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桧隶属人民吗?
“人民万岁!”“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是毛泽东主席心目中的人民。“为人民服务”这是共产党的宗旨。人民敬爱的周总理,生前胸前佩戴着“为人民服务”的条牌,周总理一生的言行践行着这一宗旨。
怎样来界定“人民”这一概念?词典释义为“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不难看出其释义条中“主体”“基本”两个关键词,须得正确理解。简言之,“人民”并不是指所有的人。
“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世界人民”应指的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而那些不爱和平,挑起战争把世界搅得不安宁的人不隶属“人民”的范畴。
“中国人民”应是指热爱祖国、积极劳动创造世界为社会作贡献的人。
秦桧隶属“人民”吗?肯定的回答应是“不”!因为,有两条就可以给他定性:卖国,不为社会做好事。我们可以用秦桧作“标杆”,不爱国,甚而卖国,一生只为自己活着而损害他人,危害社会的人,就不隶属“人民”。
“伟大的中国人民。”现时并不指十四亿整数中国人,而是指为了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前进,辛勤劳动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虎”们隶属“人民”吗?不属!曾经表面上属,而实质上不属。他们坐在官位上,吃了皇粮,得了俸禄,本当为党做好工作,为人民服好务,可他们不拘于此,承袭古来的信条,当官发财,发财升官,不当白不当,“三年清知腐,万两雪花银”,人生过了当官的这一村便没有了那个店,时不待我,我得惜时,不贪、不拿、不钻、不腐更待何时?于是利欲熏心,贪而无厌中饱私囊,包揽他人一道“升天”,慰藉了夫人又宠着情人,富了本代还欲庇荫后人。若让这些硕鼠继续啃墙脚,人民共和国的大厦早晚就会倾覆。
更令人是可忍敦不可忍的是,携巨款外逃的“虎”们,抗战时期的汉奸,是国人切齿痛恨的,这些“虎”们国人更痛恨,真是“胜汉奸”。抗战时的汉奸,是因贪生怕死,想苟且偷生,求得一时“荣华富贵”或为家人免难而丧失人格当汉奸。现时的“虎”们,他们身在官位,衣食无忧,还有可允许的特权享受,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生命威胁,为何要背叛祖国,背叛人民!这种背判是出卖祖国和人民,是可耻的叛徒,就是“汉奸”——胜汉奸,是共产党中的祸国殃民的败类,与秦桧何异?
还有这类人,他们是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挖空心思,不择手优,无恶不作,损人害人,无国家观念,无民族概念,无正义意念,无人性理念,无耻之极,他们来到这个世界,是来吃这个世界的,毁这个世界的。他们信奉的理念: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虔诚信仰:钱、权;处世哲学:时时处处事事一切为已,天地为我开,钱币为我印,物资为我用,一切唯我是哉;处事的方法:不择手优,不计后果,其行为品端(借用戏剧中词)人不害人心不快,天若害人草不生;生活方式:无度享受,不人不鬼,无日无天;心理常态:惶惶不可终日,夜半惧怕敲门声;身份:人人喊打之,正义欲惩之,社会欲灭之,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岂不与秦桧属“同类项”吗。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我国“人民”做中国梦,走民族复兴路,要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你是被可带领的“人民”吗?应该是。千万别做秦桧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