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征文】弗朗西斯卡和杏花嫂子
1965年8月的一天,美国南衣阿华的乡间,40岁的农夫之妻弗兰西斯卡,坐在自家木屋的前廊秋千上,喝着冰茶,百无聊赖的打发着午后的时光。一辆旧的雪佛莱小卡车,迷路一样犹疑顾盼的开进了她家的车道,向着她家的方向驶过来。
那个迷路的司机,是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师罗伯特.金凯。
“我在找一座廊桥,我想我是迷路了。”他对向他和他的卡车走来的女人说。那一刻他在心里飞快描述她:风姿绰约,或者一度风姿绰约。
“那桥离这里只有两英里地,我可以带你去。”她手里拿着一杯冰茶自告奋勇的说。
一般人可不会这么做,不过她这么做了,后面的一切顺理成章。40岁的农夫之妻弗朗西斯卡,在丈夫和孩子碰巧因为有事不在家的一周内,跟这个闯进自家车道的司机,发生了一些我们能猜得出的事。
因为一座古老的廊桥,夕阳下的廊桥,晨曦里的廊桥,他们的爱情发生了。
我看到了一个跟1965年的中国完全不一样的美国乡村。
1965年的美国乡村是什么样子?从弗兰西斯卡身上可窥见一斑。
弗朗西斯卡,大学毕业,从那不勒斯千里迢迢去了美国。因为她所爱的人在那里,并且是在美国南衣阿华的乡下。他们拥有自己的草场以及牛羊,想来他们的邻居们,也大抵一样的情况。那么弗兰西斯卡,农夫之妻,到底用一些什么样的句子和词语来形容她以及她的生活呢?她跟丈夫恋爱之初,曾在地中海阳光下的咖啡馆里,欣赏甲壳虫乐队的演出;他们使用瓷质或纸质的咖啡杯;生活中习惯喝自制的柠檬汁,偶尔喝白兰地;日常生活中离不开肉食;他们有属于自己的家庭邮箱、自己的车道;家里有电灯电话;木楼分两层,二楼卧室套房里有浴室,家里的孩子们活泼而可爱;男孩子喜欢参加橄榄球赛,女孩子弹钢琴,参加大学舞会。弗兰西斯卡能熟练的驾驶她家的福特小卡车,她曾经在夜晚开着这辆小卡车,把一张约会的小纸片订在那著名的廊桥上,邀请那司机兼摄影师次日到她家共进晚餐。她习惯在厨房里看书,关于历史、诗歌、小说;也喜欢在厨房的木桌旁,听收音机里定时播放的乡村音乐。她可以跟这个司机一起在厨房里喝着意大利干葡萄酒,听着乡村音乐,谈论叶芝以及他的诗歌。她戴着金圈大耳环,金手镯,穿着性感的刚买来的连衣裙。当然,一切准备就绪,岂可少得了假装跳舞以及香水,那是风歌牌的香水,在迷幻而飘忽的空气里;这么美的夜晚,如果要喝一杯,总得为了点儿什么;罗伯特.金凯情意绵绵的说:“那就为了这古老的夜晚和远方的音乐吧。”
一切都是那么的充满诗意而又顺理成章,在那样一个乡村里,没有贫穷的尴尬。这故事,发生在1965年的美国南衣阿华的乡村,1965年的中国乡村,又会是什么样的呢?假如也有这样一个40岁的农妇的话。
首先,映入眼帘的中国,一定是全国上下一片红:红旗,红袖章,红五角星,红脸蛋,红头绳……
假如我们要安置的这个人,一定跟弗兰西斯卡一样40来岁,那么就姑且叫她杏花嫂子,她的大致形象是这样的:没有文化,或者读过二三年小学;有五、六个孩子,大小不一;她本人以及孩子们都面黄肌瘦;可能她头发已经有部分白了,不知道化妆为何物;穿着打满补丁洗得发白的蓝布单衣,裤子上也满是补丁。白天她跟着全村男女下地挖土挑粪挣工分,晚上在油灯下给孩子们赶做布鞋。把老大的旧毛衣拆了给老二织毛裤;一日三餐吃的红薯土豆,小半碗干饭舍不得吃,总在大人孩子中间推来推去,最后推到了最小的孩子面前才作罢。
她住在土坯房里,房顶上盖着的稻草又该翻新了,可稻子还未收割。新鲜的稻草还暂时不得。屋里要漏雨的地方,还不得不在雷雨之夜全家拿盆子轮流打仗一样接一下。
她没见过电视;电话要镇上公社和邮局才有;香水从未有过,那是资产阶级小姐的,她万万不可有。再说,喷上香水去挑粪水,无法言说……
弗兰西斯卡家天天离不开的肉,她家要基本一个月才吃得到一次,还尽量托人找关系买肥肉多的,这样全家才感觉吃上了肉。
她不懂诗歌,但是会把最小的一岁多的幼儿放在膝头俯仰拉手给他唱:扯锯,拉锯,吃口奶奶犁沙地;犁得深,犁得密,来年谷子铺满地。
她也不懂什么乡村音乐,她所会唱的,是天天在村头喇叭里宏伟震天的:大海航行靠舵手。
也不会跳弗兰西斯卡跟那司机跳的那种男女之间的暧昧舞蹈,向前也没有移动几分,向后也没有移动几分。她会跳秧歌,大红绸带腰上系,哐次哐次舞起来。
当然,不要说她,她的子女也没有见过橄榄球是什么样子;不知道大学朝哪个方向;不知道钢琴是什么样子。不过,他们自有他们的玩法,丢沙包,跳房子,跳绳,参加识字扫盲班,跟着知青唱红歌。
她也不知道叶芝是哪个村的,更不懂他说的什么:太阳的金苹果,月亮的银苹果。不过她知道她家院子里的一棵梨树,年年开花,年年结果,甜过蜜糖。
她更不会像弗兰西斯卡一样有自己家的小卡车,就是他们一个村,也才只有一个拖拉机手,一台拖拉机。那给拖拉机手说媳妇的媒婆,都踏破他家门槛了。不过,她家有架子车,独轮车;尤其架子车,双轮铁轴的,全村都找不到几辆,那是她公公早年间置办来做生意用的。
种种的对比表明差距之大,好像根本就没法比,似乎也没有可比性。
弗兰西斯卡,美国的乡村农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描述她的一周时光,就好像她曾经坐在木屋前廊的秋千上,喝着冰茶,漫不经心的打发着午后的时光一样。作者让我们了解了不少她的生活细节,她在惆怅婉转的思念情感里,度过了她的一生。
中国的农妇,是根本不敢想着偷情的。饭都吃不饱,谈何有力气去偷情?几张小嘴等着挣到工分吃饭,丈夫不言不语只知道干活,他要不干活全家更没饭吃。也许在她还比较年轻的时候,比如三十岁;村头那个健硕而貌俊的王老六帮她挑过担子,在村里开大会的时候有意的多看过她几眼,或者从河里抓过几条鱼,假装顺路给她带过几条:“花,这鱼拿去给孩子们做顿红烧鱼吃。”那莽汉子说。那一刻她心里有过突突撞撞,之外风也还是风,雨也便是雨,什么都改变不了什么。不像那什么都敢尝试的知青。她还记得,有那么一对知青和村女,恋爱遭遇诸多阻碍,为了避开村里人的眼目,趁月夜躲到地窖里卿卿我我。正在水深火热之际,水泥地窖口的石板哐当盖上了,喊吧,不能;不喊吧,得死。在喊与不喊之间,没有多少时间徘徊等待,窖内空气渐次耗尽。最终,双双窒息死在里面。经村里做主,那里便成为了他们的坟墓,不再用于窖藏粮食。即便这样,也时常还是有在那夜晚麦地里的,玉米地里的,草垛边的偷鸡摸狗之事发生。不管穷成啥样,人们的对于性,也还是趋之若骛,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但大多数人的生活还是如杏花嫂子一样,贫穷并快乐着。可以随便拿到阳光下晒晒,不怕人说闲话的。
两个不同国籍的女人,处于同一个时代,你过你五光十色的生活,我过我粗茶淡饭的日子;你喝你的白兰地,我喝我的玉米糊;你穿你的连衣裙,我穿我的棉布衣;你喝着冰茶坐在门廊前荡秋千,我满身汗湿的挑大粪。这就是不同的人生,令人慨叹充满悲情和无奈,而它又是那么活生生的存在过,从前至今。
如今的中国农妇早已不是1965年的杏花嫂子了。大部分已然超越了弗朗西斯卡,住洋楼别墅开豪车。倘若有罗伯特.金凯那样的男子从她们的房前经过,大抵也不会停下来问路了,因为有GPS;即便看见那风姿绰约的或者曾经如此或者一度如此的女主人坐在廊前喝绿茶,也不会瞥一眼,傲骄的留下滚滚车烟绝尘而去,留下那女人在廊前骂一句:滚粗,开那么快去投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