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南社火
在我们陇南,每年春节,从农历正月初六到十六,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民间社火就会红红火火地耍起来,极尽热闹和喜庆。陇南社火是一种古老的汉族民俗文化活动,蕴含着“伏羲文化”和“秦陇文化”的人文精神,体现了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向往和追求,表达了人民大众的思想感情和审美趣味。这种极为大众化的艺术表演形式,深深地根植于民间丰厚肥沃的土壤之中,最接地气,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代代传承,历久不衰。
据考证,社火从汉代的灯节逐渐演化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南宋诗人范成大在其《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中,就有“轻薄行歌过,颠狂社舞呈”的诗句。对此,他解释说:“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后来,清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卷九》中也说:“立春前一日,太守迎春于城东蕃厘观,令官妓扮社火:春梦婆一,春姐二,春吏一,皂隶二,春官一。”
社火缘自于汉族劳动人民自我表演、自我欣赏、自我娱乐、自我陶醉的根本需求,因此在中国各地,尤其是在农村广为流行。人们通过它来表达欢乐、恭贺、喜庆、热闹的气氛。可以说,社火的发展既是经济文化的一种反映,也是政治经济的一种表现,它和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紧密的联糸在一起。随着人们的生活环境的变化和社会的进步发展,过去单一的生活早已成为历史,人们复杂的意识形态,使社火活动也开始复杂起来,内容和形式上更加丰富,由于地域民俗民情的不同,各地的社火都具有非常浓郁的地方特色。
社火集中展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与才能,涉及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武术、戏曲、工艺美术等众多艺术门类,属于广义的曲艺范畴。陇南社火也是种类繁多,花样齐全,主要有踩高跷、耍龙灯、狮子舞、划旱船、扭秧歌、威风锣鼓等表演形式。陇南社火主要源自于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花灯戏和高山剧,已有千百年的历史了。
陇南的社火集激情与技艺为一体,既有细腻的情趣表演,又有高超的技巧表演,使人看后回味无穷。就音乐特点而言,陇南社火一般是以动作为主,音乐为辅,音乐始终为动作服务。如音乐节奏的快慢,要遵从于动作的需要,不同的动作需奏出不同的节奏,音乐唱段上,曲调上多吸收当地民歌,个别还运用现代的西洋乐,经过多年流传,在当地风格民情的影响下,再经艺人的加工,就成为别具一格的歌调,词的内容大多以吉祥,喜庆为主,加以劝善、行好,边演边唱,使社火气氛更加丰富多彩。
近年来,陇南社火在传统杂耍戏逗的基础上,孕育萌生出了展示生产成果、炫耀生活、赞美时代的文化艺术大集会和大比赛,其目的性已不单单是热闹玩耍,既有欢乐,也有教益,更寄予着陇南人美好的生活意愿。结合现代生产中心任务,一些新型社火歌舞说唱节目和生产广告节目涌现了出来,使得陇南社火旧貌换新颜,以崭新的姿态,活跃在民间年节的许多开阔场地。而且,群众把一些音乐、书画、生产等活动也夹在社火队伍之中,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像彩车、彩塑、剪纸、人物造型、发明创造、科学展望、体育健美、民乐、管弦乐队等等,不仅保留着民间艺术、民俗文化的浓重色彩,与传统节日相映生辉,还冲破传统意识范围,散发着浓郁的现代气息,适应当代人们精神生活需求,升华到了新的艺术高度。
现如今,陇南社火遍地兴起,各乡镇农村、教育系统、农牧系统、厂矿企业,一组织就是几万人的社火队,浩浩荡荡轮番进入城镇社区,观众人次高达数百万;而且陇南群众已形成了一种观念,过年不闹,就不像过年的样子,就有很大的失落感,会觉得过年很没有意思,很有缺憾——可见社火在陇南民众的年节生活里,其影响有多深、多广、多大。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当今,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社会开放,生活幸福,民间社火便很兴盛。也就是说,国运兴,则社火兴;国运弊,则社火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陇南大地上的社火年年红火,高潮迭起,常演常新。时逢盛世,理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