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年】那些年的暴发户(小说)
第一次看见妮妮的时候,作为丑女一枚的我,严重怀疑她是画中仙女幻化成人的。我的眼睛发着青光,盯着她看了差不多三个多小时。
然后,我被那个多事的亲戚认为,我已经误入同性恋者的世界之中,还差一点,她就告诉我妈,让我妈来拯救我呢!
妮妮是四川人,那一年,她十九岁,像一朵灿烂盛开着的鲜花,那水灵灵的黑大眼睛会勾魂摄魄。
嘿!你别不信好不好!我的一个亲戚叫锦哥,他就是给她勾去了三魂七魄,只剩下躯壳在每晚的午夜时分才行尸走肉的荡游着回她老婆那里。
锦哥是那些年的暴发户之一,他正好赶上跟着政策走,贷款近百万开了一间航运公司,这可是本市第一间航运公司。多少人羡慕嫉妒恨啊!巴结奉承他的人简直把他捧上了天,以令他把剩下的那么一点魂魄也遗失在天际。
锦哥没有胆量考驾照,有人说他没有胆量开小车。平时用的交通工具只是一辆叫“刀仔”的名牌摩托车。不过那些年嘛,也很神气的啦,几万元一台的啊,发挥一下想象力吧!那些年我的工资每个月是700元。
妮妮还会下盅,嘿!你又不信了是吗?我实话实说吧。
若然,妮妮嗲声嗲气地猫叫着:“锦哥,我今天逛街看中了一件衣服。”
锦哥会马上就带她去买。然后,买的就不只是一件衣服,而是一大堆的衣服,再加上一大堆饰物。假如说锦哥稍有表露出不愿意买她看中的任意一样衣物饰物,例如金项链之类。妮妮“嗲”两声,再跺一跺脚,锦哥就会吓得魂不附体,任凭她把整个金铺搬回去也一定会付钱。
听我那个多事的亲戚说,妮妮把买到的衣物饰物,全都拿到夜场卖给那些好姐妹们。
听亲戚说,锦哥每个月给妮妮的固定金额是一万元,而请工人、伙食、买衣服饰物等等的一切开支,也得超过一万。
听亲戚说,每天半夜大概十一二点吧,锦哥的躯壳刚刚骑着他的刀仔摩托车跨出小区门口,妮妮那婀娜多姿的身影就到了小区门口。妮妮看着锦哥的那辆摩托车渐渐远去,然后随即跳上摩的赶往夜场。在纸醉金迷的世界里寻找她的最爱——钱钱。
妮妮的工人,叫花女,广西人,年方十七,虽说她没有妮妮那么迷人的脸蛋,却也算青春靓丽吧!
花女刚刚初中毕业,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她每天除了帮妮妮洗衫煮饭之外,就没有什么事可做啦!
也许是由于太过于清闲的缘故,以令她有大把的时间多管闲事了吧!就连妮妮的事她也管起来了。经常自鸣清高的跟锦哥说很看不惯妮妮的所作所为。
开始的时候,只是随便说说,轻描淡写的。后来嘛,越说越激动。说着说着,就把自己说得像是清高到视钱财如粪土一样。
再后来,花女和锦哥暗中来了一腿。锦哥只须要妮妮买零吃那么多的钱钱,就令花女意乱情迷的倒在他的怀抱里不能自拔。而且还要偷偷摸摸的,连妮妮那种小三的名分也没有。
噢!原来,清高的价值到底只能和零吃相比啊!
我的那个多事的亲戚告诉我:妮妮有一个姐妹叫乐乐,她相貌运气都在妮妮之下,也不懂得嗲声嗲气、跺脚的绝招。只得退而求其次,在夜场认识了一个“港翁”,六十岁左右,每个月给她一千元,另加一千元房租伙食。然后就再也分毛不拨了。
妮妮和乐乐是好姐妹,够义气!每天教乐乐如何嗲声嗲气,如何跺脚。
乐乐也学得非常认真,学成之后,觉得自己像是得了真传,觉得自己的嗲功和跺功跟妮妮相比,简直就已经青出于蓝了。然后把学到的绝招恰到好处的用上了,奈何却还是除了固定开支二千之后,再也榨不出“港翁”一分一毛。
再后来才知道,原来“港翁”是在香港每个月拿五千元综援的困难户。
噢!天啊!还没到97那些年,香港和大陆的距离确实令人咋舌?
亲戚还告诉我,乐乐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再也乐不起来了,气得直跺脚,妮妮说发誓要找人修理一翻“港翁”,帮乐乐解解气。
我弱弱地问:是为了榨不出钱吗?还是?
亲戚答不出个所以然来。
那些年,我穷途末路,向锦哥借三千元。亲戚一场,锦哥却令我感到我像是一个乞丐,我实实在在地做了一回乞丐,这一回做乞丐,把我的脸皮变得像城墙那么厚了。
我红着我那像城墙那么厚的脸皮,从锦哥手上拿了三千元,用报纸包着拿回去。一路上,我双手紧紧抓住报纸,泪水滑过指尖,浸透了报纸和那些四个伟人的头像……
然后,我的厚厚的脸皮上面的脑袋瓜跟我说:做乞丐真的一点儿都不好玩,应该是时候思考一下人生了吧!
嗯!是的。
还没有到约定的还款时间,锦哥的正室却找上门来了。她骂功非常了得,噼里啪啦的!我连还嘴的机会都没有,最后她骂完了之后,一句狠话做了总结:“xxxx(侮辱性脏话),我不管你,总之下个月你把儿子卖掉也要把钱还给我。”
哎!那时候,有一些问题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
借三千元给我这样的一个有着血缘关系的亲戚他正室也知道,外面花那么多的钱在女人身上,他正室怎么就一点都不知道呢?
然后,我向朋友借了钱之后,打响了锦哥的水壶电话(那时候的手提电话像个水壶,机身加号码要几万元一台,是当时有钱人的身份的象征)。
锦哥叫我把钱钱送到新城3座303室,这可不是妮妮住的地方啊!我有点纳闷。
我按响了一栋新楼303室的门铃。锦哥和一个貌美如花的妙龄少女都穿着睡衣来开门。我红着城墙那么厚的脸皮把钱塞给锦哥之后,掉头就跑下楼去。我脸皮之所以会红,是因为我本来打算骂他几句的,谁知道嘴巴却笨得骂不出一句话来。倒是涨红了脸和脖子,把眼泪也给涨出来了,就是骂不出来,还不快跑就太丢脸啦!
我下楼之后,想想又觉得非常奇怪,那个亲戚一个月前才告诉我,妮妮怎么“嗲”锦哥和她去买回来大量衣物首饰,然后再怎么的全部转卖给她的姐妹们呢。怎么就换了一个女人啦?
我直接去了那个多事的亲戚家里八婆一下,没办法,这是女人的天性使然。
亲戚用手敲打着我的头说:“你别傻傻的好吗?一定要换的吗?增员不行吗?听说锦哥现在除了正室之外,还有四个老婆,还不算像花女那样的秘密成员呢。”
“社会好像又回到解放前的一夫多妻了,唉!”
“别傻傻的啦,有种你去向正室告密去。”
“那才真傻呢!”
后来,我离开了这个城市,好一段时间没有他们的消息。
再后来,听说锦哥像很多暴发户的下场一样,贷了很多这辈子也还不完的钱钱,却只懂得纸醉金迷而不懂得经营生意。最终花尽贷款,船运公司倒闭。
当锦哥资金链接不上时,美貌与智慧并存的那些说爱他的美女们也就相继离他远去,一点联系的线索也不给他留下。就连那个清高得视钱财如粪土,声称爱的是锦哥的人,而不是他的钱的那个叫花女的女孩子也一去没回头了。
然后,很多的亲朋好友便将是非当人情,把锦哥外面那些女人,和那些林林总总的破事说给他正室知道。当正室想要去找那些女人的时候,却早就已经“鸡飞狗走”了。此生此世她也无缘见识她老公的那些貌美如花的美女。
于是,正室发誓:永远不会原谅锦哥,永远不许他踏入家门半步。
于是,锦哥结束所有生意和物业还利息,欠下一屁股银行的债务之后,再也身无长物,再也无家可归,只能到工厂去做门卫,住在厂的宿舍里。
再再后来,听说锦哥被车撞断了脚,镶了钢板在里面。听说住院期间,正室没有去医院看过他一眼,就连亲生儿女也没有去看过他一眼。
听说他儿子还算有点孝心,托人拿了几千元去医院给他。
听说出院后,锦哥走路一拐一拐的。
忽然,想起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妖,我敲断一只脚都不用愁啦!”
唉!他的脚是断了,愁不愁嘛!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