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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小偷日记


作者:猛游岁月 布衣,341.4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503发表时间:2017-07-23 16:39:54
摘要: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小偷”

小偷日记
   地铁里的人稀稀疏疏的,今天真不适合“作业”,小偷有点心灰意冷,走下一列地铁,站了站,人还是那么少,回家吧!就算是早点“下工”。旺的时候有旺季,闲的时候自然有淡季。想着,走到站台的另一边,一列地铁缓缓的、很是紧凑地驶了过来。一个年轻小伙戴着帽子,穿着短袖,短裤,一身轻松惬意的步入,看得出像是赶去约会似的,真他妈的羡慕死人,那是什么,短短的牛仔裤外一个好像是手机套之类的拉带在腰际很是张扬的摇摆着,像是别人不知道太不应该似的。
   小偷跟了上去,尾随其后,很是熟练的一个“擦身而过”,手机到了手中,这列地铁人也不多,但比起上列地铁人多不少,根本没人看见一支手机正被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改变了命运。
   年轻小伙很是悠然自得的站着,面朝门口,望着旁边一个女的,紧紧地瞅个不停,屁股靠在一根柱子上,神情很是放松,突然,手不自觉地摸了一下腰际,头迅速的撇了过来,完了,完了,裤袋空空如也,顿时陷入茫然中,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虽然听说过车上小偷多之类,但从来没发生在自己身上,他奶奶的,那手机贼贵了,没买多久,平时自己都是小心翼翼的用,手心的汗渍一旦粘附于上,马上擦之,像是心肝宝贝似的,也难怪,用来追人的不是心肝宝贝,什么还是心肝宝贝,这难道是爱屋及乌,还是一种莫名的虚荣在作祟!也好,掉了,就掉了,以后可以重新再来,一定要诚实,不能为了追人而胡编乱造,想什么呢?复杂的想法,多种的念头一一闪过,当务之急是找回来,上次买这手机,真他奶奶费劲了,几乎走遍了京城大大小小的手机店,真他奶奶的累人,要是丢了,又要他奶奶的“呕心沥血”,想着,看了眼前穿的很是破旧的一个人,像是咬定是他似的,非常肯定,还有丝半开玩笑夹杂其中,
   “哥们!把手机给我吧!”
   “什么!不信,你搜搜!”
   说着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还把藏于身后的包拿了出来,一副“我清白我怕谁”的样式。年轻小伙瞅瞅,一下被震住,东张西望中,旁边的一个清瘦之人拿出一只破旧手机,
   “赶快打打看,我手机钱不多了,应该可以打!”
   一人递,一人接,抓住就按按钮,手很慌乱,几次都按错了,定住,按好了手机号码,拨了出去,声音很小,年轻小伙心慌意乱,连忙把手机递给清瘦之人,“你听听?怎么回事?”
   清瘦之人听听,年轻小伙又慌张的拿到耳边,细细的听了听,里面传来已经关机的声音
   “关机了!”
   “哦!”
   一人递,一人接,地铁还没靠站,但年轻小伙灵魂出窍似的,愣愣的、呆呆地看着四周,大家你站你的,我坐我的,没人投来一丝眼光,像是见多了,早已激发不出一点点好奇之感似的,反正不关我事,不是我的手机丢了,管它呢,还是听歌吧!
   思想乱了,人乱了,没有了正常思考,也许应该想想那穿的破旧之人是不是应该知道是谁,他说过,你从哪过来的呀!但是他敢说吗?当下世态日渐炎凉,谁敢管,谁愿管身外之事。或许那个清瘦之人知道是谁,但如果他知道,他干嘛不直接说,还打什么电话,看来是一个老手偷去。
   地铁靠站了,纷纷下去一些人,清瘦之人下去,破旧衣服之人还没下去,继续靠在边沿上,一副不知在想什么的表情。
   年轻小伙名李天湖,喜欢天空,喜欢湖泊,喜欢“好男儿志在四方”这句话,还没大学毕业,就跑来京城,干足了半年实习期,又干完了下半年,春节回家之际才抽空拿出了别人朝思暮想的毕业证。还没细细体会四年的大学生活,又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潮挤到北京。目前暂居四环之边,为什么选择这个地方,完全是考虑实惠经济之说,当下做着人人皆而向往之的销售行当,一直听说这个行当非常的能锻炼人,不知是把人从单纯的“白”炼成百毒不侵的“黑”,还是压轧成“型”,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的“与人一样”,都是那么的“趋炎附势”。李天湖没有时间想这些,有的是时间穿梭入京城密密麻麻的交通线上,不完成任务,连底薪都没,房租要交,女孩要追,没有提成怎么活呀!
   上个月好不容易拿到一笔提成,一狠心,扔下用了四年之久的手机,买了一款时下非常之流行的手机,目的无非是相中了一家客户公司的前台,没听说过“欲成于行,必先利其器”吗?人相当的水灵,明察暗访,八面打探才知,目前暂没人追,现在不抓住这个机会,什么时候摆脱单身汉“油条式”的生活。整天老吃“油条”,既不营养,更是乏味。
   他奶奶的,好不容易约好晚上八点虎门见,这下好了,上车前还频频“信鸽传书”,现在什么都不能传,坐在车上,茫然地瞅着眼前不多的人,万般滋味涌上心头,但统统的盖不去一筹莫展。
   这个滋味是小偷回家后,看了手机上的短信后猜想的,这人也是的,什么都留在手机上,这么大的容量真他妈的好手机。
   小偷没真名,或许孤儿生来就没有名字,别人都称他小五,大概是家里老五,可孤儿连老爸老妈都不知道是谁,哪还知道是老几?又或者是被别人捡到的第五个无人要的孩子,既然这样,那小五还用出来吗?不是已经有“家”了吗?反正就他自己的话说,真他妈的说来话长。由于出身的极其复杂,复杂到他以后说话也极其复杂,都不知道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或者真与假已经不重要,人活一场不就是在真真假假间穿梭往来吗?只要是话就行,只要还是一句人话就行。
   他有一个姐姐,不是亲姐,却胜似亲姐,姐姐在家中处理一切,他在外面风里来雨里去,配合极其默契,脾气相当对口。
   这天本想空手而归的,但一瞅到那个“飞扬跋扈,招摇过市”的拉带,就一不小心动了手,由于那人心思全然不在手机上,偷来是太过容易,手机一到手,就非常熟练地关了机,然后装模作样,人五人六的乘着地铁,穿过重重黑暗,直达光明的出口。
   回到家中,高兴坏了,这手机看起来简直就是一新的,像刚买的,虽然一直以盗取手机闻名于圈内外,但一直没有偷取过这么崭新,这么时尚,又这么可爱的手机,怎么会想到可爱呢,不知道,反正握在手中,就爱不释手。爱不释手的忘记了很是重要的一环,偷到手机,脱离危险,进入安全地带,就要毫不客气的换掉手机卡,换上自己的,免得引火烧身,现在手机装GPS,能追踪引导。可今晚忘了,瞅来瞅去,摸来摸去,突然,一条奇怪的短信进来了,哥们,我是做编辑的,你肯定生活感受特多,要不交个朋友,上次我手机丢了,也跟那哥们成朋友。你可以写写你的生活,一定大卖,到时就不是小打小闹,怎么样,手机值几个钱,况且还是二手货。里面有我朋友的电话,这些对你丝毫没有用处,考虑考虑!
   小五随意看了看,没有怎么在意,一门心思投入到研究手机中去,突然,手机响,肯定不能接,但小五也没挂,一直听着手机响个不停,把王洁引来。
   “干嘛呢?没换呀!”
   “挺不错的!”
   “什么不错?赶快换掉!”
   说着抢过手机,正要关机,瞅了瞅图片一眼,上面是一双有丝忧郁,但更多的是乐观开朗的眼神。
   “莫名其妙!”
   “怎么了?”
   “没见过这么自恋的!”
   “还有呢?你看看!”
   小五把短信打开,王洁看了起来,
   “他想干嘛?”
   “还能干嘛?”
   “很天真吗?”
   “有点像你哟!”
   “说谁呢?”
   “本来就是吗?你不是常常说我们会过上好日子的,一天是小偷,一辈子就是小偷,能过上什么好日子,能混口饭吃就行了!”
   “谁说我们是小偷,我们只是权且谋生而已,我们的脸上又没写着小偷两字!”
   “哼哼,话是这样说,可我现在就觉得是个小偷,还是个不错的小偷!”
   “好了!睡吧!”
   “哦!”
   “给我!”
   “什么?”
   王洁没有言语,盯着小五,小五笑笑,
   “让我玩玩吗?”
   “玩!就知道玩!快点!”
   小五乖乖的把手机递了过去,眼神满是不情不愿,可他知道,深深知道,这个姐姐就是姐姐,从来说一不二,这在尔虞我诈的小偷圈太过难得。他也深深的佩服上了这个姐姐。这个姐姐也成了他生活中唯一的支柱,精神的支柱。人不光是靠吃饭就能活的,虽然没有读过书,但他懂这个理,跟着姐姐,听姐姐的话不会错。
   王洁回到自己房中,手中拿着手机,心中想着心事,今天干嘛这么激动,小五毕竟还小,下次不能这样,这个人也是奇了怪了,丢了手机,被人偷了,就死心了嘛!不去赶紧买个新的,在这唧唧歪歪干嘛,心里虽是这样想着,还是拿起了手机,把正面对准了自己的双眼。透过手机镜面看进去,里面也有一双有丝忧郁,但很乐观开朗的眼睛。慢慢的,两双眼睛重合了,此时,一道闪电劈了过来,像是天之旨意似的,雨没有下来,却照亮了一双迷惑的眼睛。也开通了一道望向窗外,望向外面世界的视线。一条别样的方向。
   王洁借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闪电的余光,再次的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内心,有个东西在蠢蠢欲动,心潮澎湃起来,关上手机,躺下了,深深的躺入了被子的怀抱中。也许厚厚的被子能压制住那股莫名的起伏。
   天亮了,王洁起来了,早就起来,一直站在小五的床旁,小五惺惺忪忪的钻出脑袋,嘴巴还没张开,哈欠还没出来,眼睛已经瞪得大大的,大得看上去王洁的影子小小的。
   “他认识你吗?”
   “他?”
   “认识吗?”
   “怎么可能认识?”
   “应该不会认识我吧!”
   “认识你干啥?”
   “用你管!”
   “那我睡了,吓我一跳!”
   “还睡!”
   “平时不都是这样吗?那么早干嘛?”
   “你能职业点吗?”
   “还不职业呀!不都是按照你说的做吗?”
   “以后要早睡早起,早点收工!”
   “晚上不是挺好的吗?”
   “要与时俱进,知道不?以后晚上不要作业了!”
   “那跟上班族有什么区别?”
   “以后就是要朝九晚五!清楚了吗!”
   小五跳了起来,张牙舞爪的。
   “那多无聊呀!”
   “老是晚上偷不无聊呀?”
   “晚上人多,温度又适中!多舒服呀!”
   “要图舒服,去当少爷吧!”
   “什么少爷?我才不呢?我要跟你在一起!”
   “跟我在一起,就要听话!”
   “我?我?”
   “好了!赶快起床吧!我们跟那些人不一样!”
   “哪些人?”
   “你说哪些人?”
   “哦!”
   小五快速地穿上衣服,整理好床被,跑进洗手间。传来哗哗啦啦的声音。王洁唰的一下拉开窗帘,美好的阳光射了进来,暖暖的,照得一张白皙的脸庞红红的,也许上天对人是公平的,每天赐予人的光明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自己能否抓住,想到这,王洁伸出双手,穿透窗户的阻碍,紧紧的抓住手中的光线。
   该行动了!也许这是一个契机,会产生一个奇迹,一个自己一直想的奇迹。
   照照镜子,穿戴一新,出发了。
   晚上八点,虎门见,两人,一个是李天湖,一个是王洁。
   李天湖接了一个莫名的电话,说有事谈,自从手机被盗后只好就简买了一个普通手机,普通的都不好意思让“前台”看见,自然,“前台”也就不见了,两人从此没再见。穿了一身黑色西服,也许想让黑黑的夜晚,黑黑的衣服掩藏住内心的失落,“前台”见不着,连“前台”的公司也被别人“后发制人,一举拿下!”。竞争是残酷的,空虚是明显的。
   王洁穿的是白色的衣服,也许黑黑的夜能更好的衬托出自己的洁白,自己一向认为很洁白。好久没逛街了,走在人潮汹涌的虎门街,很是震撼,有点跟时代脱节的感觉,红男绿女穿得花花绿绿的,很是前卫,很是新潮,越发显得自己很是落伍,像第一次进大观园的刘姥姥似的,现在的男女有的是彪悍,少得是纯洁。但眼前的一切丝毫没有改变朝前挪动的双脚。她们有的我没有,我有的她们不见得有。这是王洁个人的看法。
   两人见面了,很“土”的地方,是个都市人,是个生活在城市的人都知道的地方,麦当劳还是那么的人流攒动。电话里说清了见面的细节,一个黑,一个白,一个腼腆,一个害羞。在标榜个性的餐厅里很容易认出。两人站了起来,坐了下去。
   两杯饮料一前一后拿了过来,这是王洁要求的,不光费用AA制,连行动也AA制,这是王洁要求的,李天湖没想那么多,没想为什么这个女子会约自己,反正正好用来打发时间,残余的、挥霍的时间,自从丢了手机,想过不买,好好清静几天,但不行,真的不行,这个如此繁忙的时代,没有手机不说是寸步难行,简直是寸步不行。没有手机,怎么联系业务,没有手机,怎么生活下去。不敢想象,最后一跺脚,一咬牙,买了,虽然是普通手机,也是需要费用的,而上个月的全部费用,包括提成,包括底薪,全部让那部手机卷去了,卷得基本剩下一点“残羹剩饭”,交完房租,平时打杂,所剩无几。这套西服,还是自己给自己考上大学的奖励,如今大学时代已过,已经进入打工时代,前朝的衣物还保留健在,实是不敢面对江东父老。好在家里就只剩一个奶奶,好在奶奶还很健硕,衣食住行基本自己能够解决,不然他李天湖是不能够出来闯荡的。这是谈话中王洁慢慢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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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小说通过讲述一个打工在外的大学生,由于一时疏忽被小偷偷了手机,大学生发了一条短信,感动了小偷,从而引出了小偷和大学生之间的谈话,对社会,对家庭,对人生的处世态度,以及对社会上某些人狭隘思想的控诉。小说借此喻彼,借丢失手机,比喻人的灵魂如果丢失,会有什么样的未来和格局。无论处于什么什么境地,都应该保持心里的那一片净土,纯洁的灵魂。不要让社会的污垢沾染自己,偷走良心,偷走一切。文章语言流畅,哲理性强,内涵深刻,值得回味!【编辑:雅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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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雅润        2017-07-23 16:43:24
  问好作者,感谢赐稿江山,祝创作愉快!
雅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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