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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情人”


作者:雷庆林 童生,808.6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212发表时间:2017-01-20 15:05:20
摘要:此文,无非是想给人们带去一点儿笑料,让大家放松一下心情。这样,有利于身心健康。

我的“情人”
   那年,我在市文联出版的《抚顺文艺》第3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我的初恋》的文章。令我想像不到的是,每当坐通勤车或在机关楼里或在路上,遇到看过我写这篇文章的人,都会戏谑地和我开一些善意的玩笑。有的由于记错了题目,把《我的初恋》,说成了《我的情人》,令我哭笑不得。不过,这倒真的促使我动了写一篇这方面文章的心思,并马上定下了题目,就叫《我的情人》。
   其实,有情人并不是一件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只不过是男女之间两情相悦罢了。情人和“二奶”有本质上的区别。“二奶”相当于旧社会的妾。而现代版的“二奶”是秘密的,见不得人的。一般情况下,经济上完全依附于男人,而情人则没有这么多啰嗦。我说这些话,倒不是为情人开脱罪责。因为,社会这种现象过于普遍,且名声怎么说也比“二奶”强一些。人们常说的“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大概指的就是情人吧,是我的管窥之见。
   绝大多数人对自己有情人的事儿讳莫如深,我给这些人下的结论是:“即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而我敢于直言不讳地将自己的隐私写出来,可谓天下少有矣。
   言归正传。
   大概在10年前,我和她相识了。她有个好听的名字,属于中西合璧那种,挺富诗意,又挺浪漫:姓艾名丽丝。她长得白,双眼皮儿,大眼睛,乖巧得很,当她瞅你的时候,一副含情脉脉的样子,像是对你暗送秋波。
   当然,我对她也是情有独钟,每次下班回家,我都会顺路给她带些好吃的,主要是想讨她的欢心。我是比较会来事儿的那种人,凭我这两下子,不哄她个溜溜转才怪呢。你可能会问:“怎么地,你还把‘情人’领回家了,胆儿挺肥啊!”你还别不服,我不仅把她领回家了,我还能做好老婆的思想工作,让她好好伺候我的“情人”,让她们和睦相处,不搞窝里斗,这叫一个能耐。不服?你领一个回家试试,你老婆不一脚把你踹门外去才怪呢!。
   有一次,我的“情人”病了,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不吃也不喝。看着她可怜兮兮的神情,我一下子有点懵了。看着她难受的躺在那里,忽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我,我简直是手足无措,心乱神迷。关键时刻还是老伴儿提醒了我:“还不赶紧上医院?”你看,老伴儿都这么替我关心我的情人。听了他的话,我这才顿然醒悟。马上带她到医院打了两天点滴,她才完全好了起来。为使她早日恢复健康,我没事儿时就经常守着她。老伴儿也经常变着法儿做好吃的,给她增加营养。一番耐心地调理,我的“情人”终于彻底恢复了健康。
   对我的“情人”,我极力地爱护她、呵护她,可她还是有不满意的时候,这让我很恼火。她一旦不高兴,便怒气冲天,狂吼乱叫,乱蹦乱跳,一副歇斯底里的样子。每当这时,我都会产生一种冲动,恨不得把她拽过来,狠狠地揍她一顿才解恨。可每次想揍她的时候,老伴儿总是护着她。我心里想,她们俩个处的还挺好呢。这不更说明,我这个人有两下子吗?其实,当火气慢慢消了,又真的有些舍不得了。男人嘛,总是想做一个怜香惜玉的性情中人,谁让你养着这么一个让人爱又招人狠的“情人”呢?我心里暗自叹道:“活该!这叫自作自受。”
   一次,我给她买了平时爱吃的猪肺子。弄好后,她没吃几口就对我吹胡子瞪眼。我一时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什么地方得罪了她。经过一番闭门思过,我才幡然悔悟。原来,这次我是用白开水煮的,怪不得人家不爱吃。若是给她炒着吃,再加点葱花、味素、咸盐等佐料,恐怕她对我绝不会是这个样子了。当然,再打个鸡蛋和成糊与猪肺子拌一下再炒,她可能会更满意。
   我也偶尔领她出去逛一逛,她总是亲昵地跟着我,从不离我左右。如果我遇到熟人打招呼,她在旁边看见了,也会“犹抱琵琶半遮面”似的,显得羞答答的,活脱脱一个大家闺秀的样子
   也许你不相信,一直到现在,我的“情人”仍在我们家,而且和我老伴相处得十分融洽。其实,给我的感觉,有个“情人”挺好的,她能让你欢喜让你忧,在喜忧参半中,你会对人生、对生活、对自然的神奇和美妙,另有一番感动和彻悟。
   现在,该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了。我实在无心吊读者朋友们的胃口,既然我敢把和“情人”的故事讲给大家听,就说明我不忌讳什么。你在文章中可能已经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那就是但凡是“情人”二字,基本上都是带双引号的。既然带双引号,这两个字就允许有其他的解释。那就是:我的“情人”艾丽丝,其实是我们家养的一只纯白色法兰西雌性宠物狗。要不,我老伴儿怎么能与她和睦相处,又不争风吃醋、不妒嫉呢?再者说,我要真有情人,还敢往家里领吗?我是有那个贼心没那个贼胆儿。你也别笑话我,这样的事真轮到你头上,你还不抵我呢。不信,你往家里领一个情人试试看。其实,人都有七情六欲。既然如此,谁不想有“情人”,谁不想有“二奶”,我还想有三奶呢。但是,我们芸芸众生,只能是想想而已,过过嘴瘾罢了。关键的问题,还是要尊崇儒道,恪守传统的道德底线。这样,你睡在老婆身边,心里才会踏实些。否则,纪检委早晚能查着你。
   之所以称爱丽丝为“情人”,是因为她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和愉悦。闲暇之余,她陪伴在我的左右,那乖巧的样子令人怜爱。她很有灵性,好像能听懂我的话。我让她干什么,她从来都不厌其烦。有了她的存在,家中多了一些欢声笑语,多了一些轻松快乐。在家里,老伴儿管她叫儿子,我则另辟蹊径地称她为“情人”,对此,老伴儿不置可否。
   文章到此,似乎该告一段落了,但我还有件事情得向读者朋友做个提前预告。这次,你可能认为老雷纯粹是大忽悠。那不要紧,我也豁出去了,下期我要把生活中真实的情人故事讲给你听,给你们一个真正的惊喜。那情节更离奇、更怪诞、更生动、更具真实性。类似于写真、纪实之类的。但,你得耐心地等待。因为,我还在酝酿之中
   写这篇短文,只是想为大家在工作之余,给你们带去一些轻松和笑料,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这样有利于身心健康。我多么希望那些相识或不相识的朋友们,每天都生活在欢声笑语之中,生活在幸福和谐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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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刚开始读这篇文章时,我还真替作者捏了一把汗,这胆儿也未免太肥了吧,还敢把“情人”往家里带?并且还异想天开地想让“情人”同老婆和睦相处?这可能吗?及至读到后来,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所谓的能和作者老婆搞好关系、和睦相处并取名艾丽丝的“情人”,原来是一只纯白色法兰西雌性宠物狗。哈哈,真能忽悠啊!我都信以为真了。推荐共赏。【编辑:湖北武戈】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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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湖北武戈        2017-01-20 15:41:02
  虽然被作者忽悠了一番,却让人发出会心的一笑。
与江山作者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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