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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晓荷.心愿】逢集,赶集(征文.散文)


作者:京华倦客 童生,551.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188发表时间:2017-03-15 08:56:02
摘要:久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到那个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了,想来还真令人流连,心中很想在去那个地方看看,可是那儿的人渐渐也失去了联系。听朋友说,那儿的集市没有了,只是存在人们的观念中,每天都是逢集,和当年一样,逢集才有的东西,店铺里随时就有。那些当年在赶集相约的青年男女们故事,已经消失,随着在大城市打工外出,青年男女们都涌向大城市。逢集的故事消失了,赶集的故事也消失了,他们在大城市里上演着另一种版本,村子也开始恢复着往日的平静,一段逢集赶集的戏剧就此拉下了帷幕。


   父亲说带我去赶集,高兴的一宿未眠。
   那是在上个世纪末,我们所处的乡村没有集市,看到从山外赶集归来的乡亲,手里提着大包小包,有讲不完的新鲜事,买回来好多好多,我们从来没见的好吃东西,并且都给自己的孩子买回了新衣服。我们觉得外面的世界是那样大,是那样的神奇呀!什么都有,很有诱惑力,于此,在心里盘算着,但愿有一天,我也去山外赶一回集,在小伙伴们身边至少有炫耀的资本,有说不完的话题。
   这样,心里想啊想,盼啊盼!
   总算有一天,父亲带我去山外赶集,我早就打点好自己的行李,跟着父亲,沿我们村的河流逆向行走了十公里路,走进山沟,爬上山顶,翻过山,顺着山路慢慢走了四十公里路,天色已晚,暮投村民家。
   记得那时没有招待所和饭馆之类的供客人歇息的场所,只有好言说着住在村民家。吃饭还是自己带的米面,用村民的锅碗瓢盆操作,自己动手做饭,吃完饭后给村民两角人民币的糟锅钱(暂且算是对使用了他们厨具的补偿。)住宿一晚收两元住所费,这还算好一点,能够收留我们已经很不错了。有的还不收留,很难为情的。
   后来,赶集的人多了,就渐渐总结出了一个好一点的方法,就在逢集的地方结拜一些兄弟,由陌生人变成熟人,再变成感情深厚的结拜兄弟。山后的人每年到蔬菜瓜果成熟的季节,常常给结拜的兄弟们送一些去,一来二去,情感交流,礼尚往来,感情越交越深厚。结拜的兄弟们也常常在农闲季节来山后,山后的弟兄们更是杀鸡备酒,摆一桌宴席,邀村庄中头面人物来陪陪远道而来的客人,热情款待,这样久而久之,不是兄弟甚是亲兄弟。
   有一点必须的把握准,赶集时一定要在逢集的头一天晚上住在有集市的村子,否则第二天去,时间不够,到达时就会散市。
   印象中最深的是我随父亲赶集的那一次,集市所在的村庄是由一条河流把村庄分成两半,集市就在河流的两岸向里延伸。各类商品都是自然分类划区,想吃饭可以去小吃专卖区,衣服鞋袜都有专卖区,各类农家需用的物品基本上应有竟有。
   现在还记得,吃的最香的一顿饭是酸菜挂面,在那个年代,逢年过节,走亲戚送挂面,是最体面的人情,是最上等的礼物。平时想吃上挂面,那就更奢侈了。这一次在集市上吃了一顿挂面,虽然只有两毛钱,但是很可口,以后好像再没有吃到过那样香的挂面了,的确没有。
   后来,我到农村的一个镇子上工作。当年从县城到哪儿没有客运车,全乡只有一辆双排座农用车,进城也好,回乡也好,要提前订车,否则要翻越高高的大山,步行一天才能到单位。坐车要在坑坑洼洼的泥泞路上艰难的爬行九个小时,遇到晴天还好一点,如遇到下雨天,基本上要坐一整天的车,到单位就精疲力尽,还要自己做饭,要么就饿一宿。
   在当时,那儿没有饭馆,只有乡政府一个大灶,仅供政府人员享用。可是我们在那儿工作时间长了,也偶尔可以去蹭一顿,一般情况下不对外开放。所以到达哪儿也就天黑了,政府大灶哪有饭可吃,这样我们要么自己做,要么饿一宿,集市也没有,更别说到集市去买饭吃。
   这儿的村民们似乎没有商品经济意识,自己种的菜自己食用,没有卖的观念,认为卖钱,感觉很不好意思,是很小气的表现。我们在哪儿工作时间常了,就慢慢混熟了,吃的蔬菜村民们就可以无偿提供。隔山岔五还可以走关系好的村民家去吃洋芋搅团、炖一只鸡,打打牙机也是常有的事。
   这儿的人们对山外的集市上卖菜的人瞧不起,认为菜不就是自己在地里背几背篓农家肥,把土挖松,撒一些菜籽,一场雨后就长出来了,想吃多少有多少,还卖钱,太小气了。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儿说要逢集市,政府在张罗,村民在凑热闹,学校等机关单位准备文艺演出,开集仪式在浓重的欢悦声中开始了,从此在这个乡村小镇演绎着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模式。
   过两天逢一集,空闲的两天,村民们在地里忙碌,逢集时去集市,就是没事也去“圆场”(方言:去集市上转转,看看的意思)。有事的人自然都忙的不可开交,农家的蔬菜开始走向集市,农家的自制农具也走向集市,卖鸡贩蛋,收头发换花线,等等开始走向集市。
   最富有特色的是那些少男少女,逢集必赶,他们不是在购物,而是在集市上眉目传情,暗送秋波,私定盟约,一来二去,给意中人送绣花鞋垫之类的情物,或者绣花枕之类的定情物,焦急等待媒人的到来。这样,逢集时间一到,那些女孩子们精心打扮,那些男孩子们用心塑造,去到集市上相约,很羞涩,见证着那个时代的青年男女的一段情感姻缘。
   久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到那个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了,想来还真令人流连,心中很想在去那个地方看看,可是那儿的人渐渐也失去了联系。听朋友说,那儿的集市没有了,只是存在人们的观念中,每天都是逢集,和当年一样,逢集才有的东西,店铺里随时就有。那些当年在赶集相约的青年男女们故事,已经消失,随着在大城市打工外出,青年男女们都涌向大城市。就像一个朋友给我说:“他们村子的女孩子出嫁的喜酒,他们好像十多年没喝过了。只是他们过一段时间就发现不是村子里的男孩子带回来一个外地女孩子,就是村子里的女孩子带回来一个外地男朋友(姑且算准丈夫吧)。”
   逢集的故事消失了,赶集的故事也消失了,他们在大城市里上演着另一种版本,村子也开始恢复着往日的平静,一段逢集赶集的戏剧就此拉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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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章作者讲述了小时候当地逢场赶集的故事。在那时候农村不富裕,赶集在“我”眼里算是特别新奇的事情,每次看到乡亲们买回来大包小包的东西充满羡慕,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终于有一天,父亲带上“我”走出山外几十公里赶集,因为路途遥远当天还得借宿村民家,受到村民的“热情”招待,也结识了朋友,后来“我”也再一个村子工作过,那段时光也特别美好……以后“我”工作在外地,很少再回那个地方,只能留在记忆里了。文章语言朴实生动,娓娓道来像拉家常,最大的亮点写出了当地的习俗,以及当地人善良淳朴的美好。一篇不错的文,故此推荐共赏!【编辑:叶华君】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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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叶华君        2017-03-15 09:00:49
  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描述,作者把当年那段赶集的岁月刻画得很美好,那些村民的好客,善良,淳朴跃然纸上。作者写出了家乡之美,乡亲之美,触摸着让人无比温暖和怀念!
叶华君,成都市作协会员,东部新区草池街道人。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我有一颗善感而质朴的心,我爱我的家乡我的亲人!QQ1052430610
2 楼        文友:叶华君        2017-03-15 09:02:22
  “逢集的故事消失了,赶集的故事也消失了,他们在大城市里上演着另一种版本,村子也开始恢复着往日的平静,一段逢集赶集的戏剧就此拉下了帷幕。”尽管时光远去,但是小编相信,它在作者心里,永远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叶华君,成都市作协会员,东部新区草池街道人。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我有一颗善感而质朴的心,我爱我的家乡我的亲人!QQ1052430610
3 楼        文友:张福洲        2017-04-29 23:01:24
  逢集,赶集,生活有了新天地。集市上来来往往,添了情趣,活了市场。好文章!
命运如写作,可以去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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