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塘】孤儿(小说)
我是从一个有父母的孤儿变成了一个无父母的孤儿。
母亲丢下我离开时,我还在襁褓中睡觉,父亲迫于生活压力,背井离乡搞副业去了,他们都抛下我,各自谋生去了。我自小只能跟着爷爷奶奶过日子,他们年迈了,两把老骨头还顾不了自己,又要哺育我成长,生活过得极为穷苦。待我能在地上跑步时,他们便管不了我,于是,我可以像寒风一样上天入地般撒野。在我故乡的那个山村里,我生活了二十年,二十年后,我离开了家乡,在外谋生了一段时间,最后来到了现在的牢狱里,开始了改造人生的生活。
童年,我很调皮,常常惹是生非,也被村里人欺辱。我年岁幼小,没有父亲庇护,只能忍气吞声。那些比自己大的人打骂我时不敢还手,那些比自己小的打骂我时也不敢还手,大的人,我打不过他们,不能还手;小的人,也不敢还手,因为他们有大的兄弟护着,有父母护着,所以,我还是不敢还手。我成了村里人的出气筒,不管他们有没有理,惹着没惹着他们,只要和他们走在一起,我便成了一个没有权力的下等人一样,就连他们在开玩笑时,我的笑声高过了某一个人时,都少不了轻则受骂一顿,重则是被掴两声响得一群人都听得见的耳光,又或者在我身上打几拳,再或者是被那冷硬的鞋踢几脚,让我抚摩一阵腿上的疼痛后,无奈地瘸着腿行走。有人劝我:“不要跟他们在一起玩耍呀!”我没有听劝。是的,那是最好的办法,但我不是老虎,不喜欢孤独,我已经很孤独了。如果说我是某一种动物,那一定是狼。狼是群体动物,它永远不接受孤独,我也一样!我是狼群里地位最低的一只,也是摄食最多的一只,承担责任也是全部的那一只。大个子都会让我冲在战斗队伍的最前面去,我也决不推托,会一马当先,冲到战场上去,挖了一个又一个的红薯抱回来,上缴给大个子,然后再凭他论功行赏。他会将那些大个的红薯拿去,留下那些自己不要的小个红薯丢给我,说:“剩下的都给你啦,让你多得一些。”我看了一眼地上那些小个的红薯,合起来的分量还没有他得的一半多,抬头看着他甜笑过后的脸面,摆出一副作威作势的丑态,他在警告我不可争辩,我嗫嚅着嘴角,没敢出声。这时,又看了那些和自己一般大小的同伴,他们没有挖到红薯,可是手里都握着比自己分得还大个的红薯,我心里气愤,只是没敢发作。我捡起那些小个的红薯来,握在手里,就如握着一些零零碎碎的气愤一样难受。事发了,被盗的家人来追究事件,我们被抓了出来,这时,他们所有的指头都会向着我,我的手指只能指在地上,或是指向天上去。我被骂了,也被打了,庆幸的是我还没死去,那些红薯给了我能量,供我活下去了。
童年时候在狼群里我不能出声,如果要出声,也只允许是哭声。那时候,其他的狼都会大笑,他们很痛快,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痛,也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同情心,也许他们知道,但认为放在我身上是多余了。沉默会让我活得更轻松一些,不会受到同一类动物的攻击。在没有战斗的时间里,他们是永远把我推到后面跟着走,我也没敢跑到他们前面去。只有在战斗的眨眼间,他们会把身子头儿全掉转过来,目光都会落在我身上,然后让出道路来。此时我是核心人物,仿佛是他们心中的勇士,又似他们心中的利刃。所有人都会赞许地称我是能将,在我犹豫的时候,他们会告诉我如何生存的方法,那时我开始变得强大起来,学到了他们一向不愿外传的求生绝技,我可以庆幸,那是老天给自己的宠爱。小偷速抢是我常犯的事情,我饿,我得吃饱,就算挨一顿打,也不能挨一顿饿。家里的那几顿饭已经不能满足我的胃口,看着别人吃零食,自己不流口水,却在吞口水。我能抢过来就去抢夺一些吧,我也不过分,不会抢去他的全部,但也得够塞牙缝。我不管对方会怎么样,他可以哭,也可以骂,甚至跑回家去告状,告诉他的父母,我还是会去抢,反正我要吃,也准备好了挨骂挨打。
在全村人里,绝大多数人都拿我当坏人、恶人、盗贼,我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自己,反正我要活着。他们都讨厌我,我身上很肮脏,破旧的衣服常常不遮体。奶奶老眼昏花,不能给我缝补,就算缝补了,也要不了两三天,还是会被我撕破。上树穿林是我每天的功课,我不肯闲下来,总能找出点事情来做,哪怕是打架,或者被别人打,那样也比坐着无事耐受些。穿在身上的衣服脏污,是因为我换洗得太少,也是我经常在泥地上玩耍。要是衣服洗去了,我只能光着身子,我没几件衣服,父亲几年难得回家一次,买两套衣服就该穿几年了。我从小就被别人骂习惯了,就是十五岁穿着开裆裤也不会脸红,这种开裆裤当然不是原有的,而是我自己的杰作,把它撕破了,也许穿得破旧一些,保持一副皮拉斜的模样,才与我的身份相符吧。在村里没有任何一个能和我一样穿衣。夏天穿一件,光着脚丫子不穿鞋;冬天穿三件夏装一样单薄的外套,穿着父亲留在家的凉拖鞋,也没有袜子。尽管身子在寒风中抖瑟,鼻尖冻得红通通的,但是在别人问寒道暖时,我寒噤的嘴还是说自己不冷。我衣服上的污迹就如碎点的图案一样在点缀,身旁的人都不肯靠近我,只是觉得奇怪,他们并不会因为我身上的污点而放弃握着拳头捶在我身上。若是说打我脸上去吧,那儿和衣服也没有两样,除了在早晨那片刻,奶奶会给我抹干净脸皮,其它时候都能找出污迹来。我不在意卫生,没人会说什么,别人也不乐意看我的脸面,也没什么好看的。除非他们想数一数我脸上的污点,或者想看到有没有被打出五条手印来。若是没有,他们还会再补打几下,以图心中的痛快,显现脸面的威风。此时,若是见我流泪,他们才会善罢甘休,因为旁边有了吆喝声和称赞声,他们可以大笑起来。在十岁以后,我就不再轻易哭泣,我不愿意哭出声来,我该笑着,不能让他们都在大笑,而我一个人在哭泣。哭泣也没有人会同情自己,他们反而会笑得更灿烂,更得意,我不愿意让他们笑得太开心,我不能哭泣。尽管我在动作上不会有反抗的表现,在精神上还是会反抗。我相信在某一天,自己也能让他们都哭泣。我不哭了,他们也不笑了,我坚强起来了。有时候他们掴我耳光,我还是笑着。我不是没有堂兄,而是他们都讨厌我,打哭我,还和外人一样打我。当然,我与他们也和别人一样陌生。我不认识亲情,从我能听懂人话开始,入耳的多是骂声打声,唯一能让我感恩的是,奶奶给了我饭吃,我想,那就是亲情,除此之外,我便没有认识到其它的了。爷爷奶奶总是打不着我,等他们抽鞭子时,我已经跑开好远了,他们只能拄着拐杖破口大骂,我不爱听他们骂什么,只当他们都是疯子。这时候我突然觉得孤儿真好,没有人可以管得了自己,也没有父母扯着自己用鞭子抽打。这是做孤儿唯一的好处吧。村里少了什么东西的时候,村里人第一个想到的就会是我。因为我的名气大,他们张口闭嘴都能很熟练地不加思考地叫出我的大名来,和平时呼吸没有什么不一样,一点儿也不费力气,不费心思。如果出现了破坏性的事件时,他们更会排除一切的可能性,然后想方设法地为我编造一段精彩的传奇故事出来。那些有力的众口一致的说法,能让全村人都相信是真相。教育可以改变一个人,它能使好人变成坏人,也能使坏人变成好人。
我没受过多少良好的教育,在家里没有,在学校也没有。我没有和别人一样长期坐在教室里读书,我适应不了,也没人强迫我学习知识。我的心思完全在白色的石灰墙外面,就算外面有风雪暴雨,也可适应过来,不会让我觉得痛苦。课本上的那些黑黑点点,还不如我身上的污点那么喜欢,身上的污点都是获得战利品后留下的纪念,它让我想着香甜的食物,解除了我的饥渴。那些课本只能让我厌烦,新发来的课本,没留存到一个月,就不知道去哪里了。上学一年,什么也没学会,还经常受到老师的臭骂,同学的冷眼。不过这一切我都已经习惯了,我也不在乎。要什么脸面呢,只要胃不叫饿,肚子不喊饥,就是我莫大的高兴。在教室里,我坐在最后一排的桌椅前,仿佛是来监督老师讲课一样,呆呆傻傻的,如一根木头一样面对着老师。我从来不会写作业,连作业簿和铅笔都没有。同学的铅笔丢失了,都说是我偷去了,他们所有的人都指着我,我有口难辩。老师从来都相信群众的说辞,因为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他可以不在乎自己的眼光是不是昏暗,只要有人证,就容易做出判决。判决得正确与否,他自己又不会受到损失,他做到了让所有人都信服,那样就是明断。他们把我的铅笔拿去了,我不再去买,也不肯写作业。我的书包还没有扔掉,它可以装一些食物,这比以前将偷来的食物拿在手上强得多。食物握在手里很不舒服,偷得多了还捧不了,吃不了,所以经常会扔去,现在不一样了,吃不完可以留起来,放在书包里。原本也可以装在衣兜里,只是新衣服穿过一个月之后,衣兜装物品的功能就完会丧失。一手伸入衣兜里,直接抓在了肉身上。在学校里,同学们也拿我当贼看,他们不肯跟我玩耍,我也怕和比自己小的同学玩耍,连靠近他们都害怕。有一次,一个同学在离我五米外绊脚摔倒了,哭了起来。这时,有许多同学围过去观看,也有同学看着我,就叫喊起来,说是我推倒的。老师过来了,问那个哭着的同学怎么回事,他只是哭,没说是怎样摔到了。老师又问旁边的同学。同学们都说是我推倒的。老师听了他们的诉说,就我向瞪眼喝斥。我解释也没用,老师只相信群众的老实公道话。在上学的时候,我除了学会一加一等于二之外,别的加法几乎没有学会,这可能是我一年学习下来的唯一收获吧。而汉字呢,我不能用普通话说出几个字来,老师讲课都多用土话,我没有听到他们说过几句普通话。期末考试得了零分,回去见了父亲,他也没说我什么。我也不肯去上学了,我讨厌学校,那个地方不自由,一样存在偏见。父亲没有逼迫我去上学,他认同我不是读书的那块料,也不必花一些没有收成的费用。他把那份学费拿去买肥料,撒到田里去,还能多收一些稻谷。村里有人提醒父亲:“还是让他去学校混几年,有老师管教,时间久了,就会适应,多少认识几个字。”“读了两年书,什么也没学会,加减乘除都还不懂。”父亲说。“他还小,不懂事,不去学会做人做事,放在家里能干什么。”那人说。“他自己不肯去学,随他自己玩吧,不浪费钱了。”父亲说。父亲说的是实话,我什么也没有学会,我的心早就学野了。别人七岁入学,我到了十岁才去上学。别人从小有父母端着、捏着、跟着、指导着。他们就如花圃里的花草,修整得有形有样,规矩整齐,而我就如一棵被风吹在深山里的蒲公英,任其自生自灭。别人去上学了,留下我在村里乱钻,比我大的孩子不在家,我可以在村里称王称霸,做坏事也自由多了,不必再受他们指使。我可以带人去偷东西,他们不敢做,我就自己去做,偷过了后也会分赃给他们享用,他们陪我玩耍,给一点好处也应该。在我不开心时,也会欺负他们,把他们打哭去。那时候,自己也可以大笑一回。我做的坏事很多,数也数不清。惹得村里人常常骂我,还有奶奶每天都能收到别人来告说和指责,要她管教我。当然,在他们找来时,我便跑出门去躲藏。我才不肯等着喝骂和鞭打呢。
十三岁以后,我经常和奶奶骂嘴,嫌她唠叨,诅咒她早些死去,还和她抢吃食物。从以前的狼群里我学会了抛弃良心、欺侮弱小,斩去了同情心。那时,我在比自己大的人群里依然是小羊糕,但是在比自己弱的群体里,我就当着狼王,可以任意作践他们。为数记得的坏事件中,也不多了,特别是小时候所犯下的那些事情,早就如喝清水一样没有味道,也就没有记得真切。无论做什么事情,我总能想出法子去破坏它,玩火柴能将稻草堆烧毁。那是在一个山脚下堆放的几处稻草堆,幸好没烧到山上去,若不然家人都要遭殃。在稻草堆烧着火时,同伴有吓哭了的,也有吓傻了的,还有吓跑了的,他们跑去告诉大人们,大人便及时赶到火堆处,然后把火源隔离开了,再通知我爷爷,爷爷担水浇火,忙碌了一下午,火势太旺了,灭不了,就让它烧了,最后赔偿了稻草堆给人家的牛过冬食用。晚上回到家里挨了一顿骂,我嘴上不吱声,任由爷爷奶奶说去,吃饱饭早早去了睡觉,不当一回事。接下来的几天里,村里没有几个人肯跟我玩耍。他们的父母不让他们跟我学坏,禁止他们和我玩耍。过了一些日子,大家都忘得差不多了,于是,他们又和我玩耍。自从那次以后,爷爷奶奶便把火柴和打火机藏着,我找不到,就没有火来玩,这样并不能阻止我犯事。在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找一些事来做,要么上树摘果子吃,要么在泥地里找食物,或者到水里摸鱼。总之,我是不能闲下来,闲下来了手脚会不麻利,也会像野兽锁在笼中一样难受。最令村人所痛恨的,当然是我在村里的古井里屙屎了。他们都说要砍去我的手脚,弃之于粪缸,我并不畏惧。
别人从来不认为我是孤儿,因为我的父母都健在,我却不认识母亲,母亲嫌贫爱富才离开了父亲,跟了那个有摩托车的人过日子。这是我成年之后才知道的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