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违纪”的违纪
摘要:“不违纪”的违纪,值得警惕。
“违纪”的违纪,是明摆着的事,谁都看得出来。而“不违纪”的违纪,看似合理,倘不细加分析,真能掩人耳目,蒙混过关,招摇过市哩。 现在全党上下都在狠刹不正之风,其实质就是在大力遏制和纠正违纪行为,并着力打击政治经济领域里的各种犯罪。
“违纪”的违纪,没有外衣,纠正起来似乎相对好办些,而某些“不违纪”的违纪,由于“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纠正起来,就难免要费周折了。
就拿某些事情来说吧。清理整顿“耳边的腐败”,限制公费住宅电话、公费移动电话的使用人数和话费开支金额,这本来是件符合民心的廉政行动。可在具体执行中,有些地方却又“走了样”。有的县份就规定:公费安装的住宅电话,一律折价500元,移动电话折价1000元至2000元,卖给原使用者个人,个人不愿接受的,则交公家统一拍卖。规定一公布,各类通讯工具大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由姓“公”变成姓“私”了。
“不违纪”的违纪不仅名目繁多,理由也冠冕堂皇。一旦以“廉政措施”的面貌出现,就颇具“合理”色彩。上面某县处理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的办法,就是作为“廉政措施”进行落实的。规定一实施,各单位的头头及“司机干部”——小车司机,皆大欢喜。可老百姓却微词很多:“几千块上万块的东西,他们几百块钱就买到了”,“我们也能买到就好了”,“什么廉政,这是腐败”!
某些地方的“车改”也是,过高的“补贴”一发,群众就颇有议论——这不等于“官”们将不乘小车而省下的钱,又大都揣进个人腰包了么?实质上,还不等于不乘小车,就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补助吗?
看来,群众有群众的算账法。有些部门和单位的“廉政措施”,在群众眼里变成了“不高尚行为”,这是很值得深思和警惕的!
【编者按】这篇杂文随笔现实性很强,文中列举出的现象是当今社会里常常遇到的一种变相的腐败行为。作者在文章的开始即指出违纪很好处理,难以处理的是披着合法外衣的违纪行为,这样的违纪行为其实就是腐败,只要是腐败,就是人民深恶痛绝的事情,这样的腐败不铲除,反腐败还是空话。文章结构严谨,针对性很强,很有警示作用。问好作者,祝您佳作不断!【编辑:平淡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