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旅他乡
“阡陌红尘,与你相遇,相知,而后相识,终抵不过有缘无分。你,只是我生命里的过客。无论那时擦出了如何灿烂的花火,到底还是要归于寂静,黑暗才是夜的本质。不再去问是否一厢情愿,我已选择遗忘。与你,只是我一场春梦罢了。再见,再也不见!”
离别,总是伴着一种难言的忧伤。驶向P市的客车上,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剩下的便只是玻璃窗抖动的咔咔声。车上的乘客并不是很多,七零八落的坐着,或是低着头摆弄手机,或是闭目蓄养精神,或是侧头望着窗外……即使不断的有清风灌入,倾出,也无法吹散方块空间内沉闷的气息与柴油的味道。十四座的男子,手里紧捏着明信片一角,微低着头靠在破旧的椅子上,满脸尽是疲惫之色。
小米,再见!或是,再也不见!
男子轻轻一甩手,将手中的纸片抛向了窗外。逆着光,他的脸上露出了妖异的笑容。
马路缠着苍翠挺拔的山峦蜿蜒向上,小城已淹没在茫茫雾海之中。望城坡上,一个莫约十七八岁的小青年一手扶着自行车,一手揩拭着额头的汗水,远远地望向那轮刚跃上枝头的红日。脚下风景如画,宛若仙境,一支支翡翠般的小山“漂浮”于云海之上,在晨初的阳光下折射着温润的光泽。天空那么干净,空气如此清新,男孩的脸上不禁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就在此时,一辆客车在男孩身后卷起了几片落叶,绝尘而去。男孩若有所思的朝客车隐入山林的地方望了一眼,躬身拾起了落在脚边那张类似于相片的纸卡。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对手绘恋人,只见他们挽腰伏在栏杆上,身前有隐隐灯河。那男子靠在女子耳畔似在说蜜语甜言,而女子则似在盈盈微笑,即使一个背影,也令人好不羡慕。男孩看得出画里那对恋人所在的地方就是河边后山的观景台,多少次他也曾站在那里遥望小城的霓虹。翻过背面,男孩看到了它主人留下的诀别话言。那略显幼稚的字体,似乎使他想起了什么,只见他微微一笑把卡片放入了随身的挎包……
第一话看客
绊三千尘世,只为寻得一场风花雪月。奈何桥头,你我共饮一碗忘川秋水如何?至少,不枉费曾奋不顾身,飞蛾扑火的爱情。明知只是过客,却还要努力精彩。再见,可是再也不见?
很久以前,便听朋友说过,澜沧是一个使人为之疯狂的小城。我虽有幸几次去到,但也都只是行路匆匆,未能领教。我甚至有些困惑,如此落魄寒酸的小城,真能叫人疯狂?前段时间待业在家,无所事事,情绪低迷,顿觉得人生无聊至极,故而滋生了离家寻些热闹的想法。于是整装行李,孤身一人来到了这座传说中的小城。
站在三角花园的抗震纪念碑下,我心里渐渐迷茫起来,究竟搞不清了此行的目的。一个陌生的城市,燃的毕竟是不一样的烟火,那热闹,又能与我有何干系?或许,只能做个看客的我,会愈加寂寞吧!我摸出卷烟,一根接一根点上,再捻灭,脚边的餐盒里满是烟蒂。下一站,在哪?
就那般,也不知过了多久,在最后一支烟快要燃尽的时候,我意外的等到了那个能将我拉出臭水潭的人。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后,我抬起头,只见一人歪坐摩托上,那张熟悉的脸上尽是惊喜。落日的余晖洒在他黝黑的脸庞,平添了几分沧桑的味道。
明,好久不见!
哇靠,看你刚才那鬼模样,我还以为认错人了。怎么,玩失恋嘎?
看着他担心中略带着几分揶揄的表情,我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我看起来真就那般失魂落魄么?脑海里,随即浮现出一个满头乱发,烟雾环绕,身挎行李,毫无生气的青年,身后残阳如血,身前车水马龙,脚边是的丢弃的餐盒。
算是吧,哈哈!
哇靠,你小子玩的要不要这么深情啊?
虽自觉有些微微的尴尬,但见到他那略带痞气的脸后,我便觉郁结在心中的迷雾散去了许多。虽然多年未见,还是那样亲切。或许,只是我们都未有多少的改变。
不服啊?
小样的,滚滚滚,说说,你是来这里找乐子呢还是来找乐子?
这么多年了,还是一成不变。可悲啊!
你倒是变了,变老了许多,哈哈!
靠,狗嘴吐不出象牙来!你在那工作?
货运部,怎么的,要不要一起啊?
明儿再说,先带我去找个地睡一觉,坐一天车累死了。
睡毛啊,先到我那洗个澡,吃点东西,然后哥带你风流去……
曾经,有朋友对我说:爱情本就是种没办法弄得清楚明白的东西,若论对错,谁知道谁背叛了谁!在李明月吴静的这出感情大戏里,我出乎意料的只做了个冷眼观客。
那天夜里,李明一个人失魂落魄的来到我住处(那时,我已寻了个酒店公寓,虽空间是小了些许,但也干净整洁,主要还很实惠),说是与他女朋友打架了,郁闷的不行,要我陪他喝酒。从他那没有逻辑的陈述中,我大概也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如下:
她表姐来城里玩,说要带他去见见。或许因为自尊心(因为最近他真的很落魄),或许真如他所说是太累了,他委婉的拒绝了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口角之战爆发了。最终,以女方甩出的两个耳光结束。女方摔门而走,男方穷追不舍。可是,终究没有可是了。
李明说,他很爱她,即使她曾离过婚,他也没在意过,以后结婚了,或许会遭村里人非议,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自己幸福就够了。其实,我很想问他,你真的就那么爱她?她真的便是那样好?你可能一心一意待她?她又可会一心一意待你……但我终究还是一语没发,因为于他我还是有些了解的。
第一次见到吴静,我便没什么好感,究其原因或是觉得她太过做作,举手投足,一颦一笑,似乎都只为哗众取宠而捏揉造作。但喜欢她的那个人又不是我,所以一切与我无关,我们不会有太多交集。可是与小米的相识,终究还是逃不过与她寒暄。
天色尚早,广场周边依然十分热闹,卖小吃的铺子前站无余地,游乐场中三五结群。只是一场夜雨,倒没有了那些聒噪的音乐和阿姨们“婀娜”的舞姿。一只偌大的金色葫芦立在广场中央,偶有几个闲人举手拍照,难得一见的冷清。突然,一对男女从葫芦背面追赶而出,样子甚是亲昵。但这又与我何干,他究竟没说他爱的是她,我究竟寻的也不是她。
我朋友说,今晚她出来见那男的事别跟你朋友说。
我终究是不明白小米跟我说这话是何意,因为一开始我本就摸不清李明与吴静的关系。那时,我还在为在荒僻的小路上等了那陌生男子半个小时而隐隐生气。
什么鬼啊?
我朋友说,她真正爱的是你那个朋友,今天晚上的事,她也没想到。自从回到宿舍,她就一直在哭。
究竟什么东西啊?我还是一头雾水。
她和那男的好像做那事了。
啊?
她说她是不愿意的,是那男的强迫她的,她还打了他两巴掌。看来,以后出去玩还是不要穿裙子的好。
那男的不是她男朋友?
不知道啊,她以前告诉我说是他兄弟,可我怎么看也不像,他们也像情侣那样牵手。我也搞不明白。
哦!哦!
反正,你不要告诉你朋友就是了。那男的说他要离开一段时间,然后她才出去见他的,他们会做那事,她也不知道!
哦!哦!
在那黑暗的小路上,虽我与他们相隔不远,但我确实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事。因为黑布隆冬的,又没有丝毫声音,鬼才会发现呢。她这样借小米之口向我坦白这事,无非就是怕我戳穿了,我这样想着。
那晚,还记得那陌生男子莫名奇妙的问了我一句:难道,你以为是我强迫她的吗?面对男子那似是而非的苦笑,我突然想起某电影中一个有趣场景,演的是一个大帅断一起强奸案的闹剧。剧中的那对男女争执不休,都说是对方强奸了自己。就在众人都等着看他笑话的时候,大帅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有些荒唐方法来。只见他取过一口宝剑,将剑扔给男人,将鞘丢给女人,然后让男人把手中的剑还入女子手中鞘里。最后,他说了这么一句粗鄙的话,就把案子结了。他对女子说,你若是不愿,动了,他能把手中剑放入鞘中;对男子说,你若是不愿,动了,她能把鞘套在剑上(意思差不多,原话却忘了)。
那天,看着醉意朦胧的李明,我只是拍了拍他的肩头,说了句好自为之。
第二话听客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小城随之也多了几分热闹。大街小巷,人来人往,空气中隐隐浮动着酒精的躁动。洗去一身的风尘,我顿觉得心中疲惫消于无形。靠在溜冰场的护栏外,我颇有兴致的打量着周围那形形色色人物、事物——这是我最近才养成的习惯。
突然,一只手毫无预兆的搭在了我的肩上。我侧过身,甩过头惊诧的向后望了一眼。只见一个陌生的男子一手扶在护栏上,友好的的朝我笑着。他微厚实的额头挂满了汗珠,鼻孔有力的收缩扩张着,衣襟已被打湿。
嘿嘿,我是李明的兄弟,柳怀。
也许是因为我那一脸惊讶的模样,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丝的窘态,一边向我介绍自己,一边掏出一支烟递到我面前。事情皆已明了,我随之也递出一个无懈可击的笑容。接过烟,点上。
石春!
就这样,我在异乡变多了一个朋友。与他之间,最大共同之处或是在于饮酒。开心的时候,喝一杯,笑谈人生趣事;难过的时候,酌一口,吐尽一腔郁闷。因为他,我在这小城便又多了几分热闹。
那一日,他一如既往的来到我方块小屋中,眉间尽显疲惫。我本就不是喜欢八卦的人,他不说,我也没问,只是沉默的陪着他一下下的往口中倒着酒。然而,如此沉闷的气氛,终究还是使人难于承受。李明将杯中的酒一口饮尽,往桌上重重一掷,对着柳怀无故的生起气来。
什么鬼啊?
本来是不想说的,可我也是越想越生气。那娘们,要不是跟着我弟兄,要不是个女的,我非上去给他几巴掌几脚不可。什么鬼啊,竟敢出卖老子!要不是她,那些人怎么可能找得到我住的地方嘛!害的老子现在是回都不敢回去住了,就怕被别人阴了?
谁啊?
就是林新领着那个小骚货啊,哇靠,气死老子了。
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啊?
前两天,我与几个朋友们去唱歌,回来的时候也不知道什么情况,莫名其妙的就叫二三十个人围住了。他们也不动手,就是一个劲的推推搡搡的,谩骂,侮辱。你也知道,我这小脾气一上来,那就是天不怕地不怕了,何况那天还喝了点酒。我打了个电话叫我弟送了几把刀过来,那些人也他妈怂,我随便挥了几下就差不多全给吓跑了。剩下几个,见势头不对,扔了几句狠话也溜了。那晚倒也没事,只是轻轻把人家挂伤了点。可那些人就是无聊,第二天又来玩什么寻仇,棍棍棒棒的倒是来了不少,可就是没一个有用的。我跟我那十几个弟兄一上去就给他们猛打猛干,打的他们那叫落花流水啊。听说,还住院了一个。哎,正面的来倒也不怕他们,就怕给他们阴了。妈的!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的便是这了吧。以后多注意点!
也只能这样啦,事都弄到了这般田地了。来,来,喝酒,干掉这杯去一下我女朋友那里,那天她来拉架不小心给我打到了,一只手臂肿的老大,我得看她去一下。顺便,在她那混住一晚。
听着他的故事,恍惚间,我似乎又回到了十八岁的年纪。那时候的我也如他一般,义字当头,只顾快意恩仇,却忘了江湖中水有多深。也不曾想过,若是有一天真的落水,自己会不会被淹死。临别之时,我对他说,兄弟,凡事能忍则忍,我们并不是在演古惑仔!
第三话过客
你就像池中的白莲,静静等待着某人的到来,然后倾其所有,只为绽放最美的自己。但似乎你忘了,每一次驻足于你跟前的,终于还是消失无影。一次次你卯足劲的一博,换来却是一身伤痕。是你太过天真,还是命运太过无情?
初见萧亚米时,我没觉得她有什么特别能够吸引人的地方,跟大多数小女生一样,因为陌生而略显得有些拘谨。那天的她,似乎一直站在阴影的地方,在我记忆里,她的笑容都是模糊的。她有不高的个子,小脸肉嘟嘟的,皮肤黝黑,看上去着实像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她的双眼清澈而干净,脸上总能见得到那对可爱的小酒窝,似乎没有烦恼,却又是满怀心事。
从广场出来,不知是谁提议要去喝酒,也不知是谁与谁高声附和,三个人,一辆摩托,直奔李明住的地方。那屋子,虽说有些乱,倒也还干净宽敞。摆桌,入座,倒酒,干杯,干净利落,我们都只是爽快之人。酒未过三杯,李明接了个电话,便到外头喜滋滋地带回了两个花姑娘。不用说,其中一个便是萧亚米(以后,我便称她小米,因为她说,她喜欢别人这么叫她),另一个则是吴静。
那一晚,我们都醉了。柳怀嚷着要去找他女朋友,走了;吴静说要和李明同榻而眠,不走了;小米则搂在我脖子上,吐了我一身。
兜着五味陈杂的心情,我背着她来到了九龙阁宾馆。还好,房间虽沾不上华丽贵气的边角,却也使人甚是舒心。干净而宽敞,简洁而有味,一扫之前旅馆所留在我心中阴影。我将小米放在靠椅上,费力的替她除去了沾满呕吐物的衣裤,再拿湿毛巾给她擦了脸,然后移到床上,盖好被子。整个过程中,或许是因为酒精的作用,我心中那邪恶的欲火愈烧愈旺,我毕竟也只是个普通人。狼狈的褪下衣裤,我冲进洗手间淋了半个小时的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