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灾”与“人祸”
2001年7月出差去外省参观学习,乘火车时,同座的一位乘客问道:“一个企业破产,或一个乡村由富变穷,是‘天灾’所致,还是‘人祸’所为?”
我的回答是:“有的是‘天灾’,有的是‘人祸’。”
两头一堵,本以为这答案可以打满分的。谁知,对方却不满意地纠正道:“有的是‘天灾’,但更多的是‘人祸’。”
琢磨一下他的话语,意思中无疑加大了“人祸”的比重。后来通过看报,他的观点在某些时候,似乎曾得到我的相当认同。
然而,后来我又发现,认为是“天灾”的,大多是干部,而认为是“人祸”的,大多是平民。因而,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笼而统之,很难定论,有时是单一的,有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行。
不过,此次乘车,倒使我经常联想起一次看报。
记得有一次看一张“不小”的报纸时,版面上赫然醒目的标题是:××市一个月内破产了××个企业。从改革的角度讲,破产可能是作为一种方式提出的,但此消息所透露的举措之大,在极短时间内,破产那么多企业的这一结果,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都着实令人揪心不止,高兴不起来的。破产好破产,在某些地方,让那里的企业一夜之间全部破产并不难,但在几年之内上马一个较好的企业,恐怕是很没把握的吧?
总的感觉是,“天灾”可抗,“人祸”难防。“人祸”不除,事业必败。各种各样的“人祸”,小而言之,能祸害一个地区,一个省份;大而言之,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总而言之,人们是极不愿看到的,除非腐败者。
现在的问题是,明明是“人祸”的原因,有些人却硬往“天灾”上赖。目的是推卸责任,易地做官,把种种不正常视为“正常”,掩人耳目。整治办法并不难,就是对“人祸”的制造者,要拉下脸来,寻根问底,分清责任,兑现“惩”字。然而,最关键的,是得有一批敢于负责,最讲“认真”的人,能够大胆地去“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