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尖青春*小说】人生得意须尽欢
前言
我是独生子女,父亲对我很是溺爱。小时候,他总喜欢抱着我向上抛,我信任他,他笑的极为开怀。
“人生得意须尽欢,我们家欢儿哟”
这是他常说的一句话,说完后总会得意的笑两声。
这是我最早知道我名字的来意——人生得意须尽欢。
——沈尽欢
I
父亲去世那一年我十二岁。那天早上,我还勾着他的脖子,揪他的耳朵,一声一声“爸爸”叫的无比缠绵,要他送我去上课。
那天,我起床他才刚回家。工作繁忙,他最近睡的时间并不多。他被磨的没有办法,起来的时候晃了一下。他摸摸我的头:“欢儿你乖,自己去上课好不好,爸爸很累,明天爸爸送你好不好?都要迟到了,快去吧。”我很生气,出去的时候把门关的震天响。
我一直想忘掉这一天的一切,可我偏偏记得如此清晰,包括我在医院看见他血肉模糊的身子和努力想动动嘴角叫我名字的样子。我经常梦见一大片血红在我面前匀开,背景声是他大声而得意的笑:“人生得意须尽欢”然后是铺天盖地的撞击声和他埋在喉咙深处没有力气喊出的“欢儿”
我尖叫着醒来,然后哭,声嘶力竭。
我一直想寻找自我救赎,母亲再嫁的时候我求她让我出去走走,她不忍心我被折磨成不堪的模样,给了我一笔钱。
我去了世界各地的教堂,在忏悔室里坐上良久。我不允许教父说话,只让他听我说。后来我才发现,我只是在为我的痛苦寻找一个寄托而已。
II
再一次梦见父亲的时候,我在巴厘岛的一家小旅馆,房间是用木板隔开的那种。我去了楼顶,在花团锦簇里哭泣。其实那一刻,我很想从那里跳下去。我想死,很想。
可是我还没有跳下去,便被人从后面抱了下来。
那个人就是温世意,在我未来的日子里,颠覆我的世界、将原本就不太平的生活搅得更是天翻地覆的人——我爱的人。
我记不起我们是如何走到一起的。出门在外,结伴而行,水到渠成。好像过程就是这么平平淡淡,只是后来想不明白,如此简单何时已是深入骨髓、铭心刻骨。
III
那时是我旅行的第二年,我、十八岁。同是那一年,温世意二十岁。
我们没有共同经历,没有所谓的惺惺相惜,唯一的共同爱好是旅行。
他家世良好,仕途顺畅,半生一路顺风,父母相亲相爱。不像我,半生跌跌撞撞,斑驳不堪。
我们去了很多地方,在野外露营、去别人的葡萄园醉上一日……我曾看过一部电影,说将葡萄酒沉在海底酿,多年以后取出。味道妙不可言。温世意跃跃欲试,于是我们真的买了一箱的葡萄酒。
温世意说:十年为期,若是十年以后,我们还在一起,就把这酒取出来,再醉上一日。
我们只说还在一起,若是没在一起,哪有如何?
IV
我们一起去了大理,那是他最想去的地方。到达的那天,我们在旅馆休息。我困到不行,可还想看他。那时的眼,偏执、疯狂、还有入了魔的心态。
“尽欢”他总是这样叫我,之后,低眉垂目的笑。
他第一次问我名字的时候,我告诉他沈尽欢。
他说“人生得意须尽欢的尽欢?”他像父亲一样,念完忍不住笑。
“刚好,我叫温世意,得意的意”他特意强调。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真有命中注定。只是,多年以后,我念念不忘才发现,我与他能遇见已是上天眷顾。
V
我们在廉价的旅馆,拉上窗帘,昏天暗地地做爱,然后疲惫入睡。
很久以后,我与他重逢,我告诉他不过是年少轻狂,一晌贪欢。
少时的年纪,轻而易举开了情欲的门,一发不可收拾也是情理之中。
我不知道如何表达我爱他,我只是觉得“我爱你”这三个字太矫情,而那么巧,我已过了矫情的年纪。只是多年以后,当我可以轻易的对我面前形形色色的男子说我爱你的时候,我总想起我从未对世意说过我爱他。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爱到深处,无言可喻。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说过要去很多地方,地图上标满了我们的笔迹。
每到一个地方,当天疯狂的做爱,然后带着疲惫入睡。我已经很少梦见父亲了,更多时候都是一片空白。
VI
我们的旅途终止在海南,我已经记不起当天我们为什么而起的争执,但是应该吵的很厉害,因为他走了。
温世意走了,如多年一起我关上我与父亲的那扇门一样,震天响。
我蜷在旅馆冰冷的地板上哭泣,比每一次梦醒过后哭的还要声嘶力竭。
那年,我二十岁。我们在一起两年。终于是反目成仇,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我的脚踝有刺青,是他的姓和他送的脚链。他的腰间,纹着我的名字,没有人看的到。这是我们爱的疯狂的时候,去一家小店纹上的,就这样,植入了心底。
我收拾行李,回了母亲身边。
VII
我很爱他,爱到深处,这并不假。我的抑郁症终于复发了。父亲走的那一年,我得了强迫抑郁症。你记得吗?我在前面说过,我不允许教父说话,他只能听我说。
我的主治大夫是个面前的女子。
我把一切都告诉她,她思索良久劝我重新去旅行。然而,旅行这个东西,已是我心中不可触碰的伤痛。
我开始动不动就哭泣,因为压抑,除了肆无忌惮的流泪,我实在是没有别的宣泄的出口。
母亲一次来看我,带着一个孩子,那是她的继子,叫苏荷西,那年他大约14岁。
我不喜欢他,也许是因为他分去了母亲一半的注意力。
他开始每周来看我,一个人,有时候带几本书,有时候带张碟片。我被允许可以带回家休养的时候,他第一个来借我,叫了我一声姐。
那年我二十四岁。
VIII
我像个正常人一样度过了四年,除了我的亲人,没有人知道,我的病至今未痊愈。可我总觉得我好了,我已经很少想起温世意了,甚至有时会忘了,温世意又是谁。
苏荷西19岁那年,去了法国留学。那是我一手促成的,我是最直接的,即使他说根本不怪我。
荷西说:“有些事是早已命中注定的,就像格曼爱长亭,然而长亭爱良言,我又爱格曼一样。兜兜转转,我们都以为对方是自己所爱的,然而和自己白头偕老的其实又另有其人。姐,你别再放不下了,若真是无缘,有一段回忆又何尝不算最好。人总该往前走,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有些事,他似乎比我看的透,就像我一直对母亲再嫁的事无法释怀,而他早已接受事实,和母亲相处愉快。
IX
我终于想起那个了年轻女医生的话,重新旅行。于是,我又去了巴厘岛,去了我和温世意初遇的地方。
那家旅馆,十年如一日,我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只是,苍天易老,何况人寿。
故地重游,带的最多的便是心情。也许是命,我又遇见了温世意。只是时光太狠,年代太远,我们几乎认不出彼此。
还是那家旅馆,好像兜兜转转真的回到了原点。
再回首,我们已经坐到了楼顶,面对面席地而坐。
“这些年,你过的好么?”
“很好”
也曾听过一首歌: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那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
他说:“那个时候,你还那么小,转眼你都长大了。”他似乎很习惯回忆过去。
“世意,那些事都过去了”我实在不想他再将我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这些我都忘了。就像荷西说的:生活总要继续。而我好不容易才不会如此思念他,纵使偶尔想起,心还刺痛,总比爱而不得好。
他偏过头来看我,往日少年的模样早已不复存在。时光对他总是善待,给他总是最好的。如果多年以前他是阳光,如今便是风流倜傥。
“尽欢,你真的长大了。”他站起身,手揣进裤兜里,看着远方。
“还记得我们沉的那箱子酒么?我们去把它取出来吧。”
X
箱子早已陈旧,沾了些海藻,带着咸咸的海洋和时光远去的味道。
酒瓶还很新,拧开,酒香浓郁。
他当日说,若是还在一起,便再醉上一日。如今,我们并不在一起。
“那么便一醉方休。”他说。
日后便是桥归桥,路归路了。
那一日我们真的醉了,我记不起我说了些什么,可我确实是累了。朦胧中,我想起书里说:“成熟的感情都需要付出时间去等待它的果实,但我们一直欠缺耐心。有谁会用十年的时间去等一个远行的人?有谁会在十年远行之后,仍然想回头找到那个人。”
我和温世意欠缺不只是耐心,是我们本就无缘。
我又梦见了父亲,抱着我,逗我。笑着说:“人生得意须尽欢,我们家欢儿~”
只是要有多难,再遇见一个温世意,更何况,沈尽欢这一世都将与爱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