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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杨柳】远去的风景(小说)


作者:溪桥细柳 童生,796.4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985发表时间:2017-02-03 17:36:50

屋外是北风卷起枯叶的飒飒声,他懒懒地倚在床上,没有睡意,却怎么也不愿爬起来。起床干吗?什么可做的事都没有。他是病人,半月前与死神亲密接触又被赦免放回,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养病,养这不可能再养好的病体。
   这里是离他生活的小城百里之遥的山村,他度过了童年的老家,年迈的父母依旧住在这里。明天就是年三十,两个佝偻的身影进进出出忙碌,父亲杀鸡蒸馍炸油膏,母亲赶着缝孙子们新衣上不够紧的扣子。妻也放了假,昨天带着儿子一起赶回来。他是家里的长子,两个弟弟都丢下孩子在家,夫妻双双去了南方打工。
   父母都奔七十了,身体不时有个小病小痛的,还带着两个孙子,很是劳累。逢年过节看别人家拖儿带女进进出出的场面,总觉着孤单冷清。所以这几年春节他都回来陪他们,妻也善解人意从不违拗,哄着撅嘴不情愿的儿子,一家三口一起坐汽车颠簸好几小时,赶回来和老人团圆。
   外面传来了叽叽喳喳的说话声,是儿子和侄儿们在为花炮谁的多谁的少争吵着。儿子在家霸道惯了,这会儿就他嗓门儿高,两个哥哥委屈地压低声音哄他,一边说“不要吵醒了你爸爸!”
   老家土墙瓦屋,窗户纸糊得不怎么严实,后面厨房的油烟也随着冷风钻进来了,不必使劲嗅便知道是自小熟悉的腊肉味。母亲做的腊肉炒出来黄亮亮的几近透明,吃进嘴里滑而不腻,咽下嗓子还回味无穷。可这病后的身子虚弱得要死,连胃口都那么不中用,看起来诱人无比的饭菜进嘴了都一样,如同嚼着干巴巴的木头。再说大夫不让他沾油腻,只让他进食高蛋白低脂肪的清淡食物,肥肉当然在禁止之列。
   裹着一阵寒风,妻手捧一碗稀饭进来了,白白的米粒映着黄黄的薯块,随着袅袅的雾气飘过红薯的甜香。妻一定天一亮就和母亲一起起来了,她们用柴火精心煮出的稀饭,有着城里煤气灶电饭煲怎么也出不来的香味。他接过碗,对妻感激地笑笑。自从得了这场大病,妻就请了长假在家照顾他,一边还得带儿子料理家务,很劳累辛苦,她原本丰腴的身子消瘦多了。他隐隐有些内疚,却说不出客气的话来,只伸手揽住了妻不再纤细的腰肢。
   妻拿着空碗带上门出去,让他好好休息。可他怎么也睡不着了,起身拿过mp3,戴了耳机听起来:
   斜的雨斜落在玻璃窗
   黄的叶枯黄在窗台上
   背着雨伞的少年郎
   他穿过一帘雨投来目光
   路过的人都向他张望
   他却将一支口琴吹响
   再见吧那旋律依稀在唱
   再见时已不是旧模样
   以后春花开了秋月清
   冬阳落了夏虫鸣
   谁来唱歌谁来听
   谁喊了青春谁来应
   ……
   歌,是路过一家音响店偶然听到的。当时歌词没听得很真切,可是喜欢这略带忧伤的旋律,于是进去问老板歌名。那个竖着一丛乱发的小伙子懒洋洋告诉他叫《风景》,景枫唱的。他谢过小伙子,回家叫儿子帮他上网搜搜这歌——妻和儿子老是嘲笑他过时落伍,家里的电脑买回来两年了,可是除了去远航挖坑斗地主,他什么也不会,包括打字。每次看儿子娴熟自如地玩着游戏,妻和网友聊得热火朝天,他除了羡慕还是羡慕。眼瞅着键盘一个个地找字母他眼晕,三五下便没了耐心,所以到如今还是电脑盲,连下载个东西都得求着儿子。
   那天他对着荧屏细细品那一行行滚动的歌词,眼角不觉湿润起来,鼻子酸酸的。“红颜老了少年心,琴弦断了旧知音”不正是自己发自心底的喟叹么?一晃已是奔四的人了,照照镜子,鬓角都有了白发,额上的皱纹一道道的,走路也没以前风快了——这是病倒以前就有的感觉,更别说这场差点要了命的大病过后了。
   那天正在办公室喝茶看报纸,突然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已在医院的病床上,妻坐在床前小凳上歪着头,昏昏欲睡中。他吃力地动动嘴唇,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妻一下就抬起了头,他看到了她红肿的眼睛。“总算醒了,吓死人了!”后来他才知道他当时急性肝昏迷,单位同事打电话叫了妻,大家连夜把他送到了省城最好的医院,这才挽回了他濒危的生命。“再晚来一两天,你就没法救了!”医生事后告诉他。妻也说,病危通知书都下了,她当时一听立马就昏死过去。
   总算活过来了,他暗自感叹。怎么能现在就去见阎王爷呢?自己的任务还多着呢,没有经济来源的父母要养老送终;儿子还没小学毕业要养大成人;还有妻子,虽说他们间不断有些摩擦,可平心而论她还是个好女人,勤俭持家,疼着儿子爱着自己,这么多年辛辛苦苦一心扑在这个家上,他不能中道就撇下他们孤儿寡母的。想到这里他心里难过极了,要是那天自己真的没醒来,这个家现在会是怎样一幅凄惨景象?他迫使自己中断思维,不敢再想象。
   原谅我年少的诗与风情
   原谅我语无伦次的叮咛
   原谅我年少的诗与风情
   原谅我语无伦次的叮咛
   以后春花开了秋月清
   冬阳落了夏虫鸣
   谁来唱歌谁来听
   谁喊了青春谁来应
   闭着眼一遍遍听歌,恍惚时光倒流,自己就是那个背着雨伞吹着口琴的翩翩少年,意气风发行走在细雨黄昏,满怀对未来的遐想憧憬。可流年似水,似乎只是一转眼,青春便已飘然远去,再回首往事如烟,那些心动心醉心痛那么遥远朦胧,似不真实的梦境。突然就想到了夏雯,那个好久都没再想起过的,在自己生命中占据过重要地位的女人。“原谅我,原谅我,——”他在心里一次次对她说。
   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
   是该死的夏雯使他陷入了深渊,虽不是万劫不复,却也毁了他原本充满希望的前途。从小到大,他都是多么上进的好学生啊,直到和她考进了同一所学校。她是他命中的克星,她粉碎了他少年的自尊骄傲,逼得他一步步脱离好学生的行列,走进另一种人生——堕落的灰色人生。他成了系里臭名昭著的反面人物,辅导员一次次剋他,系主任也将他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这一切都是拜她所赐,她毁了他的原本可以辉煌的前景。因此他恨她,不夸张地说,恨得牙痒痒。于是才有了后来那次。
   夏雯早已不理他了,他没有靠近她的机会,于是颇费思量设计买通了她的舍友,将她骗到了他和狐朋狗党租住的屋子。当她看到用钥匙打开门的是他,只有片刻的惊讶,紧接着仍然是鄙夷,还有愤怒。然后一言不发拿了包就往外走。他高大的身子挡住了她的去路——他是高大帅气的,他的身影曾迷倒了许多热情似火的女生,除了她。她看不起他,他在她心里怕是连一堆臭狗屎都不如!一想到这里他就满心沮丧和腾起怒火。
   她伸出手想要推开他,可是他站在那里,塔一样岿然不动。她一反平日的文静秀气,开始破口大骂他。他不说话,反倒咧嘴笑了,他将两手交抱在胸前,只用眼神告诉她:今晚她走不了了。
   那晚他并没把她怎么样。他不会把她怎样的,他是那样的恨她,可是在心里她是圣洁无比的,就像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他要亲手毁了它,只是采用的是另外一种方式。他那时走马灯般换着花蝴蝶似的女孩子,唯独她不将他的一腔深情当回事,像对待垃圾一样远远躲着不屑一顾着他的感情。他不甘心也觉得屈辱,所以精心制造了和她单独相处的这个晚上。他要让人们相信,他已经对她做过什么,让她成了不纯洁的女孩子,而她自己对此百口莫辩,仅此足矣。
   他达到了目的。当第二天早上他不顾夏雯的挣扎,硬是拽着她的手腕,柔情蜜意搂着她出现在她的舍友们面前;当紧接着他一个人去了她的系办公室,痛哭流涕忏悔昨晚怎样喝醉了酒把她如何如何了。在人们惊愕痛恨的眼神和对她安慰同情的话语里,他在心里窃笑,兴奋着他已达到了毁她清白的目的。
   那个年代,女孩子们把名节看得比性命都重要,她自然更是。在人们先是怜悯继而唾弃的寒剑般目光里,她不可遏制地一蹶不振,然后是学业一塌糊涂,接着是不可挽回地步他后尘,成了一个和他同类的堕落女孩,抽烟喝酒夜不归宿频繁地换着乱七八糟的男友。
   看到这样的结果他很得意满意,为他的杰作。这样的心情只在当时。当几年后他坐在电影院里看王朔的小说改编的电影《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时,许多年没掉过的眼泪不争气地溢出眼眶。他看到剧中那个男孩子毁了深爱女子的一生,这和他跟她的故事惊人地雷同!
   是从这个时候他才开始良心发现改邪归正吧?他自己也感到难以置信,一部电影竟有那么大的魔力,使他彻底告别游戏人生的日子,一边做杂工一边继续着当年因品学兼劣被学校开除而中止的学业,然后通过招考进了一家事业单位,凭着努力很受领导的赏识,做了个小科长。婚姻上通过单位热心大姐的介绍,认识了一个相貌平平品行端正的女孩子,经过一段平淡无奇的恋爱,结了婚有了儿子,过着四平八稳的小日子,直到今天。
   而夏雯,自然是声名狼藉地混完了四年大学,自然没资格接受学校的毕业分配。没了出路的她最后去了南方,广州深圳他也搞不清她去了哪里,倒是偶尔无意从同乡口中知道她时断时续的消息。她遇人不淑,几度离异,最终嫁了个半老头子有了女儿,可是老头子又得病一命呜呼了,留下她独自带着女儿过活。最后一次关于她的消息是她女儿得了一种治不好的怪病,她带着女儿四处求医用药,又丢了本不固定的工作,现在女儿住在医院,她自是捱一天算一天地守着女儿。
   听到这些时他心里一动,下意识地皱皱眉:这是个倒霉的女人,也把霉气过给了与她相关的人,比如他、比如她那个老头子、比如她的女儿。紧接着他暗骂自己的狭隘宿命,这是个苦命的女人呢!细细想来、平心而论,她一步步走到今天,他有着脱不清的干系。
   如果不是他一厢情愿地爱着她和后来气急败坏地报复她,她的青春时代该是阳光明媚的,也会凭着努力分配到不错的单位而不是背井离乡去打拼。她该会遇到心仪心动的男子轰轰烈烈爱一场,享受爱情的浪漫甜蜜。最不济也会和他一样,在别人的安排下认识一个不差的男人,安安分分嫁人,本本分分过着平安的日子。
   要么和他?要是她当年像他疯了般爱着她一样也同样爱着他,或者招架不住他那番穷追猛攻平和地接受了他的爱情,又会如何?他们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还是会三天一大架两天一小吵?
   突然,他悲哀地想到,她是不能和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他这一生,除了带给她羞辱灾难还有什么?
   他虽被医生以回天之力从死神手里夺回来的性命只剩不完整的半条了。医生说他的肝已是娇弱无比,随时有可能中止功能让他再度休克。他暗骂医生的危言耸听,可是等到偷偷翻了医书后不再乐观了,明白这条命已是苟延残喘——这样形容着自己让他无比心痛难过,可这就是无情的现实。
   他的肝该是早在20年前滋生又被她无情判了死刑的爱情开始就种下了病根吧?他那时舞厅赌场出入之余,便是整夜整夜一杯杯灌着劣质的白酒,麻醉着痛不欲生的心情。那时便时常肝部不适,去医院检查过,医生说肝功不好,要注意休息要心情愉快不要喝酒。他怎能断得了与酒的亲密关系?只有在醉意沉沉的时候才能忘了夏雯,忘了她带给他的巨大挫败感,重拾少年的自尊。
   就算他们真在一起,以他油尽灯枯般的身体,除了拖累她,还能怎样?就像他现在已然成了妻子和老父老母的累赘一样。他什么都帮不了她!他伤心地想着。而且也知道,想要帮她的愿望原本就是多么样的自作多情!从20年前毁了她的名声起,她就永远关上了那扇曾向他敞开过小缝的心门吧?对他,除了鄙夷仇恨,她不会有别的情感,要有,也只会是遗忘。他倒是希望经过岁月的冲刷她已完全忘了他,忘了当年他那些令人不齿的作为。这一切恍如梦境啊,此时想来。
   原谅我年少的诗与风情
   原谅我语无伦次的叮咛
   歌手忧伤的歌声穿过耳鼓,流入心中。许多年没听过这样打动自己的歌了,唱得他心里一阵虚弱,一个劲儿地想要流泪。怎么就这么脆弱了呢?是真的快不行了吗?就像古人说的“鸟之将亡,其声也哀”?就这么快地要终了一生走向末路了么?他闭了眼,任泪水漫过面颊。
   这一生,他谁都对不住啊!先是遥远的她,他以年少的执拗狭隘轻狂毁了她的前程甚至一生。还有眼前的妻儿父母,说不定哪天他就走到头了,留下身后的烂摊子,留下无尽的哀痛给他们。这还是孩童的儿子,叫他如何去承受少年丧父的悲痛?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母会怎样哭哑喉咙痛断肝肠?妻要怎样强忍悲痛安慰着公婆和娇儿?而夏雯,听到他死去的消息会一笑置之还是一身轻松?如果他的死能消解些仇恨让她好受些,那么这死也不是毫无价值的吧?
   不想了,不想了!人生一世,身前身后事有哪样是自己可以安排作主的?年轻时懵懂荒唐,做了些后来想想都脸红后悔的错事,等到省悟过来想要挽回过错,却已经永远没了机会!
   斜的雨斜落在玻璃窗
   黄的叶枯黄在窗台上
   背着雨伞的少年郎
   他穿过一帘雨投来目光
   路过的人都向他张望
   他却将一支口琴吹响
   再见吧那旋律依稀在唱
   再见时已不是旧模样
   他伸手调大了音量,让自己淹没在震耳的歌声中。脑海里,浮现出了陌生又熟悉的场景:他骑着自行车,后座上坐着长发连同裙裾一起飞扬的她,她双手环着他的腰,脸颊紧贴他宽阔的后背。那时候春花遍地,那时候云淡风清,那时候啊,日子多么美好,他和她多么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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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个没有名字的人在生命之花即将凋谢的时候,回想曾经萦绕在心里的伤痛,而这伤痛正是少不更事时的一次恶毒的报复所致,读来让人唏嘘不已。每个人都曾经或者即将走过如花岁月,已经经历的和即将来临的都会成为记忆中一道不可抹去的风景,正如本文那首歌里所唱的:“背着雨伞的少年郎,他穿过一帘雨投来目光”,歌德在少年维特的烦恼里说:“哪个少女不善怀春,哪个少男不善钟情,这是人间的至真至纯……”是啊,年轻的心在激荡,青春的小鸟在歌唱,暗生的情愫在脑海里疯长,花季的雨浇灌于初绽的花蕾,何等的富于诗意何等的罗曼蒂克。同乡同学到了一起,按时下的话来说:绝对有故事。有人说,爱是朦胧的,产生和发展都需要那份神秘的感觉。许多青梅竹马最终成为陌路,其原因不外是太熟悉了,他(她)身上的优点和缺点已烂熟于心,这正和所谓的审美疲劳相扣,见怪不怪,一切都成了理所当然,却再也没有心跳的感觉。如果能理解到这种程度,把关爱进行到底而不掺杂任何占有的欲望,那将是多么美丽的画卷?偏偏“他”爱上了他,而且爱的疯狂。这正是文中两个主人公的悲哀所在。小说对于人物的心理刻画尤为值得称道,那首贯穿于全篇的歌曲《风景》更彰显了文章的主题。问好作者,推荐阅读!【编辑:青州大浪】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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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青州大浪        2017-02-03 17:41:26
  问好作者,感谢赐稿杨柳!杨柳因您的文字而精彩!
2 楼        文友:青州大浪        2017-02-03 17:41:51
  祝新年愉快!万事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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