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命,没有贵贱之分
一
农民
所谓农民,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就算种出来的劳动果实也是产量低、品质差。那时的人温饱都成困难。每年三、四月份多数人都是青黄不接。
到了九十年代国家推行了科学耕种,实行对外开放、沿海地带开始招商引资。农村的失学的成年人,或者已婚人士,持有效身份证,初中毕业证就可以到沿海地带,或者是江浙一带务工。做普工,在异乡挥洒着汗水吃青春饭,几年后就被淘汰了。是学历有限,眼光长远点,开始不谈薪资,先问自己需要的,是他们知道自己什么都不具备。待自己学得一技之长后,跟着老技术员虚心学习,请教,再学会一些人情世故,几年后,做个组长课长是不成问题的。福利好的厂,做工十年的,可以分到一套房子。条件许可的,家属带过来上班,孩子接过来上学。家里,没有上过学,或者是上学很少的,就种植水稻和玉米,粮食解决温饱,栽培烤烟,养几头猪,留一头过年宰杀,剩下的卖掉,家庭开支解决了,但是没有余钱。
到二十世纪农民工逐渐被淘汰。被二零零零后的大学生抢占市场,甚至有部分大学生都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人们不得不感叹社会进步之快!《走进新时代》是社会进步的真实写照。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耗费生命,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做艰苦的挣扎,谁让自己生在农村这片贫脊的上地呢?
二
乞丐
乞丐就是每天放着双手不劳动,靠別施舍的钱或是残渣剩饭维持生计。我作为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工就想不明自,你看街边乞付的乞丐个个都四肢健全,就算头脑简单,凭着一身力气干份苦力活,就算过不上,富裕生活,维持自己的生计应该没问题吧!至少能吃上洁净点的东西,总比吃别丢掉的残渣剩饭强。为什么选择这种生活方式?只有他门自己知道。在我的思维中,乞丐不属于自甘坠落就是好逸恶劳,可能这就是农民与乞丐的差别,农民至少还知道做艰苦的挣扎!
三
拾荒者
拾荒者,就是城市里用勤劳的双手去捡别人丢掉的垃圾,有时也会在垃圾桶翻自已需要的。他们的劳动所有的所得都补贴家用,有的供孩子上学,还会把孩子培养成才。虽然他劳动是卑微的,但是给予自已孩子的爱是伟大的,他们应当得社会的认同和尊重!比如说我上街时,有时也会看到路边有饮料瓶或是易拉罐,但很少去捡,不是放不下身段,只是想给予比自已贫困的人留一点生存资源,宁可跟我富有的去争取!前者不是伟大,后者不是卑怯。说到这里,让我想起前不久的一幕:那天我从街上办事回来,走到石油公司加油站,一个农民叔叔挑着李子卖,一个乞丐坐在人行道边。农民叔叔把没有卖完的李子给他吃,乞丐还是礼貌的说:“不要。”不过最后还是给了他吃。也许他那点李子在有钱人眼里是次品,不会拿钱买的。
最后,给我的启发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乞丐,选择的生存方式或许得不到人们认可的,总之,他是一条鲜活生命,在我们的温饱,觉得值不了钱东西适当的给予,又何尝不是对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