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水】教授与叫兽(杂文)
从八月十八日起,中央电视台连续播出六集专题片《法治中国》,其中第二集是“大智立法”。在我们这样一个法制还不很健全的国度,加强立法、加快立法不仅是广大民众的迫切要求,更是执政者自觉的行为约束,但不能胡乱立法。
目前我国法律多由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专家学者讨论后,由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再交由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这种立法程序容易滋生以权谋法——以法谋权——以权谋私的消极腐败现象。如果一部法律掺杂了太多的部门利益,人们就有理由怀疑这部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我们曾经为了规范人们孝敬父母,制定法律,规定每年回老家看望父母不得少于几次,还曾为了规范人们阅读行为,制定法律,规定每人每年必须购买多少图书。恍惚一夜之间,我们已经跨入世界上最讲法制国家的行列。假以时日,我们甚至可以“自豪”地向全世界宣布,青年男女找对象、购买婚床都有法可依。“法律”甚至可以规定,为了显示公平,哑巴只能找瞎子,瘸子只能找侏儒;为了民族遗传杂交优势,南方人只能找北方人。“法律”还可以规定,洞房床的大下不能少于2.5个平方,材料的品种不能选择白杨树,毕竟选择不同的床可能会对四周紧邻产生影响,新人压在上面“吱吱嘎嘎”声严重的会吵得隔壁人家睡不好觉。你可以规范人们的某种行为,你怎么能规范别人的思想?
思想自由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人权之一。一年回老家几次,看望父母几回;一年想买几本图书,买什么样的书,是个人思想的自由,关法律什么事?人类社会为什么要建立道德体系?盖因有些社会问题不能用法律解决,道德可以是法律的补充。这样的问题浅显易懂,可是我们就有一些专家、教授,喜谄媚,装糊涂。每当政府出台一项不符合国情、社情、民意的法规、规章,总有一些专家、教授跟着叫好,让人简直要怀疑他们的智商。时间长了,这些人渐渐自以为是,你看我们的立法,专家教授都叫好,自然我的管理水平就高呢。行政管理者们就是这样被宠坏的。这些从“文革”走过来的、整天作吹鼓手的教授,还是真正专家、学者吗?
不可否认,经过前三十年不同形式的政治运动,具有风骨的学者日益稀罕,更遑论学识、人品堪称楷模的学人。比如已故作家徐迟,“文革”后曾以一篇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以数学家陈景润为楷模,激励整整一代人去追求真理,勇于探索科学,但在“大跃进”年代也曾写过“亲眼所见”亩产上万斤谷子的农业合作社,文字还发表在《人民日报》上,从未见他公开反省、道歉过。再比如还健在的余秋雨先生,你不能不佩服他那如花妙笔和飞扬文采,但一想到他连直面自己在“文革”中充当文字打手的历史而不敢承认,心中他那高大的形象立即坍塌。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甚至是全社会,犯了错误就应该反省。没有反省,就不肯忏悔,我们不必指望这些人的灵魂能够得到救赎和净化。
在那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中,一些人,初期是打手,后期成为牺牲品。浩劫之后,人人争先恐后展示伤口,控诉受迫害经历,却对曾经的害人行径只字不提。他们的心灵早被扭曲,人性还剩多少,谁也不好说。经历多次政治运动,能活下来的人基本都说过违心的话,做过违心的事,既有被宣传后的盲从,亦有恐惧中的自保。有多少人反省?巴金在晚年写下《随想录》,直面“文革”带来的灾难,直面自己人格曾经出现的扭曲,这份勇气实属不易,但他对美学家朱光潜的谩骂一事却只字未提。
近来网上有人热议,我们国家正在老去的一代学人或许是史上最没有正义、最没有修养的一代。他们或戾气深重,倾向暴力,或喜谄媚,甘做权贵口红。“文革”几乎贯穿这代人的青壮年时期,时代在他们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当新时代来临,他们已经进入难以被改变的固执年龄,成了彻底的政治牺牲品。
虽然不愿意面对,但不得不承认,近代中国,德艺双馨的学者、名家,还是要到民国时期去找,才更名副其实些。未来中国,若不重拾传统,还以投机取巧沾沾自喜,靠挖空心思出人头地,而不知修身养性,则教授与叫兽无异,学者也只会“血宰”,何谈民族振兴?