的《小说选刊》给打醒过来,替作者还一个公道,替文学还一个公道,替作者心目中的所谓“国家级刊物”还一个公道!

算天算地,写来写去,想不到自己会惨不忍睹、傻不拉叽地卷入了“获奖门”事件。
   网络之事,原本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混迹网络多年,笔者原本以为自己修行颇深,足以看透网络江湖上的刀光剑影,早已淡漠于彼此的鼓角争鸣。哪知道大海欲安而浊浪滚滚,小树想静而狂风侵袭。笔者于近日不幸卷入一场轰轰烈烈的“获奖门”事件。安静的写作被打断,平和心态遭到了挑战,真是痛哉悲哉恨哉!
   而此次“获奖门”的始作俑者简直让人大跌眼镜,乃是在我心里和许多作者心里的神圣文学殿堂——国家级期刊《小说选刊》。
   在我等小作者心里,国家级期刊不说是黄金阵地,也在作者心中是一个难以攀援的高度。中国乃泱泱大国,诸多大事小情凡冠以“国家”二字,就像戴上了一顶黄金帽,荣耀无比。大凡跟国家沾上边的人与事,也就像流浪猫找到了家园,孤儿找到了主人。甚至有人小题大做,以“国家”捆绑自己,挟“国家”以令草头百姓,招摇撞骗,吃喝嫖赌,哄小老百姓,哄那些视“国家”二字神圣不可侵犯的老实蛋子!以前看过一个新闻,说有一个人冒充国家领导干部,到下级各行政机关骗吃骗喝骗色骗财。因其携有盖了国家部门“大红印章”的介绍信,称自己乃是国家部门派下来的“特使”,“钦差大臣”。许多冤大头便蜂涌而上,纷纷上钩,送礼的送礼,送人的送人(自然是美人),送东西的送东西。此人行骗那是一路绿灯,畅通无阻,最终收获颇丰。然而纸里包不住火,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人最后事情败露,锒铛入狱。事情给人的警示是巨大的。骗子之所以能够一路从省里骗到县里,又从县里骗到乡里,所过之处鲜花无穷,掌声不断,不还是因为“国家”二字金光闪闪,国家公器至此成了杀手锏,给了那些上当受骗的人天大的错觉?
   而《小说选刊》,就是这样活该挨一耳光的拿国家公器欺骗作者亵渎文学的行骗者!
   作为业余作者,选择写东西无非有以下几个目的,有的为名,有的为利,有的为虚荣心,有的为兴趣,有的是无聊找乐子。笔者写作坦白地讲,一为虚荣心,二为纯粹兴趣爱好,故此写了数百万字,获过各种林林总总的奖,自以为如鱼得水,可作生活中一种精神寄托。笔者一不因身处厄运而改变命运转而以学问求心安而作,像司马迁写《史记》,更不为稻粱谋而穷经皓首,搜肠刮肚而写。虽也曾为写作抓耳挠腮、寝食难安,却也只为心血之作得到承认而欣慰不已。之前笔者一直以为所谓报刊杂志征文,无非为了推新人,为了伟大的文学事业后继有人,故此笔者颇听了一个恩师的话,多写作,多投稿,多参赛,自然受益匪浅,虽稿费不多,奖金寥寥,却也自得其乐。
   故此笔者经过认真准备,参加了《小说选刊》主办的一个征文比赛。过了一段时间,收到信函,道在下的短篇小说《张大宝和他的兄弟》凭其实力和特色获得一等奖,便很是高兴。虽然看到后面要求作者到北京领奖的通知,大约前后要花两千多元,也依旧很高兴。我不会去领奖,因为一没有时间,没有碰到寒暑假,作为老师随便因私事请假五天是不可能的事情(业余创作在一个老师那儿原本是业余的事情)。二是笔者工资菲薄,根本没有足够的钱去领奖,可是还是很高兴,不管举办者报着怎样的目的来举行全国性的比赛(据主办单位说此次稿件参加者很多,甚至还有来自新加坡香港澳门等等许多国内外的作者),至少对于作者来讲,能够参加这么一次国家级刊物举办的全国性征文比赛,而且拿到第一,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为此笔者的好友故事中人将我获奖的帖子发在江山文学网的欢喜酒家论坛。许多好朋友亦纷纷来贺。
   但事实真相远非如此。帖子发出后,有一朋友长沙开福之路跟贴说此奖争议甚大,而且将相关链接发在了此帖子后面。我一下子被搞得有些头蒙了。打开相关链接后,我看到众多网友们留言,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随后我又百度了相关资料,发现果然这个奖不止有争议,而且其严重性已经上升到法律高度,甚至还有网友说咨询了律师,发现《小说选刊》有着欺诈作者的嫌疑,此次获奖不但人员居多,而且领奖成本很高,前后要花几千元不说,而且你若不去,连奖杯和证书都没有。也就是说,作为一等奖的获奖选手,你必须用几千块钱买一个奖杯和证书,虽然获奖通知上讲明是安排五天食宿费用,而且是四星级宾馆标准,此外还有什么会务、讲座、游览、报名等费用,已足以让参赛者瞠目结舌,一下子傻眼了。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网友们说这已经是《小说选刊》主办的第二次全国征文比赛,去年已经有争议了,但胳膊拧不过大腿,今年又继续第二届,网上一时传得沸沸扬扬,众说纷纭。
   我一时很生气,在和文友们聚会时,谈了此次获奖的前后经过,好几个朋友竟然有类似的遭遇,大家议论纷纷,气愤填膺。我们最后一致达成共识,不管人家怎样要钱买证书也罢,奖杯也好,其实一切问题都在举办方,作为参赛作者没有错,更没有钱可以去买一个名不副实的奖项,这不仅仅是亵渎了文学,而且也亵渎了我们写作的纯正目的。
   《小说选刊》不止是我,在许多人眼里都是伟大圣洁的一块文学宝地,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主管、中国作家出版集团主办的一本刊物,我一直相信他们的公平、公正、权威性,故此我很喜欢这本刊物,我的文友们也很喜欢,而且我们一直在阅读和学习上面的精彩小说。很多时候我和文友们在一起吃饭,还会反复讨论上面的好小说,比如毕飞宇的《一九七五年的春节》、王小鹰的《点绛唇》、铁凝的《汤姆立克急救》、季栋梁的《上庄记》等等,从上面我们也获得了丰盛的精神食粮,可是谁又能想到,这家刊物竟然败落到如此地步,一下子钻进了钱眼里,以文学之名,成敛财之事,可谓人心尽失,公德尽弃,公信力也降落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这家刊物为了吸引更多作者投稿,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作家与评委阵容,你且看以下名单,嘉宾有《中国作家》主编艾克拜尔,《青年文学》主编李师东,《人民文学》编辑部主任邱华栋,《十月》副主编陈东捷等;评论家有冯敏、雷达、汪兆骞等。这一块块有形的无形的金子做的鱼钩儿在那儿可都全等着你呢,就看你到底是去还是不去了!
   文学沦落到如此地步,文学期刊如此钻到钱眼里,一切唯钱是举,真不知道是文学的悲哀,还是作者的悲哀。截至目前为止,笔者已将自己的获奖帖子从欢喜酒家文学社团撤掉。但就像在下对赵兴华老师在聊及此事时所讲的那样,作为一名真正热爱文学的作者,作者面对这样的事实,只能是无辜又无奈的,他们没有丝毫的过错,真正有过错的是举办方,为了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堂而皇之欺骗作者,亵渎他们的心血之作,做错事情的原本是举办方,若因此而将板子打在无辜无奈的作者身上,那只能是错上加错,令人更叹天理不公,道义无存了!
   此次事件截至目前为止,已有作者向中国作家协会举报了此事,而且还有作者因在博客披露此事甚至遭到《小说选刊》某编辑的谩骂与恐吓,为此该作者已经搜集相关证据并将诉诸有关法律部门来解决此事。
   笔者虽不才,写字十余年,也获过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奖项,但像此次获奖由喜到怒到恨到哀,还真是头一次。为此笔者特地奉告所有文友,投稿、征文处处有陷阱,一定要睁大眼睛,甄别真伪。写至此时,笔者特想给《小说选刊》一记响亮的耳光,期待这一耳光能把钻入钱眼的《小说选刊》给打醒过来,替作者还一个公道,替文学还一个公道,替所谓“国家级刊物”还一个公道!
  
   2011-12-2
  

共 2948 字 1 页 首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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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杨钟雄稿签:就像文章最后写的,“获奖门”让人“由喜到怒到恨到哀”,“哀”字才是最沉的。在当今社会,类似这样的,以“文学”当幌子,以“国家”当帽子,暗地里却被铜臭完全操纵的例子俯拾即是,不由得让许多以文学为爱好、为理想的朋友心伤。这个“耳光”扇得清脆,希望它不仅仅是扇在《小说选刊》脸上,而是扇在其自省的心坎上,更是扇在其它同样在钱眼里玷污文学的例子心坎上;这个“耳光”还是一记响亮的鞭子,它是一种召唤,一种警醒,它喊出了所有热爱写作,却也渴望纯洁,渴望公道的朋友的心声。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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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        文友:瑜儿        2011-12-03 18:35:22
  支持小鱼!
懂你的人不用说,不懂你的人不必说。
22 楼        文友:销愁隐者        2011-12-03 19:41:14
  权威都感染了病态的痴狂,不如做一个隐者算了。免得为这些时势伤脑筋。消消气,打耳光小心折了手臂,这又何必。
高中语文教师,大学本科毕业。文学爱好者。
23 楼        文友:李锦恒        2011-12-03 20:16:33
  应该予以曝光。文学期刊现在逐渐开始走向炒作的时候了,炒炒获得读者的关注度,其实只能获得文学爱好者的鄙视和拒绝。真心希望文学这片净土真正要大家的心灵得到愉悦的享受。
天津市作家协会会员,天津市滨海新区作家协会副秘书长。微信公众号:锦书恒言。
24 楼        文友:夏冰        2011-12-04 09:00:13
  让人无语。其实类似现象已经层出不穷。我们的理想,我们的精神,该怎样保持那份纯洁,那份真实本色?
   支持小人鱼。
山西省作家协会会员。一直在文学的路上走。目前致力于文字表达无限可能性的探索。
25 楼        文友:小人鱼在天堂        2011-12-04 09:22:55
  谢谢各位好友的不期而至,关爱之情,感念于心。因时间关系,不再一一回复了。
   另:请好友们放心,此文写完,在下内心已逐渐平复,会继续安静写作,只为文字。
河南省作协会员。西平县作协副主席、《西平文学》副主编。
26 楼        文友:松飚        2011-12-06 11:09:28
  这等事多的是,十年前就遇到不只一次,只因心存警戒才没有上当做冤大头。去除沽名钓誉之心,是防止被骗的唯一法门。
网际相逢本无意,以文会友或有缘
27 楼        文友:明灯轩主        2011-12-12 13:18:55
  楼主啊,叫老汉我说,你先把你自个儿抽两嘴巴子吧,而且要抽狠点儿,让自个儿长点记心。
   是你心中无定,才会经不起名利的诱惑,去钻人家那个圈套的。你若无欲,咋会让这等事儿叫你如此气急败坏?
   再说,你既然自称修行颇深,早已看透江湖上的刀光剑影,怎么会让这破事儿把自己折磨的嗷嗷叫?
   一句话,你还是没有认识这个疯狂的国度。中国作协怎么了?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怎么了?他头上不还是顶着个“中国”二字吗?只要如此,什么奇迹都保不住会发生.
  
   最后,不能忘了祝贺争鸣文学社团的成立!
闲人一个 胡写乱画 聊以度日
28 楼        文友:秋之一叶        2012-01-04 12:24:45
  为文学这片神圣的殿堂沦落到如此地步而痛心疾首。
以文为生可净心灵,以友为生可行天下
29 楼        文友:细徽        2012-01-06 10:04:22
  小人鱼的一《记耳光》不但打醒了很多作者,也打醒了多了看客。想起当年患结核病的我,林妹妹似的病秧秧,房间里的同事都要上班,陪伴我的就只有《小说选刊》和《收获》了,从许多作者呕心呖血的精彩的故事中我收获了精华,也收获了一份健康。从每天长时间的阅读中养成了卧床休息的好习惯。因此我的身体恢复很快,直至全部健康,现在回想还怀念那段有小说陪伴的日子。“获奖门”的事使人震惊,受益的举办单位将作者当阿斗实不应该。作者的功劳遭遇践踏谁也不会甘心。小说倾注了作者的全部精力,一部好的作品甚至需用半生的心血来浇灌才能开篇结硕。其目的很简单,只要得到读者认可就滿足了,却被主办方利用需作者要付出金钱的代价才得到认可的方法被扼杀在摇篮。感到非常气愤,伤心。难道就没有公道了吗?希望主办方收获利益的时候不要再获作者的伤心了。
30 楼        文友:ying13141819        2012-01-08 10:39:29
  我以前也有这样的经历,哎,真糊涂呀!问好小鱼儿老师!
爱好文学,愿文学的殿堂永远追随我,独树一帜,书写靓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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