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意义吗
每天,在别人品着香茗,叼着香烟,津津有味地看电视,或者四人围坐为“长城”战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趴在屏幕前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写一些自娱自乐的文字,这样做有意义吗?
所谓的“意义”,就是所写的文字能够释放出一些价值,前提是有人看,且人看后留下点印象,最好能够对他产生一些影响。我的文字做到了吗?很危险,估计没有多少人看,看后也未必留有什么印象。看来意义很了了。
不少人劝我出版散文集,我也曾想过结集出版。文字的数量是足够的,两三百篇1500左右的小豆腐块总还是有的,其中三分之一是发表过的。甚至我也为此做了一些准备,进行了遴选与整理。然而,现在的我很是怀疑结集出版的意义。现在出书的人太多了,但是真正看书的人有几个呢?那些已经获过大奖的名著,人们尚不愿意去读,何况我们这些无名之辈的小著作呢?假若没有人读,或者很少有人去读,那出版它干嘛呢?专门留作自娱自乐吗?专门留作向别人炫耀吗?为什么要炫耀呢?一个人在别人心目中真正的分量靠炫耀是换不来的。再说一个人在别人心目中的分量高低轻重于“我”有意义吗?高也好,低也罢,对于“我”而言,有什么生命意义呢?等两腿一伸的时候,一切都化为乌有,即使偶有一两个人记起了你,于已经化为乌有的“我”还有什么意义呢?
话有又说回来,不写文字,天天工作,工作之后看电视,上网,打牌,有意义吗?好像更没有意义。那么,怎么做生命才算有意义呢?好像怎么做都没有意义。那么,结论是什么?结论很可怕:人活着是没有意义的,活着与死去没有差别,既然如此,那干脆不如死去好了,省得活受罪。
能去死吗?不能,除非命运的安排外,人好像不能自己找死。好吧,继续活下去。那么,该如何活下去呢?总得找到一种生命呈现的方式吧,用哪种方式来呈现自己呢?那就找到自己必须的和自己喜欢的方式。工作是必须的,因为需要用它来换取生命继续下去的物质需求。工作是每个人的“规定动作”,谁都得如此,只是岗位不同而已。工作之外的方式则是每个人的“自选动作”,这种“自选”标准肯定是“我喜欢”,这种“自选”肯定不能再看别人的脸色,否则人的生命就太悲催了。我们的一半已经被“规定”了,我们的另一半不能还由别人来“规定”。
不打牌的人不要看不起打牌的人,因为那是他喜欢的;打牌的人也不要看不起不打牌的人,因为那是他不喜欢的;悲催的是那些喜欢却偏偏因为别人的眼光而故意把自己的喜欢割舍掉的人。
喜欢喝茶就喝茶,喜欢喝酒就喝酒,喜欢抽烟就抽烟,喜欢打牌就打牌,喜欢看电视就看电视,喜欢网络就玩网络,喜欢旅游就旅游,喜欢写文字就写文字……不要管别人喜欢不喜欢你这样做。这样仿佛才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当然,前提是把工作干好,没有了好工作,换不来生命的必需品,“喜欢”的前提消失,也就“喜欢”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