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童年
一 我与堂哥二三事
仔细地想来,童年时代的许多事,竟都与堂哥有关。如果说我小时候有一个偶像的话,那么这人,就该是我的堂哥了。
堂哥那个时候,总喜欢拉着我们一帮小兄弟,一道去小水沟里捉鱼。我们为了捉鱼,真是跋山涉水,不辞辛苦。杂草丛生的田间小道上,经常有蛇出没。听大人们说,有一种青色的蛇,毒性极大,要是不幸被咬伤,那可是致命的。大人们耳提面命般地相劝,可惜的是,全被我们当成了耳旁风。当着面唯唯诺诺,背地里我行我素。我们的确曾经遇到过大人们所说的青色的蛇,那蛇爬得极快,只不过,它是见到我们便逃。现在想来倒是后怕,倘若那青色的东西是颇具攻击性的虫类,我们恐怕是难以幸免的吧。
堂哥说,田间大部分都是水蛇。水蛇咬伤了人,就跟蚊子差不多,最多在被咬伤处起个小包包而已,过几天就没事了。他怎么会懂的这么多的,我并不知道,只是对此深信不疑的。
堂哥,真有办法!水沟里的水那么多,鱼在里面到处乱蹿的,那是很难抓得到的。堂哥早有准备了!他让我们都带了脸盆,桶子,显然是有考虑的。堂哥的做法是,将一条水沟分成了两半,就是在水沟的中间砌起一堵泥墙。然后,我们用手上工具脸盆或者是桶子将一边的水弄到另一边去。堂哥,那时扮演的角色大约是类似于指挥官的,他为我们分派了任务的。我只记得,我是必须一次做完三十桶水的工作量。可惜的是,我们不是抽水泵,我们是实在的自力更生,耗的全部都是自己的体力。好歹,能够看到那半沟水越变越浅了。只要功夫深,铁棒也能磨成针,果真说得没有错!待到最后,沟水已经变得很浅,那些小鱼儿都已经清晰可见了。它们好像知道自己已经是瓮中之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乖乖躺在那儿,大口大口地张嘴呼吸。而我们如探囊取物一般轻易地将它们兜进了桶子里。实在快哉!
捉到这许多鱼,却很少能够见诸于我们家的菜桌上。想来,也是奇怪的。只计付出,不求回报,实是我之谓也!
堂哥,还擅长捕蝉的。他经常捕到蝉就到我们家去玩。满脸高兴的样子,不知道他对那蝉使了什么招,教它叫个不停,那声音是那般清脆。可是,我向他要,他又偏偏不给。交换条件往往是一本书或者两本书。幸亏,我爸爸是读过高中的人,也当过老师,家里还有一些藏书。我随手就可以拿出一本书来,反正当时我也还不识字。古典名著,唐诗宋词,现当代文学,在我的眼里全不如一只蝉来得重要!
我已经记不得,我爸爸的多少书,是被我这样暗中交易掉了。他应该略有所闻的,只是他从未当面置问过我。只是记得有一次,他自言自语道,家里以前的许多书都无缘故地没有了。那些书,现在何处,怕是只有天知道了。
堂哥,打弹珠是没有几个人可以比得上的。那个时候,他赢得了许多弹珠,还反过去卖给那小卖部的老板。小卖部的那个老头可真是“老奸巨滑”(略有夸张,我希望他不会见怪),他向堂哥买一角钱10颗,却卖给我们一角钱4颗。而堂哥每次却能卖好几块钱,由此见得,周围数十里的弹珠大概全部已经囊括在他手中了吧!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当我们知道他以如此低廉的价格转让了那些弹珠的时候,对自己的后知后觉,真是痛悔不已!怎么竟让那老头捡了便宜。
堂哥读书,也是十分聪明的。五年级的时候,他是全班唯一的一个考进镇上的奥赛班的学生。可是后来,因为家里经济的原因,他未能继续升学。他将读书的机会给了堂弟。当堂弟上初中的时候,堂哥能以自己仅有的小学学历,帮助堂哥解决一些数学上的难题。堂哥的聪明,由此可见一斑了。
时隔多年以后,堂弟已经从武汉理工大学以优异成绩毕业了,而堂哥终于再也没有机会读书。
我常想,我这样智商平平的人,都能够混到一个重点大学的本科文凭,后来又以超出清华和北大的研考成绩考上研究生。那么,以堂哥的聪明,他应该至少能够考个清华或者北大吧。可是,历史已经不可以再回去,也容不得我们再去做什么假设了。
二 假小子莹莹
假小子,后来慢慢长大了,也开始穿裙子了。我们这帮男孩才意识到,她原来还是个女孩。我们男孩之间的台词,有一些是不方便说给她来听的。我们终于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做死党了。——题记
我与她不相见已经十几年了。
那时,我们叫她莹莹。莹莹的外公外婆是我们村的。她的爸爸妈妈都是高级中学的教师。她那时留着短头发,像个假小子一样。我们这帮小男孩也从不把她当女孩来看。我们在她面前说话,也是不大讲究的。而她当然也能与我们玩得到一起,这其实是不大容易做到的,而她既然能够做到,也就说明了她的不一般。我们很自然地把莹莹列入了我们死党的行列。我们有祸共闯,有难共当,是一帮讲义气的“铁哥们”。
其实,莹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点子特别多。她在玩的方面,很有自己的思路。最有意思的事情应该要算“躲猫猫”了吧。起初,我们是不玩这个的,在我们那里比较流行的是“打架”。一帮小男孩分两派,然后进行“生死搏斗”。本来是打着好玩的,但常常是,假戏真做,最后真正地导致了两败俱伤的局面。现在看来,这其实并不好玩。
“躲猫猫”就因为莹莹而渐渐走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那时常常就在她的外公外婆家里东躲西藏的。在那里,翻箱倒柜都是常有的事。想尽一切办法,只是为了不被人发现。我们玩得不亦乐乎。可是,作为代价,整个屋子,最后变得乱糟糟,秩序全无,也是拜我们所赐的。莹莹那时,大概也被她的外公外婆恶狠狠地教育过吧,我不知道是否真的如此,只是猜测。那样不堪入目的“战场”岂是一般人所能承受得了的。
我们爬树的时候,莹莹也会跟着去。她不会爬树,就在下面看我们玩。我们在树上做房子,在树上聊天,全当她不存在,她也不会不高兴。那个时候,怎么没有想到,教她爬树呢?作为我们死党的一员,她应该具备这个最基本的技能。可惜,我们的死党队伍早已解散,这个想法,只能是永久的遗憾了。
莹莹,也很喜欢与我们一起烧“哥拉巴火”。这也再一次证明,她确实能与我们玩得到一起。那泥巴那么脏,她也不怕。她同我们一起用树叶子当菜,用树枝当锅铲,用泥巴当米饭。她也同我们一起用破砖瓦来盖房子。我们会了的,她全会,我们不会的,她还能够创造性地搞出些花样来。
假小子有的时候还喜欢玩火。有天晚上,她在她外公家门外搭起了小帐篷。在里面放起了蜡烛。照得那片地亮亮的。真是妙计!这样即便有风也不怕了。我们问她是在做什么,她说,只是觉得很好玩而已!
假小子,后来慢慢长大了,也开始穿裙子了。我们这帮男孩才意识到,她原来还是个女孩。我们男孩之间的台词,有一些是不方便说给她来听的。我们终于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做死党了。
后来,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甚大!我们一群孩子在外面堆雪人。没有想到,莹莹不声不响地加入了我们。那雪人的眼睛倒是莹莹加上去的。她就地取材,抓地上的泥,搓成两个栯圆状,贴到雪人的头上,正好。看上去,很是滑稽!我说,莹莹,你为我们的雪人做的这个眼睛真是不错!她笑了笑,似乎有话,却并没有说出口。
现在,与假小子已经多年不见了。想必已经是出落得婷婷玉立的大姑娘了。不知道,她现在生活得怎样。
但是,我们都会记得,我们的死党里面,曾经有过一个假小子,我们都叫她莹莹。
三 一本正经李荡荡
他说话,还是那样地有分寸。透过那话语,我仿佛还能看见多年以前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那时的他,是个“小大人”,而现在却是真正的大人了!--题记
荡荡很有“小大人”之风范。他会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大概是因为他喜欢学大人们讲道理,做事会思考再三,他也很少参与我们的恶作剧。我以为在我们的死党队伍里,他是最乖的那一个。
荡荡那时是个小胖子,我们都叫他“荡肥”。他并不因此而生气。时间长了,他也习惯我们这么叫他。荡肥其实严格来说,也并不是太胖,只是比较之下,他略微有那么一点胖而已。钱钟书先生在他的《读伊索寓言》里有这么一句话“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我现在来看,小胖子,其实心眼也不大。荡肥好像的确是有那么一点点小器的。他有什么好吃的东西,我们去要,常常都是无功而返的。经历了几次打击之后,我们也便了解他了,确实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当然,这些事情并不影响我们玩得开心。该打架时,还在一起打架。我们打的都是“玩架”。并不动真格,适可而止。烧“哥拉巴火”必定要把荡荡也叫上。少了他就不好玩了。我们烧“哥拉巴火”也是有明确的分工的,有森严的等级差别的。荡荡很是聪明,他总是要挑一些有地位的角色。太脏太累的活儿,他是断然不会去做的。相比之下,我们大部分小伙伴似乎就显得“傻帽”了些。不过,话说回来,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呢?脏活累活也得有人去干!
我那个时候与许多的小伙伴都起过争执,甚至动过武,可是却怎么也记不得,何时与荡荡有过什么矛盾。他应该是不屑于与我一般见识吧。我说他是“小大人”并非没有道理的。在荡肥眼中,我们其他人都是一群只懂得调皮捣蛋的小毛孩。
荡荡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他看到爸爸妈妈忙完农事回来,会抢着去帮忙拿东西。而我们那时,还没有这根神经呢!那与我们,有何相干呢?我们应该好好地玩,好好地长大,才是正事!而荡肥与我们的思维显然是不一样的,因为他在那个时候,就懂得了一些道理,即使他不明白什么大道理,至少他在行动上已经证实了某种道理。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可是在这方面,确实比他逊了许多。那个时候,怎么没有好好向他学习呢?世说,三人行,则必有我师。可是那个时候,我们的眼中,哪里有什么老师之说?想必,我们那个时候都太不可一世了,太唯我独尊了吧。
我和荡荡是同一年上的学前班。那个时候在我们农村里面不兴幼儿园。上学前班,其实是很好玩的。老师管得不严,作业比较少。我们回到家,常常是在一起写作业。不一会儿,就写完了。写完了作业,就可以出去好好玩一场。玩的游戏比较多,我也记不清楚全部了。其中,有“过家家”吧,荡荡好像当过那个新娘子。
上学之后,有许多的事渐渐地淡出了我们的生活。因为该长大了吧,上学前与上学之后,应该有所不同。是老师的教导起了作用,还是自己真正地成长了?不甚清楚。
我和荡荡从上学前班直至二年级都是同班同学。二年级升三年级的那一年,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期末考试成绩不是太理想,被迫留了一级。我们那时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同学,都难逃留级的命运。而我比较幸运地升入了三年级。从此后,便与荡荡不再同一个班了。但是放学后,我们还是同从前一样,并无丝毫改变。
后来,我们不再叫他荡肥了。上了中学以后,我们更习惯于叫他李荡。李荡已经比以前更为成熟了,他做事总是很慎重,说话总是格外小心。以至于在他的面前,我感觉我们都越来越像一群小孩子了。
现在,荡荡已经大学毕业了,在武汉找了份工作。我们常有联系。在电话里,他说话还是那样地有分寸。透过那话语,我仿佛还能看见多年以前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那时的他,是个“小大人”,而现在却是真正的大人了!
四 英俊潇洒李科科
科科,能够记得的关于你的事情确实已经不多。我不能还原一个完整的你了。我手中的拙笔也只能够写到这里。--题记
在我们的死党队伍里面有一个相貌出众的人,生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一表人才。这个人就是李科。我们那个时候叫他科科。
科科与我们一般人是不同的,他特别爱干净。并且特别喜欢穿漂亮衣服。喜欢穿漂亮衣服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只不过他穿了漂亮衣服,爱在我们面前显摆一下:“看看,我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好看吧!”这个坏毛病可真是要命,关键是在那个时候我们很少有新衣服可以穿。但是想想他也只是想满足一下虚荣心而已,我们只好笑笑:“是啊,你的衣服真的好漂亮!”我还记得,他那个时候有一双皮鞋,是一双大头皮鞋,黑黑的,天天都擦得亮亮的。不知道是不是他自己擦的。他与我们在一起,我们都是穿着布鞋。他会有意地把脚步放得很沉,发出“啪啪--啪啪--”的声音。仿佛他就是那位神奇的小王子,而我们俨然是他的老百姓,那可真是相形见绌啊!
科科的爸爸妈妈长年都在外面做生意,听说已经开了自己的家具厂,是很有钱的人。我们也很少见到他们回来。只是经常会有一些东西从外面寄回来。有的时候是新书包。再有的时候是新衣服。我们那个时候,真是很羡慕的。我想,每一个小孩子,大概都有过一段苦涩的记忆吧,这种记忆来自于不平等的成长经历,我们无从改变。
科科很喜欢玩扑克。对于各种玩法全部都可以了如指掌。而且他在玩扑克牌的时候,非常投入。他是真正把玩扑克当成一件事情在做,可以连饭都不吃,所谓废寝忘食,说的也正是科科。我们玩扑克牌,大多只是觉得好玩,闲来无事可以拿来打发时间。而他却能达到“忘我”的境界,真是不简单!还记得有那么一次,他的爷爷拿着根竹鞭子就过来了:“叫你回来吃饭,叫了几遍了?你长耳朵了么?”说罢,那竹鞭子就开始乱挥了,科科为了玩扑克而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是我们没有预料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